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首例“零口供”留置案宣判
2019-04-01樊强
法庭内外 2019年2期
樊强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原北京市海淀区图书馆馆长赖双平将贪婪之手伸向了政府采购,本以为有了招投标程序就可以瞒天过海,掩盖其肆意索贿的非法事实。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起北京市首例“零口供”留置案近日宣判,北京市海淀区法院认定赖双平构成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经查,赖双平是一名转业军人,退伍后在北京市海淀区文化委任职多年,并于2006年11月至2016年12月担任图书馆馆长,全面主持并负责图书馆工作。2015年至2017年,海淀区图书馆旧馆进行升级改造,增添图书自助借还系统;不久后,位于北部文化中心的图书馆新馆项目也启动建设。时任馆长赖双平难抵金钱的诱惑,利用新旧馆引入自助借还系统、音视频系统、家具和图书采购之机,肆意主导招投标程序,向他人索要好处费及购书卡共计人民币273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赖双平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索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并因索贿金额在15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本案赖双平到案后拒绝认罪,直至庭审也只承认了受贿20万元的事实。法院认为,本案证人证言、证人提供的录音、起获的书证等充分证明赖双平索贿意图的存在,并且也索取到了与指控金额相符的行贿款。
案件庭审过程中,300余名海淀区公务人员进行旁听,起到了良好的廉政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