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2019-04-02张发明
张发明
【关键词】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方法
“以人民为中心”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核心价值理念,反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根本伦理目的和终极价值关怀,是党长期执政和广大党员干部思想和行动的重要指南,为新形势下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指明了方向,对于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提高农村基层党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就是要深刻认识人民的历史地位、主体地位和根本力量,就是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党的奋斗目标,就是要在党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中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具体工作中,要教育广大农村基层党员干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思想上跟党走,组织上服从决定,工作上以党员为标准,坚持党性原则。要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服务意识,按照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20字的要求,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真正体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自觉运用市场机制,发展农村经济;学习实用科学技术,提高致富本领,真正发挥领头作用;学习法律知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农村党支部建设,强化领导核心作用
基层党组织服务对象是人民群众,这就要求基层党的建设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为老百姓服务的过程中强化领导核心作用。一是建设一个坚强的农村基层领导班子。建设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对做好农村工作至关重要。着力拓宽农村基层干部来源,提高他们的素质,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只有这样一个团结、坚强、群众拥护的好领导班子,才能培养锻炼一支富有战斗力的干部队伍,才能选准一条加快经济发展的好路子,带领农民群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共同富裕,共同进步。二是规范“两委”关系,巩固核心地位。在“两委”关系上,坚持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农村党支部书记是农村班子的一把手,是各项工作的主要组织者和领导者,村民委员会要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农村“两委”成员要自觉维护村党支部的集体领导和班子团结,齐心协力搞好工作。三是加强农村后备干部培养工作。发现一批年纪轻、文化高、有潜力、有群众基础,能带头致富、带领致富,又热心村级工作的后备人才,跟上措施,进行重点培养,解决村干部后继乏人的问题。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明确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的情形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而应突出问题导向、回应民生关切,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多做暖人心、得人心的实事。要加强执行力,不说空话,不走形式,脚踏实地,认真落实工作,切实提升为民服务的行动力。人民的事没有小事,民生的事就是大事。要聚焦、聚神、聚力抓落实,始终做到干字当头,带头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坚决反对“摆拍式”的假作为、混日子的不作为,努力创造实实在在的业绩。要制定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激励机制,把发展集体经济的能力和成效作为考核的硬指标,激励党员领导干部把精力聚集到发展集体经济、带领群众致富上来。要加大帮扶引导力度,对集體经济相对薄弱的村给予政策、资金、人才扶持,加大帮扶力度,促使集体经济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要鼓励党员干部带头创业、带领群众创业。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党组织运行机制
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完善制度、强化执行是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增强依法执政本领,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要严格贯彻执行各项党内法规制度,真正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是创新组织运行方式。改革和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选举办法,抓好以农村党组织为核心的组织配套建设,领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共青团、妇代会等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开展工作。创新农村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形式,推广在农村、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和产业链上建立党组织的做法。二是大力推广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的任职模式。把农村党支部书记作为村委会主任候选人,这样既给党支部书记增加“民选”的压力,强化民主意识,拓宽村民对党支部民主监督的渠道,有效地解决一些农村存在的党支部和社区委员会“两张皮”现象。三是健全制度,严格管理。指导和帮助农村组织建立健全“两委”联席会议等民主决策制度,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民主管理制度,政务公开等民主监督制度,进一步推进社区组织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要特别注意加强对农村干部的监督管理,防止由于“一人兼”和交叉任职,导致权力过分集中,出现独断专行和“一言堂”等问题。同时,要创新管理体制,在对农村党支部书记实行星级化管理的基础上,对所有农村党员干部实行星级化管理,设岗定责,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