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问题分析
2019-03-29石洋
石洋
【摘要】“互联网+”时代的来临,为传统旅游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文章基于“互联网+”时代背景下,分析“互联网+”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优势和存在的潜在问题,并为“互联网+”与旅游产业的更好融合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互联网+” 旅游产业 融合发展
2015年3月5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报告中首次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2016年7月04日,李克强总理签批了国务院的《“互联网+”行动指导意见》。“互联网+”的提出给旅游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契机,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和方向。但是,“互联网+”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存在诸多问题。
一、传统旅游产业与“互联网+”时代旅游产业比较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传统旅游产业发展受到冲击,传统旅游产业转型迫在眉睫。国家旅游局“515旅游发展战略”的实施,标志旅游产业与互联网的融合发展是大势所趋。通过比较传统旅游产业与“互联网+”时代旅游产业,两者存在明显区别。
“互联网+”时代旅游资讯主要通过“旅游APP”、旅游网站共享旅游资源信息,而传统旅游产业的旅游资讯主要通过“旅行社”传递给广大消费者。当前我国的旅游APP下载量均已破干万(见表2),充分表明其社会渗透度逐渐提高,供广大消费者选择的范围更广。“互联网+”时代通过互联网晒自己旅游的经历、行程、沿途的风景照以及对某些著名的景区的评价,信息对称性提高,比如蚂蜂窝的“目的地攻略”和穷游网的“穷游锦囊”。通过旅游APP可以便捷的查看到用户原创内容UGC(User Generated content),而传统的旅行社主要由从业人员单一的向需求者讲述旅游目的地的风土人情,过于片面化。
“互联网+”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环境下,广大消费者选择的旅游方式主要是“互联网+”旅游,而传统旅游产业广大消费者选择的旅游方式主要为“跟团游”。根据2017年携程旅游调查报告显示,“互联网+”旅游成为更理想的旅游方式(见图1)。“互联网+”时代游客需求提高,不再满足于传统旅行社的固定行程以及游玩时间不充裕等问题,希望体验旅游的真正意义。
数据来源:2017年携程旅游调查报告
随着“互联网+”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游客消费的途径趋于多元化。旅游产业链成员之间出现“多对多”的关系,而传统旅游产业链成员之间的关系则是“一对一”,即由三者相互彼此联系的单向产业链升级为各个旅游主体多维度相互联系的多位产业网“)。互联网时代旅游产业不再局限于旅行社单一面向游客,而是许多旅游产品供游客选择,旅游产品也可以由多个游客购买。
综上所述,互联网时代旅游产业相比于传统旅游产业具有更广阔的服务范围、更低的运营成本和更为详尽的旅游资讯。传统旅游产业应逐步向“互联网+”旅游的网络旅游模式方向转型升级,源源不断地培养互联网技术人才,寻求新的突破点促使旅游产业的持续发展。
二、“互联网+”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优势
第一,“互联网+”与旅游产业融合可以提高旅游者的出行效率。例如,利用互联网技术对天气、路线、酒店、景点、车票机票火车票、目的地攻略等进行定位分析,并提供最适合旅游者的出行方案,能够快速解决对目的地迷茫的问题。实时更新信息的互联网将有助于旅游者对目的地需求市场的对接,避免出现传统旅游产业信息不对称和信息延误等问题,互联网时代的旅游者不仅可以利用互联网获取最新的目的地信息,也可以通过互联网掌握最新的价格和实时热潮。互联网时代还可以通过网站或者APP提供的实际旅游情况,跨区域夸跨时间从互联网上获取体验过的用户给予的点评和照片作为参考,可以吸引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对新热潮网红点的关注。
第二,传统旅游产业只能通过门店面对面的介绍以及图册资料的讲解。这在一定程度上对旅游者的吸引力还不够有力度。而互联网时代可以通过旅游网站、APP、专门的点评网站或者互联网新媒体的宣传,达到真实的、实时的宣传,扩大旅游人次吸引更多的游客。目前,具备定位技术的旅游APP,可以实时定位游客的处境,在陌生的地方通过互联网地图也能顺利的旅游观光,这对于游客在旅游目的地有着安全性的保证。
第三,在自主性方面,“互联网+”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更加突出自由行的特色趋势。在结合的情况下,游客能够自主选择交通的方式、旅游线路、旅游的目的地、住宿的地方以及各种美食等。而在传统的旅游产业中,游客往往在旅行社咨询会被咨询人员牵引着方向而对自己的需求没有得到充分的满足。
三、“互联网+”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潜在问题
(一)旅游产业技术层次低
互联网时代,旅游产业技术仍在低位徘徊、应用缺乏深度,旅游产业技术层次与旅游产业的发展无法衔接,特别是在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落后、旅游信息资源难以整合和旅游产业技术应用水平与管理水平良莠不齐,严重阻碍了“互联网+”与旅游产业的深度融合。
(二)游客隐私易泄露
互联网时代,游客通过网络选购旅游产品的过程中,会留有个人信息、旅游行程、旅游的消费情况以及个人喜好等,很轻易就会被不法人员盗取用作他途,极不安全。如若此行为对人们的幸福生活造成了影响,人们就会在出行的时候考虑是不是要用网络的途径来订购旅游产品,如此便会丧失大量忠诚的游客,严重影响“互联网+”与旅游产业深度融合。
(三)旅游资源链难以构建
互联网时代,旅游网站和旅游APP各自之间明争暗斗,没有考虑未来旅游资源链的全局,使得旅游资源链难以构建。各产业与旅游产业之间未进行有效的沟通,那么旅游产业将不能根据各产业之间的最新动态作出最正确适时的反应,从而使得各产业的发展水平与旅游需求层次不相适应,影响“互联网+”与旅游产业融合。
四、“互联网+”与旅游产业融合的对策
(一)提高旅游产业技术层次
促进“互联网+”与旅游产业融合,必须要提高旅游产业技术层次,使之与旅游产业的发展相协调。政府可以制定有关的扶持政策,激发技术人员的创新活力;引进相关方面的高精尖人才,提供更为先进的技术支持;加大旅游产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及投入。
(二)出台有关法律法规保障游客隐私
促进“互联网+”与旅游产业融合,必须要出台有关法律法规以保障游客隐私。为避免被不法分子钻法律的漏洞,危害社会的稳定发展,政府需尽快出台保障游客隐私的法律法规,加大对于网络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确保民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他人侵犯。同时,应加强民众对于虚假有害信息的辨识和抵抗能力,了解有关于隱私被盗取的一些基本手段。
(三)构建旅游资源链
促进“互联网+”与旅游产业融合,应构建旅游资源链。旅游网站和旅游APP之间应取长补短,充分发挥各自优势,顾全未来旅游资源链的全局。各产业与旅游产业应及时相互沟通,掌握发展的最新动态,做出迅速的反馈,以适应产业发展的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