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越王墓的女性装饰用品
2019-04-02张越
张越
南越王墓深藏于象岗山腹心,为一座大型竖穴岩坑石室墓。整个墓室用红砂岩石板砌筑,分前后两部分,共7个室。在1983年的考古发掘过程中,于墓室内外发现至少14个殉人。通过对墓中遗骸或牙齿的初步鉴定,可以确定西侧室应埋藏有一名40岁左右的女性殉人(RVII)。结合东侧室所发现的夫人玺印,以及西侧室铜镜覆面[1]的葬习,推测整个墓中的女性殉人至少有10位,其身份有“右夫人”“左夫人”“泰夫人”“口(部)夫人”及一些庖厨隶役。这些女性殉人身份不同,随葬品各异,从其随葬品中可一窥当时南越宫廷女性的生活状况。本文撷选其中的组玉佩、带钩、铜镜和妆奁用具等装饰用品作分析介绍。
一、辨明身份的华丽组玉佩
组玉佩于两周时期尤为兴盛,随着其结构的复杂化和制度化,逐渐成为权贵身份的标志。到战国、西汉时期,组玉佩较为常见的佩戴方式,是系于腰间,垂于腹下。如信阳2号墓[2]与江陵武昌义地楚墓[3]出土的彩绘木俑上,都可见身上所绘组玉佩自腰带垂下。“考古发现的西汉组玉佩,在人体上的位置与战国墓所见也基本一致。这些情况似乎又说明,战国、西汉组玉佩的佩戴方法应该是基本相同的。”[4]戴上长长的组玉佩不便疾行,故有“改步改玉”的节步功能。墓中东侧室内,根据玉佩饰出土位置与夫人印章邻近关系,基本可判定归属四位夫人的组玉佩有5套。四位夫人生前地位不同,死后也有尊卑等级之分。汉代尊右卑左,四位夫人随葬的印章材质与印文,明显反映出其间的地位差距。右夫人居众夫人之首,随葬龟钮金印,印文称“玺”,其他三位夫人地位不及右夫人,只能用鎏金铜印,印文称“印”。由此,右夫人随葬的组玉佩也最为华丽。
归属右夫人的组玉佩有2套。A组组玉佩(图一)由3种不同材质的20个配饰组成,自上而下依次是连体双龙佩、2件玉环、3凤涡纹璧、10粒金珠、l粒玻璃珠和5件玉璜。挈领的连体双龙佩平面略呈椭圆形,以二龙连体构成龙身,龙身上部双面透雕,张口探爪,下身双面涡纹,环绕外周,极富动感。二龙张口对视,共同护卫中间的花蒂。三凤涡纹璧饰双面涡纹,周边透雕三只凤鸟,大小不一,姿态各异。5件玉璜的装饰也各有不同,玻璃珠下面的玉璜透雕有四条龙,最为精美。整套组玉佩上的每一件玉饰单独来看,都是巧夺天工的艺术品,组合在一起,又互相衬托,形成上紧下松、疏密有致的结构。
墓中左夫人佩戴的组玉佩,其规格则次于右夫人。另两位夫人的组玉佩上的玉饰,又比右夫人和左夫人的稍逊一些,虽较为简单短小,也依然清新秀美。组玉佩的长度与身份相关,不过,据串系形式复原推测,墓中最长一套组玉佩(复原后长约90厘米)是前室殉人RXII的陪葬品,长度甚至超过了墓主人组玉佩(复原后长约60厘米)[5]。然而,这套最长组玉佩的构件简单,雕工不细,结构松散。可见墓中组玉佩似乎以精美程度和身份关系更为密切。
墓中组玉佩在器形和装饰上仍保留战国遗风。部夫人和右夫人B组组玉佩上,还有表明其女性身份的玉舞人饰件。墓主人组玉佩上也有玉人4件,然皆男性形象。右夫人组玉佩上的玉舞人(图二),在腰带下也雕出一环和一璜组成的组玉佩饰,璜下还有流苏。舞人的身份属舞伎婢妾之类,这种由环和璜组成的简单配饰,可能是当时地位不高的年轻女性佩戴组玉佩的真实写照。
二、日用生活的带钩和铜镜
除礼玉性质的组玉佩外,墓中几位女性殉人,还有铜镜、带钩这类日用品随葬。两广对于带钩、铜镜的使用,实非本地传统。两广与楚地仅一岭之隔。“战国中晚期以后,楚的势力已达南岭北侧或部分越过南岭,五岭南北楚越人民在经济、文化方面往来不断。”[6]然而考古资料表明,反映生活习俗的日常生活用品,如铜镜和服饰类的带钩,却极为少见。“春秋战国时期正是铜镜蓬勃发展的阶段,可是在越文化的范围里却不见或少见铜镜,尤其是两广与铜镜业最发达的楚地只一岭之隔。”[7]岭南地区虽自战国晚期已有带钩,然出土数量稀少。仅广东肇庆北岭松山战国墓出有1件玉带钩嘲,广西平乐银山岭发掘110座战国墓,也只有98号墓出带钩l件[9],说明岭南开始使用带钩的时间也为时不长。
秦平百越及南越国的建立,使大批中原人南下,在赵佗“和辑百越”的政策下,汉越通婚受到鼓励。南越人开始接受秦汉人的生活方式,对铜镜、带钩这类日用品的使用才开始增多。墓中东侧室发现有右夫人“赵蓝”的象牙章,推测右夫人即是一名从夫姓的越女。而西侧室6名殉人皆有铜镜覆面,这种葬习目前还未见于其他地区,未知是否也是南越人特有。无论如何,从上述可推知,南越宫廷中的越人女子,应和中央朝廷的汉人女子一样,使用了铜镜、带钩这些日用品。
墓中女性殉人使用的带钩,形体都很小,应是配系用具。与墓主人作束腰革带,有一定弧度以貼合人体腰腹部的大带钩造型不同。西侧室7名殉人身上或身旁出土小带钩8件。其中殉人RX的牙齿旁出土有雁首形银带钩(图三)。由于墓室内多次进水,器物位置扰动。出在牙齿旁的带钩应是从肩颈处移动过去的,推测其可能是用于衣领部的襟钩[10]。随葬四位夫人的东侧室,出土有小件银、铜材质的带钩11件,形状有雁首形,龟首形、蛇首形和龙首形。古时没有衣袋,随身佩带一些物品,往往用带钩挂在腰间。“东侧室“左夫人”脊椎骨上有铜镜、带钩,近旁有“左夫人”鎏金铜印和组玉佩[11],“与铜镜、铜印、组玉佩共存的带钩,应是用来钩挂这些物品的”[12]。
铜镜也是墓中女性随葬品的一个生活用具大类,数量众多。墓中共出铜镜39枚,几位女性殉人埋葬的东西侧室,随葬铜镜就有24枚,占到一半以上。这些铜镜皆圆板具钮形,渊源多样,有楚式、秦式,大部分是汉代流行的镜式。随葬铜镜镜背纹样,主要有楚墓常见的“山”字纹镜,以动物为主体的龙纹镜和龙风纹镜,战国到汉代流行广泛的连弧纹镜等几类。有专家经过资料对比和分析鉴定,认为南越国“铜镜的合金配比与中原、湖北、湖南等地出土的铜镜相同,金相组织也相同”[13]。可见南越国时期的铜镜大部分是由中原内地输入的。
三、梳妆修容的妆奁工具
南越国宫廷女性既然有铜镜以鉴容照面,亦当有妆奁用具来梳妆修容。东侧室北面发现有一木胎圆形大漆盒,考古发现时压在“十”字形龙凤纹铜镜下,已残毁。盒内盛小漆盒2件,及铁削、刮刀、镊、茀柄、钉、小码钉等物件。小码钉及钉身附有朽木痕及木片,这些钉子原应在漆盒上起固定或装饰作用。根据发掘报告所绘大漆盒内物品线图,其内还有疑似眉笔的一截细短管。而漆盒出土时,压于一枚大铜镜之下。漆盒内随葬的小件工具应为四位夫人的修容用具。
《释名·释首饰》有言:“镊,摄也,摄取发也。”若有眉笔画眉,由于先天眉形不一定很好,首先就需要去掉部分眉毛,甚至把眉剃去,再用黛石画上眉形。去眉的工具即镊子或刮刀。广州玉子冈西汉墓中出土的铁镊、湖南长沙马王堆l号汉墓单层五子奁内的角镊、环首刀皆为拔眉工具[14]。据此,东侧室大漆盒盛装的铁镊、环首及首卷曲的铁削(图四、图五)可能也作相同用途,与疑似眉笔的工具配合使用。
大漆盒中还装有茀柄。茀与拂通,形状如刷。马王堆一号墓中就出有棕茀3件,分置于五子漆奁和九子漆奁中的长方形小奁内。关于茀的用途,目前认为可能是古人用来清理梳篦污垢,或者修饰鬓发所用的“刷”[15]。也有观点认为是用于施脂粉的物品[16]。东侧室一缠绕式龙纹镜(图六)出土时,镜背亦可见2支残茀的痕迹,原放于镜囊中[17]。可见茀与铜镜常配合使用。
由此来看,这件木胎大漆盒应为妆奁盒。南越国墓葬出土的漆奁及其他漆器多为木胎。木胎漆器的做法自战国时期在巴蜀及秦地区就已流行。“广州1097号(南越墓出土)漆奁上烙印‘蕃禺两字,表明广州南越墓出土的漆器,大约都是南海郡蕃禺市府漆器作坊的产品。”[18]可见当时南越国的漆器应以自产为主,胎体制作则延袭战国时期的工艺。东侧室这件木胎大漆盒内还发现有圆形漆盒2件,可能即是盛化妆修容的脂粉用。西侧室亦发现一件似为梳妆用盒的木胎小漆盒,置于一面缠绕式龙纹铜镜上。尽管残朽严重,尚可辨出马蹄形状,此造型正适合放梳篦[19]。
四、结语
南越王墓作为岭南地区十分重要的文化遗址,其考古发现揭示了两千多年前岭南地区大量的物质文化信息,其中也包含女性方面的丰富信息。墓中出土于几位女性殉人身上或身旁的随葬品,使我们得以一探南越国后宫的等级位次,及自夫人到庖厨隶役的日用生活情景。从东西侧室出土的一些随葬品,还用丝绢裹缠,有些玉器表面染满朱砂,可能包裹的丝绢上亦敷了朱砂染色。在反映南越国宫廷生活奢侈的同时,也可见其纺织业十分发达。由此或还可推知当时女性参与劳动生产的情况。《史记·淮南衡山列传》载,秦二世时期,时任南海郡尉的赵佗曾向秦王上书,“求女无夫家者三万人,以为士卒衣补。秦皇帝可其万五千人”。这一大批女性的南来,应也有纺织手工业者,想来她们或与越族人民杂处,利用岭南地区优越的自然条件,成为之后南越国纺织手工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墓中出土的一套铜印花凸版,即可见当时南越国已掌握先进的织物印花技术。
[1]室内的人殉除了一小孩外,其余遗骸的牙齿上面盖有铜镜,应属宫女;在铜印旁的女尸骨年龄较长,应是厨主。黄新美《南越文王墓葬的人殉》,《中山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4年第4期。
[2]河南省文物研究所:《信阳楚墓》,文物出版社,1986年。
[3]王传富、杨明洪:《湖北江陵武昌义地楚墓》,《文物》1989年第4期。
[4]黄展岳:《南越王墓的丝缕玉衣和组玉佩》,《先秦两汉考古论丛》,科学出版社,2008年。
[5]前室“室内东侧一殉人(RXII),棺具已朽,在棺板灰痕内,由北而南相距90厘米,直线排列一套组玉珮饰”。据此推测此套组玉佩长约90厘米。参见广州市南越王墓博物馆、香港中文大学文学馆编:南越王墓玉器》,两木出版社,1991年,第278页。墓主组玉佩“出土时,自领头的第一块璧起,至最下的一件玉套环止,长约60厘米。复原就是依这个长度”。见广州市南越王墓博物馆、香港中文大学文学馆编《南越王墓玉器》,第247页。
[6]全洪:《南越国铜镜论述》,《考古学报》1998年第3期。
[7]全洪:《南越国铜镜论述》。
[8]徐恒彬:《广东肇庆市北岭松山古墓发掘简报》,《文物》1974年第11期。
[9]蒋廷瑜、韦仁义:《平乐银山岭战国墓》,《考古学报》1978年第2期。
[10]李郁:《南越王墓出土带钩的使用功能》,南越王官博物馆编:《西汉南越国史研究论集(一)》,译株出版社,2015年。
[11]广州市文物管理委员会编:《西汉南越王墓(上)》,文物出版社,1991年。
[12]李郁:《南越王墓出土带钩的使用功能》。
[13]《西汉南越王墓出土铜器、银器及铅器鉴定报告》,《西汉南越王墓(上)》附录五。
[14]刘芳芳:《战国秦汉漆奁内盛物品探析》,《文物世界》2013年第2期。
[15]郑曙斌:《试析马王堆汉墓随葬的梳妆用具》,《湖南省博物馆馆刊》2013年第4期。
[16]张晓娅:《马王堆汉墓出土梳妆用具浅论》,《四川文物》2008年第8期。
[17]广州市文物菅理委员会编:《西汉南越王墓(上)》。
[18]陈春生:《西汉漆奩概述》,《南方文物》2001年第3期。
[19]“小奁的形状随所盛之物而不同。长方形者盛笄或擿,马蹄形者盛梳、篦,圆形的多盛脂粉之类。”孙机:《汉代物质文化资料图说》,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