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在俄罗斯名画中(外一篇)
2019-04-01高海涛
高海涛
高海涛,散文家、翻译家、文学批评家。毕业于东北师范大学,美国南伊利诺大学访问学者。曾历任大学英语教师、辽宁文学院院长、《当代作家评论》主编、辽宁省作协副主席。发表出版有《马克思主义与后现代批评家》《后现代批评的美国学派》《文学在这里沉思》《精神家园的历史》《鲁迅与东北作家群》《艾米莉·狄金森与中国想象》《纳博科夫:作为诗人的小说家》《英译本中的俄罗斯白银时代》《北方船》《剑桥诗稿》《英格兰流年》《长长的三月》《红楼中人洛丽塔》《美是上帝的手书》等著译和作品集。作品曾被《新华文摘》《作家文摘》、《中华文学选刊》等多种选刊、选本转载,并曾获冰心散文奖等奖励。
中国作协会员、美国文学研究会会员、中关文化交流促进会顾问。辽宁大学、东北大学、沈阳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辽宁省青年作家导师,茅盾文学奖评委。
海华姐是我五叔家的二姐,也就是我的堂姐。我家的姊妹虽多,但我和海华姐还是更亲。因为她从小带过我。
海华姐是我们村最出挑的姑娘,杨柳细腰,聪明能干,初中毕业后,因为正赶上文革,就没上高中,回村当了赤脚医生。赤脚就是光脚的意思,可在我的记忆中,海华姐可从来没光过脚,她的鞋是全村最好看的。那种传统的、民间的、平底的、圆口的、系带儿的布鞋,穿在海华姐的脚上,怎么看怎么周正,怎么雅致,怎么俏丽。姐当然也给我做鞋,干层底的,她一双双地做,我一双双地穿。好像从小到大,我的鞋都是姐做的。
海华姐不仅会做鞋,还会梳头,记忆中她几乎天天都在洗头和梳头。那头发又长又密,有时梳成两条辫子,有时梳成一条辫子,也是怎么看都顺溜,都带劲儿。母亲笑话她,说她上辈子肯定是个丫鬟,而不是小姐,因为小姐是不会自己梳头的。海华姐赌气,就经常支使我,她梳头,让我给她举着镜子。我很喜欢这个工作,哪怕两手酸酸的,也坚持举着。
许多年后,我看到一幅俄罗斯名画,题目叫《巧梳妆》,是一个女画家的自画像,这幅画让我特别怀念海华姐,除了头发不是那么黑,脸色不是那么白,女画家的那份清爽,那份顾盼,那份自赏,都像极了海华姐当年。英文版的《俄罗斯白银时代的艺术与生活》一书中,有一段对这幅画的评价,我翻译过来,意思是这样的:《巧梳妆》“表现了白银时代那种自我中心的倾向。镜中人通过镜子凝视本人,这既肯定了本人的存在,同时作为一种副本的、对立的映像,又对本人的存在构成了威胁。”
是的,对于海华姐来说,没有什么能对她构成威胁,除了镜子中她自己的映像。
我尤其忘不了姐骑自行车的样子。那是一辆白山牌车子,有点笨重,不过让海华姐一骑,那就不一样了,显得特别轻盈。姐骑车的样子好看,下车的样子也好看,就连她按响的车铃声也和别人不同,像是给谁做针灸,柔声细语的,玲珑剔透的,晶莹璀璨的。姐每天梳洗完毕,往往头发还没干透,就带着一种风华正茂、朝气蓬勃的清爽,骑车出发了。然后整整一天,从村里到公社,从学校到矿山,到处都能看到姐那杨柳细腰的身影。
后来我才知道,海华姐已经有对象了,自行车就是人家给的。海华姐那年二十一岁,以前听说有人给她介绍过几次对象,但海华姐连看都没看,就一口回绝了。母亲说,你姐咋那么有主意呢?說这个对象是河东村的民办老师,家有二斗粮,不当孩子王,何况还是个民办的。本来五叔和五婶都不太满意,可海华姐却点了头。据母亲分析,这可能是因为那人是个高中生,在县城里念过书,有点儿文化吧。
恋爱中的海华姐,就像所有恋爱中的乡村女孩,脸色红红的,眼神傻傻的,而且比以前更忙了,白天忙,晚上回家也忙,五婶对母亲说,人家晚上不是绣花,就是做鞋。海华姐几乎是个鞋匠了。用母亲的说法,说那鞋做的,里是里,面是面的,鞋底不仅结实,而且还用针脚纳出了花儿,有梅花,有枣花,有打碗花。总之不论单鞋、夹鞋还是棉鞋,一双双都越来越像艺术品。
但谁也没想到,秋天,海华姐失恋了。那天高中生来串门,一开始都以为来串门,因为临近中秋.他还带来两包月饼。五叔和父亲及我大哥陪高中生在屋里说话,五婶和母亲及海华姐在外面准备饭菜。可正要放桌子准备开饭的时候,高中生却下了地,说他这次来,就是为了要把那辆自行车推回去,还说他爹说了,定亲时送的几块布就不要了,留给海华做衣服吧。
那是个人淡如菊的中午,所有人都愣在了五叔家。只有海华姐,每临大事有静气,她好像早就知道这个结局似的,很默契地打开柜子,拿出那几块布,连包袱皮都是原样的,到院里放在已被她前一天擦得干干净净的自行车上,连同高中生带来的两包月饼,然后对高中生说:你走吧,看别赶上雨。
关于高中生退亲的缘由,河东村都知道,很快就传到了我们村,说是因为他看上了一个女知青,那个女知青也在学校代课教书,家是县城的。高中生穿着海华姐亲手做的鞋,有时放学后和那个女知青一起走过树林。因为他在县城读过高中,就和人家谈些县城里的事,见多识广的样子。开始时他还很骄傲,故意把脚抬得高高的,那个女知青就问:这是你对象给你做的鞋啊?高中生脸红了,他看到女知青像所有县城女孩那样轻佻地撇了撇嘴儿,然后说,很结实吧,但你到了县上可别穿,县上没有穿这种鞋的。一星期后,高中生就换上了一双解放鞋,一个月后又换上了一双球鞋。
我再次见到海华姐,大约是在一两个月之后了。这期间我几次要去五叔家,母亲都拦着不让去,说你姐病了,谁都不能见。直到初冬,天上飘起了雪花,母亲说去吧,你姐想见你。
海华姐明显有些见瘦了。事实上,我一见海华姐就鼻涕眼泪地哭了起来,我脚上的鞋脏兮兮的,露着脚趾。而海华姐却笑了,并且笑得那么嫣然、灿烂,一点儿也不勉强。她说好弟弟,你说姐做的鞋好看吗?我说好看。比解放鞋好看吗?比解放鞋好看。比球鞋好看吗?比球鞋好看。你敢穿着姐做的鞋去县城吗?我说,敢啊,那有啥不敢!海华姐就下地,从柜里拿出一个布包,打开,里边是一双里面三新的棉布鞋,说这是给你做的,冬天穿的。姐这大半年没顾上管你,看你这鞋穿的,都张嘴了,快换上吧。
我换上了新棉鞋,在地上连蹦带跳,走来走去,一副云开雾散、没心没肺的样子,就像我年幼时摔倒在地,姐把我扶起来,我哭喊两声,就继续到一边玩耍的样子。海华姐扭过头去,仿佛对着墙角说话:别美了!你去给姐拿镜子来,姐想梳梳头。
那是我最后一次看海华姐梳头,连洗头带梳头,足足有大半天时间。我两手举着镜子,看姐把辫子打开又编上,编上又打开,而镜子中她的头发越来越黑,脸色却越来越白,那种奇异的神态让我惊讶得差点喊五婶过来。
是的,对于海华姐来说,没有什么能对她构成威胁,除了镜子中她自己的映像。我听到那个越来越白的映像在对我说话,它说一句,我应一句:长大了可一定要有文化啊——嗯。一定要超过高中生啊——嗯。也要超过城里的知青——嗯。你要自己挣钱买自行车——嗯。你要一辈子有自行车骑——嗯。你要骑自行车带姐上县城,上省城,上北京……
事情已经过去许多年又许多年了,但昨晚我梦见了《巧梳妆》那幅画,甚至梦见了画中的镜子和海华姐在镜子里的映像。我知道海华姐还在乡村老家,活得挺好,但是,我几乎实现了她所有的愿望,却唯独没有骑自行车带她去过县城、省城和北京。想到这可能是今生难以完成的任务,一种陌生的痛苦像银瓶炸裂一样让我从夢中醒来。
红土地的忧伤
春节前整理书架,一本薄薄的英文诗集掉出来,放上去,又掉出来,拾起,是俄罗斯诗人曼德尔斯塔姆的《莫斯科笔记》,翻开某页,看到一首诗的标题:《老克里米亚》。春节之后,我试着把这首诗译成了汉语,虽然是从英译本转译过来的,但读起来仍觉得很震撼,开头是这样的:
一派春寒,克里米亚,
仿佛是因歉收而羞愧。
这是一片负罪的土地,
先为鞑靼人,后为白卫军,
就像打满补丁的破布,
克里米亚一直在羞愧
……
你看,一片土地,自自然然的一片土地,却像个孩子似的知道羞愧——这个意象不能不让人震撼,是为了歉收而羞愧,还是为了羞愧而歉收?总之,这是一片羞愧的土地,千秋万古常在,人间天上难寻。
人有时会为家乡而羞愧,比如我,从小到大,每到有人提到我家乡的名字,我都会不自觉地脸红一下,就像父亲或母亲的名字被提起一样。但土地自己也会羞愧,这是我没想到的。不知道克里米亚是什么样的土地,或许和我们的辽西一样,也是一片红土地吧。
都说东北是一片黑土地,但我们的辽西却是红土地。黑土地是粗犷的,红土地是诚实的。这样诚实的土地,与其说她是十年久旱的,毋宁说她是经常脸红的。我记得中学毕业回生产队劳动的时候,那一年因为春旱,庄稼歉收,到年底每家只分到一麻袋谷子,而且是红谷子。可能在全中国,只有辽西能长出这种红谷子,碾成小米,也是带一丝红晕的,好像它作为一种粮食,也是知道羞涩的。而粮食的羞涩与土地的羞愧,无疑是一脉相承的。
这就是我们辽西的红土地,她从春天开始就满怀歉意,连野菜的叶子也镶着红边儿,而到了秋天,她更是羞愧难当,在她贫瘠歉收的田野上,除了高梁不红之外,几乎所有的庄稼都是低着头,红着脸的。德国哲学家马克斯·舍勒有一本书叫《价值的颠覆》,其中谈论羞涩问题,从女人的羞涩到男人的羞涩,从孩子的羞涩到老人的羞涩,从身体的羞涩到心灵的羞涩,都说得十分透彻,但他是否曾想过,这世界还有一种羞涩属于粮食,还有一种羞愧属于土地呢?
我从来没去过克里米亚,但我知道,那片土地曾被古希腊人称为陶里斯,还有个著名神话,说希腊联军统帅阿加门农,为了在战争中赢得胜利,出征前向神发誓,在他班师凯旋之际,定会把第一个迎接他的人献祭给神。可他万没想到的是,当他胜利后返回故乡,第一个跑出来迎接他的人竟是自己的亲生女儿——美丽无比的伊菲革涅亚。于是,这个无辜的女孩就必须被献祭了。但是,当祭司刚刚把剑举起,却有个看不见的女神将无辜的女孩抱起,并带着她飞越大海,来到了陶里斯。此后若干年,美丽的伊菲革涅亚就生活在陶里斯,并受到国王的敬重和爱慕。不过在希腊人看来,陶里斯是诸神洽外的蛮荒之地,陶里斯人也都是野蛮人。因此伊菲革涅亚在陶里斯并不快乐,直到有一天,她以某种特殊的方式逃离了那里,回到了她日思夜想的希腊故国。
显然,这是一个关于土地的神话,也是一个关于逃离的神话。陶里斯者,逃离于斯也。也许那片土地的羞愧,最早就源于伊菲革涅亚的逃离。一个被逃离的地方,一个被遗弃的地方,能不深深地感到羞愧吗?我想起小时候,那些城里的男女知青们,在当年的辽西乡村,他们那戴着眼镜、提着背包、能诗能文、意气风发的样子曾照亮过我整个懵懂的中学时代。可谁知道他们是不快乐的呢?作为一个乡村长大的孩子,我想我并不真正理解他们。而正是这个神话,才振聋发聩地让我知道,知青们在我的家乡并不快乐。我的家乡只是我的家乡,对他们而言却是蛮荒之地。所以后来他们都走了,一个个不辞而别,义无反顾,许多人离开之后,甚至再也没回望过那片土地。
但无论男知青还是女知青,他们其实都是无可谴责的。因为人家毕竟有自己的城市,自己的故园,自己的乡愁。乡愁让他们变成了当代中国版的伊菲革涅亚,以神话的方式美丽并忧伤着,并使他们的不辞而别显得天经地义。也许,真正应该谴责的是我们自己,是我们这些命中注定生在乡村、长在乡村,而今又逃离了乡村的人。
几年前回老家,看到许多房子都空着,同村的大姐告诉我,年轻人基本都走了,老年人也没剩下几个,或是子女在外地上学留在了某个城市,或是子女到外地打工在某个城市买了房子。总之,城市,城市,城市,仿佛所有人都去了城市。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的乡村,我们的土地,又该羞愧成什么样子呢?
秋天了,老家的亲戚又一如既往,给我寄来了小米。妻子欣喜地打开,然后惊喜地喊道:呀,还是红小米呢!我一看,果然是红小米,而且看上去比以前的更红了,微雕般的小米,一粒粒都像掩面的少女,连优雅的鼻梁都是羞涩的,还仿佛披着茜红的纱巾。亲戚打电话说,红小米产量很低,但这几年种的反而多了起来,因为知道城里人喜欢吃。亲戚的话让我的眼睛湿润了,曾几何时,我也被家乡看作城里人了,而记忆中象征干旱与贫穷的红小米,如今却成了礼品,仿佛这是那片懂的羞愧的红土地力所能及的唯一贡献。
美国诗人兰斯顿·休斯也是我最喜欢的诗人之一,他出生于乔治亚州乡村,我曾经译过他的诗,包括那首《红土地之恋》。诗人就像个执拗的孩子,不断诉说他对红土地的思念,也反复强调他有红土地的忧伤,仿佛这是所有一切的理由——
我怀念红色的泥土,上帝,
我需要在鞋子里感觉着它
我多想重回乔治亚州
因为我有红土地的忧伤
……
我也有红土地的忧伤,即使不比曼德尔斯塔姆多,也不会比兰斯顿·休斯少。我经常梦想回到辽西那片红土地,当我在家乡的田野中漫步跋涉,会在鞋子里感觉到红土,那亲亲的红土在我的脚趾间环绕,并吸吮我的脚趾,这会让我乐不可支,虽然我的脚趾本身,可能会因此羞愧得不知所措,恨不得在天竺葵、土豆藤和胡姬花之间躲藏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