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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题基层公安情报工作的“七个不适应”

2019-03-30于宝玉赵娟

中文信息 2019年3期
关键词:大数据意识思维

于宝玉 赵娟

摘 要:决策高层已经认识到公安情报工作是适应“大数据”爆发时代的驾驭社会治安大局的首要举措,也是“全球化”背景下第五次警务变革——情报主导警务的应有之义,并正在全力推进“两重一综”工作。但由于法律约束的欠缺和基层领导认知的匮乏,产生了诸多“不适应”,从而阻碍了公安“大情报”整体推进的步伐。亟需从赋予法律权限,逆转领导思维,健全组织架构,加强队伍建设,推进资源整合,提升基础保障,完善机制建设几个方面齐抓共管,协调推进。才能充分挖掘公安情报工作的巨大“潜能”,为警务工作服务,为人民服务。

关键词:大数据 思维 意识 公安情报 不适应 统筹规划

中图分类号:D6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9)03-0-03

大数据的到来,给人类带来了新的挑战和机遇,突破了常规思维,新生了研究事物的方法和途径,实现了探究事物规律的重心从“因果”到“关联”的转变。无论从科研到应用,从现实社会到互联网都在关注爆发式增长的数据量,都在不断的探索“大数据”产生的原因和发展趋势。研究处理和应用“大数据”的方式方法,是当今时代的一项极其重要的科研领域。“互联网+”是个较新的概念,也是“大数据”孕育的产物。其中的“+”代表的就是社会中的各行各业。这充分的说明了人类在“大数据”的推动下已经开始运用“大数据思维”研究和发现事物规律。“公安”作为社会中的一门行业当然也不例外,但恰恰是我们公安人员没有完全意识到“大数据”到来引发的社会新变革,而无视“公安情报工作”的内涵,没有掌握公安情报工作方法,导致公安情报工作的被动推进。

公安工作的主要部分就是搜集信息,进行评估、整理和利用。应当今“大数据爆发”时代的社会背景要求,公安工作必然会随之转型,从而公安情报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决定着公安工作的前途命运。2009年公安部情报中心成立之后,全国各地各级公安部门都相继成立专职的综情部门,从此公安情报工作被真正提上日程。仅从公安情报工作6年的发展历程来看,在公安部情报中心(二十三局)的精心督导下,在全国各级公安系统领导的重视下,在全体“情报人”的共同努力下,发展速度是较快的,取得的成绩是可喜的,特别是在基层的维稳和案件防控方面都起到了空前不可替代和逾越的作用。但是各地公安情报工作发展不平衡,绝大多数的地区还没有真正实现警务工作的全面转型,全国各地不同程度的还存在着诸多的不适应:

一、法律地位不适应

情报部门在全国各地虽然不同程度的组建了,但是仅仅有相关的上级文件和精神作为开展工作的依据和支撑,还没有足够的权力来推动和严格的法律来规范公安“大情报”工作的迅猛发展,缺乏相应的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建立,普遍出现了缓慢、疲软甚至停滞不前的现象。

二、领导思维不适应

一是多数掌握决策权的领导还是停留在以前信息化工作的提高和加强方面,仅仅有“情况”意识而缺乏“情报”意识,还注重查找事物的“因果关系”,忽视探索研究事物的“关联关系”,从具体工作来说还是停留在打击为主的意识层面上,没有发现预测、预防的重要性。二是對“大数据”的概念还不是十分清晰,还没有发现大数据在公安工作中的隐藏信息及其巨大作用。在研究一些普遍现象上还是停留在“样本”类的研究层次,并没有“全数据”研究的意识,确切的说还没有掌握全数据研究的能力,没有找到“样本=总体”的研究方法。举个例子来说:足迹检验中的公式总结就是利用样本分析的方法,去总结和归纳,最后得出结论的。三是危机感不强或者说没有感到“数据危机”的到来,现代社会是数据爆发的时代,网上、网下两个领域,虚拟、现实两个世界齐头并进,无时无刻不在记载着人们的行为。真正意义上的“大数据”时代已经到来,并持续的以“次方”的运算形式向外膨胀。但是在这种数据爆发的时代,犯罪分子也在不断的利用“大数据”试图破坏我们的政治、经济等领域甚至社会的各个方面,这种阴暗的行径西方科技强国表现的尤为突出,如美国斯诺登“棱镜门”事件,因而对我们公安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就这一点来看,与其说我们的情报工作是我们的主动作为,不如说我们的情报工作是应时代的背景被迫产生的。因此如果再不深刻的认识到这种危机的存在,我们的公安工作势必落后,挨打。四是多数地区还没有发现处理“大数据”方法,还没有能力把大数据归纳到一起,进行“样本”式处理,也就是说还不能接受应运而生的“云架构”是处理大数据的唯一方法的事实。五是人云亦云,盲从而不知其所。就基层来说,只知道公安部、省厅在不断的推动公安“大情报”工作向前发展,还没有认知大数据在公安工作中孕育的重大价值,大会讲,小会报,仅仅是停留在观望和学习的层面上,没有自己的主动思维和作为,缺乏情报工作的创新思维,导致基层情报工作出现了应付而不了事的状态。

三、组织架构不适应

现阶段,多数地区仅仅“明确了”综情部门的存在而没有成立专业情报部门,无法实现“情勤”之间的有效对接和“情指”之间的协调联动。同时也无法推动专业的情报研判工作的发展,错解“以有为争有位”,思想偏离主业,不管是不是综情部门的工作,只要能出“成绩”就抢着干,缺乏全局意识,没有合理站位,大有“包打天下”之势,特别是侧重于打快拳的领导,急于在任期间的“政绩”还一致推崇。综情部门的成立也仅仅是为了应付上级任务,导致情报中心工作处于“猜测”而没有实现“预测”的“空转状态”。即使用上级“文件”或部门的“规章”来“强迫”推行“信息归口管理”、“按需分配共享”来看,各部门一是缺乏情报意识,仅仅停留于“情况”的掌握和处置,没有真正提升到情报分析应用的层面上来。二是没有大局意识,都想各自为战,分门别类的搞自己本部门的“建设”,不进行联合统筹。特别体现在软硬件搭建方面,交叉建设和重复建设已成为各地的普遍现象,导致盲目花钱和乱花钱的行为产生,这些都是组织架构不适应的表现。

四、队伍建设不适应

人员的“匮乏”和日益“繁重”的公安情报工作之间的矛盾已经凸显。多数综情部门队伍建设方面没有坚持“硬抽人、抽硬人”的组建理念。导致各级情报部门存在着人员奇缺和素质低下的问题,难于适应现阶段全国公安情报工作的发展速度,特别是在基层表现得尤为突出,2、3名的综情队伍还大有存在,拿人凑数应付工作的现象还比较普遍。而全国的公安情报工作在公安部“大韬略”的指引下得以迅速发展,同时找到了科学、实效的哲学观和方法论。在这种矛盾冲突下,基层综情部门已经难以胜任 “两重一综”主要工作,更不敢谈情报工作触角的延伸。

五、信息资源不适应

一是公安内部信息壁垒现象还局部存在,没有实现信息归口于情报中心管理后再分配。公检法司还没有横向贯通,信息共享。二是互联网信息爬取工作还有待于加强,没有从爬取方案设计到技术支撑找到满意的答案。三是媒体新闻搜集不到位,还没有将新闻第一时间的信息和社会其他的动态信息有效关联。四是人力情报工作是内蒙古通辽市的亮点工作并在全国推广。运行期间还存在诸多的制约因素,主要体现在没有全面实现“花钱买情报的理念。”五是社会资源整合缺乏法制和机制支撑,导致无法开展常态整合工作,甚至出现个别单位不配合的尴尬局面。

六、基础保障不适应

对于基层来说,情报工作来的特别“突然”,一时间还难以接受这一工作模式,缺乏思想认知和法律赋予的权力,还没有得到全警种的认可。特别是警务保障部门对这一“新生”警务工作更是懵懂,将情报工作视为虚无,所以在警务保障方面相对较弱,不能够为公安情报工作很好的提供物质支撑。比如说:人力情报奖励经费的申请,临时布置讲课任务的经费开支,情报战果奖励经费的申报以及情报工作补助等等。

七、规章制度不适应

各地不同程度的制定了“五花八门”的规章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也发挥了其应有的作用,但是总体来看缺乏细节的完善和内外部的统筹,既然“情报主导警务工作”,所有的规章制度、机制办法的制定过程中始终要和其它业务部门甚至公安外部机构有机结合,保障各项工作协调有序的向前推进。

找到问题之后就要试着破解难题,坚持“治本”的理念,查找问题的主要原因,对症下药、下猛药,以缓释“各种不适应”给基层公安情报工作带来的压力,跟上时代的步伐,不断提升“大数据应用思维”,不断提高“大数据”处理能力,探索公安工作发展的前沿技术。

以公安部提出的四化建设为契机,公安情报工作应亮剑2015。要从赋予法律权限,逆转领导思维,健全组织架构,加强队伍建设,推进资源整合,提升基础保障,完善制度机制建设等根本方面齐头并进,配套实施。

1.赋予法律权限

“把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里”就是为了依法依规使用权力,防止滥用权的现象发生,同时也体现了权力需要法律来支撑,只有法律赋予的权力才是真正的权力,才能发挥其现实作用。我们的公安情报工作也急需完善老法(包括实体法和程序法)量身打造新法,从法的角度来明确其地位,赋予其真实权力,规定其义务,如美国“9.11”后的《国土安全法》以及催生出的国土安全部。使我们的综情部门和各专业部门的情报工作有法可依,有令可行。

2.逆转领导思维

如果说电脑的发展速度是当今社会经济发展的十倍,那么大数据膨胀的速度就是当今社会经济发展速度的一百倍甚至更快,这种情况下,我们必须利用云概念、云思维、云架构不断的探索处理不断膨胀的大数据的方式方法。就近几年的情报工作而言,全国的各级综情部门的“情报人”都有很多的思路和想法,多数同志都有自己的“独到之处”,也急于实现,其无法付诸实际工作的根源就是没有让领导接受其方法和思维。所以只有领导的思维和认识“与时俱进”,才能够使“大情报”思维真正得到推广。逆转领导思维主要从被动、主动两个方面入手,一是从法律和制度两方面确立其地位,让领导感到其“政绩”的重心应当向情报工作转移,深刻体会到情报主导警务工作的“价值”所在。二是加强学习特别是决策型领导层面的学习,提高其公安大情报工作的认识和领悟,找到发展方向,认可发展方法。

3.健全组织架构

建立两级情报部门,情报中心(综合情部门)和各部门的情报室(专业情报部门),协同工作,切实实现情勤对接、情指联动的工作格局,使公安情报工作整体运转起来。明确两级情报部门的权责和任务,情报中心是综合研判的部门,负责大数据的清理,由此产生的有价值的数据情报。一是担负着本级公安情报工作的统筹规划和引领的任务。二是为情报室开展深度研判和综合研判提供支撑。三是在收集各情报室报送的信息和专业情报产品后结合情报中心内部资源进一步开展分析研判工作,形成综合情报产品为公安局和政府主要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四是情报平台的模块化管理和模型化建设会不断的产生情报产品或半成品并不断的向各情报室进行推送,加以利用。其整体工作的重点在于预防为主打击为辅、以防促打,优势在于“不战而屈人之兵”。情报室是情报中心和各业务警种之间的纽带和枢纽,一是收集各类人群在工作、生活中产生的信息进行梳理、归纳、形成专业情报产品并将“信息”和“情报产品”报至情报中心进行进一步综合研判深度分析。二是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在警种内部更好的开展专业研判。三是向情报中心申请深度研判和对外协作。其整体工作重点在于打击为主预防为辅以打促防。情勤对接工作要从三方面抓起,一是在成立情报室的基础上从平台、手段、人员、机制四个方面进行无缝对接,打破情报中心与各业务警种之间的业务壁垒,解决信息孤岛和情报中心空转的问题,形成完整的情报体系闭环。与情报的组织架构搭建以及机制建设同步进行,推进情报会商工作,细化定期会商、专题会商和紧急会商工作,建立“会商”运转、监督、考核机制,发挥公安情报工作的最大效能。

4.加强队伍建设

要坚持综情部门和专业情报部门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原则,真正形成 “大情报”工作的格局。从网站上就可以看出公安部二十三局下设办公室、政办、调研室和7个处,共10个部门。其各部门负责的业务,已經给我们指明了现阶段公安情报工作重点和方向,同时也体现了现阶段公安情报工作的重要性和任务的繁重性。为了能够跟上公安部的步伐,并不断创新自我情报工作,最基本的就是加强队伍建设。由于公安情报工作是新生的警务工作,因此准入人员素质的前提条件不是有多年工作经验,而是一要有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协作意识;二要热爱工作、善于研判、善于创新;三要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水平;四要有情报意识;五要有总结归纳和写作能力。符合这些条件的人员经过一段时间锻炼后才能形成条理清晰、简明扼要的有价情报产品。建议把握宁缺毋滥的原则,可以从新分配的大学生、现有部门的年轻人或者从基层遴选三方面进人,经过选拔后留用。情报室起着承上启下和专业研判的两大职责。每个警种内部都应当加以重视,选拔两名以上人员专职情报室工作,赋予权限,明确分工。要求本部门业务能力较强有计算机应用技能和写作能力的人员开展工作,并由情报中心按制度、规定优先调度。两级情报部门人员都要不断加强学习和开展交流工作,创新工作方法。

5.推进资源整合

“信息资源”是情报工作的生命线,没有“信息资源”无以谈情报工作。信息资源整合包括公安内部信息资源、社会信息资源和互联网信息资源三大方面。内部信息资源整合主要靠本单位或部门一把手主抓,综专两级情报部门具体实施。外部信息资源整合主要依靠政府协调开展整合工作,努力协调社会水、电、煤、气、邮政、卫生、民政等等部门的信息资源,针对不同信息资源种类拿出整合系类,制定细目、提取办法和整合的时空维度。具体操作可依托类似“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等政府下发的文件或高举政府“反恐大旗”开展工作。互联网资源依靠软件厂家按需制定抓取方案,利用“网络爬虫”等类似工具进行爬取,最大程度的掌握虚拟世界信息。最后全部信息归口于情报中心管理,进行统筹再分配。就基层来讲在完成公安部两重一综的主业的前提下还要加强个案方面的数据应用创新。使信息资源在公安领域用足用活,转变警力跟着警情走的现状,拓展引导和拨乱的方法,提高驾驭社会治安的能力。

不断加强警务工作中信息采集手段的扩展。警务信息采集方面各地做的也参差不齐。总的来看采集类的警用装备还各有欠缺,比如手机全数据采集、人像比对、人车核查、视频应用和车辆轨迹研判等方面的技术手段都可以增加我们获取信息的种类和数量。特别近年来各地积极组建的“视频应用建设”,也要结合其它数据突出“视频巡逻”和“视频侦查”两方面的工作。无论哪种手段在建设初期就要成立专班,从建、维、管、用四个方面严格规划、设计,并以应用为目的进行搭建。比如:根据摄像头的具体参数设定第一视频范围区和第二视频范围区,选点立杆。视频建设理念最好是承包给专业公司,一是摄像头仅3、4年的寿命,防止未用就坏掉。二是防止上海的“最牛摄像头”现象产生,实现社会信息资源共享,多家养一个摄像头,达到节省财力的目的。三是维护比较及时,将一些细节问题写入合同和方案内,出现问题能够及时处理。

6.提升基础保障

公安工作必须有保障和服务部门对工作所需的财、物提供后勤补给。公安情报工作也不例外的要产生许多耗材,比如在紧急信息核查出动警力或加班工作方面,开展业务督导、授课方面,召开工作交流会、情报工作奖励经费等方面都会需要后勤部门的支撑。这就需要从制度方面、法制方面提高其现实地位,从而提高领导的重视,迫使警务保障部门认可其实战价值和政治地位的存在。

7.完善制度机制建设

情报工作机制先行,主要抓住采集、梳理、评估、研判、流转、奖励、考核等环节相关机制的建设,是“大情报系统”健康发展的必要保障。信息采集是源头是基础,建好信息采集机制尤为重要,要从采集对象、采集种类、采集细类、采集维度、采集办法等几个方面入手,重点加强采集工作的规范性;梳理也可以称为数据清洗,是情报平台高效运转的保障,要利用模型或人工的方式剔除虚假信息和重复信息,制定相关约束机制,防止为了完成采集任务而产生大量的垃圾信息的现象发生;评估机制主要是针对已采录信息或情报产品制定的,根据其使用价值,清晰的划定等级,以作为应用和奖励时的考量依据;流转包括信息流转和情报的流转,流转机制制定的是否严密是保障全警情报工作闭环、联动的前提,也是“保密”法的必然要求;所有机制中尤为重要的是奖励机制,建好奖励机制可以提高工作人员信息采集和应用的积极性,防止花冤枉钱。一要坚持一个理念、一个原则:“花钱买情报”的理念是在当今时代共同认可的理念,也是一种接地气的体现。“不患寡而患不均”是情报、信息奖励机制应把握的原则。二要明确奖励的前提条件:产生“情报战果”之后才可以进行甄别、评估、确定奖励级别。三要确立奖励的人群范围:无论是公安内部的工作人员还是公安外部的人员,只要是符合奖励办法就同样对待。四要把握好奖励认定的真实性:几年来的情报工作中接收和认定了许多“情报战果”,但是里面不乏有造假、掺沙的现象。“情报战果”真实性的认定是难点,会直接影响到情报信息收集和利用人员的积极性。经过多方调研和研究后认为还得要从研判过程的时空两个维度去锁定战果的真实性。五要区别对待奖励的两个层次:情报信息奖励分为源头性信息奖励和战果类信息奖励两种。这样分类即可促进信息资源整合的积极性也能够促进信息研判的积极性。通常的做法是一次性奖励,源头性信息占总奖励的三分之一。当战果类信息转变为源头类信息后可以进行再次奖励,否则不予重复奖励。六要规定情报信息奖励等级:情报信息奖励要在战果产生后进行双重奖励,根据战果所起的作用可分为特级、重要和一般基本上就够用了。考核机制是所有机制催化剂,考核机制的合理性是其它机制正常执行的必要条件,是全警情报工作的警戒线。在这方面既要考虑本地的实际公安情报工作情况,也要和其它工作机制有机结合,形成完成配套的工作机制,保障公安“大情报”工作体系的科学、高效运转。

完善机制就要在适应综情部门工作的基础上要兼顾全警种以及其他单位或部门的专业情报工作的开展,统筹规划,有重点分层次协调推进,形成公安情报工作正常运转的有力保障。

大情报业务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在于统筹设计,在公安部、省厅、市局、旗县局四级公安部门开展软硬件方面的统筹规划,错位建设,防止重复建设和交叉建设,节约资本,实现效能最大化,实现情报工作的集约化建设。在政治、法律地位以及职责明确,组织架构完善,队伍规范的前提下,研究提高人机结合的能力,使人腦思维优势与计算机的计算能力充分、完美结合起来,才能掌握大数据处理、分析的能力。

公安情报工作是我们警务工作的一次重大改革,是公安工作适应新常态的唯一途径,是公安四化建设的主动脉。其工作性质之新、涉及面之广决定了必须成立专业部门——情报中心,统筹“全局”,牵头规划,一把手决策,在引领全局形成公安大情报工作体系的基础上,立足本地,面向全国,实现充分对接,打造全国大情报工作体系,促使公安情报工作良性运作,进一步推动其高速发展的态势。

参考文献

[1]维克托·迈尔-舍恩伯格,肯尼思·库克耶 [M].著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行《大数据时代》书号:ISBN978-7-213-05254-5.

[2]公安部情报中心编撰的公安“大情报”工作参考丛书(1),《情报分析主要方法》.

[3]公安部情报中心编撰的公安“大情报”工作参考丛书(2),《计算机辅助情报分析方法与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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