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直过民族地区“村三委”管理探究
2019-03-19吴摄天
吴摄天
云南直过民族地区“村三委”管理探究
吴摄天
(滇西科技师范学院云南临沧677000)
在脱贫攻坚过程中,云南省直过民族地区的“村三委”起着非常重要作用。文章通过对云南省直过民族地区的“村三委”进行研究,首先分析了“村三委”建设取得的成效,然后分析了“村三委”管理存在的不足,最后提出了加强“村三委”管理建议。
民族地区;直过民族地区;“村三委”;管理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会议指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要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坚持大扶贫格局,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深入实施东西部扶贫协作,重点攻克深度贫困地区脱贫任务,确保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做到脱真贫、真脱贫[1]。
直过民族是指新中国成立后,未经民主改革,直接由原始社会跨越几种社会形态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民族。云南省实行“直接过渡”的主要是景颇、傈僳、独龙、怒、佤、布朗、基诺、德昂8个民族,及部分拉祜、苗、瑶、布依、纳西、阿昌、哈尼、彝、傣、白、藏等共20个民族及尚未确定族属的“克木人”共66万人是直接从原始社会和奴隶社会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简称“直过民族”),他们所居区域被划定为“民族直过区”[2]。
“村三委”是指基层组织中的村党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三委”是党和政府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党领导农村工作的基础,作为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组织者和党和政府政策最基层的执行者,在脱贫攻坚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在云南直过民族地区脱贫攻坚过程中,“村三委”发挥着领导、计划、组织、表率等重要作用,是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
1 “村三委”建设取得的成效
云南省党委和政府非常重视基层管理建设,云南直过民族地区“村三委”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1.1 完善机构建设,运行有序
为提高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水平,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010年以来,云南省党委和政府要求云南省直过民族地区设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并制定和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按相关程序配备了相应的工作人员。现村党支部委员会、村委会和村监督委员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村级权力运行顺畅。
1.2 完善制度、规定,依法管理
1.2.1 完善村人大代表的管理制度
为规范管理,充分发挥村人大代表的作用,云南直过民族地区村委会都制定了《人大代表活动的制度》《人大代表职责》《人大代表小组学习培训制度》《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等制度。根据制度,云南直过民族地区村人大代表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1.2.2 完善村党支部的管理制度
为规范党支部和党员管理,充分发挥村党支部和党员的作用,云南直过民族地区村委会都制定《“三会一课”制度》《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四议两公开”制度》《“新时代农民讲习所”讲习制度》等制度。根据制度,云南直过民族地区村党支部和党员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进模范作用。
1.2.3 完善为民服务工作站的管理制度
为规范为民服务站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充分为村民服务。云南直过民族地区村委会都制定了《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投诉制度》《工作台账制度》等制度。根据制度,云南直过民族地区村为民服务工作站的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为民服务的作用。
1.3 加强党组织建设,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一是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实现党员教育管理活动正规化、规范化、制度化;二是通过加强教育,组织学习,搞好村党支部的思想建设和素质提升;三是通过健全制度,完善议事、决策程序,理顺工作机制;四是通过抓好组织活动,提高党员的素质和党性修养,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1.4 依法管理,村民自治逐步规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自治法》《云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律规定,云南省直过民族地区村委会依法管理,逐步规范村民自治,实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严格按照程序制定和监督执行村规民约,协助党和政府贯彻落实国家的法律政策,组织村办经济,维护本地治安,发展公共福利,人民协解,乡村文化事业等。
2 “村三委”管理存在的不足
在脱贫攻坚过程中,云南省直过民族地区的“村三委”管理存在不足,影响了工作的开展。
2.1 管理不规范,职责不清
按照老思想、老观念、老办法进行管理,管理不规范,职责不清。吃大锅饭,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严重挫伤了广大“村三委”干部和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不利于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开展。
2.2 工资待遇较低,积极性不高
目前,云南省直过民族地区村支书、村主任、监督主任每个月的应发工资约1 800 ~ 2 000元,村副支书和副主任应发工资约1 600 ~ 1 800元。
脱贫攻坚时期,工作任务繁重,但工资不高,导致“村三委”干部工作积极性普遍不高。甚至由于工资待遇不高,部分地区“村三委”人员流失,长期空缺,影响了脱贫工作的开展。
2.3 村干部文化素质不高,难于适应数字化、信息化工作
“村三委”干部大多数是20世纪80、90年代的初中学历,大专、高中、中专学历的都不多,文化素质不高,很难适应现代数字化、信息化工作。录入电脑和打印等工作都必须依靠其他工作人员完成,增加了别人的工作量,也降低了工作效率。
2.4 监督机制不健全,缺乏有效监督
一是监督机制不健全,缺乏有效监督,二是群众的监督权得不到保障,无法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最终导致部分村干部工作不实,推进慢,效率不高,村务公开不到位等。
3 加强“村三委”管理建议
为推进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开展,云南直过民族地区要结合实际,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强“村三委”管理。
3.1 规范管理,明确职责
对“村三委”进行科学管理,要规范管理,明确工作职责。要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自治法》《中国共产党党章》等规定,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岗位职责,杜绝出现责任不清,推诿扯皮的问题。
3.2 改善待遇,提高工作积极性
一是提高“村三委”的工资待遇;二是增加社会保障补助标准;三是加大“村三委”创业扶持力度;四是抽取部分集体产业经济资金补贴“村三委”干部收入。
3.3 提升村干部队伍素质
3.3.1 选拔德才兼备、文化素质较高的人员担任村干部
乡政府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自治法》等规定,严格按照程序引导和督促村民选举德才兼备、文化素质较高、能担责任的人员担任“村三委”干部。
3.3.2 教育培训
一是培训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知识;二是培训脱贫攻坚政策知识;三是培训电脑操作技能;四是培训产业发展能力;五是培训其他方面的业务知识和能力;六是组织参观学习,组织“村三委”干部到省内、外参观学习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脱贫攻坚、产业发展、档案管理等先进管理经验和方法。
3.4 加强监督、严格监管
3.4.1 乡级部门监督
一是乡分管领导加强对“村三委”干部的脱贫攻坚等工作监督、管理;二是乡党委、纪委到村里定期进行明察暗访,督查“村三委”的工作质量工作纪律、作风。
3.4.2 驻村工作队监督
驻村工作队和“村三委”干部一起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对他们的工作质量、工作纪律、作风了解的比较多。一是上级部门应授权驻村工作队对“村三委”干部进行监督并参与每年度考核;二是发现“村三委”干部工作质量、纪律、作风存在严重问题者,可以对其提醒,并要求改正,如果拒不听者,可直接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处理。
3.4.3 村民监督
一是对脱贫攻坚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和退出,危居房改造、产业发展及资金使用、低保政策的执行等工作进行监督;二是对村民自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乡政府应设置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群众发现问题可以举报。
总之,脱贫攻坚工作是当前中国最重要,最艰巨的工作之一。云南直过民族地区要结合实际,不断改革和创新,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村三委”管理,从而推进云南省直过民族地区脱贫攻坚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1]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编写组.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M].人民出版社.北京.2017-10.
[2]新中国成立以来云南边疆行政区划与城镇化建设.中国共产党新闻网.2016-03-18.
[3]李笑.农村干部依法治村管理实务—以农村法治发展促进社会治理创新[M].中国法制出版社.2018-09.
[4]李笑.农村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实务—以基层党建引领农村社会治理创新[M].中国法制出版社.2018-09.
吴摄天(1981- ),男,彝族,云南省普洱市景东县人,行政管理硕士研究生,讲师职称,研究方向为行政制度与政策,2008年6月毕业于云南民族大学,现于云南省滇西科技师范学院管理与经济学院从事教学教育、科研工作。
10.3969/j.issn.2095-1205.2019.01.13
F323.8
C
2095-1205(2019)01-2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