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要“霸道”
2019-04-07史子伟
文/史子伟
修改过的《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以来,在市内外都有很大的影响,被誉为是一部良法,可操作性强,关键是执行处罚不手软。
控烟一直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要么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要么是虎头蛇尾,无疾而终。总之,制定条例容易,贯彻实施不容易。笔者就曾遇到过几件事情,对控烟深有感触。
事情一:十几年前,上海远郊有一家大型化工企业,在某个冬夜,男厕所突然起火。工厂的消防车闻讯而动,迅速将火扑灭。原因查明:一位夜班工人去厕所方便,抽烟时顺手把燃烧着的火柴梗丢进了下水槽,瞬间便冒出了一团火球……真正原因是附近存在管道泄漏,可燃液体流入了厕所的下水槽,一遇明火随即燃烧。客观地说,化工厂把“安全第一”视为生命线,把防火防灾工作做得非常细致。比如生产区域不得抽烟,并在生产线周围安装了不少探头和有毒有害、易爆易燃气体报警器等等。但严酷的火情教育了企业所有的人,安全问题一定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地抓,决不能有“死角”。
事情二:笔者工作过的机关也搞过控烟。十几年前,领导决定机关办公室不准抽烟,同时非常人性化地在每个楼层指定了吸烟点。更使人感到温暖的是若遵守了这项规定,每个月还有几十元钱的奖励。规定执行的初期,情况良好,大家互相提醒,外来联系工作的同志也自觉遵守,整个机关大楼有了新气象。但是,好景不长,先是几位不自觉的同志关着门在自己的办公室抽烟,后来发展到边谈工作边抽烟,毫无顾忌、故态复萌。最终,整个机关大楼的控烟活动不了了之,控烟奖也随之撤销。大家互相调侃,烟兄们把控烟的事儿搅黄了,真是“损人不利已”。
事情三:同学聚会设在了饭店里的一个包间里,初心是聊天可以方便一些。想不到有两位烟兄见面便敬烟,十分热络。包间墙上贴着《上海市公共场所吸烟条例》告示,上面明确规定违者个人将被罚款200元,单位将被罚款3万元。服务员进来了,非常礼貌地提醒:本饭店包间禁止吸烟。两位烟兄置若罔闻,继续点烟。同学也提醒,上海的控烟条例实施很严厉,不要“顶风做案”。服务员又进来了,看见两人还在抽烟,便正色地说:先生别抽烟了,我们饭店出过事儿,有人举报在包间里抽烟的客人,客人被罚了200元,我们老板被罚了3万元,管理那个房间的服务员被炒鱿鱼了。说话听声、锣鼓听音,服务员的意思已经很清楚了,两位烟兄立即掐掉了烟头。
细说这三件旧事,是笔者深感控烟的必要和令行禁止的重要。控烟关乎安全、环保、健康和文明。特别是法律法规的执行处罚,需要六亲不认,决不姑息。被誉为中国核潜艇之父的彭湃烈士之子彭士禄院士说得好:“做人要厚道,办事要公道,管理要霸道”。
由此及彼地想到,《上海市标准化条例》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上海标准化法制管理的一件大事,也是利国利民的一件好事。在宣贯实施的过程中,也应当坚决,应当高标准严要求,“霸道”一些也不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