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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寄递环节涉烟违法行为监管初探

2019-03-25王伟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9年1期
关键词:违法物流监管

王伟

摘 要:物流寄递业的快速发展,深刻改变了社会生活的各个环节,也给当前烟草专卖监管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在新形势下,烟草专卖管理部门要主动作为、迎难而上,勇于应对各种挑战,努力探索新策略、新举措,有效遏制物流寄递环节涉烟违法行为的发生,为烟草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关键词:物流;寄递;涉烟;违法;监管

随着“互联网+物流”时代的到来,现代物流网络日趋便捷完善,但在给我们的生活提供便利的同时,也成为不法分子从事涉烟违法犯罪活动的新途径。“网上订购—电子结算—快递配送”已经成为贩售假私烟的一种新模式,假私卷烟从传统固化的运输、销售模式转变为更加隐蔽的方式扩散到全国各地。从兴和县局元旦春节期间查获的物流寄递案件和卷烟查扣量来看,市场上的物流寄递领域涉烟违法活动日益猖獗,给烟草专卖管理工作帶来了巨大的压力与挑战。在新形势下,针对物流寄递环节涉烟案件迅猛增长的严峻形势,基层局专卖监管工作该如何与时俱进、转型升级是当前亟待解决的课题。

一、物流寄递环节涉烟违法活动的现状

一是从“粗放式大批量”向“蚂蚁搬家式”转变。由于前期监管制度不健全,监管力度薄弱,对于卷烟非法邮寄这一监管,公安、邮政及烟草还未形成合力,不法分子往往会抓住这一漏洞,利用邮寄这一渠道一次大批量跨区域运输卷烟。而经过近年来的严管严打,不法分子的寄递行为逐渐从以往的大件包裹逐渐向中、小件包裹转变,将卷烟拆分成多个快递包裹,通过“蚂蚁搬家”式的分批量邮寄卷烟,从而避免被执法人员“一锅端”,降低其风险和损失。

二是从“单人收件”向“组团收件”转变。《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邮寄、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的,不得超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限量。《国家烟草专卖局、邮电部关于恢复烟草及制品邮寄业务的通知》(国烟专[1993]第7号)文件规定:邮寄卷烟、雪茄烟每件以二条(400支)为限。部分不法商贩就抓住“每人每次限寄两条”的这一规定,通过网络联系卖家购买卷烟后,将卷烟分每个包裹2条,并分多个收件人分别接收该批卷烟,以此小批量多频次的跨区运输卷烟。由于寄件人信息多为虚假信息,而收件人信息又各不相同,给执法人员查处、取证、定性增加了难度。

二、物流寄递环节涉烟违法行为监管存在的困难

对物流寄递环节涉烟违法行为的监管,还存在较大困难,主要表现在:

一是执法权受限。对快递企业、寄递包裹、收寄件人的监督管理职能属于邮政管理部门、国安部门、公安部门、海关部门以及可以展开内部监管的快递企业本身。而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并未赋予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监管物流快递企业的职能。

二是执法协作机制作用不明显。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虽与公安、运管、邮政等部门建立了执法协作机制,然而,在力量的整合、资源的配置、行动的及时性等方面还存在较大限制,尤其是行动的及时性方面,很难适应对时效性要求较高的执法需求,比如处理举报。因此,执法协作机制的作用并不明显。

三是包裹隐蔽性强。为了躲避执法人员的检查,不法份子绞尽脑汁、用尽办法,除了在快递单上填写虚假信息这一“入门级”方法外,狡猾的不法份子针对专卖稽查人员的检查手段,研究出了掺杂其他物品以混淆视听、伪造重量、异形包装等“进阶版”方法,这都给我们的检查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四是情报来源不足。情报是支撑专卖执法的一种重要辅助信息,但物流快递一站式服务到家的经营模式,让我们多数时候只能从物流快递从业人员手中获取信息,而快递从业人员的配合程度、信息准确程度往往对案件查获产生重要影响。

三、对有效打击物流寄递环节涉烟违法行为的建议

一是深化物流快递站点,网点信息档案建设。通过深入摸排,建立各物流快递站点动态管理档案,包括站点地址、各货运车辆到货时间、驾驶员快递站点联系方式,及时获取每日流水线确切工作时间,根据各快递站点工作时间分多个检查小组分组出击检查,优化出击时机、确保全覆盖式蹲点监管。

二是深入分析面单信息,充分发挥大数据作用。通过采集已经查获的涉烟快递面单信息,与兄弟单位共同建立数据库,提前发现可疑快递包裹单号,解决流水线盲查过程中快递件打击精准度问题。

三是深挖完善检查方法,提升流水线盲查效率。组织物流快递专项行动小组人员互相交流学习物流寄递环节涉烟监管方法,总结出流水线盲查“四探法”:一探面单细节,根据外观和面单中收件人、发件人信息模糊不全,发货地为广东、福建等“敏感高发区”和货到付款、自取字样等情形,初步筛查可疑包裹;二探重量体积,通过观察包裹重量及体积判断卷烟数量,剔除部分安全包裹;三探迷惑信息,通过快递包裹在摇晃下发出的声音,判断是否存在寄件人在包裹中掺杂填充物以混淆重量体积、影响判断的情况,进一步证实猜测;四探包裹气味,判断缝隙穿刺法下的快递件气味是否含有烟草味道,最终排查出涉烟包裹。

四是深层凝聚监管合力,协作打击物流寄递环节涉烟违法。切实履行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联合印发“建立物流寄递环节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协作机制”的意见,充分发挥烟草专卖管理部门的主导作用,加强收集、分析涉烟违法情报,联合相关部门依法开展物流寄递环节打击涉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解决执法权限问题。

五是深耕情报网络建设,组建物流快递行情内部情报网络。积极拓展线索情报收集网络,投诉举报途径,面向大众宣传举报奖励政策,重点动员物流、快递工作人员加入情报队伍,充分运用物流、快递工作人员工作优势,对有效线索进行分析研判、跟踪监管,共同编织物流寄递环节监管大网,切实拓宽物流快递监管的情报网,拓宽案件来源渠道。

综上所述,相信通过辨别技巧的总结提炼、物流快递企业的积极配合和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一定能够有力切断物流寄递卷烟非法链条,共同构筑高压严打的监管态势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参考文献:

[1]张渊泽.物流寄递环节卷烟打假技战法探讨[J].企业文化(中旬刊),2017(07)

[2]纪鹏程.卷烟不可一次多件寄递[N].东方烟草报,2018-06-24

[3]王文华.建立物流寄递环节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协作机制[N].东方烟草报,2018-01-10

[4]罗周.浙江松阳县局严防假私非烟通过物流非法流通[N].东方烟草报,2018-06-12.

[5]李睿.物流寄递环节涉烟违法行为打击方法研究[J].商情,2017(10).

[6]丁晓东.物流寄递环节卷烟查处探讨[J].投资与创业,20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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