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新闻传播中语言暴力探因
2019-03-20冯帆河北传媒学院新闻传播学院
冯帆 河北传媒学院新闻传播学院
体育新闻因其激烈的对抗性和较强的视觉冲击力使主持人、新闻报道者受体育赛事的感染,内心的激动难免会用些暴力性的语言形容体育赛事体育竞技活动本身的残酷性使体育赛事蒙上了火药味。“在社会转型时期,人们的行为方式、生活方式、价值体系都会发生明显的变化。”①体育新闻中的语言表达也随之变动,且部分表达形式出现了暴力化倾向。归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五点:
一、受众享乐的低俗化市场需求的刺激
信息化社会的到来使价值观开始多元化,理性信仰淡化,感性信仰抬头。加之全民娱乐思潮的影响,受众的审美观滑入低俗化,受众的低俗化享乐需求市场形成。需求是唯一的,受众的需求决定了媒体产品生产,低俗化的需求产生低俗化的产品,语言暴力是媒体低俗化产品的一种表现。显性的语言暴力带给受众感官上的刺激,满足了受众的需求,就是这种低俗化的社会需求是语言暴力产生的社会土壤。
二、市场经济促使媒体以经济利益为主
“中共十三大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后,传媒业被正式列入第三产业,我国传媒经营政策自此由‘事业单位,企业经营’双轨制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产业化发展道路转变。”在追求社会效益的同时,经济利益最大化也成为媒体的生存、发展的必要之路。但是,社会转型期的多元价值观中的拜金、享乐主义使新闻媒体及从业者滑进了拜金主义的泥沼。经济收入决定了媒体的存亡,受众的多少决定了媒体的收入,为了满足受众的需求,体育的新闻报道慢慢走向迎合受众的低俗化倾向。
媒体逐渐转向企业经营,体育运动慢慢的开始了商业化运作。体育的商业化运作逐渐的把体育最为根本的教育功能淡化,取而代之的是娱乐消遣。体育商业化的动力是在大型体育赛事期间的广告收入,美国NBC 的奥运会转播广告费超过10 亿美元,这只是一个转播而已。体育赛事的潜规则“胜者为王,败者为寇”,与商业运作一结合,就促使每一个运动员都想拿到冠军,不是冠军自己的价值就不会体现出来。因为只有冠军才有商家签约广告,广告多了出镜就会多,出镜多了认识你的人才会多,你的名气才会大。此时的体育等同于冠军,不是冠军,体育就没有价值。体育的文明传承被商业所替代,体育的教化功能被扭曲。
当体育商业化后,采访的对象就成了每次赛事的冠军得主,而面对非冠军运动员的采访,言语中的歧视越来越多。例如冬日娜采访史冬鹏时所说的一句话:没关系,这次跑进决赛也是你的一个突破,上一次你都没进第二轮。这语气中明显的透露出了对史冬鹏的歧视,深深的伤害了他,这是隐性的语言暴力。
三、对语言作用的忽视
语言也就是人与人交往的符号,每天都在说、写、听、读、看,就像空气一样时刻不离我们左右。越是经常性的东西越是容易被人忽视,就像人不进入水中不知道空气的重要性一样。当然这是极端情况,但是,当空气被污染了,你一样会担心你的身体健康。当语言被污染了,你是否会担心你的精神健康呢?
语言的作用十分重要,它是你与外界交流的重要工具,是协调社会的重要因素,社会化程度越高对语言的要求就越高。古人云:立德、立言、立功。可见立言的重要性。语言是社会的交际符号,既然用于社会交际,那他就不是个人的事。
体育新闻报道是面向大众的,从业者对语言的忽视会造成语言使用的不规范,语言暴力也只是不规范的变现之一。
四、从业人员素质问题
新闻记者,是社会的监测者,是“灵魂的工程师”,他们的言行影响引导着社会舆论、风尚,所以他们必须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但是,社会转型期间,由于国内体育新闻呈爆炸式增长,导致一线采编人员严重不足,大量缺乏体育与新闻的专业教育,甚至文化层次较低的人进人体育新闻采编队伍,致使国内很多媒体的体育新闻报道品质下降。加上体育媒体过度竞争的压力,新闻资源的匮乏,为了吸引受众,大量使用刺激性词汇,其中不乏暴力性语言。
五、狭隘的地方主义、民族主义意识
我国体育报道中存在着严重的民族主义、地方主义。在国际赛事中我国的体育报道不乏有民族主义的体现,例如在2019年男篮世界杯上,我国男篮与韩国男篮比赛结束后,有些媒体就用了《内封外堵,整死韩国》、《双节棍困死韩国》等带有攻击性的语言来报道这场比赛。这种行为违背了奥运精神,还不利于两国人们友好交流,带有浓厚的、狭隘的民族主义感情色彩。在国内的体育报道中,各省份大多注意本省运动员而忽视其他运动员的报道,对于本省赛事的失利归责于裁判、对手等,既违背客观公正原则,有时亦恶语相加。民族主义、地方主义导致报道者形成意识上的个人偏好,畸形的爱国主义,在报道中有失公平公正。
以上的种种原因分析可归结为价值观在不同的人不同的领域的不同表现。社会的转型带给个人的最大影响就是价值观上受到的冲击,言行受意识支配,意识决定于物质。经济环境的改变,促使价值观改变,经济环境的不完善形成了各式各样价值观,但受众主流的感官享乐主义决定了需求低俗化,进而决定媒体低俗化倾向。
注释:
① 朱春霞.《社会转型过程中的传媒伦理道德》[J].20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