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效性的有效途径研究
2019-03-25刘清
刘清
摘 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直是建设法制国家、和谐社会的基础且重要的工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全体国民的法律素养,引导他们自觉遵纪守法,积极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是建设法制国家的应有之义。因此,科学全面探索法制宣传工作实效性的有效途径,落实多元化的宣传教育举措,能够切实提升我国的法制建设水平。
关键词:法制宣传教育;实效性;提高措施;有效途径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是我国构建法治国家的必要途径,也是提升国民法律素养的关键举措。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实践中,应该真正做到与时俱进,应该真正做到全面创新,积极利用现代化的工具或手段,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整体覆盖面,确保法制宣传教育立体化、全面化、科学化、系统化、持续化。
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现实困境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系统化、长期化的工作,但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全面快速发展,伴随着生产生活方式的激烈变革,传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面临着较大的现实困境,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法制宣传教育的整体实效。
(一)说教化的方式不符合现代人的接收习惯
一直以来,我国各级党委、政府等都普遍注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但在具体宣传过程中,往往都习惯采用一种说教式的方式,明确禁止人们遵守法律,不要触犯法律,自觉违法法律的尊严和地位等。比如在法制宣传工作中,更多采用“要……”和“不要……”等说教说辞,这虽然能够在某种程度上起到一定的宣传效果,但很难真正让法律内化于心。与此同时,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全面快速发展,人们在信息接收和利用过程中的习惯也在发生悄然改变。现代人更愿意结合自身的诉求来主动进行信息收集和利用,而不是被动等待灌输和说教。因此,现阶段法制宣传工作中采用的说教方式,与现代人的关系较为疏远,没有代入感也很难感染到人。
(二)单一渠道的法制宣传覆盖面相对狭隘
在信息技术全面快速发展的今天,人们在信息利用或搜索过程中,可以通过PC端,也可以通过手机客户端等。相比前者,人们对于后者的利用率更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理应结合这一主流渠道,不断创设多元宣教渠道,切实提升法制宣传的整体实效。然而,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践中,现阶段还依旧停留在传统渠道上。比如借助于电视节目或者报纸等来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或者借助于宪法日等契机来开展现场教育等。实践证明,我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新媒体的契合度比较低。比如通过微信公众平台、今日头条等APP来进行法制宣传工作的程度还比较低。再比如结合年轻人诉求的定向传播率也还处于较低水平。
二、提高法制宣传工作实效性的有效途径
在法制宣传工作开展实践中,为确保此项工作真正收到成效,必须运用科学的途径,必须创新宣教方式,不断扩展宣传渠道等,主动迎合现代人的诉求,真正提升法制宣传的整体有效性。
(一)让内容“接地气”,尝试采用网络用语
一直以来,法制宣传内容都显得过于生硬晦涩,并没有结合受众群体的法律素养和文化素养等,开展科学性、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比如有的单位在开展法制宣传工作中,将法律法规的条条款款都抄录下来,印制成传单进行分发,这种宣传方式很难收到成效。因此,提高法制宣传工作的有效性,应该科学创新法制宣传内容,让法制宣传内容真正“接地气”,同时在语言组织方面,还可以积极尝试网络化语言。一方面,在法制宣传内容的呈现上,可以结合受众群体的不同,采用差异化的内容。比如深入社区开展法制宣传,要考虑到老年人居多,那么在法制宣传内容上,可以采用老年人喜闻乐见的快板、小品等方式。深入企业开展法制宣传,在法制内容的选择上,可以创新利用行业法律法规,有效增强法制宣传与企业发展的贴近性。另一方面,在法制宣传语言的组织上,可以充分借鉴时下热门流行的语言。比如网络用语、最新词汇等等。如在开展禁止公共场所抽煙的法制宣传时,可以采用“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吸”这样的谐音来调侃抽烟。
(二)创设丰富的宣传渠道,积极与受众多元互动
在法制宣传工作开展实践中,提升宣传教育有效性,必须结合时代发展需求,全面创设多元化的宣传教育渠道,同时要深入与受众群体进行互动与交流,了解他们的切实需求,迎合他们的主观意愿,引导他们自觉自愿来学习法律、运用法律、尊重法律。一方面,在法制宣传工作实践中,可以尝试利用新媒体渠道,积极构建微信公众平台、微博客户端、今日头条客户端等等,利用这些网络账号来随时发布法制宣传内容。相比传统渠道,法制宣传搭上新媒体的“顺风车”,还能够全面实现内容的创新化和多元化,既可以进行文本宣传,还可以进行视频宣传,当然还可以进行互动性宣传等。另一方面,在法制宣传工作实践中,应该切实突出受众的主体性地位,主动寻求受众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与受众开展多元互动。如可以创设互动板块,引导受众进行留言或者建言献策,如可以开展日常法治问题的解答等。
(三)组织法律实践活动,引导人们内化法律知识
在法制宣传工作开展实践中,应该积极组织开展深入科学的法律实践活动,引导人们真正将法律知识内化于心,引导人们真正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一方面,在法制宣传工作开展过程中,明确普法对象,让普法对象进行角色转换,尝试利用已学的法律知识来解答其他人的问题。通过这样的法制宣传创新,既能够提升普法对象的参与积极性,同时也能够真正优化普法对象的法律认知。另一方面,要实现法律学习日常化、体系化。结合不同领域的普法对象,开展针对性的普法宣传实践活动。让普法对象通过参加立法、司法、执法活动,通过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决策权利、管理权利、监督权利,通过结合身边所见所闻的人和事来学好用好法律知识,这样才会深层次地理解法律意义,理解法治活动,才会内化为较稳固的法律观念,才会逐渐养成和外化为崇尚法治的行为习惯。
三、结论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应有之义,为提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整体有效性,应该全面分析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现实困境,积极采用科学有效的方式,让宣传内容接地气,组织开展法律实践活动等,全方位提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整体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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