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em自护模式对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社会适应力及社会功能影响评价
2019-03-23沈燕敏闵海瑛丁霞兰
沈燕敏,闵海瑛,丁霞兰
(上海市浦东新区精神卫生中心,上海 200124)
精神分裂症作为常见的慢性疾病,可见意志活动、思维、情感、行为等出现异常变化,进一步造成生活自理能力缺陷[1],影响患者生活质量。本文旨在探讨Orem自护模式应用于慢性精神分裂症中对患者社会适应能力及社会功能的影响。
1 基础资料、干预方法
1.1 资料
我院64例慢性精神分裂症患者(2016年11月8日至2018年4月2日)以随机基本原则,均分为两组。
32例对照组:年龄平均(36.07±3.45)岁,男女之比为19:13。
32例观察组:年龄平均(36.31±3.28)岁,男女之比为17:15。
上述资料对比不具意义,P>0.05。
1.2 干预方法
对照组采取常规干预,合理使用相关药物,密切注意患者状况,及时上报、处理异常。
观察组予以Orem自护模式,具体在于:完全补偿护理、部分补偿护理、支持-教育护理。
1.3 指标
观察两组日常生活能力及康复情况。
日常生活能力以Barthel量表评估,涉及穿衣、如厕等日常行为,以得分高为优势,最高一百分。
康复状况以IRPOS(住院精神患者康复疗效)量表评估,包括卫生状况、公疗情况、社交能力、兴趣、生活能力、关心等,以得分低为优势。
1.4 统计学处理
日常生活能力及康复情况为计量资料,借助T检验,以SPSS20.00软件分析,两者对比差异较大的必要条件为P<0.05。
2 结 果
两组干预前日常生活能力及康复情况无差异性,P>0.05,干预一个月后,观察组Barthel量表、IRPOS量表评分分别为(75.01±2.67)分、(21.24±2.96)分,干预两个月后,观察组数据为(79.90±4.11)分、(12.70±1.48)分,均优于对照组,P<0.05,如表一所列:
表一 对比两组Barthel量表评分、IRPOS量表评分(n,分)
3 讨 论
精神分裂症患者精神状态、社会功能均有不同程度影响,予以有效护理干预,可提高其生活质量,改善预后,观察组采取Orem自护模式:①完全补偿护理系统,针对急性期患者,护理人员应予以全面监护[2~3],帮助患者摆脱痛苦,在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的同时,保证自身职业道德感建设,为其营造和谐、温馨环境,针对孤僻、懒散等症状,应加强基础护理,若患者完全无自理能力,应予以进餐、洗漱等日常生活护理,针对自我伤害、兴奋等患者,应加强安全管理,在满足基本需求的同时,对其饮食、卫生加以干预,并根据病情变化,及时对护理方案进行调整。②部分补偿护理系统,用于病情逐渐好转者中,如饮食不节者,引导其逐步建立良好生活习惯,重复指导其自行整理床单、洗漱等,并保证个人卫生,引导其与其他病友加强沟通交流,逐步改善社会功能,当部分自护活动逐渐恢复,可让其自行用药、洗漱等,对表现佳者予以奖励,激发其主动性及积极性。③支持-教育护理,病情进一步恢复后,知识缺乏是这一阶段的主要问题,护理人员应加强健康教育,针对其不良情绪予以疏导,如焦虑、不安等,定期组织知识讲座,适当安排文体活动。此次结果中,干预一个月、两个月后,观察组Barthel量表、IRPOS量表评分均优于对照组,P<0.05。
综上所述,Orem自护模式应用于慢性精神分裂症中,效果较佳,可显著改善社会适应力、社会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