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经济价值分析与实践
2019-03-30张竣
张竣
摘 要:强调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改革经济价值,主要的目标就是对社会学视角解读制度的缺陷加以弥补,同时采用经济学视角,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改革实践路径加以完善。以新制度经济学为出发点,产权就是将所有权作为核心所派生的收益权、赠与权以及处置权的权利束。为此,在当前宪法制度背景下,必须要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经济价值与实践。
关键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 改革 经济价值 分析 实践
中图分类号:F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9)03-00-01
生产关系与全新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背景下,促进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深化改革。在改革实践中,重视农村地区农地与林地确权运动的作用,能够使农村地区经济发展获得更鲜活的动力。由此可见,深入研究并分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经济价值与实践路径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经济价值分析
1.农业资源被盘活
当前,农村人口的空心化趋势愈加明显,且伴随现代城镇化的建设与发展,更多的青年一代农业人口劳动技能不断提高,直接影响了农村地区的种植业与养殖业劳动力需求[1]。结合马克思主义观点,要想促进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最关键的就是采取合作化方式,进而与城市资本有效抗衡。近年来,在城市商品经济发展期间,城市资本下乡现象愈加频繁,严重冲击了农户的个体经营模式。在这种情况下,在农业生产要素入股方式的运用下,即可使农业资源得以盘活,确保经济价值的不断增加。
2.农户融资显著增加
基于马克思主义观点,实现农村的合作化发展,需将西欧传统的资本主义国家理论推演作为主要参考依据。因我国属于农业大国,所以在实践发展中也应对东方亚细亚模式加以分析与思考。但并不应强迫农户采取合作化发展措施,所以在关键的过渡时期,应尽量与农户传统经营模式的生产需求相适应。资金不充足也会对农户家庭种植与养殖行业的发展效果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但是,在农地与林地确权活动落实的过程中,能够使农户获得必要的融资,实现融资经济价值的不断提升。
3.农户创业经济价值提升
一般情况下,农户创业项目集中体现在经济作物种植与规划化养殖方面[2]。但是,在落实项目前,一定要针对农地与林地开展前期投资,并确定其具体的使用年限。若以经济学术语做出阐释,即农户创业人员要求获取级差地租红利。所以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深化改革可以与上述需求相适应,使得农户创业经济价值不断提升。
二、農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践路径
1.消除农民群众思想错误
全面贯彻落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深化改革,必须要将农民群众的错误思想消除。在这种情况下,改革实践期间,应当积极开展舆论引导与制度培训活动,以保证农民群众正确认知农地与林地确权的重要性,对自身行为边界厘清的同时,才可以更好地达到产权改革目标。
2.参考历史组织确权活动
由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属于制度红利,所以对于农户而言会产生积极影响。但受此利好驱动作用,矛盾也会随之形成。针对以上情况,为确保产权制度改革的公平性与公开性,就必须要向农户讲解有关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内容。另外,回迁户口的方式要坚决杜绝。所以,应借助多个部门的合作与协作才能够更好地推动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3.分级监管体系的建立与健全
深化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过程中,应加大内部运行体系的监督力度,并对农户内部纠纷进行合理地调解与纾解[3]。面对这一问题,必须创建完善的分级监管体系,才能够实现确权绩效的不断增强。其中,在分级方面,县级政府主要发挥统筹监管的作用,而乡镇的职责就是在确权过程中发挥实际监管的功能。对于村委会而言,在实践过程中,则需要及时纾解农户的纠纷,并向上级及时汇报相关问题[4]。需要注意的是,在落实分级监管工作的时候,要求明确划分不同级别主观部门的权力。
4.依托制度创新创造可观改革效益
针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改革,要求将微观制度的创新功能引入其中,确保为农户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所谓的制度创新,其中涉猎了农户参与专业合作社的制度内容,同时也包括了农户探寻外源性资金供给的制度内容等等,只有这样,才能够实现产权改革效益的全面提升。
在此基础上,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期间,也可以构建统借统环体系。如果接待风险金融机构能够确定法律效应主体,那么村委会则会在村社的范围之内,适当地调节利润基金,与统还需求相适应[5]。另外,在产权信息共享平台的作用下,能够满足农户与企业的融资需求,接受政府部门的科学化指导,形成融资系统化服务,使得农户与企业交易的成本不断下降,对融资期间的权责利关系加以确定。在实践过程中,农地与林地商业开发的价值也很高,应当在级差地租的范围内,适当地调整林地评估的价格,以不断提高制度改革的效益。
结束语
综上所述,上文针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经济价值展开了系统化分析,具体体现在农业资源被盘活、农户融资显著增加、农户创业经济价值提升三个方面。而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践中,要想使农户在其中获益,就必须要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采取实践路径,只有这样,才能够充分突显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经济价值,为农村地区现代化建设与经济发展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依据。
参考文献
[1]方嘉雯.北京城乡结合部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实践模式与价值探讨[J].农业科学与技术(英文版),2014,15(6):1058-1064.
[2]周妍.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壮大农村集体经济[J].吉林农业,2017(21):55.
[3]刘祥琪.农村集体产权制度股份化改革的障碍因素与对策分析[J].农业经济,2014(9):39-40.
[4]窦祥铭.经济欠发达农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践与思考——以贵州六盘水市“三变”改革为例[J].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学报,2017,34(11):23-28.
[5]陈泽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中的股权转让——以浙江省诸暨市L村为例[J].法制与社会,2016(16):9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