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综述:普通农户基层农产品市场研究
2019-03-28
(西南大学 重庆 400715)
一、引言
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的战略方针,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解决“三农”问题始终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要发展农村,必须让农民接触市场,参与到市场当中,让剩余农产品顺利变成商品,这才是长足之策。“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一直存在,并未得到有效解决。市场关系着农民如何将产品卖出去,实现商品到货币“惊险的一跳”。市场的不健全使得大量零散的小产业的农户家庭无法完成商品的价值转化,就直接阻碍了农业、农村的发展。
二、相关概念界定
(一)市场
韦伯(1997)认为市场是一直以商品本质为取向,不受个人或联盟主观影响的相互关系,市场行为是对利益的理性追求,市场成于交换也促进了交换。何绿野、崔建华(1997)把市场归纳为一定空间上商品和劳务交换关系的总和,是商品经济的运行方式和中间环节。何健(2002)认为市场是从一定中心地成长并遵循一定逻辑发展的有机结构,它最大限度地促进人们的交往、物资的流转、信息的发布、文化的形成、过程与结果、动态与静态的统一。什么是市场,综上市场即是发生交换的空间,交换的对象包括商品、信息、人际、文化。
(二)农村市场
李贯岐(2001)指出,农村市场是指农村商品流通领域。它既包括农村居民的商品购买,也包括农村居民的商品出卖。有买有卖,先卖后买,商品出卖是商品购买的前提和基础,是农村市场的基本特征。彭国强(2002)指出,农村市场是指商品交换关系以农村为活动空间的市场。黄国雄(2007)指出,中国农村市场是一个多层次、多领域、多主体的市场体系,它包括以农产品为主体、以满足城市消费需求为对象、由各种农副产品构成的农产品市场;各类专业市场、小商品市场;以农村生产投入品为主体的具有专用性、时效性和区域性特点的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等。综上农村市场是指商品交换关系以农村为活动空间的市场,包括农产品市场、小商品市场各类专业市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等,农村市场的特点是农村居民先卖后买,商品出卖是商品购买的前提和基础(这条可能已经不适用了,现代农民可以靠工资性收入,或是转移性收入)
(三)基层市场
根据施坚雅(1998)对我国四川农村的研究,他指出在四川农村,市场体系分为“基层市场社区”和“区域市场中心”。农村市场在地理上的分布呈现出“六边形模型”,每个六边形的中心都是基层市场社区的中心集市。基层市场体系以满足农民的生活需求为主,一般包括村镇的集市和中间市场。何健(2002)认为基层市场可以称为初级市场,基层市场可以满足农民家庭几乎所有的日常贸易要求,包括自己生产但自己不用物品的出售,也包括家庭需要但自己不生产物品的购买基层市场既是农产品和手工业产品向上流动进入市场体系中较高范围的起点,也是供农民消费品向下流动的终点。
(四)基层农产品市场
农产品市场是进行农产品买卖的场所。即实现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之间商品交换关系的总和(马晓丽,2010)。本文据前定义将基层农产品市场定义为普通农户将农产品与消费者、收购商等进行买卖的场所,是所有农产品交换关系的总和。
三、研究基层农产品市场的必要性
(一)对农村经济的研究现状导向
现如今对农村发展的研究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展开:
第一是试图通过走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的方向,通过规模经济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在这个方面的研究主要有一下几个方面,(劳动力转移到高附加值):1、农地流转的研究。通过对土地制度进行创新,加强土地流转,使更有经营意愿的农户经营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提高劳动生产率,提升农业生产规模化(郑金英和金茂霞,2003;邵书慧2005;钟甫宁和王兴稳,2010;戚焦耳等,2015;诸培新等,2015;冀县卿;和钱忠好,2018;匡远配和杨佳利,2018;郭阳等,2019)。2、农业产业化的研究。通过农业生产专业化、布局区域化、经营一体化、服务社会化、管理科学化,将农业的产前、产种、产后紧密连接成为已给完整的产业化系统,使得农业专业化、规模化、现代化提高,最终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严立冬,2001;郭晓鸣等,2007;万伦来等,2010;蔡海龙,2013;闫磊等,2016;李伟,2018;李雪和杨子刚,2018)。3、家庭农场等新型农户经营模式的研究。这些学者希望通过农户对经营模式的调整,扩大生产规模,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整合要素利用,最终提高经营收入(朱启臻等,2014;蔡瑞林;和陈万明,2015;王洪波,2016;屈学书,2016;王波,2019)。
第二是试图通过农业合作社,农村经纪人中介组织等媒介结构或者是组织者将个体的、私营化和分散化的农户组织并与大市场相连接,通过中介组织改变农民市场地位,使农户顺利与市场的对接,并且还对农户提供技术指导、生产资料购置等一系列生产支持服务,以此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苑鹏,2001;安建明等,2007;纪良纲和刘东英,2008;蔡荣和王学渊,2013;王慧颖,2014;赵黎,2017;徐旭初和吴彬,2018;杜静元,2019)。
现如今对农村经济发展探索的主要路径大致就是如上两条,而这两条路径目前都存在着一些问题无法解决。第一,基于中国的小农经济现实的情况下,大量分散零碎的小农使得规模化难以进行,农户小规模经营与现代农业集约化之间矛盾无法解决,就算很多学者在随后提出的适度规模经营,但何是适度?适度规模不足够产生规模经济又怎么办?基于中国现实的情况,在江浙等东部地区或许可以走规模化的发展路径,但更多的中西部地区小农大量存在根本无法推进规模化农业。第二,在农业合作社和中介组织在农村也一直没有得到优质的发展,很多地方都是形同虚设,其中最大的原因就是利益的分配机制没有得到完善,农户、第三方、消费者之间利益分配不均,农户的利益容易被中介组织侵占。
因上述问题,本文认为对市场与农户的研究显得十分有价值,如何去构造一个新的市场结构,使得市场和农户直接连接,让农户可以直接从生产中收益,以此逐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中国的小农困境制约
自建国以来,“大国小农”的基本国情就成为了学者们想要解决的困境(刘宪法,2014,有学者曾经认为中国农村的出路在于消灭小农经济(赵磊,2005),但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小农经济作为中国长期以来的主要农业经营模式,有其历史和现实合理性(刘同山和李竣,2017;奂平清,2018),认为小农仍然具备顽强的经济生命力(张孝德和张文明,2016)。而小农存在一系列问题,小农有难以摆脱组织化程度低,抵御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能力弱,与其他产业关联度低、商品率低、劳动生产率低、比较收益低等特征(张新光,2008),因而小农被认为是排斥市场和商品经济的,只具有生存理性(温锐和邹新平,2013)。
因我国小农经济的制约,我国无法像美国等发达国家一样实行规模化的家庭农村。同时也因为小农的制约,我国的市场一直就存在“小农户”和“大市场”的矛盾。而也因为小农的制约,所以研究普通农户的基层市场就显得更具现实意义了。
四、对普通农户基层农产品市场的现有研究
现有对基层市场研究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通过对基层市场、乡村集市的历史演变透视农村发展的路径,希望通过农村本身的发展解决中国农村问题,探求通过现代农产品市场等其他要素市场的建设,来带动农村社会的转型和发展(吴晓燕,2011;陆益龙,2012;郑清坡,2018);二是研究基层市场的社会属性,对其承担的社会功能进行研究(朱炳祥,2012;王伟和卜风贤,2013;王景新和李林林,2018)。
在互联网兴起的今天,无论是农村电商还是“互联网+农村流通业”都已经发展的如火如荼,许多学者都认为互联网的发展给农村市场带来了机遇(韩俊德和杜其光,2015;王晓红,2016;王俊文,2016;张晓雯等,2017),同时也有许多学者看到了其中存在的问题和挑战(植凤寅,2016;谢天成和施祖麟,2016;严圣艳和许安心,2016)。
可以看出对目前基层农产品市场的研究还是较为缺乏的,不过有很多学者从其他方面的研究也涉及到了一点基层农产品市场,比如对农产品供应链的研究等。这些研究对基层市场的研究更多都处于一个社会学的视角,认为基层市场更多的承担了农村的社会功能,本文认为要让农村经济的发展回归到农业本源上来,那么对基层农产品市场的重构,使其同等重要的承担农民经济来源是十分重要的。而基于新时代互联网机遇下,有了更先进的基础设施支持,这使得重构“小农户”与“大市场”直接对接的基层农产品市场成为了可能。
五、研究展望
本文认为建设基层农产品市场可能是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可行有效的办法,不改变其原有生产模式组织形式,让普通农户直接参与到市场当中,让农村经济的发展回归农业本源,也许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长久之策。
同时,基于互联网的发展,随着4G的普及以及即将到来的5G时代,我认为结合互联网重构一个直接连接普通农户和大市场成为了可能,那么在重构这个市场之前,对基层农产品市场的一些列包括概念界定、体系、水平测度都将是重构该市场的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