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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精准扶贫脱贫重要论述的内在逻辑与实现机制

2019-03-22,

教学与研究 2019年2期
关键词:精准机制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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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40年来,我们在探索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减贫道路上已取得了巨大成就,但贫困形势依然严峻。到2012年,我国农村贫困人口仍有9 899万人,相当于同期世界贫困人口的11.2%。[注]檀学文、李静:《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的实践深化研究》,《中国农村经济》2017年第9期。为此,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扶贫工作的重视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根据新时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脱贫攻坚的需要,[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从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出发,把“扶贫攻坚”改成“脱贫攻坚”,明确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习近平进一步提出精准扶贫脱贫等一系列重要论述和决策部署,深刻诠释了扶贫脱贫工作中的“精准”要求,并具体指出精准扶贫脱贫的基本方略——“六个精准”(扶贫对象精准、措施到户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和“五个一批”(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站:《精准扶贫脱贫的基本方略是“六个精准”和“五个一批”》,2015年12月15日,http://www.scio.gov.cn/xwfbh/xwbfbh/wqfbh/2015/33909/zy33913/Document/1459277/1459277.htm.在国内学界,关于习近平精准扶贫脱贫重要论述的理论渊源、实践基础、发展过程、基本内容、内在逻辑已经取得了较为丰富的研究成果。[注]汪三贵、刘未:《“六个精准”是精准扶贫的本质要求——习近平精准扶贫系列论述探析》,《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16年第1期。[注]季素娇:《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逻辑体系论略》,《山东社会科学》2017年第10期。

然而,现有研究大多偏重于精准扶贫脱贫的技术细节,较少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宏观制度背景,从整体上把握习近平精准扶贫脱贫重要论述的精髓。实际上,精准扶贫在国际上并非全新的概念,与之类似的瞄准扶贫,既有理论探讨,也有实践应用。檀学文、李静从精准要求的全面性、扶贫路径的多元性和对扶贫的重视程度三方面,比较了二者的不同。[注]檀学文、李静:《习近平精准扶贫思想的实践深化研究》,《中国农村经济》2017年第9期。但是,该文并没有进一步分析我国精准扶贫脱贫实践与国外瞄准扶贫之间存在这些差异的深层次原因。

笔者认为,习近平精准扶贫脱贫重要论述及其引领下的中国精准扶贫脱贫实践,之所以与国际上的瞄准扶贫有诸多重大差别,根源在于前者根植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制及其机制。习近平精准扶贫脱贫重要论述的“本色”是由其制度“底色”决定的。因此,脱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体制及其机制,就不能透彻深刻地理解习近平精准扶贫脱贫重要论述的鲜明特色、内在逻辑与实现机制。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一系列治国理政的新思想新理念新要求,全方位地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制及其机制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对习近平精准扶贫脱贫重要论述的实现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使之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的研究旨在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环境入手,探索习近平精准扶贫脱贫重要论述的内在逻辑与实现机制,并研究其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间的逻辑关联,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角度来理解把握习近平精准扶贫脱贫重要论述。

一、习近平精准扶贫脱贫重要论述的内在逻辑:一个宏观视角

联系制度环境,从宏观上来把握,习近平精准扶贫脱贫重要论述是对我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减贫规律的深刻认识及其新的探索,其内在逻辑是:第一,精准扶贫脱贫的根本特征是“发展性减贫”,即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促进产业发展、共享发展和贫困者可行能力发展;第二,基于致贫因素的异质性、多重性特征和扶贫脱贫政策的针对性、有效性要旨,提出全方位的精准要求,这是对新时期减贫规律的新探索;第三,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核心,通过政府与市场协同作用机制来战胜贫困。

(一)精准扶贫脱贫的根本特征是“发展性减贫”

发展在习近平精准扶贫脱贫重要论述中居于关键地位。从宏观层面看,中共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发展仍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对于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扶贫不能像发达国家那样主要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而必须走与发展相结合的道路。进而言之,习近平精准扶贫脱贫重要论述的根本特征是“发展性减贫”,其核心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其集中概括是新发展理念(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具体来说,“发展性减贫”主要包括产业发展、共享发展与贫困者可行能力发展三个方面。

第一,产业发展。走中国特色的精准扶贫脱贫之路,实行“发展性减贫”,产业发展、绿色发展是基础。习近平深刻指出,发展产业是实现脱贫的根本之策。要因地制宜,把培育产业作为推动脱贫攻坚的根本出路。振兴产业,重点是加快日本经济学家速水佑次郎提出的由“资源基础型农业向科学基础型农业”转变[注][日]速水佑次郎:《发展经济学——从贫困到富裕》,李周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第86-91页。的过程,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不断提高农业创新力、综合生产能力、整体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率,以根本解决所谓农业弱质、效率不高的传统产业陷阱问题。农村产业发展对“发展性减贫”的基础性作用在于促进了城乡要素资源的合理流动和城乡融合发展,为经济社会落后的农村带来技术、资金、人才、经营管理经验等先进生产要素,并嵌入农村传统农业的改造、产业结构的调整、新产业新业态及其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发展之中。一方面,新产业新业态的发展创造了大量脱贫致富新机遇,激活了农村沉睡资源,为农村经济发展、产业转型升级、农民就业增收、贫困户脱贫注入了持久活力;另一方面,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又可以通过提供农资购买、技术指导、加工、销售等生产性服务,帮助解决贫困农户面临的资金、技术、经营管理能力缺乏的问题,延长农业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带动贫困户实现持续增收。随着产业的发展,农民(包括贫困户)脱贫致富的机会窗口大大增加,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都有望获得不同程度的增加。更重要的是,习近平精准扶贫脱贫重要论述中的产业发展是绿色发展,必须平衡农业产业发展与农业良好生态的关系,让永续的绿水青山变成真正的金山银山。

第二,共享发展。产业发展只是为“发展性减贫”奠定基础,要实现“发展性减贫”,还必须贯彻共享发展的发展理念。中共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反复强调共享发展理念,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马克思主义历来将人的发展和福祉放在主体地位,认为财富生产的目的是为人民的福祉服务。习近平精准扶贫脱贫重要论述是在中国当代条件下对马克思主义这一基本价值追求的继承、发展和具体化。共享发展的真义是共建共享,包括两方面的内涵:其一,发展过程的共享,即所有社会成员都参与发展的过程之中,为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这是生产层面的共享;其二,发展成果的共享,即包括贫困户在内的全体人民都能从发展中获得实实在在的利益,这是分配层面的共享。[注]田学斌:《共享发展的逻辑机理和实现路径》,《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7年第9期。共享发展、共建共享是“发展性减贫”的题中之义。在习近平精准扶贫脱贫重要论述中,精准扶贫脱贫不是被动的、外在的“济贫”,而是在国家、社会帮助下,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通过自身的奋力拼搏,积极主动摆脱贫困的内外结合、能动联动过程,充分体现了以“共建共享”为核心的共享发展理念的鲜明特色。

第三,贫困者可行能力的发展。贫困的一个重要根源是贫困者的可行能力不足,因此,“发展性减贫”必须致力于增强贫困者的可行能力。习近平反复强调,要注重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中共十九大报告也再次强调了这一要旨。按照马克思主义的传统,人的发展是最高层面的发展,消除能力贫困是最高层面的扶贫,也是最根本的扶贫。阿马蒂亚·森(Amartya Sen)认为,“贫困必须被视为基本可行能力的被剥夺”。[注]按照森的观点,人的有价值的生活包括一系列“功能性活动”(functionings),如吃、穿、住、行、读书、看电视、社会参与等,“把这些活动列成一个清单,一个人的‘可行能力’,就是对于此人是可行的、列入清单的所有活动的各种组合”。[注][印]阿马蒂亚·森:《以自由看待发展》,任赜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85、3页。可行能力的发展在“发展性减贫”中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一方面,如果贫困人口的可行能力不提高,不具备摆脱贫困的内生动力和自生能力,就不可能稳定脱贫;另一方面,可行能力的提高不仅是经济脱贫的坚实基础,而且本身就有不可替代的价值。

产业发展、共享发展与贫困人口可行能力发展三者间具有紧密的内在关联,共同构成“发展性减贫”这一习近平精准扶贫脱贫重要论述的根本特征。首先,产业发展是共享发展和可行能力发展的基础。因为产业发展搭建了一个共享发展和可行能力发展的广阔平台,使得贫困人口得以广泛地参与到经济发展和收益分享中来,不断提升自身的可行能力。其次,共享发展是产业发展的目的和动力,是贫困人口可行能力发展的手段和条件。最后,贫困人口可行能力的发展是农村产业发展的强大动力,与共享发展互为条件,相辅相成。

(二)全方位的精准要求下减贫规律的新探索

习近平对新时期的脱贫攻坚工作提出全方位的“精准”要求,强调指出“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全方位的精准要求集中体现了习近平对我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扶贫规律的深刻认识和新的探索,是对我国原来的开发式扶贫方式的深化和实践逻辑延伸,是习近平精准扶贫脱贫重要论述的鲜明特点、突出亮点和最大要点。我们从扶贫资源分配和利用的效率、公平、公平与效率相结合,以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代背景四个方面,来深刻理解全方位精准要求的内在逻辑、时代意义和历史价值。

第一,提高扶贫资源配置效率要求全方位的精准。在致贫原因多元化的情况下,必须找准致贫原因,因地因人制定扶贫措施,才能有效提高扶贫资源的配置效率。例如,对于那些自然环境恶劣、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薄弱的地区,必须进行易地扶贫搬迁、改善基础设施;对于那些自然条件和产业基础较好,致贫原因主要是疾病、残疾、教育、个人能力欠缺的地区,就应该有针对性地开展医疗扶贫、社保兜底、教育扶贫、文化扶贫等。这就是“项目安排精准”的要求。从经济学角度讲,资源是稀缺的,必须把有限的资源,特别是那些具有较强“专用性”(specific)的资源,用于效率最高的用途。因此,在选派扶贫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时,应当针对不同的致贫原因和扶贫措施,将具有专用性人力资本、物质资本和社会资本的扶贫单位和人员,派往最需要他们和最能发挥他们作用的地方,真正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这是“因村派人精准”的内在要求。

第二,保障扶贫资源分配公平要求全方位的精准。我国经济发展和扶贫开发推进到现阶段,遗留下来的贫困人口大多存在文化程度低、自身能力弱的问题,对国家扶贫政策不了解,争取国家扶贫资源的能力较为薄弱,导致很容易出现应扶未扶、关系扶贫的弊病。为了保证国家扶贫资源精准落实到每一个贫困户,必须对贫困户进行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在此基础上,下乡扶贫干部向建档立卡贫困户主动宣讲国家扶贫政策,为其申请提供服务,并对扶贫资源分配进行有效监督,防止出现人情扶贫和各种腐败行为,真正做到“扶贫对象精准”“措施到户精准”“资金使用精准”和“脱贫成效精准”。

第三,兼顾扶贫资源分配的公平与效率要求全方位的精准。习近平根据不同的致贫原因和应对措施,提出了“五个一批”扶贫工程。在这“五个一批”工程以及相应的扶贫资源和项目中,有的属于生产性、发展性的,目的是通过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带动贫困人口脱贫;有的属于消费性、保障性的,目的是对那些丧失劳动能力的深度贫困人口提供补贴。为了兼顾扶贫资源分配的效率和公平,对于生产性、发展性的扶贫资源的分配应该选择那些具有较强资源利用能力的贫困人口,或者资源利用能力更强的企业或专业大户,同时要求接受扶贫资源的企业、大户必须承担相应的扶贫任务,带动特定贫困人口和贫困家庭脱贫;对于消费性、保障性扶贫资源则必须精准地分配给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直接的扶贫机制。区分两种扶贫资源和两种扶贫机制,科学合理地分配扶贫资源,是“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和“措施到户精准”的题中之义。

第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消灭绝对贫困要求全方位的精准。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基本扶贫方式是开发式扶贫,所瞄准的是贫困区域而不是贫困户,很容易出现所谓“精英俘获”效应。[注]邢成举、李小云:《精英俘获与财政扶贫项目目标偏离的研究》,《中国行政管理》2013年第9期。开发式扶贫的减贫效应依赖于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贫困者具备内生发展能力,能充分抓住扶贫开发带来的发展机遇。也就是说,开发式扶贫对那些缺乏内生发展能力的深度贫困户的减贫效果是非常有限的。笔者认为,当前我国的减贫工作已经达到这样一个拐点:那些具备内生发展能力的群体已经基本摆脱了绝对贫困,遗留下来的绝对贫困人口大多缺乏内生发展能力,从而无法通过开发式减贫实现脱贫。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中国共产党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必须不折不扣地兑现,决不能将那些缺乏内生发展能力的深度贫困人口抛下,决不能止步于当下的减贫拐点。我们应从当前扶贫脱贫工作新的发展阶段、新的要求以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使命的高度,来深刻认识和践行习近平精准扶贫脱贫重要论述中提出的全方位精准要求。

(三)坚持党领导下积极探求政府与市场的协同作用机制来战胜贫困

习近平精准扶贫脱贫重要论述的深层意蕴和核心旨向是通过政府与市场的协同作用机制来战胜贫困。一方面,习近平精准扶贫脱贫重要论述体现了特定时期政府主导的鲜明色彩。习近平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视为党和政府必须完成的使命。在2015年中央扶贫工作会议上,习近平强调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必须实现,而且必须全面实现,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我们必须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向贫困发起总攻,确保到2020年所有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2015年11月2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明确规定:在领导体制上,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地)县抓落实的分工工作机制,各级均由党委、政府负总责,党政一把手同为第一责任人;各级党委政府分工负责,要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制,把扶贫开发工作实绩作为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建立扶贫考核督查和社会监督机制。[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新华网,2015年12月7日,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5-12/07/c_1117384597.htm.

另一方面,习近平非常强调市场力量和市场机制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归根结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大环境下,资源配置、资源动员不可能绕开市场机制和市场主体。具体而言,其一,按照“发展性减贫”理念,发展在我国当前的脱贫攻坚中居于关键地位,而推动发展,就不能不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和尊重市场规律,也不能离开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参与;其二,习近平强调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而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对社会力量的动员必须通过市场机制;其三,习近平精准扶贫脱贫重要论述中所包含的全方位的精准要求的主要目标之一是兼顾扶贫资源的公平与效率,而要保证扶贫资源的利用效率,就不能不利用市场机制,尊重市场规律。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积极探求政府与市场有机结合、协同作用机制始终贯穿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消灭绝对贫困、实现共同富裕是由中国共产党的宗旨、使命和理想决定的,也是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决定的。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反复强调,全党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首要要求和体现就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共同富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中国共产党的理想、信念、理论具有内在一致性。习近平在中共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注]改革开放前,我国对社会主义的认识主要是从生产关系方面界定的(生产资料公有制+按劳分配),邓小平的社会主义本质理论强调了生产力,从而也就从生产力层面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做了规定,习近平则从上层建筑层面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涵进行了进一步发展和丰富。中共十九大后,“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这一根本原则被写入党章。政府与市场,则是中国共产党实现其宗旨、使命和战略意图的“两只手”。

图1 习近平精准扶贫脱贫重要论述逻辑体系示意图

综上所述,“发展性减贫”、全方位精准要求、党领导下的政府与市场协同扶贫机制,这三者是紧密关联、相互支撑、逻辑自洽的有机整体,共同构成习近平精准扶贫脱贫重要论述的逻辑体系:首先,在这三者中,“发展性减贫”是根本特征,全方位的精准要求和党领导下的政府与市场协同作用机制是其实现手段。其次,在后两者中,全方位的精准要求相对而言又属于理念层次的范畴,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政府与市场协同作用机制是其实现手段。最后,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政府与市场协同作用机制构成“发展性减贫”和全方位精准要求共同的制度和组织保障,离开了这一坚强有力的制度和组织保障,“发展性减贫”和全方位精准要求都将失去依托和动力,甚至根本不会被提出。正是在这一意义上,笔者提出,“习近平精准扶贫脱贫重要论述的‘本色’是由其制度‘底色’决定的”。

那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制度背景下,如何积极地探求政府与市场有机结合的协同作用机制,实现“发展性减贫”理念和全方位精准要求呢?下面,我们将详细阐述中国情境下这种协同作用机制的具体实践。

二、习近平精准扶贫脱贫重要论述的三大实现机制

与过去忽视市场与社会力量、主要依赖政府资源的单一主体扶贫模式不同,习近平精准扶贫脱贫重要论述致力于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多元合作、协同推进的扶贫脱贫新架构。具体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习近平精准扶贫脱贫重要论述的实现机制可分为三大机制:第一,晋升锦标赛激励机制,为主导精准扶贫脱贫的党和政府组织体系提供动力;第二,扶贫资源动员机制,解决的是党和政府如何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的力量,投入脱贫攻坚战场的问题;第三,资本带动扶贫脱贫机制,解决的是各类资本如何带动扶贫脱贫的问题。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晋升锦标赛激励机制

精准扶贫脱贫的落实必须建立有效的动力机制,驱动党和政府组织“机器”高效运转。从经济学的学科视角来看,这实质上是一个激励问题:做出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的中央政府是委托人,具体开展扶贫工作的扶贫主体是代理人。由于扶贫一般不能给政府官员带来经济利益,且又劳心劳力,因而作为委托人的中央政府与作为代理人的各级地方政府和各个部门之间存在激励不相容的问题,于是就可能出现代理人的“道德风险”,即各级地方政府和各个部门利用自身的自由裁量权(discretion)和信息优势,对扶贫脱贫工作“雷声大,雨点小”,不肯真抓实干,从而使扶贫脱贫攻坚流于形式,不能收到实效。

按照现代经济学的激励理论,公共部门可以采用相对绩效评估(rank-order tournaments)的激励机制。[注]王永钦、丁菊红:《公共部门内部的激励机制:一个文献述评——兼论中国分权式改革的动力机制和代价》,《世界经济文汇》2007年第1期。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增长的诸多解释中,基于这一视角的典型代表是周黎安等人。周黎安借鉴由拉泽尔和罗森首先提出的员工激励的锦标赛模型,提出我国地方官员以GDP增长率为标准进行的晋升锦标赛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重要原因。[注]周黎安:《中国地方官员的晋升锦标赛模式研究》,《经济研究》2007年第7期。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形成了政治集权与经济分权相结合的中央与地方关系,中央政府可以凭借集中统一的组织人事权,通过晋升锦标赛的激励机制,将中央的政策意图贯彻到各个领域,有效集中起全社会的力量来实现某一战略目标。从经济学理论看,这是一种强激励(high-power incentive)机制。如前所述,我国精准扶贫脱贫实践正是通过层层落实责任制,强化考核,将精准扶贫脱贫的压力逐级传递。这里,晋升锦标赛的评判标准发生了重大变化,从以前的GDP指标转为扶贫绩效指标,从经济增长导向转变为民生共享导向。但是,其强激励的性质没有变,所依赖的“政治集权、经济分权”的制度基础没有变。[注]鉴于基于GDP指标的晋升锦标赛激励机制可能带来的发展不平衡等负面效果,一些学者研究了使用其他指标来代替GDP指标的晋升锦标赛激励机制,例如居民满意度。参见陈钊、徐彤:《走向“为和谐而竞争”:晋升锦标赛下的中央和地方治理模式变迁》,《世界经济》2011年第9期。

驱动组织“机器”是一个问题,建设组织“机器”是另一个问题,二者都是为习近平精准扶贫脱贫重要论述的落实提供组织保障所不能缺少的。如果党和政府组织涣散,腐化堕落,利益集团林立,原本有效的组织驱动机制和压力传导机制(晋升锦标赛)也会发生障碍,自上而下、集中统一的命令体系难以有效运转。一段时期以来,由于我们片面重视经济发展,放松党的组织建设和纪律建设,导致党和国家组织肌体出现一系列不容忽视的问题,对习近平精准扶贫脱贫重要论述的贯彻落实构成严重障碍。例如,在各地精准扶贫脱贫的实践中,时常出现“数字脱贫”、帮扶走过场、“造盆景”“垒大户”等形式主义行为,[注]张国栋、黄武:《对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坚决说“不”》,《中国纪检监察》2017年第10期。就是党和政府组织体系建设中的问题在扶贫领域的表现和产物。因此,以民生共享为导向,以扶贫脱贫绩效为考核指标的晋升锦标赛的良性运转,离不开坚强、有效、健康的组织基础。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反复强调“打铁还需自身硬”,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勇气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组织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下,党和政府组织建设水平的提高,将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晋升锦标赛激励机制的良性运转创造有利条件,进而为习近平精准扶贫脱贫重要论述的落实提供强大的动力机制和组织保障。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扶贫资源动员机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渐确立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建立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脱贫攻坚中,这套制度的特色和优越性不仅体现在财政资金的动员上,更重要的是依靠这一套制度和组织体系,党和政府可以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广泛动员那些对促进发展具有不可替代作用的非货币化的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扶贫资源的广泛性和全面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扶贫资源动员机制的鲜明特色和特殊优势。

对于各级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掌握的资源,党和政府可以通过行政方式直接动员。虽然改革开放后,民营经济崛起,国企改革“抓大放小”,大量中小国有企业改制成民营企业,但是,公有制仍然在关系国计民生的关键领域占有绝对优势,如铁路、公路、电力、通信、金融、文化、教育、科研、医疗等。这使得党和国家手中直接掌握了大量资源和优秀的专业人才,可以在脱贫攻坚中发挥政府部门和民间力量所不能替代的作用,如迅速改善贫困落后地区的基础设施状况、对贫困家庭和贫困者进行有效的教育和医疗帮扶等。国有企事业单位还是精准扶贫脱贫中第一书记和扶贫脱贫工作队人员的重要来源之一。[注]值得指出的是,在强调国有企业的公有制属性和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的同时,要认识到国有企业仍然是市场主体。除了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不直接面向市场的扶贫项目,可以由政府规划和主导外,产业发展等直接面向市场的扶贫举措,必须尊重市场,遵守市场规律。兼顾这二者的一个可行办法是,赋予国有企业充分的自主权,能够根据市场状况,灵活地制定扶贫方案,政府尽量避免直接干预。

对于非公有制市场主体所支配的资源,党和政府可以利用经济手段和社会机制,即通过市场杠杆(如税收优惠、贷款贴息等)和紧密的政商关系进行间接动员。从经济手段看,政府可以通过税收优惠、财政补贴、贴息贷款等经济杠杆,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扶贫。这是世界各国通行的做法,并非中国特色的制度。中国特色的制度在于,党和政府能以社会资本这样的非经济杠杆,广泛动员民营企业参与扶贫。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级地方官员积极开展招商引资,积累了丰富的市场知识和大量商界资源,形成了密切的政商关系。[注]周黎安:《转型中的地方政府:官员激励与治理》,格致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298-315页。地方官员在下乡扶贫时,就可以利用掌握的商界资源以及积累的市场知识,为其所在的扶贫点带来种种发展资源。在中国当前的制度环境下,这种基于社会关系的扶贫资源动员机制可能比正式的经济杠杆更有效,也更频繁地发挥作用。[注]笔者无意对这一机制的利弊进行详细深入分析,只是指出这种扶贫机制在我国现行体制下的客观存在性。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如何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国家减贫事业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关系、社会主义本质的实现与民营资本的引导发展的关系,都是特别重大的理论和实践课题。习近平提出的“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是从理论和实践上回答这些重大课题的独创性探索和重要思路,构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重要内容。[注]习近平:《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新华网,2016年3月5日,http://news.xinhuanet.com/mrdx/2016-03/05/c_135158133.htm.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的资本带动扶贫机制

从我国各地精准扶贫脱贫的实践来看,一种基本模式是各级地方政府积极引进各种资本(包括公有资本和私有资本、外来资本和本地资本),带动农民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的增加。如何从理论上认识这种资本带动扶贫机制呢?马克思关于资本生产性的理论,对此颇有启发意义。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61—1863年手稿)》中指出,“从这些社会劳动形式(指的是协作、工场手工业、工厂——笔者注)发展起来的劳动生产力,从而还有科学和自然力,也表现为资本的生产力”。[注]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手稿)》中指出,“知识和技能的积累,社会智力的一般生产力的积累,就同劳动相对立而被吸收在资本当中,从而表现为资本的属性”。[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850、775页。由马克思关于资本生产力的理论,我们可以知道,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如上所说的各种资本(包括公有资本和私有资本、外来资本和本地资本等)支配着社会最先进的生产力。马克思还批判了个体小生产在生产力发展上的落后性,认为这种生产方式“既排斥生产资料的积聚,也排斥协作,排斥同一生产过程内部的分工……它只同生产和社会的狭隘的自然产生的界限相容”,并断言“这种生产方式必然要被消灭,而且已经在消灭”。[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298页。由于资本吸纳和代表了社会先进生产力,因此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更不能离开资本的带动作用。

马克思在提出资本生产力理论时,原本是持批判立场的,其意是在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有制下,自然力和社会劳动生产力都被吸纳到资本之中,由此劳动就附属于资本,被资本剥削。然而,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制下,通过对资本的扬弃,资本所代表的社会生产力也可以为人民所用。[注]鲁品越:《〈资本论〉是关于市场权力结构的巨型理论——兼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基础》,《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3年第5期。总的来说,公有资本下乡,尤其是吸引民营资本、外来资本下乡投资经营为农村带来急需的资金、技术、人才、经营管理等先进生产要素,可以有效地拉动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具体而言,首先,各类资本下乡投资经营,能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增加本地农民(包括贫困人口)的工资性收入。其次,下乡资本通过入股、租赁等方式使用本地的土地、房屋,可使本地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再次,下乡资本通过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社会化服务,可以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型升级,并带动农民农业经营收入的增加。最后,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也离不开农业、休闲旅游业等企业的投资开发。

资本带动扶贫脱贫机制的充分发挥,需要制度保障。例如,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就是启动资本带动扶贫机制的前提和基础,只有进一步完善“三权分置”的农地产权制度,才能在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增加农民收入。农村金融制度的改革同样重要。外来资本在本地制造了新的市场机遇,农民更好地把握这些机遇需要融资支持。目前,我国农村金融制度还不够健全,尤其是普惠性、包容性不强,不利于农民增收。此外,通过教育培训,提高农民人力资本,也是增强资本带动作用的重要方式。总的来说,目前我国资本带动扶贫机制的制度保障尚不健全,需要在新发展理念的引领下,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完善相关制度。

三、尾 论

习近平精准扶贫脱贫重要论述具有特殊的时代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方面,习近平精准扶贫脱贫重要论述是对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方法论和反贫困理论的继承、创新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中国化的新贡献。马克思的资本主义贫困理论指出,资本积累和资本有机构成提高产生的相对过剩人口将导致财富在资产阶级一极积累,贫困在无产阶级一极积累。因此,资本及其扬弃在马克思关于未来社会发展和反贫困理论中居于重要地位,而唯物史观又是马克思一切理论的方法论基础。习近平精准扶贫脱贫重要论述的实质是通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和组织力量——在经济基础上是占主体地位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在上层建筑上是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对资本进行扬弃,既充分发挥资本促进生产力发展的积极面,又抑制其掠夺性的消极面。前述理论逻辑和三大实现机制都充分展现了习近平精准扶贫脱贫重要论述与马克思反贫困理论在思想逻辑上的一脉相承,也只有从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的角度和高度,才能科学认识和准确把握习近平精准扶贫脱贫重要论述的脉络、实质和精髓。我们既要掌握习近平精准扶贫脱贫重要论述中蕴含的辩证方法和科学精神,又要深刻认识其呈现出的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鲜明理论特质和理论品格。

另一方面,习近平精准扶贫脱贫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有机组成部分,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有不可分割的关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理念就是通过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领导和建设,进而通过强有力的党和国家制度和组织体系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不仅与习近平精准扶贫脱贫重要论述中的“发展性减贫”理念逻辑一致,而且为习近平精准扶贫脱贫重要论述的实现提供了坚强的制度和组织保障。正如前面反复强调的,习近平精准扶贫脱贫重要论述的本色乃在于其制度底色,我们只有着眼于整个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才能全面、深刻地理解习近平精准扶贫脱贫重要论述的本质和精髓。

习近平指出,我们既要做好中国的事情,也要讲好中国的故事。[注]中共中央宣传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209页。当前我国理论界的一项重要使命就是要紧密联系中国特色的制度体制机制,从理论上,全面、深刻地理解习近平精准扶贫脱贫重要论述的精髓,探寻内部机制机理和规律,发现、研究和解决实践中的真问题,总结经验,提炼理论,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贫困理论的基础上,创新发展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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