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围绕“改革”焦点发挥“决定”力量
2019-03-26昆人研
昆山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中央、省委、苏州市委和昆山市委决策部署,2018年,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作出了《关于与时俱进弘扬“昆山之路”精神,全力推动改革开放再出发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这个《决定》为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创造性推动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在昆山贯彻落实,着力营造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浓厚氛围,推动思想再解放、改革再出发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昆山市人大常委会围绕“与时俱进弘扬‘昆山之路’精神,全力推动改革开放再出发”主题,深入研究上级关于改革开放的新要求新论断,广泛借鉴上海、深圳等地的先进做法,紧密结合昆山实际,起草完成了决定草案的初稿。
集思广益体现人大工作智慧和担当。初稿完成后,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分别就初稿涉及的相关内容,分头开展调研、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了历届老领导、老干部、市镇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联代表、民主党派相关人士、“一府一委两院”以及区镇等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在综合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决定草案的征求意见稿。11月30日,市委常委会听取了决定草案有关情况的说明,提出了部分修改意见。会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会同市委研究室对草案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12月20日,昆山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决定》。
“《决定》既很好地落实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提出的‘改革再出发’的要求,又很好地传承弘扬了‘开放、融合、创新、卓越’的城市精神和‘敢于争第一、勇于创唯一’的新昆山精神;既紧扣了中央决策部署,又紧密结合了昆山的实际,主题鲜明,方向明确,为我们今后的工作指明了方向。”昆山市十七届人大代表李芳认为。
改革开放是党和人民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也是决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一招。作为中国改革开放40年的生动缩影,昆山如何抓住重大机遇,踏准时代节拍,再次趁势而上,走出一条与时俱进的“昆山之路”?
《决定》明确了改革开放再出发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提出了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一是要更加牢固地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更加自觉地推进改革开放这一新的伟大革命;二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三是要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对标最高最好最优,统筹协调推进,做好高质量发展榜样。
《决定》在昆山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一致通过,意义重大而深远。“这是市人大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又一次重要实践,为昆山的改革再出发凝聚了力量。”昆山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主任周志明说。
《决定》鼓励创新,强调担当作为。昆山将充分运用现行法律制度及国家政策资源,推动改革开放。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未明确禁止或者限制的事项,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大胆探索、积极创新。昆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授权的各类改革举措;鼓励各类开发区、各镇先行先试,带头示范,及时总结推广改革经验。
作出决定,只是起点。《决定》有完善的考评机制,明确市人民政府应当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对实施的重点改革举措应当建立评估制度。明确昆山市人民政府、昆山市监察委员会应当建立改革激励保障机制,通过落实表彰、奖励和容错免责等举措,全面推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的运用落实。明确昆山市人民法院、昆山市人民检察院应当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努力为推进改革开放再出发提供法治保障。昆山市人大常委会将加强对《决定》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最大程度发挥代表作用,为改革开放献计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