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试论俞樾在话题讨论方面的进步意识

2019-03-21王倩倩

常州工学院学报(社科版) 2019年2期
关键词:桓公俞樾吴军

王倩倩

(常州工学院教育与人文学院,江苏 常州 213022)

从语用特征来看,汉语的很多句子都具有“话题—说明”性结构。语言类型学学者曾指出汉语是话题凸显性语言,注意到了汉语在交际功能上的这类独特性。赵元任、徐通锵甚至认为“话题—陈述”本身就是汉语的一种句法结构。话题对于陈述而言是言谈的对象和主题,与主语不同的是,话题是语段概念,具有延续性,话题常常将语义范围扩大到单句以外,由话题转化的形式语法特征不与真正的句法成分相并列。袁毓林曾总结话题的语用功能,他指出不同的话题具有不同的语用功能:主体格可以不经过话题化直接位于句首作主语,是无标记的话题;而环境格和语义格只有经过话题化才能作主语,是有标记的话题。话题化的过程是改变句子格局的过程,可以增强各种语义格在表层结构中占据主语位置的能力,并为一些语义格的名词化开辟道路。

现代学者们还对语篇话题提出看法,廖秋忠指出语篇话题是一个语义结构,如果在整个篇章的意义结构最上层有一个或一组命题能包容整个篇章的命题内容,那么这个篇章就是连贯的,最上面的层次就是话题,即整个篇章的宏观语义结构。方梅指出语篇话题是一段语篇的主要谈论对象,具有层级性,回指频次和回指方式是确定话题的重要参照。

在现代汉语话题性质的研究已具雏形之后,学者们把目光转向古代汉语,思考“话题”现象的源流。古代汉语的话题说明主要是靠语序手段,也存在少量的“话题标记”,包括后置的语气词和前置的介词及一些谓词性结构等。董秀芳认为介词“于”和“在”可以看作对比性话题标记,“夫”用于标示其后引入的成分是话题,具有回指作用的“者”也属于话题标记。李小军、刘利提出话题标记“者”可能出现在战国初。龚波、庞硕还指出上古汉语中存在话题转换标记“若”,区分其表假设和话题转换的不同作用,指出“若”不能用于语篇开头的原因。姜南通过对《妙法莲华经》的梵文本、竺法护汉译本和鸠摩罗什汉译本的对勘、异译的比较,发现汉译佛经具有凡遇话题转换常会在译文句首增加“尔时”“今(日/者)”“复次/次复”“(复)有”等显性话题转移标记语的特点,探讨了汉语句子话题化的进程。

晚清学术大家俞樾的学术思想与学术实践呈现出极强的总结性与前瞻性。尽管没有明确的理论阐释,但在俞樾《群经平议》多条训诂札记中都可以看出他对“句法成分”和话题具有的“语法特征”是有初步分析意识的,同时他似乎也注意到了语序对“话题—说明”式结构的作用,并对篇章话题的线性延续以及述题的所指都进行了一些思考。例如:

(1)“于召陵”,得志乎桓公也。得志者,不得志也,以桓公得志为仅矣。(《榖梁传·僖公四年》)

《集解》曰:屈完来盟,桓公退于召陵,是屈完得其本志。屈完得志,则桓公不得志。

樾谨按:“得志乎桓公”者,谓以得志之辞加之乎桓公也。盖召陵乃楚地,故特著之,明桓公之得志也。然合诸侯以伐楚,仅得盟其大夫,实不足为得志,故又曰“得志者,不得志也”。范氏以得志属屈完,不得志属桓公,失其解矣。下文曰:“以桓公得志为仅矣。”若从范解,则桓公此役谓之不得志已耳,又何讥其得志之仅乎?

范宁与俞樾的分歧点在于“得志者”的所指是谁。范宁认为“得志者”指的是屈完,他在召陵与桓公会盟,会盟的目的达到了,故曰得志。但是俞樾指出桓公会同诸侯伐楚,在楚地召陵定盟,“得志者”应属桓公。只是桓公还算不得完全“得志”,因为与他定盟的是屈完,屈完并不是周天子正式任命的大夫,地位不高,不合乎君臣正道。所以下文说尽管盟誓于楚地,然而桓公的得志犹有未足,所以又说他“不得志也”。

从话题的线性表达来看,俞樾说“以得志之辞加之乎桓公也”,是指出“桓公”是这个语段的话题,“得志”是用来说明桓公的,即“桓公得志”,构成语段的后续小分句的话题也是齐桓公。如果说中间的“得志者”的所指突然转变成屈完,会扰乱话题的线性序列,影响语篇的连贯性。按照董秀芳的观点,这里的“者”字是作为话题标记出现的,“vp者”处在话题位置上,由后文作进一步解说。下文说“不得志也”,是说桓公也有不得志的地方,于是后文用“仅”补充表述。下文“以桓公得志为仅矣”用“桓公”回指话题,也说明了本语段的所指一直都是桓公,故“得志者”应该确指桓公无疑,俞樾的说解较为合理。

(2)言尽其众,以救其将也。(《榖梁传·宣公二年》)

《集解》曰:先言败绩,而后言获,知华元得众心,军败而后见获。晋与秦战于韩,未言败绩而君已获,知晋侯不得众明矣。

樾谨按:传言“救其将”,而范氏此解无一“救”字,疑传文“救”字乃“获”字之误。“尽其众,以获其将”,谓先尽其众而后得获其将也,即所谓“先言败绩而后言获”也。试连上文读之,曰:“获者,不与之辞也。言尽其众,以获其将也。”若作“救”字,则与上文不相蒙矣。又试连下文读之,曰:“言尽其众,以获其将也。以三军敌华元,华元虽获,不病矣。”盖宋众既尽,则华元止是一人,而郑以三军敌之,是谓“以三军敌华元”,故虽见获而不病。若作“尽其众,以救其将”,则宋众具在,何得谓之“以三军敌华元”乎?以上下文义求之,此“救”字当作“获”字无疑。今误作“救”者,因下文范注引郑君说有“宋师惧华元见获,皆竭力以救之”之文,故改传文以合之,不知郑君云云,特以明先书败绩之故耳,非说此句之义也。

依照范宁的解释,本句的主语是宋军,言宋军勇武,忠于华元,宋三军尽失后华元才被郑军俘虏。但是俞樾认为本句的主语应该是郑军,这句是说郑军尽败宋之三军之后才抓获了对方主帅,郑军也付出了很大代价,所以前文才会是“不与”的态度。且范宁的解释中没有解释“救”字之义,由此俞樾不赞同范宁的解释,而是从义理出发推断本句中的“救”是“获”的讹字,并推测是在比范宁更晚的时候因下文用字而致讹。由于俞樾未能列出更多确凿例证,所以他用“疑”字加以标示。本条札记集中体现了俞樾对篇章话题的论述及分句主语转换的思考。

“言”可以作解释引文、词语或者某种现象的发端词,如《释名·释言语》:“信,申也,言以相申束使不相违也。”这里的“言”相当于“就是说”“意思是”。“言”用在《榖梁传》中后一分句的开头时,大多是承接上文的话题继续论说。再推演至语篇中,“言”字应用在与话题相关联的语段中位于总结性分句开头的情况也很多。例如:

(3)周有入无出,其曰“出”,上下一见之也,言其上下之道无以存也。(《榖梁传·成公十二年》)

(4)不周乎伐郑,则何为日也?言公之不背柯陵之盟也。(《榖梁传·成公十七年》)

(5)称帅师,言有难也。(《榖梁传·文公十二年》)

(6)“大去”者,不遗一人之辞也,言民之从者四年而后毕也。(《榖梁传·庄公四年》)

(7)天子救日,置五麾,陈五兵五鼓;诸侯置三麾,陈三鼓三兵;大夫击门,士击柝。言充其阳也。(《榖梁传·庄公二十五年》)

(8)“臧孙辰告籴于齐。”告,然后与之,言内之无外交也。(《榖梁传·庄公二十八年》)

俞樾很有可能注意到了“言”的这种用法,所以强调用“言”引起的分句与上文在话题上具有一致性,由此作出“救”当为“获”之讹字的判断。从语篇中具有延续性的话题对语段的控制角度来看,俞樾的观点是正确且十分具有启发性的。董秀芳指出,上古汉语中的语段话题可以压制与其不同指且不重要的小句主语以有形形式出现。在语段话题的控制下,与话题不同的小句主语,即离题主语,所叙述的是语段话题之外的其他对象,如果小句主语的重要性较低,就可以被省略。如果不省略离题主语,就会分散读者的注意力,影响语篇的连贯性。试比较经文和传文的话题:

《春秋》:“二年,春,王二月,壬子,宋华元帅师,及郑公子归生帅师,战于大棘。宋师败绩。获宋华元。”

《榖梁传》:“获者,不与之辞也。言尽其众,以X其将也。以三军敌华元。华元虽获,不病矣。”

我们用X来暂代俞樾所指出的有争议的那个字。由于经、传都出现了离题主语,导致前代学者理解混乱。经文的话题是宋华元,帅师、与郑君战、败绩都是叙述宋华元或宋华元所属军队,但宋华元是被俘虏的,“获宋华元”的分句主语是郑公子归生。由于本段的语篇话题是宋华元,这里强调被俘虏的也是宋华元,小分句主语的重要性不高,所以离题主语以零形式出现,避免影响语篇连贯性。传文的话题是郑公子归生。传文先对经文用字的微言大义加以解读:“获者,不与之辞也。”经文用“获”字表达的是不赞同的态度,俘获的是宋华元,那么不赞同的就是郑公子归生。经文不赞成归生捕获宋华元这件事,原因是“言尽其众,以X其将也”和“以三军敌华元”。同时,宋军先“尽其众”,后主帅被俘虏,说明华元深得军心,所以华元即便成为俘虏也是可以不被指责的。当然,“不病”的主语也可以不是华元而是宋军,宋军在拼尽全力“尽其众”的情况下主帅才被俘,是可以不被责备的。“不病”分句主语的模糊性,恰恰说明了此处的零形式主语是个被话题压制的离题主语,这类离题主语往往所指模糊。若传文的话题是郑公子归生,那么“言尽其众,以X其将也”的X只能是“获”字。郑公子归生耗尽三军来俘虏华元的行为,不被经文赞同,所以用“获”字来表达。

今本文字大多仍认为X是“救”字,从语篇话题角度似可证明其误。“言尽其众以救其将”的分句主语只能是宋军,“以三军敌华元”的分句主语只能是郑公子归生,“华元虽获,不病矣”的分句主语可能是华元,也可能是宋军。假如“获者,不与之辞也”的“获”是指被俘获,那么“不与”的主语就是华元,即华元被抓获是经文不赞同的。既然经文因为华元被俘获而表示不赞同,那么“不病”的分句主语就只能是宋军。假如“获者,不与之辞也”的“获”是指抓获,那“不与”的主语就是郑公子归生。于是,本语段出现了三个主语,形成“华元—宋军—郑公子归生—宋军”或“郑公子归生—宋军—郑公子归生—华元—宋军”这两种混乱的主题串,且这两种模式都忽视了前文所提到的“言”具有承接前文话题的用法。所以,若本句原文作“救”,既不符合“言”的常用用法,又打破了语篇的连贯性,使语段表达支离破碎,故当从俞说以“获”为上。

(9)商王帝辛,大恶于民。(《国语·周语上》)

《解》曰:大恶,大为民所恶。

樾谨按:下句“庶民弗忍”始以民言,若此句已言“大为民所恶”,则不必更言“庶民弗忍”矣。“大恶于民”,犹云“大虐于民”也。《广雅·释诂》曰:“虐,恶也。”是“恶”与“虐”同义。

韦昭的解释基于介词“于”表示被动的用法,“于”相当于“被”,“大恶于民”就是被民众深深地厌恶。俞樾则认为“于”是用来引进动作行为的对象,相当于“对”“对于”,“大恶于民”就是商纣凶暴地对待民众,所以后文说庶民不堪忍受,转而拥戴武王。另外,韦昭和俞樾对“恶”的释义也不同,韦昭认为“恶”义为厌恶,俞樾则认为“恶”义为凶暴。两方说法都能讲通,似乎难以判断孰是孰非。

但是,俞樾提出的新说法很有可能是基于他对文章中话题转换的思考。他指出在“商王帝辛,大恶于民。庶民不忍,欣戴武王,以致戎于商牧”这句话中,话题发生了转换:先说商纣残暴,话题的对象是商纣;由于商纣暴虐,故此庶民不堪忍受,转而拥戴武王,话题转向庶民;最后武王在商牧作战,话题又回到武王。俞樾认识到了这种转变,所以才会认为“大恶于民”的主语应该是商纣,即“恶”的发出者是商纣,对象是“民”。从下句开始,“不忍”和“欣戴”的主语就都是庶民了,“拥戴”的对象都是武王。所以俞樾说“若此句已言‘大为民所恶’,则不必更言‘庶民弗忍’矣”。尽管俞樾的说法未必较韦解为优,但是他对篇章结构和话题变化的思考是值得注意的。

屈承熹研究了现代汉语话题链的内嵌问题,提出主话题链和子话题链内部话题转换的问题。这个问题在古代汉语中也存在,彭吉军通过对《论语》中的主子话题链的研究,指出子话题链分述不同话题,有为篇章主题补充外围信息的功能。具体有可提供篇章主体展开的起因,用于衔接前后文,推动篇章主题发展,描述人物情态、行为动作等功能。彭吉军特别指出作为背景的话题链因为要围绕事件的主干进行铺排、衬托、补充或评价,延续得会比较短。语段“昔我先王世后稷,以服事虞、夏。及夏之衰也,弃稷不务,我先王不窋用失其官,而自窜于戎、狄之间,不敢怠业,时序其德,纂修其绪,修其训典,朝夕恪勤,守以敦笃,奉以忠信,奕世载德,不忝前人。至于武王,昭前之光明而加之以慈和,事神保民,莫弗欣喜。商王帝辛,大恶于民。庶民不忍,欣戴武王,以致戎于商牧。是先王非务武也,勤恤民隐而除其害也”,整个语段的话题都是包括武王在内的“先王”,先讲述先王作为农官为虞、夏做事,即使失去官职也不曾放弃祖业。武王继续光大前人的德行,仁慈和善,使得神人欢愉,即便是发动战争动用武力,也是为了体恤百姓,除去忧患。“商王帝辛,大恶于民。庶民不忍,欣戴武王,以致戎于商牧”是游离于篇章主话题链之外的子话题链,句子简短,是对武王功业的补充描述,解释武王发动战争的原因,对篇章发展有推动作用。而且从话题推进角度看,话题从武王转移到商王帝辛,再转移到庶民百姓,最后回转到武王,是将文章向纵深推进,推动篇章的展开。所以俞樾指出“商王帝辛,大恶于民”的话题是“商王帝辛”,“庶民不忍,欣戴武王”的话题是“庶民”,该观点是正确的,“恶”是暴虐地对待,“于”引进动作的对象。该句可译为“商王帝辛非常残暴地对待百姓。百姓无法忍受他的暴虐,都乐于拥戴武王。于是武王出兵商牧”。

(10)年过七十者,公亲见之,称曰王父、王父,不敢不承。(《国语·晋语七》)

《解》曰:称曰王父,尊而亲之,所以尽其心也,故王父不敢不承命。

樾谨按:韦读“称曰王父”四字为句,非也,当连下“王父”读之。称曰“王父王父”者,盖所见不一人,故不一称也。犹《孟子·尽心篇》曰“古之人,古之人”,亦不一称之辞也。“不敢不承”乃公自谦之辞,谓不敢不承教耳。注以为王父不敢不承命,失之矣。

对于年老者,古代君王都会特别地优待,《管子·入国》记载:“所谓老老者,凡国都皆有掌老。年七十已上,一子无征,三月有馈肉。八十已上,二子无征,月有馈肉。九十已上,尽家无征,日有酒肉。死,上共棺椁。劝子弟精膳食,问所欲,求所嗜,此之谓老老。”晋悼公继位后,先到武公庙朝祭,然后颁布了一系列利国利民的良策,诸如“定百事,立百官,育门子,选贤良,兴旧族,出滞赏,毕故刑,赦囚击,宥闲罪,荐积德,逮鳏寡,振废淹,养老幼,恤孤疾”等。对年过七十的老人,晋悼公会亲自拜见并口称王父。韦昭认为晋悼公尊敬并且亲近老人,所以老人们不敢不受命,“不敢不承”的主语是那些年过七十被晋悼公称为王父的老人们。俞樾则指出“不敢不承”的主语应该是晋悼公,如果是说年老者不敢不承受晋悼公口称王父的尊敬,那岂不成了晋悼公强迫老人接受他的尊敬了吗?且与前文“选贤良”“养老幼”“恤孤疾”等治国良策正相悖。所以俞樾认为正确的理解应该是正是出于对年老者的尊敬,晋悼公口称王父并且不敢不奉养他们。

据俞樾推测,韦昭误解文意的原因很有可能是由于句读错误。俞樾认为本句正确的句读当是“公亲见之,称曰王父、王父,不敢不承”。晋悼公口称“王父、王父”,是说明年过七十者并非一人,在《孟子·尽心》中有类似的用法:“何以是嘐嘐也?言不顾行,行不顾言,则曰:古之人,古之人。”“古之人”所言所行非一言一事,故迭言之,俞樾认为这里的“王父、王父”也是这样的用法,迭言之以示王父不止一人。

俞樾指出“不敢不承”的主语是晋悼公,该观点是正确的。在这个语段中,“辛巳,朝于武宫。定百事,立百官,育门子,选贤良,兴旧族,出滞赏,毕故刑,赦囚击,宥闲罪,荐积德,逮鳏寡,振废淹,养老幼,恤孤疾,年过七十,公亲见之,称曰王父王父不敢不承”的话题始终都是晋悼公,他是“朝于武宫”直到“恤孤疾”所有分句的主语。由于分句众多,话题主语对后面分句的控制力逐渐减弱,因此接下来使用了名词“公”来回指话题,“公亲见之,称曰王父”,接续了话题链的线性表达,故此“不敢不承”的分句主语当依旧是晋悼公,才不会打破语篇话题链的连贯。

清中期以后,《国语》的通行版本有二:一为公序本,一为明道本。俞樾所引《国语》文字和韦昭解与公序本相同,与明道本稍有不同。明道本《晋语七》作“年过七十,公亲见之,称曰王父,敢不承”,韦昭解作“称曰王父,尊而亲之,所以尽其心也,故不敢不承命”①。就明道本文字所见,“敢不承”的分句话题正是晋悼公,与俞樾对“不敢不承”的主语判定是一致的。至于俞樾所言“称曰王父、王父”是迭言之以表其多的用法,还需要更多材料来证明。

(11)使死士再禽焉,不动。(《左传·定公十四年》)

《集解》曰:使敢死之士往,辄为吴所禽,欲使吴师乱取之,而吴不动。

樾谨按:如杜解,则当云“使死士再为之禽”,文义方明。且吴人既不动矣,又何以云“辄为吴所禽”乎?然则杜解非也。禽,谓禽吴之士卒也。盖勾践使敢死之士再犯吴阵,禽其前列者以归,欲使吴师惊乱,而吴竟不动,是其整也。顾氏《补正》引傅氏曰:“禽如鸷鸟之发,急持以冲其陈。”盖亦知杜解之未安。然既以为禽鸟字,又以为捦持字,其说仍未明也。

吴越交战,勾践忌惮吴军军阵严整,于是派死士“禽焉”,然而“不动”。于是勾践又生一计,派罪犯在吴军阵前自杀,趁吴军分神之际攻破吴军。杜预认为勾践派遣死士的目的是希望吴军在捉拿死士时分散开,由此打乱军阵获得致胜机会。俞樾反对杜解,一是因为若依杜解,本句当言“使死士再为之禽”,二是“不动”的结果和“取死士”的构想相矛盾,倘若吴军不动又如何能擒拿住死士呢?于是俞樾认为勾践派死士的目的不是被吴军擒拿而是擒拿吴军士兵,他想藉此造成恐慌或骚乱达成打散吴军军阵的最终目的。然而尽管有部分吴军士兵被擒,吴军依旧军阵谨严,未露破绽,勾践的计划失败了。

相较之下俞樾的说法更为合理。勾践“禽焉”的“焉”指的是吴军兵士,“不动”的主语是吴军,这正符合篇章话题中离题主语使用零形式避免打破话题主语连贯性的情况。这段话的篇章话题是勾践,“勾践患吴之整也。使死士再禽焉,不动。使罪人三行……”中“患”“使死士”“使罪人”等动作的发出者都是勾践,而“禽”的对象和“不动”的发出者则是吴军士兵或吴军,吴军或吴军士兵作为离题主语,是以零形式出现的,目的就是要避免离题主语对篇章话题连贯性的不良影响。俞樾正确指出“禽”的对象是吴军,理顺文意,说解正确。

俞樾之所以能够就话题相关问题展现超越前人的进步意识,很可能与他遍注群书又有多年的教学经历还特别注重总结“文例”有关。例如俞樾在总结“一人之辞而加曰字例”“二人之辞而省曰字例”时,自然地就会从多个相关例句中总结出共性,明确确定交际中话题主语领起部分的方法,并形成一定的印象或意识,进而注意篇章语段中的话题转换情况。又如他在总结“蒙上文而省例”“探下文而省例”时,也会从多个例子中发现话题链中存在的零形式回指现象,这就是俞樾所说的“省文”。应该说,俞樾所表现出来的这种与话题研究相关的进步意识,往往出现在他对某种文例的说解中。当然,由于俞樾往往从经验出发,他的话题意识尚在初期,不具备系统性,又存在很大的主观性,有时他在说解时也会出现一些失误。但瑕不掩瑜,俞樾训诂作品中反映出的很多进步意识都值得我们进一步研究探索。

注释:

①《四部备要》四四册《重刊明道二年国语》卷十三,上海中华书局据士礼居黄氏重雕本校刊,第85页。

猜你喜欢

桓公俞樾吴军
苏州档案馆藏品选
俞樾&章太炎 名师出『狂』徒
春江有月明
范蠡妖阵破吴军
齐桓公知人善任
范蠡妖阵破吴军
俞樾的节烈观
齐桓公现象
齐桓公现象
蔡桓公讳疾致亡的责任探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