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下的高校内部审计模式转变研究
2019-03-20印娟娟杨如恒宋晓刚
□印娟娟 杨如恒 宋晓刚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迅速发展,高校作为国家培养和提供优秀人才的摇篮,在紧跟时代步伐的同时,也衍生出很多前所未有的难题。国家大力推进高校发展变革,招生规模不断扩大,同时伴随高校自主办学和改善教学环境等,国家加大对高校经费支持,由于高校内部管理相对薄弱,各种财务舞弊腐败案件频发,当前高校已经成为了腐败的高发地,这就对高校廉政风险防控提出了更多的要求。内部审计作为廉政风险防控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中担负着重要的职责和使命,这对内部审计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当前国家大力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的新环境下,如何促使高校内部审计积极探索转型路径是当前一项亟待研究的重要课题。
一、高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和高校内部审计
高校的廉政风险根据风险产生的来源可以分为以下五种:第一,校内人员的廉政意识薄弱,不能够正确严肃认识到廉政风险;第二,岗位职责边界不清,造成规制失灵风险;第三,制度建设不完善、不科学、执行不到位等风险;第四,具体的业务流程风险;第五,外部环境干涉形成的风险。这几个风险之间又相互影响、相互关联、相互反馈,形成一种复杂的非线性动态关系。高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就是利用系统的思维方法,结合现代管理理论和方法,有效地防控这些风险的发生,保障高校能够平稳发展。
高校内部审计是指高校内部独立设置的审计机构,以经济活动为基础,反应高校内部各领域经济活动的实际情况以及对国家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对经济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起到揭露和抵御的作用,当好高校安全健康发展的“免疫卫士”;同时为高校制度建设、内部管理等提出建议和意见,促进高校实现不断完善和增值。
新常态形势下,高校廉政建设防控工作和内部审计在预防和抵御腐败方面,既相互独立,又相互促进。高校内部审计当前的任务已经不是单纯通过对各种经济活动的审查和监管,为学校节约资金和减少损失,而更加看中内部审计的内部价值。内部价值包括:第一,通过内部审计部门的服务、咨询、鉴证等作用的发挥,不仅能够为各个组织部门提供制度建设和完善的建议意见,还能够促使高校整体上不断完善管理决策、内部治理等,即为高校增值所形成的“潜在价值”;第二,通过内部审计工作,不断营造一种时刻都要接受监督与检查,从而培养和提高其他职能部门人员的规范工作意识和风险防控意识,减少廉政风险的发生,这是内部审计工作长期形成的一种“威慑价值”。近年来,内部审计部门已经逐渐重视在促进高校完善内部控制、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积极发挥其内在价值,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长期未能解决。
二、高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下的内部审计模式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内审权威性不足,难以有效发挥预防和警示作用。第一,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属于高校众多组织中的一个,受学校直接领导,内部审计部门很难独立地进行有效的监督调查腐败行为。因其机构设置的特殊性,审计人员难免在监督过程中会出现畏手畏脚的现象,看到问题要点不敢抓,反而提出一些表面性的意见,难以对内部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高压态势。第二,内审部门工作被重视程度不够,造成很多内部审计部门在高校内部处于边缘化的地位,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一些问题,管理单位不能够真正重视,内部审计部门因其特殊性,在其权威性和公信力方面受到一定的限制,真正的追责力度不够,使得高校其他受监督部门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过程应付了事,整改效果很差,很多问题屡审屡见,不能对校内人员起到“审计一人,教育一片”的目的,使党员领导干部置于更广泛的监督之中,变“少数人监督多数人”为“多数人监督少数人”,内部审计的警示作用发挥不明显。
(二)内部审计发展滞后,难以有效发挥监督和制约作用。第一,随着国家不断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新《预算法》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实施,不仅从宏观角度加大对资金使用的预算管理,也进一步提升了会计信息的质量,更加注重规范各类经费的管理、执行和绩效评价。而目前高校内部审计还停留在审查账目的真实性、合法性方面,已经远远不能适应高校的发展需要。第二,当前高校各类经济活动也都在逐步实现信息化,财务管理由财务管理服务平台实现,各类工程和设备类的采购也都开始逐步规范,通过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政府采购中心进行统一采购。针对正在逐步实现信息化、无纸化、职业化的经济活动,传统的审计方式和审计观念已经跟不上发展,难以信息化大数据的优势,与其他部门实现数据共享。第三,当前常规的审计业务正在逐步退出,审计重点开始转向内部控制审计、风险审计、绩效审计等新的审计业务范畴。面对这种严峻的挑战,部分内部审计工作已经出现了无从下手的现象,难以发挥监督和制约作用,完全不能真正实现内部审计的效用。
(三)高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和内部审计合作机制尚未建立。高校廉政风险主要来源于人、制度、岗位、业务流程、外部风险等方面,这就涉及到高校的各个组织机构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影响、相互贯通,才能够实现廉政建设防控机制。但是目前高校各个组织部门之间总体上都是处于一种各管各家的状态,未能实现各种监督渠道有效信息的共享沟通。尤其是在审计过程中,对于发现的腐败问题,内部审计部门往往没有独立的话语权,需要其他廉政监督机构的大力支持。
三、高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下的内部审计转变思路
新的环境下,高校内部管理也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不断更新内部审计工作理念、职能定位,不断调整审计方式和审计组织形式。尤其是当前财务管理、工程项目、资产采购等制度的不断完善,内部审计可以借助政府制度约束和社会中介的监管服务,常规的日常审计已经逐渐规范,高校内部审计要根据信息化、无纸化建设的进行,迫切要求对当前的审计模式进行全面革新。
(一)不断增强审计影响力,增强领导干部廉政风险防控意识。当前高校内部审计主要从监督和规范两个方面培养高校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从而加强其工作的规范性。
(一)强化经济责任审计整改落实。高校内部审计作为廉政建设防控的监督利器,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则是监督领导干部权力的制度牢笼。2017年教育部印发了《教育部经济责任审计整改工作办法》,进一步强化审计整改工作的严肃性,提升审计整改工作质量。高校内部审计更加重视整改工作,坚决将问题清单、销号清单落到实处。高校内部审计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的跟踪检查力度,要求管理单位必须根据审计报告中发现的问题逐条进行整改,并要求其在限定日期递交整改情况。利用向管理单位提供内部审计鉴证和咨询功能,使其不断完善制度建设,降低因制度不完善、不科学,流程不规范,权责不清等原因引起的风险,加大内部审计在高校内部的公信力和影响力,提高内部审计监督和制约作用,推动廉政风险防控建设的发展。
(二)建立审计通报制度。内部审计部门通过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一些普遍性、典型性的问题,定期进行汇总统计后,向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引起相关各部门的高度重视,能够针对通报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提前整改,完善制度,梳理业务流程和内部控制,将问题从源头上进行控制。通报制度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那些屡审屡犯,屡审屡见的问题,规避一些由于不可控因素带来的廉政风险,发挥审计警示和预防作用,。
(三)充分发挥咨询和鉴证服务,进一步规范高校管理。内部审计在审计过程中针对其他部门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业务流程等各个方面作出合理正确的评价,对于不足的地方提出有建设性和现实性的改进意见,提高高校各部门的应变能力和增值效应。
(二)加强信息化建设,扩大廉政风险监督。信息化建设是当前的潮流,各高校都已经逐步重视高校的信息化建设进程。内部审计部门作为监督服务部门,在审计过程中,必须随着管理单位和审计内容形式的变化,同时作出革新。内部审计部门必须要建立一套适用于本单位的可操作性强的审计软件。例如:河北某高校审计处,根据自己审计工作的特点,与软件设计公司联合,开发了网上审计管理与服务平台,其中包含工程审计和科研审计两个大的子块。都是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通过对管理部门的各种运行程序、业务流程、经济活动等内容和数据进行分析,以信息内容关联分析、分类、预警、预测等方法,横向对比、纵向比较,验证审计内容之间的逻辑关系,分析验证数据之间的勾稽关系,并且利用对当前数据的变化特点,分析并查找数据背后隐藏的一些不易发现的或容易忽略的信息。也就是通过对高校内部的分析,进行风险提示,并对审计人员发出预警,实现从以前的人工审计扩充到利用大数据信息技术进行风险监控预警和事后的问题分析。此外,审计系统还可以根据当前所有的审计案例,充分利用历史数据,进行分门别类汇总统计,然后针对其中科研审计发现的问题汇总统计,将发现的相似的审计问题汇总成为普遍性、典型性等问题,一方面对于内部审计人员在同类型的审计过程中作为重点审计的参考;另一方面,为高校内部人员敲响警钟,进行自行检查并及时整改。
(三)加大内审部门与廉政建设机构的合作。廉政建设防控机制作为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内审部门只有与其他相关部门通力合作,从不同的角度和不同的方面联合监督,对高校各种财务管理、人事任免、内部控制、检查监督等进行联合行动规范,实现各个部门之间的有效信息共享,才能够发挥内部审计在廉政建设防控机制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