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路径
2019-03-24周娟娟
周 娟 娟
(福建农林大学党委办公室、校办公室(合署),福建 福州 350002)
2002年,时任福建省省长的习近平同志为《福州古厝》一书作序时指出,“古建筑是科技文化知识与艺术的结合体”“保护好古建筑、保护好文物就是保存历史,保存城市的文脉,保存历史文化名城无形的优良传统”[1]。福州古厝的保护是中国十余年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一个缩影。习近平同志用自己独特的执政智慧和文化情怀,不断思考、探索和实践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在福州工作期间,习近平同志强调,评价一种制度、一种力量是进步的还是反动的,重要的一点是看它对待历史及文化的态度。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任务,并作为坚定文化自信的一个部分,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组成部分。习近平关于文化遗产的重要论述,既包含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和制度文化,还包含人类文明所创造的一切优秀文化遗产[2]。我们要学习践行习近平关于文化遗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充分运用各种路径和方式,探索并实践互联网新技术与文化遗产的融合与协作,更有效、更及时地向大众供给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努力培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生态。
一、文化遗产界定和保护传承原则
(一)文化遗产的界定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指出,文化遗产是人类文明进程中各种创造活动的有价值的遗留物,是历史的见证,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首次对我国的文化遗产内涵进行权威界定,明确物质文化遗产是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3]。我国自1985年加入《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以来,世界遗产数量成为全球增长最快的国家之一,现有世界遗产55处,历史文物不计其数,从古代文化遗产到近现代文化遗产,从静态文化遗产到活态文化遗产,从单点规模文化遗产到跨区域跨国境的巨型文化遗产,记载着中华民族形成发展的进程。每一个民族的文化复兴,都是从总结自己的遗产开始的。传承和保护文化遗产,有助于增强民族凝聚力、展现中华文化永久魅力,有助于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有助于提升中华文化的国际话语权和文化软实力。
(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原则
1.原真性原则。1964年,《威尼斯宪章》指出,世世代代人民的历史古迹,饱含过去岁月的信息留存至今,成为人们由来已久的传统的活的见证,将它们真实地、完整地传下去是我们的职责。1994年,《奈良文件》把《威尼斯宪章》和《实施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操作指南》中关于真实性的概念进行扩展,强调整体认识和保护文化遗产[4]。2000年,《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提出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十条原则,其中“保存现存实物原状与历史信息”“保护文物环境”“原址保护”等被普遍认同。
2.活态性原则。构成文化遗产的要素包括遗产的物质实体本身,以及遗产所处的地理环境、其所赋予的社会及文化背景、人与遗产间各种非物质的联系等,这些共同构成了完整的文化遗产。活态遗产包括遗址、传统风俗或一些实践行动,它们随着时间的推移,被一代又一代的人塑造和传承,至今仍然在被使用。活态遗产就是核心社群的生活方式。活态遗产之所以经历长久的时间仍然具有生命力,是因为核心社群在不同时代根据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变化对其进行持续性改进。这些不断累计的改进过程对遗产的价值是有贡献的,是“活态”维持的动因。
二、“互联网+”赋予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新生命
(一)“互联网+”的时代特征
至今,互联网已诞生50年,我国全功能接入国际互联网已25年,从以PC互联为主要途径的互联网初级发展阶段及以移动互联网为主导的人人互联阶段,进入以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万物互联新阶段。截至2018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到8.29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9.6%[5]。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首次明确提出网络强国战略,并全面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党的十九大报告再提网络强国。“互联网+”是继“+互联网”技术创新、互联网化模式创新之后的新的理念,其利用互联网新技术把互联网和包括传统行业在内的各行各业结合起来,从而在新领域创造一种新生态。“互联网+”更强调以用户为核心、以产品质量为目标的互联网思维,主要依托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5G移动通信等为主体的互联网新技术,推进各行各业通过合作分工来共建共享互联网环境和资源。
(二)“互联网+”文化遗产的时代需要
“互联网+”文化遗产,不仅是技术上的“+”,更是思维、理念、模式上的“+”,是跨界、开放、变革及重塑融合,是通过互联网新技术与文化遗产跨界融合协作,突破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在时空和人群中的束缚,实现数字化保存并进行即时、迅速、多渠道、全方位的展示传播,进而创造新的发展生态,实现对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自身的思维观念、体制机制和模式方式的彻底变革。我国通过了一系列文件,如《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指导意见》,等等,从国家制度层面推进文物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及文物科技创新,使互联网创新成果与文化遗产相结合的保护传承路径更加清晰。当前,人工智能技术、大数据、虚拟现实技术等互联网企业朝文物保护和展示领域发展,给传统文物保护、传统文化传播带来新气象。
三、当前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面临的困境
(一)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活化利用不够
根据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统计,我国文化遗产正以平均每年约2 000处的速度在遗产目录上消失,而当前全国范围内不可移动文物仅存91万处[6]。不少古遗址、古建筑、历史文化名城等物质文化遗产遭受破坏,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市场认可度不高,传承人结构老龄化严重(相当数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尚未获得“非遗”资格,保护开发相对空白,极易出现传承断绝的问题)。此外,文化遗产还面临资源合理利用不足、活化利用不够等问题。文化遗产的内涵及价值没有得到充分的挖掘,文创产品的开发还处于起步阶段,与所在地的社会生活融合不够,离唤醒群众文化遗产保护意识还有差距。总的来说,全社会保护文化遗产氛围尚未真正形成。
(二)互联网助力文化遗产融合创新不够
当前,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及展示传播的方式方法上,人们创新意识不强,习惯于老套路、满足于旧方法、局限于浅层交流互动,没有充分发挥互联网已经形成的比较优势,特别是在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5G移动通信等互联网新技术方面,未有充分的融合创新,缺乏新的途径和方法让文化遗产“活起来”。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方面,目前还处于遗产展示技术大于内容的阶段,对遗产的文化内涵和历史底蕴的深度挖掘不够,技术语言的强势介入在一定程度削弱了内容的精准和原有的艺术想象空间。如何处理好互联网新技术和文化遗产的关系,如何平衡技术与艺术,如何合理地、充分地运用文化遗产资源数据,尚需更多的研究和实践。
四、“互联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路径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让收藏在禁宫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7]让文化遗产“活起来”的关键是“内容活、形式活、渠道活”。“内容活”是对文化遗产价值深入挖掘与科学诠释,“形式活”指加强互联网新技术与文化遗产的融合协作,“渠道活”指回归生活,构建“没有围墙的博物馆”。
(一)运用数字化技术,让历史说话
习近平总书记实地考察敦煌莫高窟文物保护和研究时一再强调,要把凝结着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文物保护好、管理好,同时加强研究和利用,让历史说话,让文物说话。
1.数字化保存。以科学的态度敬畏历史,将文化遗产历史和现在的资料通过科学意义上的数字分析、记录、采集,以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形式记录、保存起来,既做到内容的精确呈现,又进行实体、虚拟的双重档案式保护。如联合国科教文组织推行“世界的记忆”项目,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使文化遗产数字化,实现文化遗产向电子媒介的转移,既永久性地保存,又最大化地促进大众公平享有文化遗产。再如“美国记忆”利用国会图书馆丰富的馆藏资源,将重要的资源转化为数字格式,利用互联网优势,广泛传播至世界各地,成为美国文化遗产最成功且最大规模的在线案例。还有我国的“数字敦煌项目”“数字故宫项目”“数字三峡项目”“数字圆明园项目”,等等[8],特别是敦煌石窟30个经典洞窟的高清数字资源在“数字敦煌”资源库上线,实现全球共享,为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提供了有益的经验探索。
2.数字化挖掘。通过构建文献资源网络及合作组织网络,建立数字化有声档案和各类网站平台,积极组织出版各类相关的研究成果、文献书籍、唱片专辑和纪录片等,建立文化遗产“素材库”,促进资源开放共享。通过互联网新技术对文化遗产“素材库”资源展开深度开发,进行要素提取和意义标注,建立知识图谱,挖掘以往技术手段难以发现的全新价值,促进文化遗产价值与现代价值观念、大众审美的融合创新,将文化和时代的关系凝聚于新时代的中国文化符号之中。如敦煌“古乐重生”等大型演出,将从敦煌壁画中复制的古乐器和藏经洞中的古乐普相互结合并将其搬上舞台,同时进行网络传播,让大众感受中国文化遗产的魅力。再如,源于中国古代神话传说的国产动画《哪吒之魔童降世》,对文化IP改编模式进行重新定义,找到传统文化与现代价值观的平衡点,讲好中国文化故事。
3.数字化文创。遵循互联网舆论传播和引导规律,创设现代数字文化产品,使文化遗产的传统“文化基因”“精神基因”融入文物文创产品及现实文化中,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如故宫博物院用开放的创意设计,研发9 170种文创产品(“故宫猫”、晴雨伞等),赢得外界的点赞。还有许多成功的文创工艺品(南京博物院层叠的雨花景象、桨声灯影的秦淮河等),在历史文化与现代公众之间架起一座沟通的桥梁,走出一条推“陈”出“新”的通道。
(二)紧扣时代脉搏,与互联网新技术融合共生
当下,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5G移动通信等互联网新技术迅猛发展,特别是5G技术作为基础硬件设施,以快速传播、大量传播、多样化传播等技术支撑满足了大众高度差异化的需求,为文化遗产的深度传播带来了发展机遇。
1.营造情感化个性体验。“互联网+”文化遗产的目标是通过智能技术运用,以精准的、个性化、互动式的方式自然而然地吸引每个人的注意,增强大众的参与性,使其在参与和体验过程中产生强烈的共鸣,最终营造一种尊重历史、尊重文化的自发行为。如智能聊天机器人“敦煌小冰”由微软亚洲研究院与敦煌研究院合作开发,入驻敦煌研究院微信公众号,在谈笑间把敦煌文化遗产资源信息“定制式”地推送给每一个用户,为用户提供个性化的情感体验。
2.营造“浸入式”感官体验。利用先进的虚拟现实技术重现历史,将文化遗产内容以逼真、科学的形式进行演绎,并且通过合理且富有创意的展示形式向大众传播,营造一种实时的随境体验,让大众更好地体悟文明的丰富与多元,体验文化艺术超越时空的魅力。如当前的TSR超分辨率技术可以通过AI识别和还原,提供文物古迹的高清图片;可使用VR眼镜进行导览,让文物古迹“活”起来;可借助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混合现实等技术对文化遗产进行全方位多视角展现,还原已消失的古人服饰、器物。如故宫出版的互动解谜游戏书《谜宫·如意琳琅图籍》,突破中国传统古籍的承载形式,将故宫馆藏的珍贵资料融入书籍和游戏,让主人公的冒险故事如精美画卷般在读者面前展开,给人一种“浸入式”感官体验。
3.构建人人参与的环境空间。运用互联网新技术为大众构建广泛参与的环境空间。如敦煌、故宫等不可移动文化遗产,因为体量、建造方式等,只能在原地保存且只有一个,但其数字化“分身”在互联网上触手可及,甚至让大众获得比现场参观更丰富有趣的体验。再如,苏格兰博物馆建立的维基编目开发系统,让每个人都可以编辑、补充、更新信息,在无形中补充并超越了传统的有限的档案收集、整理、记录、编纂、保存和数据管理机制,做到与时俱进、与民同享,既丰富了人民的文化财富,又增强了文化遗产在大众中的影响。
(三)活态性保护传承,与现实生活对话
1.整体保护。文化遗产是环境的产物,既要对文化遗产自身进行整体保护,又要对文化遗产的生存空间进行整体保护;既要使文化遗产的本体、内涵、价值得到妥善保护,又要使文化遗产所承载的文化及精神得到有效传承及弘扬。如葡萄牙为了更好地保护地中海饮食文化及其相关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将地中海饮食与人民的日常生活紧密联系起来,为其营造更为宽松,更适合其成长、发展的生态环境。
2.融入生活。文化的源头是生活,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需要找到文化遗产与现代生活的契合点,让其融入大众的生活。如福建土楼保护规划及其世界遗产评估报告,都对居住者现状进行评估,并在专门章节列出;厦门鼓浪屿将“当下真实社区生活”和“历史国际社区”进行有效融合,打造“社区博物馆”和“特色民宿”,使文化遗产内涵在生活常态中传递给大众,有效推进遗产资源“活”起来;泉州“活态古城”的活化利用,按照“生活就是文化,社区就是园区”的要求,将生活与民俗风情融为一体,使古城的历史文化价值得以充分体现;福州三坊七巷历史文化街区依托200多座古建筑的遗产资源,展示极具地方特色的福州传统民俗,吸引油纸伞、软木画、脱胎漆器等民间艺术业态入驻,既嵌入现代生活,又延续历史文化遗产原有的使用功能,使古老街区焕发出时代活力。
3.注重传承。将下一代文化传承人培养置于重要位置,将文化遗产保护常识纳入中小学教育体系,让青少年在一种为自身文化感到骄傲的氛围中成长起来,对国家文化遗产和场所有一种深刻的理解。如英国政府文化、媒体与体育部在全国范围推行面向全体学校及其师生的文化教育计划,支持青年文化创意潜能的“创意伙伴”计划,提升青年传统的艺术创作技能和适应文化创意新经济环境的综合能力,为下一代人传承文化遗产、保护与创新文化事业作准备[9]。我国可以借鉴这一做法,在中小学设立文化遗产学校项目,利用当地的历史环境和文化遗产资源,让孩子们对国家的文化遗产有更加鲜明的认识。文化遗产学校项目也可以提供师资与材料,在不同地区打造统一模式,利用互联网平台,每年更新线上资源并提供下载,从而更好地保障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