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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人上当的朴素

2019-03-19刘向东

当代人 2019年1期
关键词:两条路弗罗斯特林子

生和死的距离大概就是要穿过一片林子,去串一个门的感觉。

刘向东,当代诗人,一级作家,河北文学馆馆长、中国诗歌学会副会长。著有诗文集《母亲的灯》《落叶飞鸟》《顺着风》《白纸黑字》《指纹》《惦念》《大山庄》《动物印象》《诗与思》《沉默集》以及英文版《刘向东短诗选》和塞尔维亚文版《刘向东诗选》等25部。曾获中国作家协会抗战作品奖、冰心散文奖、河北省文艺振兴奖、孙犁文学奖等。

罗伯特·弗罗斯特是美国诗歌史上最受人们尊崇的诗人之一。即使在八十五岁高龄,弗罗斯特仍能用颤抖和模糊的声音,充满激情地诵读自己的诗歌,仍然有成千上万的听众聚集在他的身旁,聚精会神地聆听并分享。就在他去世前不久,他还应邀在肯尼迪总统的就职典礼上朗诵诗作。

弗罗斯特诗歌的魅力在于它貌似自然、直接和简单,而实际上并非如此。他曾说:“我是一个十分难以捉摸的人……当我想要讲真话的时候,我的话往往最具有欺骗性。”在弗罗斯特看来,诗歌的最高价值在于其意义的“隐秘性”。

他的诗歌观察敏锐、情感真切、语言简洁,每每能够变平淡无奇的思想为令人难忘的诗行。他生活在19世纪美国诗歌向20世纪现代主义诗歌过渡的時期,他的诗蕴含着一种意象派诗人称之为“直接处理事物”的直接感。牛津大学教授、诗人罗伯特·格雷夫斯认为:“弗罗斯特是第一位真正可以用世界标准来衡量的美国著名诗人……他的诗歌创作没有依托古老的欧洲诗歌传统,也不靠模仿前人的成功之作,而是通过自己辛勤的实践,直至最终找到了一条既适应‘美国气候又符合美国语言的诗歌创作之路。”

弗罗斯特的诗具有亲切、自然的对话感和素描似的真实感,他将人们使用的活的话语变成了诗歌,在别的诗人笔下只能是日常琐事的故事素材到了弗罗斯特的诗中,都因为它们变得朴实无华、真挚生动而具有了普遍意义。

弗罗斯特说:“独创性与首创精神是我对我们国家诗歌创作的希望。”但是,他不像大多数同时代诗人那样为了表现新内容,而疯狂地去追求种种新的形式。弗罗斯特认为独创性并不意味着“诗歌可以不用标点符号……不用大写字母……不要格律……不要意象……不要戏剧性的语气……不要内容……”,在《一首诗的形迹》中,弗罗斯特指出:“一首诗以喜悦开篇,以智慧作结。”在他看来,每一首诗歌都有其形象的运动轨迹:“它始于喜悦,喜欢情不自禁;随着诗人写下的第一行诗,它就有了方向,然后经历了一连串幸运的事,最后澄清了生命。”这不仅是诗歌形象的运动轨迹,而且勾勒了他诗歌创作的思维和想象模式。弗罗斯特的想象经历了从对自然的观察到对观察的沉思这样一个过程。因此,“一首诗的形迹”始于对某一自然事物、自然景象或日常事件的观察给人们带来的“喜悦”,而终于观察给人们带来的对生命意义更加深刻理解的“智慧”。

“诗始于普通的隐喻、巧妙的隐喻和‘高雅的隐喻,适合于我们所拥有的最深刻的思想。”弗罗斯特说。

弗罗斯特坚信他的诗歌语言“简单到了运用日常用语的程度……就连华兹华斯的语言也比我的更难”。他说:“我不喜欢故弄玄虚的晦涩,但却非常喜欢我必须花时间去弄懂的微言大义。”他认为“只要用词生动,作品就不会令人生厌”。虽然日常谈话可能只要“八十个或一百个字眼”,但“字字都能提供有声的意义”,字字都“有血管”“有生命”。《牧场》就是极好的佐证:

我去清理牧场的水泉,

我只是把落叶撩干净。

(可能要等泉水澄清)

不用太久的——你跟我来。

我还要到母牛身边

把小牛犊抱来。它太小,

母牛舐一下都要跌倒,

不用太久的——你跟我来。

——赵毅衡译

一看就明白,就有可能把它当成一首平平常常的乡土诗放过去,事实上它风韵殊绝,无论是对美国诗歌,还是对弗罗斯特个人,都非常重要。

这首诗看似独白,轻声地,近乎自言自语。从结构上看,“我”和“水泉”(以及落叶、母牛、牛犊)是实的两端,与“你”(指向虚的一端)形成了三角关系,三者之间微妙关联:“我”是时间性的,是稍稍的苍老,但此刻,“我”内心是何等的柔嫩;水泉、落叶、母牛和牛犊是写实的,错落的,给爱温润地抚摸着的;“你”,聆听者。

诗很短,却充满丰富的戏剧性,语言平实却内涵丰富,诗人运用隐喻的象征把读者带进了深邃的艺术空间。有的批评家把它看成诗人诗歌创作思想的具体体现,认为“落叶”象征着诗人要放弃十九世纪陈旧的诗歌创作手法,而挣扎着要自己站起来的牛犊似乎象征着诗人所追求的新的诗歌创作风格。

弗罗斯特对诗歌坚定的追求,使我们看到了一种本质的诗歌精神。他的一生,大部分时间都在农场劳动,他干那些最具体、最粗重的农活,这可以从他很多诗中读出来。他不是那种为文学史写作的人,在形式上,他并不求新,但就是这种真实和淳朴,这种对时尚的不顾及,使得他的诗有占据更多时间的可能。

《停马在雪夜的林边》,也是弗罗斯特的名篇之一:

这是谁家的林子,我想我知道,

虽说他的农舍却在村子那一头;

他不会看到我停留在这儿

望着他的林子积雪有多厚。

我那小马一定会感到奇怪:

停留在这儿?又没村舍在邻近——

夹在一座森林和一片冰湖之间,

在这一年中最昏暗的黄昏。

他摇了摇胸前的挂铃,

想问问到底有没有弄错。

此外只听得一阵微风吹过,

和一阵鹅毛似的雪片卷过。

树林真可爱,幽暗而深远。

可是我还得赶赴一个约会,

还得赶好多里路才能安睡,

还得赶好多里路才能安睡。

——方平译

朴实无华并不能说明弗罗斯特风格。他的诗表面一目了然,但再读就会觉出那是一种“叫人上当的朴素”。

这是一首表面平静而内心焦灼的诗,如果只是读出了一种平静,那就有可能读丢了这首诗的神髓。

不仅是弗罗斯特,每一个人的一生中总会有那种在岔路口犹豫的經历。对爱或事业的犹豫,对生死的询问,总要进入我们的生活。人生最关键、最不知所措、最宿命的时刻,常常就是在这些岔口上。这首诗,在你读过几遍后,对最后两句中“安睡”这个词,就会有所警觉,它并不仅仅是一个雪夜赶路人所向往的那种在温暖房舍中的寻常睡眠,它暗示出了永远的睡眠。

找到了这把钥匙,我们来理解这首诗就容易些。林子和林子那头的农舍,以及农舍中的“他”都会找到相应的暗示对象。那里也许就是天堂和神居住的地方,“他不会看到我停留在这儿/望着他的林子积雪有多

厚”。弗罗斯特没有把天堂想在高高的头顶,也没有把神想得必须仰望,他们就像是

一个邻居;生和死的距离大概就是要穿过片林子,去串一个门的感觉。这样的写法,

有着一种举重若轻的效果。他把生死、天

地、神这样大的问题当作最为日常的事件来

写了,这才是不动声色的大气魄。

关于“质朴”,中国古诗中也有种理

论——无一句是诗,无一句不是诗。弗罗斯尔特这样的大师,把全部的心思放在对整首诗的诗意经营上去了,对表面形式感的句子反而回避。他可以使得整首诗的语言了无痕迹,不需要精彩,避免引人注意。但在一首诗总体的经营上却是大下功夫,他要使诗不仅有情,更要有神。中国古代诗歌理论中也有“练词不如练句,练句不如练意”之说。用这话来理解弗罗斯特的质朴应该更准确。

这样的诗需要细读、深读、反复读。乍读,会被那种轻松感所笼罩,甚至轻松得有点活泼。比如那匹“小马”,如果就真的把它想成是一匹马,那势必要对这首诗有所减弱。但它象征什么?有人说,多读几遍后,会觉出那是诗人的另一个自己,诗人的不安、焦灼都从小马的问中表现出来了。“他摇了摇胸前的挂铃,想问问到底有没有弄错。”这都是诗人的自问。诗人把焦灼埋得很深,甚至用了一种轻松来掩藏,这也是这首诗的魅力所在。犹如贾岛的“松下问童子,言师采药去。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也是一首表面平静的诗,但对后两句你再深想时,就会觉出一种旷世的疑虑——它就在那儿,可你无法知道。这几乎道出了我们面对这个世界时的惆怅。

弗罗斯特在这首诗中,表现了一个对生死的决断过程,“树林真可爱,幽暗而深远。”我们能够从反面读出生活的艰辛来,同时我们也能读出诗人对生的理解,对生的责任的理解。这使我们感到了这首诗中可贵的真实和积极。 《未选择的路》是弗罗斯特特别具有象

征意义的一首诗:

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

我在那路口久久伫立,

我向着一条路极目望去,

直到它消失在丛林深处。

但我却选了另外一条路,

它荒草萋萋,十分幽寂,

显得更诱人、更美丽;

虽然在这两条小路上,

都很少留下旅人的足迹;

虽然那天清晨落叶满地,

两条路都未经脚印污染。

呵留下一条路等改日再见

但我知道路径延绵无尽头,

恐怕我难以再回返。

也许多少年后在某个地方,

我将轻声叹息把往事回顾:

一片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而我选了人迹更少的一条,

从而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

——顾子欣译

诗中的丛林无疑代表着人类自己的内心,而分出了两条路则分别代表着两种不同的选择。当然不同的选择,肯定会有着不同的结果。

诗的起句把我们带到一个充满象征意味的情境,面对树林里的两条道路,意味着必须做出选择。这个情境也让我们联想到但丁《神曲》的开头: “就在我们人生旅程中途,我在一座昏暗的森林之中醒悟过来,因为我在里面迷失了正确的道路。”

两条路可供“我”自由选择,暗示着“我”所面对的可能性和“我”选择的主动性,然而,一旦选择的行为发生,主动性将决定可能性的方向。

这两条路有差别,但不是对立的,没有引申出两条路的好坏或选择的对错,选与不选都差不多,即使不做选择也是—个答案。不像但丁诗中提及的,存在某种“正确道路”,弗罗斯特在这里只提示了客观的可能性。

据说弗罗斯特在英国时,结识了一批英国诗人,其中,爱德华·托马斯成为他亲密的朋友和他早期诗歌的权威阐释者。弗罗斯特和托马斯常常一起到林中散步,有一次在散步途中,托马斯懊悔没有走另一条路,好让他的美国朋友见识某种稀有植物或某处美景。就此,弗罗斯特写了这首诗,不过,当弗罗斯特将这首诗寄给托马斯时,托马斯却没有看出来。

编辑:耿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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