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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好色,不能无耻

2019-03-26吴钩

南都周刊 2019年2期
关键词:郑氏好色王府

吴钩

讲一个发生在古代的性侵故事,看看以前的渣男与今天的渣男相比,到底有什么不一样。

这个故事主角叫做李元婴,是唐朝开国皇帝李渊的第二十二子,唐太宗李世民的弟弟,唐高宗李治的叔叔,封滕王。王勃《滕王阁序》里的滕王阁,即为李元婴所建造。

李元婴这个人,有三大特点:第一,他是一名丹青高手,“善画蝉雀、花卉”,放在今日,完全可以包装成才华横溢、德艺双馨的文艺大叔,开一间茶室、咖啡馆什么的,专门约女大学生谈谈艺术与人生,谈得兴起时,嘴角咬着一枝鲜花向女生求爱。

第二,李元婴“好聚敛”,喜欢Money,连唐高宗都知道滕王贪财,他赏赐诸王各五百匹帛缎,却给滕王送去两车麻线,并叫人传话说,这是给滕王当钱缗的。李元婴闻言,“大惭”。能感到惭愧,说明李元婴虽然贪财,但内心还是知耻的。

第三,李元婴也很好色,“诸官妻美者,无不尝遍,诈言妃唤,即行无礼”。在王府供职的官员,只要他们的妻子有点美色,都会被李元婴盯上,然后,李元婴以“王妃召见”为借口,将她们叫入王府,趁机上下其手。而受了侵犯的女子,因为慑于滕王的权势,既不敢当场反抗,事后亦不敢声张。但外面的人心知肚明,都知道滕王召她们入府图的是什么,只是不敢说破而已。

滕王府有一个叫崔简的典签(跟晚唐柳宗元的姐夫崔简并非同一人),妻子郑氏初来乍到,颇有姿色。李元婴闻知,垂涎欲滴,便重施故伎,以“王妃”的名义遣唤郑氏入府。唐朝的典簽,只是给亲王打工的小秘书,完全没有向滕王“说不”的资格与实力。现在王爷要召见自己的老婆,崔简当然晓得其中的猫腻,“欲不去则怕王之威,去则被王所辱”,真是进退维谷,左右为难,不知如何是好。

倒是他的妻子郑氏非常镇定,说,莫怕,我入府便是,当今清泰之世,光天化日之下,谅那滕王也不敢做过分的事。遂入滕王府。王府的仆人将郑氏引至一间小阁,李元婴早已在那里等着。郑氏一入内,李元婴便迎了上来,邀请郑氏到床上聊聊艺术。说着说着,就要动手动脚。

郑氏厉声说:“你是谁?”王府的仆人说:“正是王爷。”郑氏说:“胡说!大王怎么可能这么无礼,必是家奴无疑。”一面说,一面脱下鞋子,狠狠抽打滕王的脑袋,又用手指抓滕王的脸,直抓得他面破血流。李元婴阅尽人间春色,却从未见过如此剽悍的女子,内心既惊且愧,一时之间,居然不敢还手。

小阁里发生的事情很快惊动了王妃,“妃闻而出,郑氏乃得还”。郑氏回到家,逃过了被王爷性侵的悲剧。

那么,这个事情最后如何收场呢?滕王在发情之时不但吃不到腥,还被郑氏抓得一脸血痕,他咽得下这口气吗?会找郑氏及其丈夫崔简的麻烦吗?记载这件事的唐人笔记《朝野佥载》说,“王惭,旬日不视事”,滕王羞愧难当,十多天不敢出来见人。

看来,这个李元婴虽然好色妄为,管不住自己的下半身,但羞恶之心还是有那么一点点的,闹出了性丑闻之后,既没有辩称是与郑氏谈恋爱,也没有辩解自己当时喝醉了,是酒后乱性,更没有振振有词、恬不知耻说,“我们贵族圈、文青圈,一聚会基本上都会喝酒,男女都喝,喝酒之后就是合影,会做搂、亲、抱等亲密状”,值得大惊小怪吗?

李元婴没有做任何自我辩解,他非常清楚自己的行为很丢人,很没脸面,很失身份,很不体面。

倒是崔简一直忐忑不安,“每日参候,不敢离门”,每天都去拜见滕王,但滕王不敢见他。一日,终于看到滕王“衙坐”,崔简赶紧“向前谢过”,向王爷表示歉意,但“王惭,却入”,滕王一看是崔简,羞得掩面而走。“月余日乃出”,过了一个多月,脸上的伤全好了,才敢出来见客。

明代的文人冯梦龙编《情史》,选录了郑氏履击滕王的故事,并评论说:“(郑氏)以智数得免污辱,虽其才有过人者,然所遇非穷凶,是亦有天幸焉。”庆幸郑氏遇到的滕王还不是“穷凶”之人。

从滕王的表现来看,他确实还有知耻之心,不算是彻底地无耻。这可能跟他的贵族身份有关——要知道,李元婴既是士族出身,又是大唐皇室。旧时贵族讲的是门第、身份、体面,有损体面、有失身份的下三滥行为,比如摸僚属妻子的大腿,就算心里非常渴望,也只能偷偷地做,遮遮掩掩;一旦事情闹大,被人撕破遮羞布,自己的第一个反应就是觉得丢人,在人前抬不起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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