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公德培养:再见“熊”孩子
2019-03-18苏亚琦
苏亚琦
中国式熊孩子,在我们眼中见怪不怪。他们不懂规矩,在公共场合撒泼耍赖,扰乱秩序;他们蛮横无理,在日常生活中大爆粗口,骂尽脏话;他们目中无人,为人处事只顾自己,不顾他人……但是,这世上或许并不存在熊孩子这样一个物种,更恰当的描述方式应该是“熊”孩子。“熊”是一种特质,而这种特质不能简单地怪罪于孩子,追根溯源,我们更应该反思:是不是父母在对孩子社会公德的培养中,存在缺失与偏差,未能给孩子树立良好的榜样。
如今我们继续强调社会公德的重要性,有深刻的社会意义。在过去的2018年中,我们见识了太多社会公德缺失的反面教材: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频频出现的高铁霸座现象,网红主播直播中篡改国歌曲谱等。孩子们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如果父母不重视孩子社会公德的培养,不为孩子树立良好的榜样,谁也說不好自家的孩子会不会成为上述事件主人公的翻版。
英国教育思想家洛克在其教育著作《教育漫话》中高度赞扬榜样的价值:“没有什么事情能像榜样这么能够温和而又深刻地打进人们的心里”。那么作为父母,为了培养孩子的社会公德,应该如何进行榜样教育?
首先,父母应该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是非观。
孩子能够明辨是非,是其模仿积极榜样的前提条件。作为父母,最基本的责任是引导孩子懂是非、知轻重,帮助他分析其行为可能会造成的不良后果。如果是非标准对于孩子来说较为抽象、不好理解的时候,父母应该引导孩子学会换位思考。站在对方的立场上思考问题,可以帮助孩子学会关心他人利益,进而理解社会公德的要求。
其次,父母应以身作则,做好榜样示范。
美国心理学家班杜拉在其社会学习理论中提出了观察学习(模仿学习)的观点,他指出:“大部分人类行动,是通过对榜样的观察而习得,即一个人通过观察他人知道了新的行动应该怎样做。”父母作为孩子最初的榜样,其言行举止极易被孩子观察、模仿。所以,父母若能经常顺手捡起公共场所醒目的垃圾,任何时候都礼让老弱病残,自觉扶正被大风吹倒在路旁的绿化植物,去医院就诊或探视病人总是轻步小声,酒店就餐时对上菜的服务生真诚地道声“谢谢,辛苦了”,将会成为孩子极好的模仿对象。长此以往,让这一切行为在孩子心灵深处成为自然,这种潜移默化的影响,是泛泛的空口说教所不能相比的。
最后,父母要对错误行为及时和妥当的评价。
科尔伯格的道德发展阶段论指出:孩子的道德发展水平在走向维护公共秩序阶段之前,处于好孩子定向阶段,这一阶段,孩子倾向于表现成外界公认的好孩子形象。让孩子了解外界的评价,会及时制止他对错误行为的模仿。一方面,父母要对孩子自身的言行进行评价。在公共场所,孩子做了正确的事情就应当及时肯定;而当孩子扰乱了秩序,父母就算不急于批评,也应该摆出态度,让孩子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另一方面,父母也要对他人的言行进行评价。父母可以适时借助生活中的实例,对孩子进行正确引导。例如,遇到有教养、讲秩序的好孩子就应当引导孩子见贤思齐;而遇见个别“熊”孩子的行为,就应当及时告知自己的孩子,这是不良行为。
孩子是社会的未来,孩子社会公德的培养是家庭德育的重要课题。各位热切盼望孩子成龙成凤的父母,也应该重视让孩子成长为被社会认可的有道德的人,这需要所有父母的努力与付出。让我们一起跟“熊”孩子,说再见!(北京师范大学公民与道德教育研究中心组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