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2019-03-19秦斯
秦 斯
生态宜居,是中国乡村振兴的五大战略目标之一,各地应坚持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理念,以产业发展生态化、生活方式低碳化为导向,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促进农村经济、社会与自然的和谐。
转变发展思路。生态环境是生产力的要素,发展生产力必须尊重自然生态的规律;只有保护和利用好生态环境,才能更好地发展生产力。要克服将保护生态与发展经济对立起来的惯性思维,严格把好新上项目的生态环保关,决不上损害生态污染环境的项目。同时,要下决心改变现存不合理的产业结构、资源利用方式、能源结构、空间布局、生活方式,自觉地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决不以牺牲环境、浪费资源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决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
落实村庄环境治理规划。乡村面临不同的环境问题,需要采取不同的措施。要避免乡村环境治理规划走过场,要让利益相关方参与规划编制,使规划反映各方的诉求,并且具有可行性。规划要长线标准与短线治理相结合,首先解决目前最突出的环境问题,满足乡村居民改善环境的基本需求。近期的重点是解决垃圾、污水、面源污染等问题,实现乡村环境整治的短期目标,为长期的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打下良好的基础。
严格环境监管与执法。目前,受制于经济条件、机构设置和工作要求,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与执法很薄弱。工作重点:一是加大组织建设,尽快建立一支环境监测监管的综合执法队伍。二是对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地、典型湿地等环境敏感地区,参照上位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制定实施细则及污染治理技术标准,形成农村环境质量监测、评价标准文本体系。三是加大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必遵、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环境违法行为采取高压态势,坚决严惩,使生产者经营者不想污、不敢污、不能污,自觉做生态环境的保护者。
加大工业污染治理力度。随着产业结构的深入调整,工业由城市转移到乡村,城市对乡村的产业输出型污染越发加剧,因此,治理工业污染是乡村治污的重点。区域经济应坚持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坚决实行对破坏生态、污染环境项目的一票否决,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截断对水体、大气、山川的污染源;开展退化生态系统恢复与重建工程、环保惠民工程、土地重金属污染防治工程、噪声污染防治工程、监管能力工程等建设;建立实时在线环境监控系统,健全县域空气质量、河流水质、重点企业排污口在线监测体系。严格执行环境准入、排放许可、责任追究、损害赔偿、环境影响评价等制度。
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统筹乡村的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从根本上彻底解决多元交叉、互相掣肘的生态环境问题。要对山水林田湖草的系统治理做出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切实把各环节工作做实、做细、做好,真正见到改善生态、治理环境的成效。强化县乡两级政府的环境保护职责,把农村的环保指标纳入当地政府政绩考核体系,促进乡村两级对环境的重视。
加大农村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中央财政应该大幅度增加农村保护生态、治理环境的投入;省、市、县三级财政应列出专项,大力支持保护生态、改善环境的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日常的卫生保洁、垃圾及污水处理所需经费,应采取财政和村集体补贴、住户付费、社会资本参与的投入运营机制,重大环保设施建设一次性投入,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扶持措施解决。
抓紧治理农业生产过程中的面源污染。在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上要统筹考虑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尽快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加快制定和完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加快化肥、农药、农膜减量进程,推广普及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技术,鼓励生产使用可降解农膜,攻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健全化肥、农药包装物、农膜回收贮运加工网络,减少农业生产和畜禽养殖过程中的污染。制定促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安全农产品生产、有机肥推广使用的优惠政策;培育经营主体发展环保产业,动员社会力量有效扭转生态恶化的趋势,保障农业健康发展。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应对广大农民进行环境科学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生态环保知识讲座;通过新闻媒体引导农民树立破坏环境可耻、保护环境光荣的意识,让农民成为保护生态、改善环境的光荣使者;让农村成为农民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