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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植酸产业化国家定“植”不容置疑
2019-03-24中腐协秘书处
腐植酸 2019年6期
国庆过后,在网络上又发生了关于腐植酸产业化用“植”和“殖”的争议,大有炒作之嫌,甚或为了给自己刷存在感,却给行业内外或不明曲直的人造成了困惑。当前,出现这种现象,其实是好事,因为腐植酸环境友好产业迎来了美好时光,让人们把目光投向你,适逢美女多家求绝不应该责怪。关于腐植酸用“植”和“殖”的问题,2018年1月30日,中国腐植酸工业协会发布了《关于国家腐植酸标准化机构和腐植酸标准用“植”字说明的通知》(中腐协〔2018〕5号文件),对“植”和“殖”的问题,早就作了郑重声明。对此,协会再次强调三点。
一、关于产业化用腐植酸,国家定“植”不可动摇,详见《腐植酸》杂志2017年第2期《工业腐植酸用“植”的10个理由》。
二、今后凡是腐植酸、腐植酸肥料制订相关标准均为“植”,这是国家规范不容置疑。2017年9月29日,在“全国肥料和土壤调理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腐植酸肥料分技术委员会2017年标准审查工作会议”上,通过与会委员无记名投票,统一了腐植酸用“植”的决议。之前已经发布的用“腐殖酸”的标准,将由起草单位在修订时统一更正为“腐植酸”。之后制定腐植酸标准,统一用“植”。
三、现在腐植酸标准用“植”完全没有问题。按照法律规定,现标优于前标。因此,产业化采用“腐植酸”是科学规范的用法,也是构建腐植酸标准化体系义不容辞的责任和必然要求。如果标准中有不一致的地方,以现在标准用“植”为准。
谨此三点,腐植酸产业标准化法定为“植”不容质疑。同时,我们必须科学看待问题,如果土壤学家研究腐殖酸用“殖”无可非议,而产业部门腐植酸用“植”必须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