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明时期的民主法治萌芽
2019-04-04耿昊源
耿昊源
摘 要:明代在中国古代历史进程之中有着独特的位置。在明代虽然仍然在延续以皇权作为核心的威权政治,但是仍然在推动各种主动或者是被动的改革,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文中主要就针对晚明时期的民主法治萌芽进行探讨,以加深对明代的认识。
关键词:明代;民主法治;萌芽
在浩如烟海的中国古代历史进程中,明代可谓是一个奇葩的朝代。它一方面传承着前代积累的经验,极力延续并加强以皇权为核心的威权政治,另一方面却在社会商品经济繁荣的环境下,或主动或被动地推行各种改革。它就像是一个复杂的矛盾体,在内部的斗争、调整与妥协之中,不断走向下一个新的阶段。
而在这种大发展大变革的时代格局下,具有近代化色彩的民主法治思潮,,无疑是引人注目的一大亮点。之所以说这些思想具有近代化色彩,是因为它们几乎不约而同地提出了民主的概念,并主张以人人平等的法治,取代中国传统政治中的“人治”,进而实现制度上的重大变革。
思想转变往往是政治变革的风向标。经过数百年的社会发展,基本定型于两宋时期的程朱理学已经渐趋落后,很难再适应当时的社会现实。而“存天理,灭人欲”的苛刻要求和“三纲五常”等森严的等级程序,更是与明代后期追求人性解放的要求形成尖锐矛盾。为此,王阳明将理学加以改造,使之形成更为灵活,更强调人性的“心学”。而饱受当世与后世质疑的“异端”思想家李贽,则更是对几乎整个儒学系统大加鞭挞。这就导致了一种对于封建道德传统,甚至是王朝统治思想根基的撼动。为反对传统道德,反对个人极权统治提出了宝贵的理论借鉴。
而在几十年后,随着大明王朝的日渐衰微直到最终覆灭,当世的思想家在总结政治失误的同时,更是涉及了对深层制度的反思。其中,以黄宗羲为代表的士人,将矛头直指皇权与其衍生出的专制体系。
黄宗羲在其代表作《原文》一文中,尖锐地指出,君主为“天下之大害”“以天下之利尽归于己,以天下之害尽归于人”极力批判君主专制的政治体系。在他看来臣子之于君主,“非奴仆而为师友”,即倡导一种平等的君臣关系,并以“天下为主,君为客”的核心理念,提出了一系列的政治构想。其一为限制君权,就是通过真正利于百姓的“天下之法”取代君主的“一家之法”,希望可以利用公正完善的法律制约皇权。其二为倡导民权,以倡导言论自由和建立自下而上监督体系的手段,保证人民的生活幸福与国家政治的稳定。在黄宗羲的理论与设想之中,“学校”是一个极重要的机构,它在培养人才的同时,还兼具政治职能,主要负责监察与咨询,并参与治国理政,对政府实行有效的监督。他甚至主张以内阁取代皇帝成为全国的最高权力中心,而皇帝只是维系统一的国家元首以及隶属于政府的一员。这样既保留了大一统的历史传统,又有效限制暴君专制。在今天看来,其思想与英国的君主立宪制政体不谋而合,有异曲同工之妙,自然是在当时振聋发聩的警世之言。
与之同时代的顾炎武则提出“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振臂疾呼与南宋灭亡时纷纷自尽以殉朝廷的士人不同。顾炎武从根源上指出了“亡国”(一朝一代一姓政权败亡)与亡天下(民族、文化、道统理念的灭绝)之间的不同,在思想层面上将“国”与“君”分割开来,颠覆了汉儒以来将“忠君”与“爱国”相提并论的观念,并强调了对于社会现实问题的进一步关注,主张以“众治”取代“独治”。王夫之也基于对理学的批判,建立起一套相对完整的朴素唯物主义理论。否认了皇帝顺天意以治万民的君权神援说法的合理性,进一步推动了对于政体的反思与求索。
如果把李、黄、顾、王等人的理论独立于时代而分析,或许可以看作是对传统的一种自觉性的反思。但如果将之置于晚明时代大背景之中,则能很清晰地看出,这是伴随社会发展的一种自发性表现。
明代在其大一统国家的政治军事保障之下,民众生活长期稳定,商品经济迅猛发展,其繁荣程度远超前代。江南富庶地区甚至产生了资本的原始积累,孕育出资产阶级萌芽。在这种商品经济浸润的社会环境下,市民阶层逐渐兴起,商人群体的地位也有所上升,甚至连士人也不止有原来的“学而优则仕”这一条前途。基于这种情况,民众长期压抑的个体意识纷纷被唤醒。这就会与皇权专制要求下的社会道德准则发生强烈冲突。进而要求原有的社会准则发生修改甚至是被重新修订。
而在另一个角度分析,明代的政治制度特点也为这种削弱皇权的要求创造机会。永乐大帝所设立的内阁在其自身演化过程中逐渐获取了一项重要的政治权利—票拟权。这就相当于分割了一部分皇权之中的决策权力。而宫中司礼监的设立,更加强了皇权与官僚系统的相对分离,这也更使得皇权至尊的理念弱化。张居正任内阁首辅时即与司礼监掌印官臣冯保交好,张经票拟后得出的旨意,在冯加盖印玺后,即可于朝野内外施行无阻。同时,明代晚期的皇帝们大多也在有意无意的淡化自身的存在感。万历皇帝因朝臣之间的“国本之争”而数十年拒绝上朝;而“大国工匠”朱由校(天啟皇帝)在位七年,则一直躲在宫中专心研究木匠技艺,与朝廷间的联系都由魏忠贤把持。这自然使官僚系统对宦官集团的不满在无形转移到皇帝身上。转而要求对皇权的有效制约以保障自身的权益。
而明朝的政府运转已经初具近代雏形,基本形成了一套内阁大臣集体负责制下的各部分工明确的近代体制,对皇权依赖大大减少,即使脱离皇权的直接控制也可以做到几乎正常运转(万历年间政府施行即为一实证)。因此,对于存在感削弱,必要性减轻,又与个性张扬要求格格不入的皇权宣战,也就有其时代的必然性了。
尽管随着大明帝国的大厦轰然倒塌,这些民主法治的思潮由许多还未付诸实施便消亡在清军的铁蹄之下。但我们并不能因此而否认他们的进步性。实际上,在数百年后的晚清以康梁为首的维新党人和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党人,仍然竞相把这些晚明的思想家们尊为精神领袖:谭嗣同认为王夫之的作品是“兴民权之微旨”。梁启超则更是将黄宗羲的《明夷待访录》视为“宣传民主主义的工具”;章炳麟改名为绎(顾炎武初名为绎)号太炎,以表明自己是顾炎武学说的传承者;孙中山也抽取了《明夷待访录》中的《原君》《原臣》等篇目印发下去,以鼓励反对清王朝的民主革命。这些思潮的意义之重大,影响之深远,由此而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