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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明“崇奢”与“生活美学”

2019-03-17赵子健

祖国 2019年24期
关键词:晚明

摘要:晚明时期这种全新生活风尚之发展的内在理路是长期固有的社会秩序的瓦解,伦理规范和传统礼制的主导地位被经济利益和商品关系所取代。这引起了长期稳固的社会秩序和伦理规范的裂变之势。本文试图探讨晚明奢靡世风下的生活与审美的新型态。

关键词:晚明   崇奢   生活美学

“晚明”的时间概念模糊不清,学术界观点各异且尚无定论,本文遂不加以赘述。本文主要关注的是晚明时期社会生活风尚的发展变化,明王朝初建之时,明太祖朱元璋试图通过教化和一系列律法建构一个尊卑等级严明的社会秩序,加之明初经济凋敝,各级官员以身作则、执法严明,故而社会风气简朴醇厚、贵贱分明。明嘉靖年间奢化现象初现,万历年后“崇奢”思想日趋成为主流社会审美风尚直至明亡。晚明时期阉党专权政治黑暗,商品经济快速发展,百姓的物质生活水平得到提高。人们开始不满足于当下的生活状况,随着审美要求的变化人们想要追求更好的物质生活水平,服饰、居所、出行、饮食、器用等礼制规范不断被打破,便慢慢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崇尚奢靡和僭礼逾制的现象。本文所论“生活美学”即是一种在日常生活中精神愉悦的外在体悟,理论上将“生活”本身视为承载个人精神情趣及才华兴致的“艺术品”,实践上表现了审美观念与日常生活的相交相融,在艺术化的生活语境中定义具体艺术形式,追求更加直观的感官享受。晚明时期这种全新生活风尚之发展的内在理路是长期固有的社会秩序的瓦解,伦理规范和传统礼制的主导地位被经济利益和商品关系所取代。这引起了长期稳固的社会秩序和伦理规范的裂变之势。本文试图探讨晚明奢靡世风下的生活与审美的新型態。

一、礼:明初社会生活之规范

明王朝建立初期因久经战乱经济凋敝,遂休养生息、提倡节俭。传统儒家“得君行道”的政治思想中强调君主对国家兴亡起到的关键作用,太祖朱元璋始终追求建立一个“辨贵贱,明等威”[1]的社会生活秩序,他以身作则节俭守制,故而上行下效。朱元璋说:昔帝王治天下,必定礼制,以辨贵贱、明等威。是以汉初兴,即有锦绮毂、操兵乘之禁,历代皆然。近世俗相承,流于奢侈,闾里之民服居住,与公卿无异,贵贱无等,僭礼败度,此元之所以失政也。[2]

朱元璋在日常生活中不仅自己严守勤俭之道,还时常引导身边臣工崇尚节约。他曾命人除去皇宫精美雕饰:

宫室但取其完固已,何必过为雕斫......夫上能崇节俭,则下无奢靡。吾常谓珠实,节约是实,有所缔构,切朴素,何必雕巧以为殚天下之也。[3]

明初的律法严酷举世闻名,立法对维护传统礼制、社会伦理和生活规范起到了重要作用。《大明律》、《明大诰》、《大明令》等对人们的生活细节进行严格的规范,包括饮食、服饰、器用、出行、居所等。《大明律》中有“服舍违式”的条例,例如:军民僧道,服饰器,具有旧制,若常服僭锦绮、绫罗、彩绣,器戗、描,酒器纯银,即将红销制为帐幔、被褥之类,妇僭绣闪服,宝饰镯钏者,事发,各问以应得之罪。服饰器等物,并追宫。[4]

此外,在《大诰续编·居处僭分》、《明史·舆服志》、《明史·礼志》、《明史·乐志》等文献中详细记载了对不同等级的吃穿用度、婚丧嫁娶等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并明确了针对违法者的处罚措施。明人张瀚在《松窗梦语·风俗记》中说:“洪武时律令严明,遵画之法。”[5]明初百姓谨遵“画一之法”的生活模板,互不僭越、纯朴敦厚的生活着。

二、物:晚明生活与审美的奢靡新型态

明中期以后(即成化、弘治以后),社会风气发生了巨大的转变,人们对于物质生活的要求越来越高,开始追求声色犬马的“俗生活”,将自身直观的感官 体验放在首位。这是对“礼”的巨大冲击,破坏了日常生活的限制规范,以“物”代“礼”成为了新的社会风潮。所谓“奢靡”,集中表现在突破了传统“物以致用”的观念,不再是“以致用为本,以巧饰为末”而是“以巧饰为本,以致用为末”,这是一个巨大的突破。“奢靡”的生活型态基本呈现出两种日常现象,一为用物“铺张糜费”,二为用物“精制华美”。此二种社会生活“奢化”现象在晚明时期处处可见不胜枚举,呈现竞奢之态,主要表现在僭越了饮食、服饰、出行、器用、居所等方面的礼制规范。

窃照近年民俗,事奢侈,富贵之族,禄之家,穷奢极巧,骄肆无度,有服器价值千,筵宴费万钱,军民僧道皆得以服锦绣服,钱之靴,倡优下贱皆得以宝饰,织袍。床惟屋壁拟于宫阙,饮器督以,惟事丽夸多。[6]

明初饮食素简不尚奢华,然随着经济发展、物质丰富、理学崩溃,新的饮食观念席卷而来。饮食方面竞相奢华,各家宴席无有不及,“故修之,不可以不美其饮”[7]。明人谢肇浙曾在《五杂俎》中说:今之富家巨室,穷之珍,竭之错,南之蛎房,北之熊掌,东海之鳆炙,西域之奶,真昔所谓富有四海者,筵之费,竭中家之产,不能办也。[8]

明中后期人范濂在《云间据目抄》中详细描述了松江等地世风奢靡之生活景象,他如此描述了日常家居器用:

隆、万以来,虽奴隶快甲之家,皆细器……纨绔豪奢,以榉不贵,凡床厨几棹,皆花梨、瘿、乌、相思、与杨,及其贵巧,动费万钱,亦俗之糜也。[9]

除此之外,范濂还描写了服饰奢华、出行乘轿、游玩画舫等生活休闲细节,也都是旧时未有而明中晚期渐成风尚的。晚明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奢侈风尚可以从两个角度观察之,一为“必须之用”,即吃穿用度,开始考究用料并注重作工精巧;二为“非必须之用”,包括歌舞嬉游、书房茶室,此类种种皆成普罗大众之生活休闲日常。这些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结果,各阶层士民的生活水平普遍得到提高,随着收入的增长消费能力和生活审美随之提高,这是发展的必然结果。如若从“礼”的角度去诠释,则是贵贱无等、僭礼逾制、秩序混乱,正如叶梦珠所说:便服裘帽,惟取华丽,或娼优?僭拟帝后,或隶仆上同职官,贵贱混淆,上下无别。[10]

物用奢靡已成风尚,同时也正面说明了民生的积极改善。其中不仅是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更延展到精神层面更高的审美层次。在日常生活中一些必要的器用除其原本功用外更加注重装饰性和观赏价值,一些非生活必要之器用,例如精致陈设、把玩对象等更加普遍常见,这颠覆了传统的审美观点。人们开始追求更加直接的感官体验,直接占有各种奢靡物用,享受其间趣味。如此说来,这是审美观念与日常生活的相交相融,亦可谓“生活美学”。陈眉公所述能够很直观的看出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通过具体的“物”来满足更高层次的艺术审美需求:活之乐在于体会“独享之乐”,如“焚、试茶、洗砚、琴、校书、候、听、浇花、卧、勘、经、负暄、钓、对画、漱泉、杖、礼佛、尝酒、宴坐、翻经、看、臨帖、刻、喂鹤”。[11]

三、结语

晚明时期虽政治黑暗却也算作长期稳定,理学思想瓦解,礼制崩溃,社会经济持续增长,工商业得到空前发展。这一切为晚明士民日常生活及审美观念的转变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与保障,也似乎遮蔽了政治的黑暗及社会的危机。饱受程朱理学压迫束缚的士民对物欲的释放引发了晚明生活型态的转变与社会秩序的崩溃。本文所论生活方式与审美观念的变化及“生活美学”的兴盛,皆表达了晚明士民打破道统、追求物欲的生活向往。如此说来,为何大部分长期受程朱理学教化的士人竟会离经叛道反而追求与“理”相悖的物欲享受?这也是有待深究的问题。

参考文献:

[1][2]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明实录·明太祖实录[M].上海书店,1962:1076.

[3]余继登.典故纪闻[M].北京:中华书局,1981:8.

[4]怀效锋点校.大明律[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390.

[5]张瀚着,盛冬铃点校.松窗梦语[M].北京:中华书局,2007:140.

[6]戴金编.皇明条法事类纂上册[M].东京:古典研究会,1966:627.

[7]何良俊.四有斋丛说[M].北京:中华书局,1997,257.

[8]谢肇浙.五杂俎[M].上海:中央书店,1935:287.

[9]范濂.云间据目抄[M].扬州: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1983:111.

[10]叶梦珠着,来新夏点校.阅世篇[M].北京:中华书局,2007:160.

[11]陈继儒.太平清话[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38.

(作者简介:赵子健,学历:硕士研究生,单位:香港浸会大学文学院,研究方向:思想史、文化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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