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新型农业经营系探索
2019-03-18李艳
李艳
摘 要:农业现代化逐渐推进,原有的农业经营体系没有与时俱进,加快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势在必行。能否进一步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发展规模、运行质量、服务能力、综合效益等方面提档升级,这直接关系到我国农业的现代化发展进程。
关键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服务主体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都呈现出新的特点,农业发展也面临新的机遇,随着我国农业的产业化及现代化逐渐推进,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就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这是当前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任务,也是发展现代农业和实现“四化同步”发展的必然要求。
1 我国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1.1 農业经营主体规模偏小
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还处在起步阶段,经营主体的组织化程度与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尤其是一些中小微企业对农户的带动作用有限,使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资产质量低,对风险的预见能力较差,从而导致农业比较效益偏低, 各主体、之间合作意识淡薄,农业经营主体整体竞争力较弱。
1.2 农业社会化服务相对滞后
受农产品的多样化和市场经济的冲击,农户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需求正在逐步提高。但信息、技术咨询等服务机构的缺乏,使农业生产活动大受影响。现有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仅仅为农业生产提供资金和技术上支持,对于农产品的深加工、精制作等方面支持不足。再加上服务专业化不足、质量不高, 传统经营方式所占比重仍较大,使得农民对新型农业技术服务的需求难以满足。
1.3 经营管理不够规范
目前企农、社农关系大部分仍然是产品买卖和劳动雇佣关系,尚未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机制。很多企业、合作社存在运作不规范、制度不健全、决策不民主等问题,自身盈利能力有限,吸收社员的动力不足,加之农民素质普遍不高,法律意识淡薄,企业与农户之间签订合同后,约束力和执行力不够,经常出现市场价格高于企业收购价格时,农民则选择违约销售,损害了企业利益的现象。
2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必要性
2.1 促进农业规模经营
随着我国农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市场经济体制也日趋成熟,传统的承包经营方式已无法适应当前经济发展需要,加上国外农产品的冲击,农业发展举步维艰。要解决这个发展难题,必须逐步实施适度规模经营。而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够加快我国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帮助我国农业发展尽快实现适度规模经营,同时能够丰富我国的农业生产方式,为广大农村和农业发展提供全新的发展思路,创造良好的发展新格局。
2.2 提升农产品供给质量
我国农产品阶段性供过于求,低端产品充斥市场和中高端产品供应不足并存,国内农业生产小规模分散化,农产品价格偏高并长期大量滞销。这些问题的矛盾在供给侧,若不进行改革,则我农产品竞争力就无法提高,也就不能实现农业现代化。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当下农业供给侧改革的骨架,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已成当务之急,合理地发挥其作用,调优种植结构、提高供给效率、提升农产品供给质量的目标才会实现。
2.3 加速现代科技成果的应用
在推进先进科技成果的应用时,始终面临着农户微观层面经济效益有限,而全社会宏观层面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巨大的内在矛盾,因而不利于现代科技成果的推广和转化。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则追求市场效益最大化为目标,有使用先进科技成果来提高农业生产效益、降低生产成本的内在动力,他们可以对周边农户直接起到带动示范效用,从而加速了现代科技成果在农业中的推广应用。
3 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对策与建议
3.1 创新扶持机制,合力驱动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急需政府的引导扶持,尤其是农业补贴、土地流转、农村融资和农业保险等方面的支持。耕地补贴应由过去的补贴到户转变为补贴到面积,从而实现补贴的指向性和精准性。还要制订土地流转政策,加快推进土地经营权的流转,鼓励农民将土地折价入股。政府应对流转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经营主体给予政策扶持。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信用担保体系,成立财政出资的农业担保公司,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担保,创新农村贷款担保方式。适度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赔偿额度,简化申报核实手续,完善农业保险理赔机制,让新型经营主体无后顾之忧。逐步取消对特定“主体”的扶持,全面转向“项目”支持。
3.2 大力培养新型农民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实现健康快速发展,需要充足的人才资源作为保障。必须要重视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的开展,依托国家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机遇,加强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经费的监管,提高经费使用效率,为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养更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经营主体带头人。要健全和完善现有的农民职业教育体系,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专业技能。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扶持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从而提升该地区的农业生产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国家应为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科技人员等回乡创业的人员提供政策扶持和保障。
3.3 市场改革是前提
市场环境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能否取得成功。要充分认识市场规律,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农民应生产切合市场需要的农产品,采用市场化的营销模式和现代物流体系加快农产品高效流通。同时政府应加大市场建设投入,在市场上开辟农产品运输的绿色通道,扶持建设专用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并为蔬菜流通环节出台相应的政策优惠措施。创新探索“互联网 +”现代农业的新型农业经营模式,让电子商务真正融入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广大农户的经营之中。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要积极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应对新变化新形势,用新发展理念指导我国农业发展。农村地区应从实际出发,根据农业资源和农村经济发展程度,以农民利益为核心,促进农业资源优化配置,逐步构建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从而加快我国由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转变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