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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命运共同体视角下韩国文化产业国际化发展政策对中国的启示

2019-04-08宋文婷

关键词:文化产业国际化共同体

宋文婷 任 锋

(1.中国海洋大学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山东 青岛 266100;2.枣庄职业学院 旅游管理系,山东 枣庄 277800)

一、人类命运共同体视域下的文化产业

随着西方资本的不断扩张和新兴科技的迅猛发展,全人类当前面临一系列全球性难题,如网络黑客攻击,资源分配不均、全球气候变暖、环境污染严重、恐怖主义横行。这些问题的产生及其危害波及全球,各国各民族需要通力合作以面对和解决世界性难题。在此情形下,“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应运而生。人类只有一个地球,各国共处一个世界,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人民代表大会明确提出要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同时,习近平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发表重要讲话指出:“当今世界,各国相互依存、休戚与共。我们要继承和弘扬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即站在全人类长远发展的视角,以国际权力观、共同利益观、可持续发展观和全球治理观为指导,实现各国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命运共同体”。这一理论既表现为经济层面的共享发展机遇,共赢成果利益;政治层面上的共建安全格局,共营价值正义,更需要文化层面的交流互鉴,尊重包容以促进世界范围内物质与精神目标相一致的“命运共同体”。

“文变染乎世情,兴废系乎时序。”文化是一个民族的镜子,各民族间的跨文化交流更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基石。伴随着西方发达国家政治与经济的快速发展,西方的主流文化与意识形态在全球高歌猛进,其价值观念中的“以人为本,征服自然”也在一定程度上对宇宙万物和人类生存发展产生了负面影响。在这一博弈与竞争主导的世界中,近年来,全球经济发展失衡、环境污染与自然危机加剧、区域战争冲突频发,世界文化体系中亟需倡导以“和”为贵的东方文化对西方文化加以补充和制衡,为世界主流价值观增添多样选择。比如,中国传统儒家文化中崇尚的“利他”思想,追求天、地、人的和谐共存,将有效中和西方思想中因“利己”而膨胀无度的欲望。而以老子为代表的道家学派倡导“道法自然”“无为而治”,更加尊重自然的力量和万物的规律,为东方各国所推崇。

美国著名学者亨廷顿曾指出:“在冷战结束后的世界格局中,各国和各民族之间最重要的区别无关于意识形态、政治或经济,而是文化的区别”。[1]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构建和推广进程中,如何消除“文化折扣”,应对“文明冲突”至关重要。文化产业的最终形式——文化产品将通过政府的政策指导与市场调节优化而减少文化传播过程中的交流“逆差”。因此,文化产业的国际化发展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实践平台。各国各民族文化产业的国际化发展有助于形成一种超越国界和国别的“全球价值观”,推动世界政治和经济的和谐有序发展,最终实现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目标。

(一)通过文化产业传递尊重与互信

在当前的世界格局中,一些相对弱势的国家和文化在全球文化传播交流中处于不利地位,加之文化表现形式的差异使各国在交流中产生了认知差异和深层次的排异。举例来说,诞生于西方世界的“东方主义”(Orientalism)一直在其思想观念中流传,一部分对东方持偏见态度的人认为东方文化具有可憎性和威胁性,这一思想极易引发政治与经济层面冲突,产生难以愈合的文化排异反应。

加强文化产业的国际化发展,将使更多的文化产品走进国际市场,“国之交在于民相亲”,伴随着电影、电视、图书、游戏等文化产品的国际化流通,世界各国民众接触到不同文化的成本日益降低,在更加开放和包容的文化产业市场中实现跨文化交流。各国在沟通中增强信任与理解,减少曲解与偏见,进而产生尊重与认同。因此,文化产业的国际化发展将减少由于历史和政治等原因而产生的文化交流“逆差”,通过其加工塑造后的跨文化交流,将填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世界各国传播中的空白与盲区,向全世界发出阐释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权威之声。[2]

(二)通过文化产业输送经验与机会

在文化产业的国际化中,文化产业不仅可以从文化层面影响、传播、教育、感化人的意识理念,更可以从经济层面将文化需求转化为文化消费,通过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形式,助力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背景之下,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一方面将有利于各国调整经济发展结构,减少对自然资源的依赖和破坏,世界各国共同保护人类共享的生态环境。另一方面,健全的文化产业体系与完整的文化产业链条将产生巨大的规模效应与互动效应,作为知识密集型企业,文化产业的国际化发展需要大量高水平技术和高尖端人才的支撑,通过将文艺、科教、出版、观光等多种领域相融合,文化产业的国际化发展将带动相关产业良性发展,给世界各国提供更多东方智慧,带来更多商贸机遇,密切经济交流与合作,形成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

(三)通过文化产业合作实现互利共赢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以习近平主席为领导的中国政府对未来国际秩序给出的中国方案。而在此背景之下的文化产业国际化发展,不仅为世界各国互利共赢提供合作平台,更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推广提供了具体实践路径。具体来说,通过共建文化产业园区、开展跨国文博交流会、互办电影节等多种多样的文化产业交流活动,世界各国将在高频率沟通中破解文明隔阂和种族对立,逐渐凝聚起价值诉求的最大公约数,并共同追求经济发展与政治互信的最大公倍数,因此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共识的过程中,文化产业的助力必不可少。

二、韩国文化产业的国际化发展政策

同处于东方大陆的中国与韩国拥有相近的文化渊源与历史背景,相较于中国文化产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阻力,韩国文化产业近年来发展迅猛,成为国际文化贸易市场重要的生力军,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利益。根据相关数据统计,韩国文化及相关产业总值占GDP比重的15%以上,2017年文化产业出口额达68.9亿美元,同比增长14.7%。这一成果的取得,和韩国政府在文化产业领域的“举国体制”助力有密切联系。

“文化政策是文化的政治表现形态,是国家形态下人类有意识的、自觉的文化统治行为和文化政治行为。”[3]适合本国国情的文化政策,不仅有利于国家的文化传承传播,更有利于政治制度的构建和社会经济的繁荣。韩国,在应对全球化潮流中,较早地意识到了文化产业对于提升国家地位、增强全球竞争力的重要性,通过对国家立国方针、行政管理政策、市场投融资方案等多项文化产业政策的创新与调整,使文化产业成功融入国际市场,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因此,韩国在文化产业政策制定领域的成功经验也非常值得中国分析与学习。综合来说,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1、对文化产品适度“松绑”,使其更加适应国际市场

在1990年代之前,韩国文化产业的政策制定主要以实现政治与经济目标为目的,政府鼓励和支持歌曲、电影、电视等领域的发展,以倡导和树立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个人对国家的牺牲精神和忠诚情怀。[4]在此阶段,文化产业处于欠发展状态,只有少数与政治目的相关的领域得以存活下来。

1990年代之后,随着势不可挡的经济全球化趋势,韩国也更加融入世界市场;军事政权的瓦解和亚洲金融危机的发生也使韩国政府对文化产业适度“松绑”。1993-1997年,金泳三总统领导下的执政政府意识到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对于经济发展的助力作用;卢武铉总统政府颁布的文化蓝图——《创意韩国》和文化产业发展战略——《文化强国C-Korea2010》都更加关注韩国文化产业在国际市场的水平与适应度,建立韩流扩散的前沿阵地KoreaPlaza,支援韩国品牌走向世界[5];在此之后,李明博总统和朴槿惠总统政府在《文化蓝图2012》和《内容产业振兴基本计划》中明确提出了文化内容产业的出口目标,创造泛国家化内容培育体系,扩大韩国文化产业在国际市场的比重[6]。在韩国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政府减少了对文化产品的监督和管控,而更加注重对文化产业国际化发展大方向的引导。

2、对文化部门高度重视,及时调整顶层建设

在过去的20年间,韩国的文化部门负责制定有关文化产业发展的大政方针,而文化部门组织架构的调整频率则充分体现了政府对文化产业的重视程度。最早,金泳三总统政府将面向文化部门的政府政策导向由负面压制转变为积极推动,在1994年首次设立文化部下属的文化产业局以推动国内文化产业发展;在此之后的金大中总统政府紧跟时代步伐,积极调整产业部门结构,增设游戏技术开发支援中心、游戏技术开发中心等多个与西方国际接轨的新兴游戏产业部门。

数据来源: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 Seung-Ho Kwon & Joseph Kim,2014

在卢武铉总统任期内,韩国文化产业部门更加细化,并开始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韩国著作权登记委员会在海外多国设立了代表处,昭示着韩国文化产业“走出去”的决心;李明博总统政府和朴槿惠总统政府首次设立文化产品贸易司[7],并在2009年成立了以内容产业振兴院院长为部长的国际事业本部,旨在通过政府力量帮助韩国市场对外扩张。[8]由此可见,历届韩国政府根据国际和国内市场及时积极调整文化部门顶层设计,为韩国文化产业走向世界提供了充分的政府支持和政策助力。

3、确立“文化立国战略”,颁布相关法律法规

经历了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的韩国,开始找寻并随之确立了一条新的国家发展道路—文化立国,为落实这一根本战略方针,韩国在1999年2月和2002年2月先后颁布了《文化产业基本法》和《内容产业振兴法》,并明确指出要开发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质量文化产品。同时,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坚持每五年颁布一次《放送音响产业振兴5年计划》,跟随国内国际发展变化及时调整文化产业结构布局和发展目标。第一个5年计划已于1999年至2003年分三步实施完成,其中的重点之一便是大力开拓海外市场,发展适应国际市场的外向型文化产品。[6]除此之外,韩国政府还在众多文化产业相关领域颁布法律法规,为各分类产业的发展创新保驾护航,如《放送法》《出版文化产业振兴法》《著作权法》《游戏产业振兴相关法》《电影与音像制品振兴基本法》《因特网、多媒体放送事业法》《公共演出法》等。

4、积极开拓文化产业国际市场,提供资金和税收支持

韩国文化产业的飞速发展,也离不开财政和税收政策的支持。纵观其近20年的发展历程,韩国政府对于文化相关产业的财政预算呈几何级增长,根据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公布的数据:从1994年的54亿韩元到2007年的1977亿韩元再到2014年的4338.4亿韩元;为支持本国音像产业打入国际市场,韩国政府对于其翻译和制作费用提供全额补助;文化体育观光部和未来创造科学部成立了多项种子基金。

韩国对文化产业进军海外市场的推进导向,不但体现在财政拨款、政府奖励和专项基金,还综合运用不动产税、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综合土地税等多种税收优惠政策。具体来说,韩国充分鼓励国内外文化产业交流互动;创新文化企业享受5年内免除综合土地税、财产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对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缺乏的用于文化教育、科研等方面的仪器,免征进口关税;国家认可的文化产业领域相关人才可在取得税务机关审批之后,免征2年个人所得税。[9]

5、重视文化产业国际化人才交流与培养

文化产业又称创意产业、内容产业,是一种知识密集型产业,因此,高水平人才是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不竭动力。根据这一产业特点,韩国政府早在2012年便制定了《内容产业专门人才培养中长期计划》,为适应互动化、智能化、复合化的全球经济变化趋势,打造以内容产业的全球竞争力而强力推进的综合性的、成体系的人才培养计划。[8]

韩国文化产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同时重视将先进人才与技术“引进来”,韩国文化产业振兴院邀请海外动漫、影视、电子游戏等不同领域的专家到各地下属分支机构授课培训;并借鉴发达国家先进经验,培养跨专业跨领域的复合型人才,确保韩国生产创造的文化产品在国际市场适销对路。[10]

三、中国文化产业国际化发展现状

韩国将本国的文化产业对外输出统称为“韩流”,根据2016年韩国国际交流财团发表的《2016地球村韩流现况》,全球共有近5939万韩流粉丝,多于韩国5169万的总人口数量。其市场多元化战略使韩国文化产业在欧美、东南亚等地多点开花,对外贸易出口额增长迅猛。相较于韩国文化产业总产值占GDP的15%以上,根据中国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文化蓝皮书: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报告》,2017年中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为30785亿元人民币,只占GDP的4.14%。中国文化产业虽然体量较大,但对于国民经济的助力作用较弱。

中国主要文化产品2010-2016年进出口情况(单位:万美元)

以上附表列举了中国5个主要文化产品的进出口总贸易额和贸易逆差值,从中可以看出文化产业在国际化发展的道路上贸易逆差不断上升,从2010年到2016年5个主要文化产品的贸易逆差上涨了48.2%,文化产品和服务缺乏国际竞争力和高附加值产品,造成文化产业越发展,贸易逆差越严重的后果,不利于中国在国际文化交流与传播中掌握主动权和话语权。[11]

进一步分析,由于东西方的文化背景、价值观念和语言表述的差异,中国文化产品在海外市场遭遇了“文化折扣”,不被国外消费者所认同和解释。另一方面,中国文化产品对内表现为创新理念不足,科技含量较低,文化贸易基本以初级加工为主,处于文化产业价值链的低端生产环节。因此,中国文化产业的国际化发展现状,在一定程度上,将对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全球推广产生负面影响,不利于国家形象的维护与塑造。 鉴于中国文化产业国际化发展中存在诸多不足,韩国积极开拓国际文化市场、成功克服“文化折扣”的成果经验值得我们思考与借鉴,并从中获得相关启示。

四、韩国成功经验对中国文化产业政策制定的启示

1、以法律为基础,全方位保障中国特色文化产业对外扩展

《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电影产业促进法》的相继出台,说明了中国政府开始重视文化产业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建设,但不得不承认的是中国的文化立法总体进程缓慢且相对滞后。对比于韩国政府随市场潮流动态实时更新文化产业国际化发展的法律法规,中国政府早在2014年年初便开始草拟中国首部文化大法《文化产业促进法》,但直至今日仍未公布出台;根据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的数据统计,十八大以来中国政府共出台65项文化产业助力政策,包含了产业融合发展、财政税收优惠、文化产业园区和动漫企业认定等各个方面,但其中与文化产业国际化发展相关的政策措施只有6条,占总数的9%。

面对竞争日益激烈的文化产业国际市场,我国文化产业对外发展亟需强有力的法律与政策保驾护航。结合当前中国文化产业“走出去”现状,政府应坚持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导向,以法制化方式促进文化产品的生产创作,在现有法律基础上健全政策体系保护知识产权和创造动力,在财政税收政策方面有针对性地扶持中国的文化产业,鼓励文化企业走出国门,传递正能量和中国理念。

2、完善国际发展战略,确立中国文化特色品牌

文化产业要想健康持续发展,国家顶层必须为其制定明确的战略目标。韩国文化产业成功克服东西方文化产业,在全球范围内产生巨大影响力,是韩国政府将其视为国家核心产业重点培训的结果。韩国政府将“文化立国”作为主要执政方针,把文化产业的发展作为实现经济模式转型、摆脱亚洲金融危机的破局之策,由此韩国文化产业获得相关人士和部门的重视。

“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一理念是中国对世界的发声,国家文化产业相关部门应借此契机尽快确立国际化发展战略。当前中国文化产业的国际化发展只限于单方面的“送出去”而没有真正“融进去”,这导致了中华文化被部分外国受众所抵制、敌视。中国文化产业的国际化发展必须创新文化交流内容和模式,需要在系统了解国外文化习俗和意识观念的基础上,结合中国文化特色进行合理开发和演绎,找寻、确立和发展中国对外文化交流的名片,进而形成中国良好的负责任的大国形象和友善的国际舆论环境,以助力“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全球范围内的普及,指导文化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例如,在对外输出的影视作品中树立中国人民与人为善,与邻为伴的正面形象;在世界各国开展“中国年”主题活动,增加世界各国人民对“命运共同体”理念的了解与认同。

3、正确处理政府管控与市场竞争之间的关系

当前,中国出现诸多以行政手段设置行业壁垒的情况,政府对文化市场的管控相对严格,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文化产业的市场竞争格局。具体来说,中国政府在文化产业领域采取了一定的贸易保护手段,如“国产电影保护月”“限韩令”等,使大量国外优质文化资源无法进入中国市场。这类政策虽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国内文化产业的发展,使中国文化产业在国内获得大量受众和高额利润,但导致其在全球范围内缺乏国际竞争力,文化产品和服务贸易逆差严重。另一方面,由于历史原因,中国的文化产业中国有企业占据着较大比例,政府在项目支持和资金分配等方面也对其有所侧重,国有企业在国内文化产业中拥有较强的话语权和资源资本,不利于中小企业创业和发展。

反观韩国,从金泳三政府开始已经认识到政府部门在文化产业发展中的助力和服务作用。韩国早在2007年便鼓励国际共同制作事业,与中国、蒙古、越南、印尼等国家共同制作电视节目;同时韩国政府积极引进外资,鼓励国内外交流合作。由此可见,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传播过程中,政府应正确处理市场管控和竞争的关系。文化产品不同于一般经济产品,它兼具着消费享受和价值传递两种属性,是国家“软实力”的体现,因此为保护国家自身的价值属性和意识形态不受侵害,政府需要对文化产业的国际发展提供必要的干预和支持。但与此同时,国家更应塑造开放有序的文化市场体系,打破文化行业垄断,既要鼓励文化企业“走出去”,更不怕将国外企业“引进来”,适度开发的文化产业市场将有效吸收各民族文化优秀养分,世界各国将在文化沟通合作中增强尊重与互信。[12]

4、优化文化产业国际化人才培养路径,为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提供智力支持

国际化复合型人才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推广中文化产业发展的核心,目前中国高校在文化产业领域产学研能力较弱,高素质人才与企业、市场接轨不足。在此情况下,中国政府可借鉴韩国相关成功经验,首先在高校开设跨文化交流相关课程,注重前沿人才培养。其次,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培养路径,加强产学研融合建设,为文化产业国际化人才开拓社会实践平台。另,加大对外教育交流力度,建立人才激励机制,扩大来华留学生规模,开辟引进国外优秀专家学者的绿色通道,从而加深世界各国人民特别是文化领域人才对于中华文化的理解。

五、结语

当前,中国政府对外大力提倡“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一发展理念,符合国际社会发展的潮流与趋势,是中国政府站在有利于全人类生存和发展的角度对于世界格局的发声。文化产业作为其重要传播途径和实践平台,应牢牢把握重要战略机遇期,加快国际化发展步伐。中国政府可在韩国文化产业国际化发展政策中取长补短,进一步增强中国特色文化产业国际影响力。只有文化产业的互通、文化资源的共享,才能打造文化互融、政治互信、经济互利的人类命运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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