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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长生生物案件为例,内部控制失效分析

2019-03-26

福建质量管理 2019年24期
关键词:长生医药企业长春

(杭州电子科技大 浙江 杭州 310000)

一、内部控制的演变历程

1992年美国coso报告认为:“内部控制系为达成某些特定目标而设计的过程。即内部控制是一种由企业董事会、管理层和其他人员去执行,由管理人员阶层所设计为达成营运的效果及效率,财务报导的可靠性和相关法令的遵循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2000年7月首次以法律的形式将内部控制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到2006年上交所及深交所先后出台《企业内部控制指引)),以及2008年5财政部等五部委发佰《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再到2010年4月26日财政部等五部委发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包括18项《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这些文件的出现标志着适应我国企业实际情况,融合国际先进经验的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基本建成。我国独立审计准则指出,内部控制是指被审单位为了保证业务活动的有效运行,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而制定和实施的政策和程序。从我过内控制度发展看出内部控制的重要性,以及我国政府对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的孜孜追求。然而,由于我国的市场经济起步较晚。委托代理契约尚不共完善,履约环境有待进一步提高。所以,内部控制还必须建立严格的问责机制和惩成机制能得以有效执行。

二、长生生物事件的来龙去脉

根据公开的报道,梳理疫苗事件如下:(2018年)7月5日,国家药监局会同吉林省局对长春长生公司进行飞行检查,在飞行检查中发现,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存在记录造假等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国家药监局会同吉林省局组成调查组进驻企业全面开展调查。经查明,长生生物存在编造生产记录和产品检验记录,随意变更工艺参数和设备的现象。而这是长春长生生物科技继2017年10月被发现一批次百白破疫苗效价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之后,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再次出现严重违规行为。

吉林省食药监局于2017年10月27日立案调查。监部门依法对长春长生作出行政处罚:吊销长春长生《药品生产许可证》;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已经向长生生物公司连续两次下发关注函,7月22日,国家药监局负责人通报长春长生违法违规生产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案件有关情况。

三、以长生生物为例的医药企业内部控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先被查出狂犬病疫苗生产记录造假,后又被测出百白破疫苗“效价测定”项不符合规定。众所周知,疫苗的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作为一个上市公司:其生产、组织、流通、销售等环节上有没有进行过有效的监管?

(一)企业独立董事成摆设

根据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今年64岁的高俊芳目前身兼长春生物的董事长、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多个职务于一身。这种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财务总监持续2年由一人担任的情况在中国A股上市公司的也算是非常少见。而她拥有的头衔不仅仅在企业内部,根据长春生物年度报告,高秀芳现任吉林省政协委员、长春市人大代表、吉林省预防医学会第五届副会长、长春市工商联副主席。目前,长春生物上市公司长生生物的实际控制人为高俊芳、张洺豪、张友奎三人,分别持有长生生物18.18%、17.88%、8.24%的股权,三人不仅是一致行动人,还是一家三口。2016年1月29日至今,独立董事均为马东光、沈义、徐泓三人。在其述职报告中均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与运行情况。”

按照我国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应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应当对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等上市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在重大关联交易等方面其也被赋予特别职权。

(二)没有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虽然当前我国许多的医药企业已经在内部建立起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不过,由于其相应的制度和体系都不够完善,使得在现实的管理和操作中,并没有得到有效的实施。部分医药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欠缺,很难对日常经营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相应的预测警报以及反映;而部分是因为相应的制度脱离了实际,使得很难实施。这些情况都使得制度最终仅仅是一种虚设。这些都表明医药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着许多问题在实际的操作环节当中,由于人员的素养或者是执行成本等各类因素的影响,同样存在着内控执行力不强的情景。这些都会导致内部控制很难发挥其本身的作用。而生产过程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繁琐性,如果存在某个环节出现偏差或失误,都可能导致质量不佳的问题出现,严重的还会危机医药企业的生存。

(三)企业的组织不合理

一方面,企业管理队伍的管理水平虽高,但依然存在决策不科学的问题。以长春长生为例,我国大多数中小制造企业还处于粗放式管理的状态,企业规模并不大,大多数为家族式经营,长春生物上市公司长生生物的实际控制人为高俊芳、张洺豪、张友奎三人,为一家三口。因此大多数企业的决策都是由老板直接做出。企业虽然存在管理层以及科学的管理队伍,然而由于企业的组织结构较为混乱,组织层级不够分明,导致其他管理人员无法及时准确地获取关于企业运营现状的基本信息,从而导致其在做出决策时脱离企业实际情况,根据他们的经验做出决策可能导致整个企业的失败和生存风险。另一方面,部分企业组织结构太僵化,也会阻碍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僵化的组织结构阻碍了中小制造企业的技术创新,导致企业无法快速适应战略规划,应对环境的新变化,特别是公司内部的变化。

(四)缺少相应的监督体系

内部监督作为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之一,对医药企业整体的战略实现,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内部控制制度作为医药企业财务信息的可靠保障,对企业的发展具有推动作用。但是,往往医药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力是不足的,主要原因就是因为缺少相关的监督制度,或者是监督工作没有得到有效的实施。其主要体现在由于相应数据缺少相应的审核审计工作,使得员工的行为没能受到相应工作的监督。导致若是出现问题,不能及时的解决,也很难进行有效的问责。监督工作的缺失在很大的程度上妨碍了医药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进一步使得医药企业很难获取到相对准确的财务报告以及相关信息,极有可能会出现贪污腐败的现象,这对医药企业的发展有着很大的阻碍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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