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对教师职业道德的新要求
2019-03-18陈希荣
陈希荣
前不久,教育部印发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為十项准则》,对教师职业道德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新时代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指明了方向,具有非常强的可操作性。
新时代如何提升教师队伍素质,国家层面已经放在了十分显著的战略位置。今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指出了教师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其中就有“着力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等重点内容。对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提出了新要求、新任务、新目标,奏响了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号角。2018年9月,党中央召开了全国教育大会,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指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对教师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也对全党全社会尊师重教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人民教师无上光荣,每个教师都要珍惜这份光荣,爱惜这份职业,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完善自己。做老师就要执着于教书育人,有热爱教育的定力、淡泊名利的坚守。”同时还强调,对教师队伍中存在的问题,要坚决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在党和人民对教师队伍建设寄予厚望的时代背景下,教育部重新修订印发教师职业行为新准则,既是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具体行动,更是践行新时代教育新思想的重要体现,对加强教师队伍和师德师风建设必将产生积极促进作用,意义深远重大。
在我国,教师是个庞大群体。进入新时代,广大教师自觉践行“四有”标准,肩负起教书育人责任,勤恳工作,乐于奉献,受到全社会尊重和爱戴。但是,也有极个别教师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在学生、家长、社会中产生不良影响。如,有的理想信念模糊,育人意识淡薄;有的依法执教思想缺失,严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了伤害事故;有的缺乏仁爱之心,虐待幼童,触犯法律;有的学术造假,抄袭剽窃,造成极坏影响;有的廉洁自律意识不强,课外有偿补课、利用学生资源牟利……这些行为,完全背离了教师职业道德准则,严重损害了教师形象。教育部印发的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就是针对教师中存在的这些突出问题而制定的,新准则虽然不能覆盖教师职业道德的所有方面,但对基本层面和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划定了底线,既有正面要求,又有反面禁止事项,贴近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意义。
新准则之“新”,首先,从群体层面上对高校教师、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作出了不同阶段、不同内容的规范要求,这是因为不同阶段教师所履行职责、面临环境、教育管理的对象以及教学内容、施教方式、层次特点等方面的差异性而分别提出不同规范标准,这样更具有针对性、操作性、科学性,也更便于强化落实,凸显效果。其次,从内容方面看,对不同层次教师的准则既有共性方面的要求,又有个性具体要求,如三个《准则》的第一、第二、第三条,都是“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这是对所有教师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的分解强化,体现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的宗旨。同时,新准则增加了许多极具针对性的新内容,如针对近几年高校接连曝光的学术论文抄袭剽窃行为、中小学教师课外有偿补课、幼儿园孩子参加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演出、以及校园安全事故频发等,这些问题是目前最为突出、最受社会垢病、负面影响最为严重的,准则都划定了“红线”,旗帜鲜明,措词严厉,表现了对其“零容忍”的严肃态度和坚定立场。
教育部在印发《准则》的同时,在相关文件和规定中对如何贯彻落实提出了全面部署,强调要把好教师入口关,在教师招聘、引进时组织开展准则的宣讲,确保每位新入职教师知准则、守底线。要将准则要求体现在教师聘用合同中,明确责任。要以准则为纲强化师德考核,在职称评聘、推优评先、表彰奖励等工作中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同时,以有力措施坚决查处违反准则的人和事,对极个别性质恶劣,危害严重者,一律清除出教师队伍。为了使准则更好落地执行,取得实效,教育部还制定印发了《关于高校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修订了《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对违反师德的认定、查处等作出了具体规定,明确学校的主体责任以及师德师风建设失职失责情形,建立违反准则行为的受理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
不难看出,教育部新印发的三个《准则》,是新时代对教师职业道德的新要求,教育领域要认真落实,严格以新准则规范每一位教师的言行,在全社会树立起新时代教师队伍的崭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