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上市公司产融结合研究
2019-04-04常翔
摘 要: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结合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趋势,通过这种结合,可以使企业获取竞争优势,而房地产企业属于高资金需求的企业,与金融企业的关系尤为密切,对房地产企业来说,更加需要进行产融结合。
本文选取2010-2017年间,通过参股金融机构方式进行产融结合的房地产上市公司为样本,发现在考察期间我国产融结合型房地产上市公司的数量存在逐年递增的趋势,并体现出参股金融机构多样化的特点。
关键词:关键词:房地产;产融结合
一.研究背景
产融结合指的是非金融的生产企业和金融企业,通过股权参与和人事安排等方式实现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融合。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结合存在天然倾向性,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趋势。
产融结合可以降低生产企业和金融企业间的信息不对称,从而降低交易费用,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同时还能通过产业和金融间的协同效应、优势互补,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增加企业的竞争力,实现产业和金融的共同发展。
产融结合可以大致分为三类:第一类,为金融向产业渗透;第二类,为产业向金融渗透;第三类,为金融与产业交叉渗透。
中国法律法规对金融投资产业实行严格的限制,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43条中就明确禁止商业银行投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相较而言,产业投资金融所受到的限制较少,产业资本可以投资于银行资本。所以在中国,产融结合的主要形式为产业资本通过参股的方式向金融资本渗透。
自1998年住房体制改革开始,中国的房地产行业经过“黄金十年”快速发展,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房地产行业的发展直接影响国家整体经济发展状况。从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之后,中国的房地产行业又过热逐步回归理性,房地产企业需要在新的阶段找寻求新的发展,提高企业经营效率,形成企业竞争优势,产融结合就是房地产企业在新阶段发展的一个方向。
而房地产行业作为高投入的资本密集型行业,维持其正常的经营活动需要巨额的资本,我国房地产行业整体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房地产行业的发展需要金融支持,这也要求房地产企业和金融企业实现更深层次的合作。
二、产融结合动因的相关理论
1.市场内部化,降低交易费用,实现协同效应
金融企业和生产企业通过产融结合,实现市场内部化,在内部市场进行资金配置比通过企业间的外部市场更加有效。产融结合关系的企业相互之间有较好的了解,可以降低交易需要的信息搜寻成本等费用,同时也可以减少因为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逆向选择,金融企业可以更加高效和量身的为生产企业提供金融服务,而生产企业也可以获得更低成本的金融支持。同时产融结合还能产生协同效用,改善公司治理结构,通过业务互补产生管理协同的范围经济,交易成本降低的财务协同,使企业获得成本领先优势,实现价值链的延伸。
2.融资便利,进行扩张,实现规模经济
生产企业通过产融结合,可以和金融企业建立比一般信贷更加牢固的关系,由于金融企业更加了解与其存在产融结合关系的企业,所以更加倾向于向这些企业提供资金支持,而生产企业进行规模扩张,实现规模经济,需要从金融企业获取金融资本,通过产融结合可以为企业带来融资便利,确保经营资金的来源。
3.分散风险,获取投资收益
根据投资组合理论,多样化投资可以分散非系统风险。中国金融机构的准入门槛较高,行业具有较高的投资报酬率,同时国家对金融的监管严格,金融行业的实际风险较低。通过参股金融机构可以为企业优化企业的资产结构,分享金融行业的高利润。
三、趋势和特点
本文的数据来源:Wind数据库、巨潮资讯网以及上交所和深交所公布的各房地產上市公司的年度报告。
本文样本选取标准为:在2010年到2017年的时间区间里,存在参股金融机构行为的中国沪深A股房地产上市公司。具体操作方法是根据Wind数据库公司资料中控股或参股公司的资料,结合各公司年度报告中的长期股权投资明细,筛选出在研究期内(2010-2017年),子公司、联营和合营企业中有金融机构的公司作为本文研究的样本。将Wind数据库的Wind行业分类中房地产开发的129家沪深A股房地产上市公司,按上述标准对每家公司进行逐年筛选。
总体上看,2010年参股金融机构的房地产上市公司的数量一共有13家,到2017年增加到45家,是2010年的3.46倍,2010年到2017年间呈不断增长的趋势。其中2011、2013和2015较上年分别增加5家、6家和10家,增长幅度较大,分别达到38.46%、31.58%和35.71%。这说明房地产上市公司通过参股金融机构的方式进行产融结合已经是一种趋势。
同时房地产上市公司所参股的金融结构的类型呈现出多样化特征:包括银行(000046.SZ泛海控股参股民生银行,000620.SZ新华联参股长沙银行,600177.SH雅戈尔参股宁波银行)、证券(000029.SZ深深房参股华林证券,000031.SZ中粮地产参股招商证券,600649.SH城投控股参股西部证券)、保险、信托、基金和其他金融机构(资产管理公司不包括在内)。而且一些样本公司仅参股一种类型的金融机构,而另一些样本公司同时参股多种类型的金融机构。
参考文献:
[1]杜传忠,王飞,蒋伊菲.中国工业上市公司产融结合的动因及效率分析——基于参股上市金融机构的视角[J].经济与管理研究,2014,(04):84-90.
[2]祝继高.银行与企业交叉持股的理论与依据——基于国际比较的研究[J].国际金融研究,2012,(02):58-68.
[3]李惠彬,董琦,曹国华.基于熵理论的我国产融结合趋势分析[J].统计与决策,2011,(11):85-87.
作者简介:
常翔(1992-),男,山西长治人,山西财经大学2016(金融学)学硕研究生,研究方向:商业银行经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