荀子理论思想之追寻
——荀子的“天人观”
2019-04-08阎诗燃
阎诗燃
(山西大学 哲学社会学学院,山西 太原030006)
荀子的理论思想一脉相通,深富逻辑性,就其理论而言总体上可以说是一种致力于为谋求“正理平治”的王道之国家的政治表述。纵览《荀子》全文,其理论思想的脉络并不是按照其章节来排布的,所以在探求荀子理论思想之前,应当先厘定荀子的天人观。
一、荀子的天之“特殊性”
荀子的天人观可以说是先秦时期有关天认识论的一股“清流”,荀子的天不同于先秦时期任何一种关于天的认识。
自夏王朝的建立起,人们关于天的认识从原始性的,宗教性的过渡到一种可以加入奴隶主贵族意志的天(政权神授),但其本质还是具有宗教性质的,商王朝灭夏后,商“奴隶主”压迫万千奴隶为使自己“为所欲为”,将天以人格化,《诗经·商颂》记载到“帝立子生商”,这就是说人间的统治者是上天的儿子,这便开始了奴隶主对天的认识的“垄断”。周替代商后,西周时期的大圣人——周公旦,提出“德”的永恒性,对天“道德化”,即以“德化天下”来寻求“永保天命”,徐复观先生说:“以道德的超越性,代替宗教的超越性;因而以具体的人文教养,代替天上,代替人格神”这也便是孔孟对于天认识的开端,以使道德普遍性与性相结合追求国家的安定,即“天人合一”,这是春秋战国时期关于天认识的一个方向。另一方向,将天当作客观的、与人无关的“自然之天”①,道家和荀子对天的认识就是这一脉络,有人说,是受到了道家的影响,但其“不求知天”的认识又与老庄完全不同②,荀子讲的是经世哲学,是将道家形而上学完全去掉的哲学。荀子天的观点不同于孔孟亦不同于老庄,荀子将天和人描述成既平行(天人相分)又交织的关系(参与天地)。
二、“天人相分”——天的自然性
荀子释天以自然性,这里和孔子所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或许一脉相承,但是孔子的天是与“仁”“义”相通的天,是“德化之天”。关于荀子的天笔者赞同于马积高先生对于荀子天含义的阐述③,但又有补充,荀子关于天的阐述可以分为:已知天(正常自然现象)和未知天(包括人的自然秉赋和天的功用,如《荀子·天论》篇④中说的:“天情、天官、天君、天养、天政”)的结合,在《荀子·天论》开篇提出“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直接点出荀子关于天人之间的关系:天人相分,即国家的好坏与天是没有关系的,俞樾释:行,道也。⑤天行有常即天道有常,天遵守于天的运行规律,天人分工而各不相干,比如日月星辰、四时寒暑、风雨水旱等,荀子说:“受时与治世同,而殃祸与治世异,不可以怨天,其道然也”(《荀子·天论》)比如星队、木鸣、日月蚀、怪星等,荀子说:“夫星之队,木之鸣,是天地之变,阴阳之化,物之罕至者也。怪之,可也;而畏之,非也。”(《荀子·天论》)比如祭祀、卜筮等现象,荀子说:“……以文之也,故君子以为文,而百姓以为神”(《荀子·天论》)荀子将天的各种现象都释以平常化,而没有将任何意志和指示融于其中。其目地是还原于天的自然性而指向于“知天”⑥,可是,在(《荀子·天论》)篇中荀子又提到:“唯圣人不求知天”这与“其行曲治,其养曲适,其生不伤,夫是之谓知天”的表述前后矛盾。前者荀子所推崇的圣人是“不求知天”,后者荀子又提出“知天”,在这很有矛盾的表述中,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前后荀子所提到天的本质意涵是否相同。
关于前者的天,荀子说道:“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不见其事而见其功,夫是之谓神。皆知其所以成,莫知其无形,夫是之谓天。”(《荀子·天论》)这里的天更多的指向于生成万物的过程,也是就“天职”。荀子认为“天职”讲求的是“不为而成,不求而得”的,荀子认为对于“天道”这样深远的事物,“至人”应是“虽深,其人不加虑焉;虽大,不加能焉;虽精,不加察焉。”(同上)荀子认为无利于实际人事的,难以知的事物就不要耗费时间加以思考,正如徐复观先生所说:“这种生,乃是无意志、无目的的生;一生之后,便与天没有什么关系,不必追求天系如何而生万物”即“不与天争职”。后者的天则代表着自然规律,“所志于天者,已其见象之可以期者矣;所志于地者,已其见宜之可以息者矣;所志于四时者,已其见数之可以事者矣;所志于阴阳者,已其见知之可以治者矣。”(《荀子·天论》)荀子对于这样的天,更多的是注重借助自然规律以寻求社会和国家的根本原则(道),这也就是荀子所说的“参天地”,这里的天指向的是自然规律,并应该利用这些自然规律以治于人事,回归于国家,这是荀子所要提到的“知天”⑦所以“官人守天而自为守道也”(同上),对于天的探索自有“官人”负责(不求知天),而“至人”要做的就是“守道”(知天)。
综上来看,荀子主张“不求知天”与“知天”各有其意,荀子以经验主义的性格,则回归于实际,借以天的自然规律来为人所用,“天有其时,地有其财,人有其治,夫是之谓能参”(同上)本质而言都是指向于国家政治。
三、“参与天地”——人的能动性
荀子所在时期前后,天的神秘感其实一直存在于国家的政治当中,以至于导致国家的好坏直接与“天的赏罚”相关,在这样的情况下,于国家而言会导致两种结果:(1)君主对于国家治理的主动权变小;(2)人们的主观能动性减弱。长此以往下来,对于荀子来讲,他看到的直接就是导致周天子失位和天下动乱的原因,“故君子以为文,而百姓以为神。以为文则吉,以为神则凶”(《荀子·天论》)。
为使避免造成这样的结果,荀子主张“参与天地”以增加人的能动性,荀子说:“天有其时,地有其财,人有其治,夫是之谓能参”“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强本而节用,则天不能贫;养备而动时,则天不能病;修道而不贰,则天不能祸”(《荀子·天论》)荀子认为如果人的行为坚持遵守“道”,天便不会给人以灾祸,国家也会强盛。人的“道”如何获得?荀子提出“明于天人之分”(同上)这其中“明”就是要明晰、明白天“道”与人“道”之间的关系。人的“道”在于“明分”并“应”和“修”“天道”,天与人奉行的是不同的规律,人“道”可利用天“道”,荀子说:“大天而思之,孰与物畜而制之!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望时而待之,孰与应时而使之!因物而多之,孰与骋能而化之!思物而物之,孰与理物而勿失之也!愿于物之所以成,孰与有物之所以成!故错人而思天,则失万物之情。”(同上)荀子认为物生于天,而将物所用在人,国家的安定,百姓的富裕则在于人对于万物的利用,不可以完全依靠信奉于“天道”,因为国家的祸乱是由于人“道”的混乱,荀子说:“物之已至者,人袄则可畏也。楛耕伤稼,楛耕失岁,政险失民,田薉稼恶,籴贵民饥,道路有死人,夫是之谓人袄;政令不明,举措不时,本事不理,夫是之谓人袄;礼义不修,内外无别,男女淫乱,父子相疑,上下乖离,寇难并至,夫是之谓人袄。袄是生于乱。三者错,无安国”(同上)荀子将造成国家混乱的原因归于“人袄”,与天没有关系,“受时与治世同,而殃祸与治世异,不可以怨天,其道然也”(同上)避免“人袄”是使国家归于平治的重点,荀子寄托于人“道”,即“礼”“法”,荀子说:“君人者隆礼尊贤而王,重法爱民而霸”(同上),荀子在“明于天人之分”的前提下,将国家的命运置于人的社会治理中,充分增加人的能动性来追求国家的安定。
四、结语
综上分析,荀子的《天论》是以“明于天人之分”为出发点,将天与人进行了划分,将当时所有的可以与国家政治联系起来的现象都释以平常性,其目的就是要以发挥人们的主观能动性来寻求人“道”,进一步归于“礼”与“法”的政治哲学理论思想的构成。但是,荀子《天论》篇中对天的规律没有进一步探说,他只是朦胧的说:“不为而成,不求而得,夫是之谓天职”(《荀子·天论》)所以荀子的天是保留其神秘性的可以为人所利用的“自然之天”,也基于荀子关于“自然之天”的认识,使得其对于人性的探索产生了不同于传统儒家的指向。
注释:
①笔者的“自然之天”转引自冯友兰先生对于“天”的释义,冯友兰先生说:“在中国的文字中,所谓天有五义:曰物质之天;曰主宰之天;曰运命之天;曰自然之天;曰义理之天”.
②蔡仁厚先生说:“(1)道家的自然,是通过清静无为而达到的精神境界,是形而上的。而荀子以天为自然,则根本是实然的,而不是形而上的。(2)道家主张‘法自然’,天即代表自然,所以道家的天人关系甚为密切而和谐。而荀子则言‘天人之分’,不但无所谓‘法天’‘法自然’,而且以天为物,而主张制天用天。(3)荀子的天论颇显示科学的色彩,而道家言天言自然则并无科学的意味”.
③马积高先生说:“《荀子》中的‘天’有两种含义:一种是指‘地’及地上生物以外的自然现象,包括日月星辰的运行,四时寒暑的迭代,风雨水旱的变异等。一种是指人的自然秉赋。”
④本文所引荀子原文均据王先谦.荀子集解[M].北京:中华书局,1988.
⑤王先谦.荀子集解[M].北京:中华书局,1988:362.
⑥笔者赞同于丁四新先生的观点:“从思辨的角度看,‘知天’不仅是‘明于天人之分’的一个分析命题,而且‘知天’与‘知人’是相互联系的,只有对‘天’有一个‘明’的认识,才谈得上‘明于天人之分’,也方能把真正属于‘人的’区别开来,以达到‘知人’的深入(‘明’)。从《解蔽》篇来看,他既批判‘蔽于一曲’的偏见,主张以道之全(‘大理’)来关照天人,那么他无论如何是不可能不要求知天的;既知人又知天,是‘解蔽’的双重要求。由此来看,荀子主张知天的。”
⑦蔡仁厚先生说:“荀子‘知天’的目的,是在于裁万物以厚养人生,他正是为了‘利用厚生’而知天,而不是以纯知识的兴趣去理解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