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环境监测制度问题与对策的思考
2019-04-04刘桓邑
刘桓邑
摘 要:目前,随着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深入贯彻与落实,为进一步迎合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及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我国积极提出了环保体制改革政策,旨在加强对当前环境质量与污染程度的监测力度,为环境管理工作提供切实可行的数据,进而促进我国生态文明的建设进程。针对于此,文章主要结合环境监测的相关概念,阐明我国环境监测制度现状问题。并结合相关经验,提出加强我国环境监测制度落实效果的相关对策,以供参考。
关键词:环境监测;生态文明;监测制度;优化对策
前言:环境监测工作本身属于集系统性与复杂性于一体的工作内容,涉及到的工作内容众多且复杂性较高,稍有不慎,就很容易出现管理方面的误差。结合过往的经验来看,环境监测工作可以为环境管理与环境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提供十分有力的支撑,便于监测人员进一步了解当前监测区域的环境质量,以及当前存在的隐患问题,并作出科学、合理的质量评价,为后续整治环境提供切实可行的依据。然而结合实际来看,我国对于环境监测技术及相关设备的研究起步较晚,部分内容仍亟待加强。需要研究人员付诸努力与实践,切实优化。
1 环境监测内容的相关概述
所谓的环境监测主要是指通过利用相关的技术手段,对特定监测区域内的环境质量进行综合管理与监测,根据环境监测指标反映环境水平。并对区域内的生产生活活动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进行综合管理,实时跟踪环境质量的变化情况,防止测定区域内的环境质量超出管控范围,出现严重污染问题。一般来说,环境监测所得的数据基本上可以作为后续实施污染治理与环境管理的重要指标,能够为环境治理工作提供切实可行的数据支持[1]。
结合以往的经验来看,环境监测对象主要以自然因素、人为因素以及污染组分为主,监测人员根据上述环境监测对象的发展情况,采取相关技术手段进行治理。在技术手段的选择方面,主要以化学监测手段、物理监测手段以及生物监测手段为主。技术人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为合理的技术手段进行综合治理,最大限度地确保环境监测安全。
2 实行环境监测工作的必要性分析
目前,习近平总书记下达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低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基本上得到贯彻与落实。文件重点强调各级政府部门必须将环境治理工作作为主要工作任务,根据环境保护制度内容,构建环境治理体系。并在此基础上,结合现有环境监测基础,优化环境治理体系内容,最好可以逐步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实现最优化治理要求[2]。
与此同时,各级政府部门需要根据全国统一规划标准,构建在线环境监控系统,严格贯彻与落实环境执法内容。根据实践经验来看,通过实行环境监测工作,基本上初步缓解以往工业污染严重的问题。并严格落实了环境保护责任,规避不法行为的出现。这对于我国环境保护管理而言,实属一项重大突破。因此可以说,实行环境监测工作对于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而言,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必须予以重点执行。
3 现阶段我国环境监测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3.1 环境监测技术缺乏规范性,分析标准未统一
目前,环境监测工作涉及到的管理部门众多,如不仅包括国家环境保护部门,同时还包括农业部门、水利部门等,工作内容复杂且难以管理。介于管理部门众多,环境监测数据常常会受到管理部门要求的不同,而出现不同程度的问题,如环境监测数据不统一,或者各部门数据无法进行综合比对等。与此同时,在环境监测工作中,国家相关部门以及实验室分析、数据处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并未实现统一化标准,存在的问题较多,难以实现预期的监测目标。最重要的是,我国环境监测工作起步较晚,各项技术措施发展尚未成熟,比较缺乏良好的技术支撑[3]。
3.2 不同区域环境的监测能力差异化较强
由于全国各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异性,导致各地区环境监测站的监测能力参差不齐。如某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环境监测能力远不如经济发达地区,无论是技术设备,还是人员素质,均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可以说,不同区域环境检测能力呈现出的差异化情况较明显,工作开展难度较高。最重要的是,部分地区三级站的建设能力尚未达到规定标准,监测能力难以达到规定要求。且部分地区环境监测人员的工资待遇较低,工作开展积极度不高。
4 优化我国环境监测制度的相关措施
4.1 推进我国环境监测立法工作进程,确立环境监测的重要地位
我国环境监测制度存在不合理的根因在于我国在环境监测法律的立法方面,存在明显的滞后情况,甚至各个部门在环境监测工作的规定方面存在冲突。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国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与《环境监测的管理办法》在内容上存在一定的相关性,但在具体执行方面,侧重点存在不同,导致部分工作存在冲突情况。如此一来,各个部门很难根据相关法律落实环境监测管理工作。针对于此,建议我国相关部门应该形成统一标准,贯彻与落实环境监测制度及内容,确立环境监测的重要地位,从根本上推进我国环境监测立法工作进程,确保各项监测内容得以落实[4]。
4.2 完善环境监测工作技术内容,加强分析方法标准的建设工作
现阶段,我国环境监测工作在具体执行方面,仍旧沿用以往的管理标准,无法与现代化监测标准接轨。针对于此,建议相关人员必须积极完善环境监测工作技术内容,并加强分析方法标准的建设力度。在具体落实过程中,相关部门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相关内容,制定科学、合理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并在此基础上,合理引进国外先进的技术内容,创新本国现有的环境监测技术内容,从根本上促进环境监测技术水平的有效加强。与此同时,环境监管部门应该立足于当前环境监测现状,适当改进分析方法标准存在的不足之处,可适当结合现代化标准及要求,从根本上优化我国环境监测制度内容。
4.3 构建全国环境监测网络建设体系,实现网络化管理要求
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完成四级环境监测站的建设工作,并已经初步完成多个行业系统环境监测体系的建设工作。然而,由于受到管理不当、网络化程度低等方面的影响,各个监测站在正式运行过程中,难以从整体进行整合与协调运行。针对于此,本人建议相关部门可以在现有系统环境监测体系的基础上,结合网络化技术与信息化技术,构建全国环境监测网络体系,从根本上完成促進环境监测的网络化水平,并完善系统布局等任务[5]。
结论:总而言之,环境监测制度作为环境保护部门予以重点贯彻与落实的决策内容,必须对其的制度内容与管理手段进行全面优化,以期达到预期的监测效果。针对当前我国环境监测制度存在的不足,建议相关部门及研究人员应该加大对环境监测内容的研究力度,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切实可行的技术支持。必要时,可适当结合信息化技术与互联网技术,推进全国环境监测网络体系的建设进程,从根本上促进我国环境监测制度的顺利贯彻与实施。相信通过全体研究人员的不断努力,我国环境监测工作势必会得到充分发展,实现预期的建设目标。
参考文献:
[1]沈磊. 关于我国环境监测制度问题与对策的思考[J]. 环境与可持续发展,2015,40(01):96-98.
[2]黎绪强. 浅谈我国环境监测现状分析及发展对策[J]. 资源节约与环保,2016(01):100-101.
[3]张霜菊. 我国环境监测制度问题与对策的思考[J]. 低碳世界,2016(20):9-10.
[4]毕晓博. 京津冀区域环境监测协同法律制度研究[D].河北大学,2017.
[5]其其格. 关于对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问题的思考[J]. 北方环境,2012,24(05):2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