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的实践经验
2019-03-29
自2016年5月,国家出台“土十条”后,在省生态环境厅的支持下,韶关市开展了韶关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的实践。目前,韶关在土壤污染源头预防、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积极探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创新机制,夯实先行区建设基础。与省生态环境厅签订了《共建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协议》,并先后出台了《韶关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方案》《韶关市土壤污染综合管理暂行办法》《韶关市农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管理实施细则》《韶关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努力搭建了土壤污染防治“技术验证、管理、服务”平台,建立了项目全过程监理和第三方考核评估机制,借力国内、省内权威专业机构,全面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突出重点,落实先行区建设任务。在污染源头防治方面,突出重金属污染防治;投入资金约18亿元,完成了100多项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淘汰了315万吨落后钢铁产能,搬迁、升级改造企业70多家,实现了大宝山横石水流域达标、韶冶废水零排放、凡口矿尾矿库整治提升等预定目标。在风险管控方面,突出全面调查、分类管控;结合实际,全面部署并开展全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土壤环境背景值调查、固体废物调查等一系列调查工作。在治理修复方面,突出示范探索;累计投入近2亿元,开展了1500亩中轻度受污染耕地治理修复技术示范、1萬亩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示范项目、1个污染地块场调及修复中试、2个污染地块风险管控示范,以及25万平方米历史遗留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工程。在3100亩重度污染耕地上实行“板上光伏发电、板下土壤治理”,运用多种方式探索适合不同污染类型的土壤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模式。在管理能力建设方面,加强预警体系建设;分两期共投入3000多万元,建设10个水质和3个空气重金属自动监测站(空气重金属自动采样),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动态监控,及时掌握污染来源的变化情况,有效防止边修复边污染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