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列宁的唯物辩证法思想
2019-04-03王督武
摘 要:列宁认为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并继承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提出了辩证法十六要素,丰富了辩证法的内涵,构建了唯物辩证法理论体系的内在原则和理论体系,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关键词:列宁;唯物辩证法;对立统一;发展
一、 提出了辩证法和形而上学两个根本对立的发展观
列宁通过对沙文主义和修正主义的批判,提出辩证法与形而上学是两种具有本质区别的发展观,“沙文主义是指把本民族利益看得高于一切,主张征服和奴役其他民族的极端民族主义和好战情绪。社会沙文主义口头上是社会主义,实际上是沙文主义,是机会主义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的产物和表现。”针对第二国际的社会民主党人歪曲的利用辩证法为社会沙文主义辩护的这一恶行,列宁阐述了辩证法与诡辩论的区别。他认为,辩证法是以联系、发展和矛盾的观点,正确的反映客观事物的本来面目的方法论,而诡辩论则不考虑事物的本来面目,主观地把概念强加于客观事物。
19世纪末20世纪初产生了一种庸俗进化论的形而上学发展观,这种发展观认为事物的进化是量的进化,量的增加和减少表现出事物的变化,否认事物的质变所引起的飞跃。列宁在《卡尔·马克思》一文中,对这种观点进行了激烈的批判。他指出,这种形而上学的发展论观点是一种庸俗的、落后的、腐朽的发展观。然后他说:“发展似乎是在重复以往的阶段,但它是以另一种方式的重复,是在更高的基础上的重复(否定的否定),发展是按所谓螺旋式,而不是按直线式进行的;发展是飞跃式、巨变式的、革命的;‘渐进过程的中断;量转化为质;发展的内因来自对某一物体、或在某一现象范围内或某一社会内发生作用的各种力量和趋势的矛盾或冲突;每种现象的一切方面(而且历史在不断地揭示出新的方面)相互依存,极其密切而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这种联系形成统一的、有规律的世界运动过程,——这就是辩证法这一内容更丰富的(与通常的相比)发展学说的若干特征。”列宁在《谈谈辩证法问题》一文中对形而上学的发展观和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观进行了深刻的论述,笔者总结三点:第一,关于对发展内涵的认识,前者认为发展是量的增加或减少,或组成事物的物质在组合排列上的变化;后者认为发展是永不停息的,是在三大规律基础上永恒的发展、循环往复的发展,是螺旋式上升波浪式前进的过程;第二,关于对事物发展变化的动力的认识,前者认为,事物的运动发展是由外力推动的,后者认为事物的运动发展是自身内部矛盾引起的结果;第三,关于事物发展的内容,前者认为事物的发展是僵死的,是在原有事物基础上重复循环的过程;后者认为发展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因此,列宁认为形而上学的发展观和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观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发展观。
二、 构建了唯物辩证法理论体系的内在原则
列宁说:“在《资本论》中,唯物主义的逻辑学、辩证法和认识论都应用于一门科学,这种唯物主义从黑格尔那里吸取了全部有价值的东西并发展了这些有价值的东西。”列宁认为,辩证法、认识论和逻辑学是统一的,作为构建唯物辩证法的内在原则,列宁指出辩证法、认识论和逻辑学三者是同一的,辩证法是关于人类社会、思维发展和自然界的辩证逻辑,并且辩证法包含着认识论的内容,认识是以实践为基础的客观反映,其中包含着唯物辩证法的基本思想,认识论是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因此,辩证法和认识论是一致的。此外,列宁还认为,逻辑就是辩证法和认识论,逻辑学与辩证法和认识论是相一致的。“逻辑不是关于思维的外在形式的学说,而是关于‘一切物质的、自然的和精神的事物的发展规律的学说,即对世界的认识的历史的总计、总和、结论。”人类要对外部事物进行客观的、正确的认识,并不是直观的、简单地、抽象地对客观事物进行了解,而是要通过一些概念、规律以及思维方式进行逻辑分析,从表面看本质,以达到对事物真正的认识。
三、 建构了唯物辩证法理论体系
列宁对唯物辩证法十六要素进行了深刻的研究,构建了以对立统一规律为核心的辩证法体系,包括一个核心、两个普遍原则等。
“一个核心”指的是对立统一,即矛盾,事物内部的对立统一即事物内部的矛盾。對立统一是一种方法论,主要方法是矛盾分析法,分析事物的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并运用“两点论”和“重点论”的分析方法。从具体矛盾出发,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正确解决问题,矛盾分析法是我们解决问题的根本方法。
唯物辩证法理论体系的两个普遍原则是“发展”和“统一”的普遍原则,发展的普遍原则是指着眼于客观世界、人的主体活动、人的概念等在内的一切事物和现象的运动发展原则,最终揭示出思维与存在、主体与客体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统一的普遍原则存在于一切事物和现象之间的多样性、普遍性的联系之中,以揭示出世界上多种多样事物的统一性和整体性。要达到对客观世界的正确全面的认识,就需要把这两种原则联系起来,把握事物发展的主客观规律,认识事物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辩证统一规律,进而使辩证法成为最完备、最科学的关于事物发展学说的理论体系。
四、 初步诠释了实践辩证法的基本思想
列宁认为实践是连接主观辩证法和客观辩证法理论的桥梁。人类对客观事物发展规律的认识,必须通过实践才能完成。人类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起到“中介”的作用。人们通过实践,可以将客观世界改造成人类想象的样子,使客体主体化。人还可以有意识地把自身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变为带有人主观愿望和目的的客观现实存在,使客体主体化。列宁通过对实践作用的分析,肯定了实践的能动性,认为实践具有辩证的特征,从而初步确定了实践辩证法的思想内容。
五、 结语
综合分析列宁的唯物辩证法思想,在唯物辩证法发展史上意义重大。列宁对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的唯物辩证法理论体系的深刻分析和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了新的唯物辩证法理论体系,不仅丰富了唯物辩证法的内容、结构和理论形态,而且也为毛泽东同志、邓小平同志以及后来的唯物主义者的辩证法思想的创新和发展提供了理论基础,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影响深远。
参考文献:
[1]列宁.列宁全集·第3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278.
[2]列宁.列宁全集·第3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410.
[3]顾海良.马克思主义发展史[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231.
[4]列宁选集·第3版[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423.
[5]列宁全集·第5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290.
[6]《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131.
作者简介:
王督武,陕西省西安市,西安铁道技师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