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高校学生社团的交往伦理探析

2019-03-21

滁州学院学报 2019年4期
关键词:高校学生社团伦理

马 报

高校学生社团是由学生基于一定的兴趣爱好成立的、依照一定的章程自主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一般情况下,一个高校内的校院两级学生社团动辄几十个,有的多达上百个。这些学生社团可以分为理论研究类、文化艺术类、学术科技类等多种形式,在团结凝聚学生力量、繁荣校园文化、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随着社团活动的蓬勃开展,各类学生社团之间的交往的范围和频度不断加大。

正如人际交往必须遵循一定的道德约束和社会规范一样,学生社团之间的交往也有一定的交往伦理。回顾现有研究成果,学界对高校学生组织的交往伦理还未开展研究。有的学者对学生社团在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过程中如何发挥作用分析较多,但这种分析大多停留于静态的功能性分析,缺少对现实组织活动的动态考察。有的学者对学生社团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初步的分析,但仅仅止于关系层面,没有上升到交往伦理的范畴。本文通过分析学生社团的交往活动,力图阐释在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大背景下学生社团的交往伦理,揭示当前高校学生组织交往过程中存在的伦理问题,在此基础上揭示新时代社团交往伦理的构建路径。

一、社团交往伦理的基本原则

所谓社团的交往伦理指的是两个社团之间,围绕特定目的,在相互尊重与平等的基础上,通过交流往来形成的一种普遍性伦理原则。由于社团交往是通过个体间的人际交往来实现的,因此社团交往伦理分享了个体交往伦理的原则。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二者是完全一致的,相较于个体交往伦理,社团交往伦理规范的对象是“组织人”而非自然的个人,后者只是充当了组织交往的媒介。社团的交往伦理主要依靠社团成员的内心信念、习惯传统等力量来维持,对调节社团之间关系、维护社团交往的健康运行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其基本原则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自由自主原则

社团交往的前提是承认对方是自由自主的主体,具有各自独立的活动章程和活动方式。双方之间要互相尊重,依据自身章程独立的开展活动,除学校管理组织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指导以外,学生社团组织之间不能随意干涉对方内部事务,双方享有独立开展活动的自由。另外,自由自主还表现在社团交往活动是社团成员自主选择的结果,不管是交往对象还是交往内容都是由社团自主决定的,而非出于外在的强制。当然,承认交往双方自由自主的活动,并非是指学生社团活动可以不受任何限制。这里所说的自由自主是相对的,必须要在遵守学校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在独立决定社团内部事务方面以及正常的交往活动中所享有的。

(二)平等公正原则

学生社团组织之间的交往,是两个平等主体之间的交往。这种平等是多方面的,一方面是地位的平等。交往双方不同于行政组织,不存在隶属和依附关系,地位是平等的,都享有同样的权利。这意味着交往双方不能因社团的规模大小、指导机构级别以及活动内容的差异而对对方抱有歧视。另一方面是对话的平等。交往活动本身是一种对话,是一种“在各种价值相等、意义平等的意识之间相互作用的特殊形式。”双方通过相互交流、相互沟通、相互启发来分享彼此的信息、经验和知识。这种交往不是单向的传授——接受关系,不是一方向另一方的单纯输出,而是一个双向的互动过程。交往的平等往往与公正联系在一起,特别是在双方共同开展活动时,当涉及资源配置、人员安排以及收益分配等方面时,必须遵循互惠互利原则,兼顾双方利益,注重平等相待,不能够为了追求自身利益而损害其他社团利益。

(三)诚实守信原则

正如孔子所言:“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这里的“信”指的就是交往伦理,既是个体的交往伦理,对社团交往伦理同样适用。在社团交往中,诚实守信原则包含着三重含义。一方面,交往活动中输出的信息必须是真实可靠的,在介绍本社团情况以及表达自身意图时必须坦白公开;另外,要说真话,尊重客观事实,不随意夸大。特别是在就有关问题征求意见时必须有一说一,不能因外在因素而不敢表达真实想法;第三,要讲信用,坚持言必行、行必果。在社团交往活动中,很多事情需要彼此承诺责任、义务和权利。社会组织会用书面形式来签署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然而,对很多高校学生社团来说,大多都是口头约定,双方彼此遵守口头诺言。在履行承诺的时候,不能够因一时的利益诱惑或其他外在影响,而轻易更改。一旦做出承诺,必须尽一切力量去兑现,不能说空话。

高校学生社团在交往活动中遵守社团交往伦理的规范要求具有鲜明的现实意义。一方面,遵守社团交往伦理是高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从内容上来看,社团交往伦理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着内在的一致性,前者是后者在社团交往活动中具体表现。学生社团覆盖面广、辐射能力强,对大学生的思想意识和行为产生重要的影响。如果在现实的交往活动中自觉遵守交往伦理规范,就能够在潜移默化当中把无形的价值观念融入到学生的思想和行为当中,产生润物细无声的效果。另一方面,遵守社团交往伦理是创建文明和谐校园的现实需要。高校学生社团数量众多,交往活动日益频繁。如果不能够遵守社团交往伦理规范,容易造成社团关系紧张,既不利于社团活动开展,同时对学校和谐稳定造成一定影响。

当然,社团交往伦理不能简单地归结为对学生社团的要求,而应该结合高校工作综合进行考虑。一是社团管理部门、指导老师以及社团成员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社团交往伦理要求,做到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和行动认同;二是要以社团交往伦理的规范要求重新审视社团章程和管理制度,在社团工作各方面、各环节中把这种伦理规范突出出来;三是要通过多种途径,将社团交往的伦理规范内化到社团活动中去,帮助大学生理解、认同和接受社团交往伦理,使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社团交往中的伦理问题

高校学生社团在交往过程中面临着多方面的伦理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行政权力对社团交往的过分干预

行政权力对社团交往的过分干预侵害了社团交往的自由自主原则。高校学生社团是在党团组织领导之下建立的,很多高校学生社团管理部门大多数放在团委,个别放在党委宣传部或学生处,团委一般下设社团联合会具体负责社团管理工作。学生社团除接受校团委和社团联合会的管理之外,一般还须有一个固定的挂靠单位。挂靠单位一般是具有管理和学术研究职能的学校机构,比如院、部、处、专业研究室等,由挂靠单位选派一名指导老师直接负责社团的管理工作。在被纳入统一的行政领导下以后,学生社团“除了自身的群体目标、组织目标外,还被赋予了党和政府以及学校相关部门的管理控制等价值目标”。[1]但是,很多管理部门和老师对价值目标与社团自身的组织目标之间关系方面认识不够,再加上高校长久以来行政化管理模式的影响,个别管理者对社团交往活动过分干预,难以保证交往双方的自由自主,部分学生社团甚至成了学校行政机构的办事机构,社团自身业务完全受行政机构指派。在这种情况下,社团交往活动会受到严重影响。从交往对象方面来看,由于行政权力的条块分割,学生社团的交往对象就受到很大限制。例如,很多二级学院往往下属多个学生社团,从现实情况来看,发生在本学院内部社团之间的交往活动更为频繁,跨越行政管理关系的社团交往活动十分有限。而且,由于行政权力的影响,当前很多高校学生社团活动形式都是固定的,诸如在什么时间、与哪些社团合作、具体开展什么活动此类,一般都有固定的程式和先例,社团交往大多沦为“任务型”与形式化,造成社团主体性的丧失。

(二)交往双方关系的不平等

社团交往活动受到行政权力的过度干预,其直接后果就造成交往双方关系的不平等。由于学生社团都有一定的挂靠单位,这些挂靠单位都有一定的行政级别。从现实情况来看,挂靠单位行政级别的差异容易造成交往双方在权利分配关系,以及享有权利上的不平等,从而直接造成社团交往的不平等。比如,很多高校学生社团管理模式大多采取校-院二级管理,校院两级社团的管理权是分开的,校团委管理校级的学生社团,二级学院团委管理本学院所属学生社团。虽然从表面来看,校级学生社团与院级学生社团并没有什么本质差异,但从实际运行来看二者地位并不平等,特别是在二者之间的交往活动中尤能体现出这种不平等。校级社团相较于院级社团更加靠近权力中心,社团整体素质相对高于院级社团,掌握的资源相对较多,因而在社团交往中往往占据上风。就那些处在同一挂靠单位下的两个学生社团而言,因距离权力中心的远近差异,二者之间也难以保证平等公平的交往。这种科层式交往带来的不平等对高校社团关系造成不良影响。一方面,它破坏了公平公正的交往原则。对交往双方来说,谁离权力中心越近,谁就掌握了交往的主动权和话语权,因此也就无需遵守公平公正的游戏规则,争相取悦行政权力即可,以致于形成唯权力是从的不良生态。另一方面,它还造成社团交往关系的异化。交往活动本是平等交往的主体通过交往行为实现自身的发展提升。然而,当交往过程中发生以大欺小、倚强凌弱时,交往双方不仅不能得到发展,还会造成相互压制与伤害,这已经背离了交往活动的本质。

(三)社团恶性竞争引发的诚信危机

当前高校学生社团之间存在着激烈的竞争,一度构成社团交往的主题。社团竞争涵盖面广,既有校际竞争,还有同一类型社团的竞争。随着竞争激烈程度不断加剧,不少社团为了在竞争中取得先机,不惜采取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手段,从而引发诚信危机。以社团招新为例,一般高校在新生入学的一个月内都会有社团招新,有零散招新的,也有集中招新的。集中招新场面异常火爆,有“百团大战”之称。很多社团为了招揽新生,以期压过其他社团,都存在一定的虚假宣传现象。有的学者曾对个别高校社团招新广告做过统计,发现存在废话、大话、空话情况的竟然占比28%左右。[2]很多高校社团在招新之后都会出现“退社潮”。根据调查显示,98.24%的大学生曾表示在大一开学季曾加入过社团,其中61.14%已经退出社团。[3]大量会员退社说明加入社团后的现实情况与预期有很大差距,这与社团的前期虚假宣传不无关系。另外,市场经济条件下,高校学生社团组织更加开放,积极拓展对外交往活动。很多学生社团为获取活动经费,会向校外商家、企业寻求赞助。为了回馈商家的赞助活动,个别学生社团会在活动开展过程掺杂商业宣传,严重的甚至打着搞活动的旗号开展商业宣传,推销企业产品,造成了相当恶劣的影响。

三、社团交往伦理的构建路径

(一)推动社团组织模式的变革,夯实交往伦理建构基础

社团组织模式一定程度上决定社团交往的程序规则,对社团交往伦理的构建起着根本性的作用。从系统论的观点看,高校学生社团的组织模式可分为他组织模式、自组织模式。他组织模式指的是主要通过特定外部干预,比如通过行政命令等形式积累组织发展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等资源,实现组织有序发展的模式。它的优点是组织目标明确,并且能够短时间内快速高效积聚组织发展资源,缺点则是控制力较强、组织活动内生动力不足。自组织模式是指没有任何外力干预的情况下,通过组织自身的发展演化而逐渐成长和发展的模式。它的优点是能够激发组织活力,缺点则是控制力相对不足。当前高校社团组织模式具有他组织模式的特点,行政色彩较浓。行政机构掌握着社团发展的大量资源,很多学生社团虽然名义上是学生自愿自发组织的,但是活动经费、活动场地等方面都来自行政机构。这种组织模式对社团交往活动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使得交往活动很大程度上围绕行政机构开展,社团交往的内生动力不足,同时难以确保社团交往的自由自主和公平公正。针对这种情况,必须推动社团组织模式变革,结合高校学生社团组织发展的阶段性特点,综合他组织与自组织模式的优点,建立一种社团与行政机构良性互动的综合模式。具体来说,行政机构要主动归位,切实转变职能,从控制型管理向培育型管理过渡,给社团交往活动留有充分的自主空间,推动学生社团自由交往、自主交往。只有这样,才能为社团交往伦理的建构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坚持“软要求”和“硬约束”并重,完善交往伦理的保障机制

社团交往伦理对交往主体更多是一种软性要求,要依靠交往主体的自觉自律来贯彻,容易造成约束效力不足的境况。就社团交往伦理而言,不能仅仅理解为一种软性的约束,过于强调社团行为的自律性,而忽视了他律性的一面。只有把抽象的伦理规范转换成一种可操作的制度,使其从空洞的“应当”成为“必须”,这样才能把它真正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加强社团交往伦理的制度化建设,增强其硬约束力,使抽象的伦理原则转化成具体的行为规范,不断增强伦理规范的可操作性。例如,社团交往过程中,由于资源竞争、业务矛盾等方面原因,社团之间容易引发各种争端。这当中最为经常、最为突出的多个社团总是要抢某一个时间段举行活动,总在同一时间占用某个地点举行活动,或者多个社团总是要在同一时间占用某一台设备。要解决这种社团争端,要从交往伦理教育和管理制度建构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要对各个社团进行交往伦理教育,树立团结合作、平等交往的观念;另一方面要从制度建构入手,完善仪器设备和场地管理制度,合理分配学校资源,以制度化形式把社团争端化解于无形。此外,社团交往伦理的贯彻执行情况应该纳入社团考核评价制度当中,对不遵守伦理原则的社团要采取一定的惩罚措施。如果不能通过制度安排维护社团交往的公平公正,个别学生社团可以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可观的收益,这就使得社团交往伦理成为一种空洞的摆设,丧失了实际意义。只有把交往伦理的原则融入一系列的制度安排中,才能充分发挥伦理要求与制度规范的互补作用,有效地保障和维护社团交往的公平、正义与秩序。

(三)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和谐的社团交往环境

社团交往总是处于一定的时空环境中。和谐健康有序的交往环境可以有效规范社团交往行为,生成良好的社团交往伦理。交往环境可以从宏观与微观两个方面来理解。宏观而言,它指代社会大环境,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领域;微观而言,它指社团交往的校内环境。营造和谐的社团交往环境,必须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24字内容要求融入社团交往的各领域各环节和各方面。就校内而言,可以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要组织开展社团骨干培训,通过集中学习、交流研讨以及专家报告等多种形式,加强社交伦理、社交礼仪等方面的学习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到培训内容当中,引导他们掌握社团交往的规范要求;二是要发挥先进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集中选拔表彰一批优秀社团,多渠道展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典型事迹,营造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氛围;三是要搭建良好的社团交际平台,通过策划开展社团文化节、社团风采大赛等活动,发动社团积极参与,开展互动合作,积极营造健康向上、团结合作的社团交往环境。

猜你喜欢

高校学生社团伦理
《心之死》的趣味与伦理焦虑
缤纷社团
高校学生党支部建设及作用发挥探索
高校学生意外伤害事件应对与处理
护生眼中的伦理修养
最棒的健美操社团
K-BOT拼插社团
小议高校学生违纪处分制度
关于高校学生工作的思考
医改莫忘构建伦理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