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基于资助育人理念的困难生认定体系研究
2019-03-18刘炳刘雅琳
刘炳 刘雅琳
摘 要:在我国高校实施收费制和免费制并轨的条件下,伴随着国家经济改革和高校体制改革,作为学生资助工作的核心及校园和谐关注点的困难生认定工作并不完善,制约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公平与公正,正逐渐成为可持续发展的一大阻碍。通过分析河南高校学生的调查问卷及校园文献等资料,从中分析出河南高校贫困生认定过程中存在问题和注意事项,从而制定出有效的认定方法,使困难生能够得到相应的助学补贴,进而达到资助育人的目的。
关键词:资助育人;困难生认定;全面发展
一、课题研究的意义
我国高等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的认定工作还不够成熟,在认定过程中出现了颇多问题,以前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的认定方式在准确反映申请者的困难程度方面不尽如人意。为了更好地认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高等学校亟须制订出更有效的认定方案,把助学补贴评给真正困难的学生。我们通过课题的调研分析,提出更科学、合理、系统的建议和对策,加之必要的辅助措施,做到最大化地了解每位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更加有针对性、高效地完成困难生认定工作,让更多真正需要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应有的资助。而学生资助不能单纯资助,应与育人相结合,在困难生认定这个环节,如何能够与资助育人相结合,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
二、困难生认定存在的问题
(一)宣传力度不够
当前申请认定的宣传工作需要做到系统化、规范化。就河南高校而言,新生在入学前得到的具体信息主要是通过学校邮寄的一份关于困难生申请的介绍,这份介绍比较简单,对学校的资助项目的介绍并不全面,也没有详细说明申请所需的材料,导致学生在后期申请中会比较仓促和低效。高校网络上关于各项资助项目的通知更新不及时,消息简略。学校给学生们传达资助政策消息时滞后,对学生的宣讲也不够及时和全面,学生们往往不太了解學校的资助政策和工作情况,从而放弃或错过困难生的申请。
(二)证明材料可信度不高
现今河南高校困难生认定主要是采用学生生源地出示证明与高校依照标准进行核实认定相结合的方式。由生源地的街道或乡镇民政部门盖章确认的《家庭情况调查表》,是在高校困难生认定的工作中起着决定性作用的,但现实是,高校资助工作与生源地关系不大,涉及社会关系和人情关系,一些部门并未认真审核学生的家庭情况,一路“开绿灯”,盖章了事,把关不严导致出现虚假的证明材料,这使得非困难生混入困难生队伍,而真正困难的学生却申请不上。
(三)认定不全面,证明材料单一
困难生认定首先采用由学生申请并提交生源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困难证明,再通过调查、评议的途径来认定的方法,虽然看起来很民主,但是学校想要深入调查并不容易,只凭《家庭情况调查表》等材料进行认定,存在较多人为因素。例如,经常出现人缘好的学生容易通过认定的情形;为了寻求表面的公平,采取“大锅饭”的方法,加大认定范围,导致资源利用率低。
(四)困难学生的心理问题
部分困难生自尊心理和自卑心理较强,不乐意表达出家庭困难。在评定时,学生需要自述家庭困难情况与申请理由,但其碍于面子,不愿意申请并阐述,这样就极大地减少了真正需要获得帮助的学生的人数。
(五)单纯助学,未达育人目的
学校将助学金发放后,没有制定相关措施以培养学生们应该具有的社会意识以及当代大学生应该具有的各项能力,资助育人,路在何方?
三、资助育人的措施
教育部原部长袁贵仁曾经有过相关指示,他要求更加精准地执行国家的资助政策,要在国家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上,保证每一个需要帮扶的学生都能享受到国家对学生的奖助学金等帮扶政策。现在政府正在快速推动教育扶贫和精准扶贫工作,高等学校是社会发展的主体,在此背景下,必须更加精准高效地开展资助育人工作。所以在困难生认定方面,加强资助育人是很有必要的。
(一)完善困难生认定体系,落实困难生认定结果,再谈资助育人
1.困难生认定前,信息平台的构建
绝大部分高校对于困难生的认定所需材料还停留在纸质版,如民政部门提供的贫困证明、学生自己填的《家庭情况调查表》,对有效获取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方面的信息来说还远远不够,困难生认定是一个涉及很多方面的综合工程,如果能够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相关网络平台,将非常有利于困难生的认定、调查和分析工作。应建立以学校为中心的困难生信息的数据库及方便的用户操作界面,尽量减小认定当中出现的误差,增强认定工作的准确性,做到更加公平公正。困难生信息数据库应包括学生家庭的成员组成、收入情况、拥有的房产土地等资产、支出情况、致贫原因,以及学生在校消费数据,不但应做到相关信息的量化,还要对信息进行动态管理,对学生要按月资助。这样将能够大大减轻困难生认定的工作量,资助工作也将愈加精准化。
2.困难生认定中,评议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班级评议时,容易出现一些人为因素,如容易倾向人缘好的学生等。要根本解决这一问题,学校需要设置统一的评议指标,综合考虑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和日常表现,把学生平时消费、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业成绩、操行表现等方面纳入评议指标,全面反映学生学习和生活情况。班级评议以学生家庭经济情况为主,同时也考虑学生的出勤、成绩、操行等方面表现,把学生的综合素质作为资助考虑因素,促使其全面发展。评议制度的建立不仅能够使班级评议有依据,还避免出现评议结果不真实的问题。
3.困难生认定后,监督机制的完善
随着资助金发放工作的完成,高校对于助学金的去向还缺乏必要的监督措施。调查显示,部分学生将奖助学金用于请客吃饭、购买奢侈品、外出游玩等,从而让资助离育人的目的渐行渐远。奖助金发放后应该建立一个健全的监督机制,这样才能更好地实现资助育人的目的。
学校要完善监督机制,并确认相应的惩罚措施。困难生认定后,可以定期抽取一部分进行家访,不仅可以核实是否与学生填写的家庭情况相符合,也可以与学生家长进行交流,关心学生自身发展情况。同时,通过学生的投诉、举报来进行认定工作的审核,但也要分辨投诉来源是否真实,与学生当面约谈。另外,学生校园卡的支出流水中记录了餐饮支出、超市支出、网络费用等情况,可用于评估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学生校园卡的支出与月消费额基本成比例,可据此分析学生的消费水平。
(二)丰富资助育人内容,使困难生全面发展
1.资助育人,培养感恩意识
很多困难生以为国家是无偿提供助学金,拿到钱后不知道感恩,肆意挥霍,心里觉得理所当然,这些想法都是不正确的。辅导员首先应该做好宣传工作,加强资助工作教育引导,让每一位学生了解设立助学金的意义何在,要对国家心存感恩。并组织开展与助学金有关的感恩活动,例如感恩教育演讲比赛、感恩讲座等,提升学生的感恩意识。
2.资助育人,培养服务意识
成立志愿者协会,以困难生为主体,多组织公益活动,例如义务去敬老院陪老人、作为医学生去社区服务站义务劳动、组织保护环境的活动、开展志愿者活动月等,让困难生有机会去服务社会,从而达到育人目的。
学校会提供一些勤工助学机会,学生可以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一定收入,这样既减轻自己的经济压力,还可以培养服务意识。充分利用校内资源,设立“助管、助研、助教”岗位,学生在工作中也能够与自己的专业学习相结合,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理论联系实际,同时增强自己的沟通和管理能力。学校后勤部门也可以专门为困难学生提供一些复印打印、超市营业、餐厅服务、环境保洁等方面的岗位,增强学生服务意识,从而达到资助育人目的。
3.资助育人,培养励志表现
助学金是按月发放,而不是一次性全部发完。将每月拿助学金的情况与学习成绩和日常各种表现结合在一起,就可以激励困难生。有些困难生以为拿到助学金就放松了,又或者因为家庭因素无法改变,导致认为无法改变现状而碌碌无为。根据学习成绩和日常参加公益或勤工助学的情况进行评先工作,不仅是对品学兼优的困难生的肯定与鼓励,同时也可以为其他困难生树立榜样,树立争优的良好风气,让他们更加充满信心,增添前进的动力。相信只要每天努力一步,每天看到自己的进步,就可以通过努力改变家庭、改变生活。
4.资助育人,制订成长方案
资助工作不只是满足学生的生活需求,还需要提高他们以后步入社会的能力。很多困难生就业是一大难题,因为他们在学校忽视自身素质发展,要么埋头学习,要么努力做兼职挣钱。学校應该制订有针对性的困难生成长方案,可根据不同学生对自身的发展要求,在学校设立一些岗位,如选拔责任心强的学生挂任兼职辅导员,锻炼其领导和管理能力;联系实验室老师设立实验室助理,锻炼其科研能力。同时学校有关部门可以加强与地方政府和企业的联系,如果能够在校外设立一些与学生专业有关的工作岗位,选派优秀的困难学生到企业实习,将为其毕业后的就业工作夯实基础。
四、结语
资助只是手段,育人才是目的。在资助工作实践中,高校在努力解决困难生的经济问题的同时,还要进行发展性资助,探索如何把资助和育人结合起来,培养困难学生正确的“三观”,增强其工作学习能力,提升其精神境界,使他们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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