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力共振”促进美丽乡村繁荣振兴
2019-03-17曹炎
曹炎
摘要:美丽乡村建设有力提升了农村基础设施短板,缩小了城乡差距,在多年的实践中,我们也清楚的看到了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例如政府一手包揽,农民看热闹的问题等等。“人”在乡村建设与发展中具有决定性作用,包括村民、乡贤、村社、政府和企业,他们在发挥各自所长的同时,只有凝聚成一股力量,“四力共振”,才能促进美丽乡村的繁荣发展。
关键词:问题 模式 四力共振
一、美丽乡村建设中“人”的问题
这里的“人”,是指政府、村社(村委及合作社)、群众(新老村民)和企业等主体。
(一)政府的创新与引导意识待加强
本地政府,尤其是区县级及以上政府在乡村建设与发展中,重建设、轻规划,重外观、轻运营,重结果、轻过程,重行政管理、轻创新服务,强调外在的美,忽略了发动群众内生力量及善用社会力量。在对投资企业的监督与约束、对返乡和回乡创业村民的鼓励和背书,对优秀乡建人才和机构的引进等维度考虑的比较少。
(二)群众的不参与、难发动
政府一头热,村民等靠要。乡村建设前期连基本的扫干净、码整齐、保畅通都做不好,邻里的关系难处理。建设中期连拆除“五小”和私搭乱建也难以协调。后期的村庄运营和活化更是无人参与。村民不参与,一是村民的集体意识与邻里互助的意识日渐淡薄,二是熟人社会与宗亲关系的式微,加上乡绅的消失,村民组织意识逐渐缺失,三是村两委的职能由管理型到服务型的转变,也加劇了人心的“分散”。
(三)社会力量的角色定位有偏差
这里指的社会力量,一是指到乡村投资的企业,二是指愿意投身乡村,助力乡村发展的社会型企业、公益组织及个人。从现状的情况来看,村民与投资企业有明显的抵触,一方面是有些投资商的短视,将本地村民排斥在发展之外以及对环境的过度开发,引起了村民的反感。另一方面,村民长期贫困,也希望从企业身上捞点好处,搬一块砖、挪一块石头都要给钱。而另一部分真正从思想、意识和技能上可以改变农民的人,因为不能带来大额投资,村委及本地政府并不积极主动引进,更谈不上大力支持,他们也很难留在乡村。
(四)合作化、集体化意识淡薄
现状村庄合作社大部分为农业专业合作社,以种养殖相关的农业生产及销售为主,合作社成员以家庭及亲友为主要组成。此类合作社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小范围合作化、集体化,但由于农业发展具有天然的不确定性,其共同抵御风险的能力较弱,因为是以经济为纽带,一旦某个环节出现问题,也容易引起纠纷和矛盾。乡村发展中真正缺少的,是可以连接更多农民,解决更多农民的生产生活问题,连接政府与企业的,朝集体化、合作化、运营型方向发展的自组织。
二、“四力共振”的乡村建设模式
乡村建设与发展中,各主体要明确自己的职能与角色定位,明确自己的责任与担当,各司其职,互为协助,共同促进美丽乡村繁荣发展。
(一)政府引导
政府是乡村建设强有力的领导主体,应用政策推动要素资源更多向农村配置,促进城市的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与农村丰富的资源和劳动力结合,引导城市消费向农村延伸,支持返乡和在村农民以及新村民创业,使之成为推动乡村发展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强大动力。核心的事项主要有:
1.成立乡村建设领导小组
成立县级领导牵头负责的领导小组,由分管县领导、职能局、委、办领导、乡镇领导、村党支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两委”班子和外聘顾问等组成。负责乡村建设中各项工作的把关,协调解决乡村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乡村振兴与发展工作。
2.组织编制及实施乡村振兴方案
包括完善乡村治理,坚持产业引领、着力环境改善、修复文化传统,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等多方面。同时针对实施三乡工程、乡村建设资金整合筹措、乡村双创孵化器等内容进行顶层设计。
3.制定相关工作标准
一是乡村建设项目验收标准,满足村民使用需求、业态运营需要和远期村庄发展要求,根据项目达标情况,予以相应的政策和资金奖励支持。二是乡村产业运营管理标准,通过相关标准的制定、施行,实现乡村产业可持续发展。
(二)农民主体
村民是乡村振兴实施主体,多维度出发,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村民(包括新村民)参与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吸引优秀青年农民、新村民将资金和技术带回家乡,到乡村实现“二次创业”。主要的核心事项有:
1.参与选举理事会、合作社成员
组织村民代表、村两委学习考察美丽乡村建设理论和实践基地;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在村两委的监督下选举成立村民理事会、合作社,同时发动村民以多种方式入股合作社方案。
2.参与乡村建设过程
投工投劳,充分挖掘和发挥乡村本地老工匠的精湛技艺,打造本土特色的建筑与景观特色。积极主动的清洁家园,保持良好洁净环境,自己动手参与家乡建设。
3.实践新老村民创业计划
包括本地村民及外来(回乡或返乡)创业的人员,为新老村民提供创业的平台,新村民带老村民,共同创业、致富。
4.修复乡村优秀传统文化
对村史传说进行整理记录、编修家谱村志,恢复传统文化活动和礼仪习俗;保护古树、古井、古墓等珍贵历史遗存;打造家学展馆、农耕展馆、先贤及村史展馆等乡村文化公共空间;培养工匠及文化传承人,激励当地群众对本土传统技艺和文化的认同和热爱。
(三)社会助力
社会力量不仅要通过多种途径支持农村产业发展,帮助村民创富,而且要在生态环境保护、乡风文明建设、农村弱势群体关爱等方面,贡献财富、资源和智慧。社会各种力量应该成为乡村振兴的建设性力量,并在乡村振兴中找到可持续发展的空间。
1.新村民创业
新村民到乡村创业(共建)是社会助力的一种方式。为破解创业过程中面临的一系列难题,可建设农业创新创业孵化器,有针对性地为农业创业项目提供政策咨询、投融资、人才培训、农技服务、农产品销售等一条龙服务,带动创业要素向农村集聚,大幅降低农业创业的成本和风险。
2.文化教育助力
文化是鄉村可持续发展的源泉,根植传统乡土文化,汇集社会文化力量,实现中华优秀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格外重要。可以通过提供乡村振兴专题培训、考察,开展乡土文化的挖掘、活化工作,以及开展乡村各类教育活动,推广乡村品牌,打造乡村文化IP。
3.企业兴乡
乡村振兴关键靠产业发展,企业下乡兴业,深度参与乡村振兴,既要有社会责任感,又要有利益的激励。制定企业下乡投资兴业项目规划,建立 “企业+ 农民合作社+ 农户”等多种类产业发展模式,与村民合作,促进乡村可持续发展。
(四)村社落地
村两委/合作社是落实乡村振兴的基本载体,倡导村社一体新模式,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核心作用,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加强农村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发挥村集体和农民的主体作用,高度重视新乡贤、新村民的培养、配备、使用,积极搭建社会各类人才、新村民与乡村社会有机融合的平台,形成共建共享的乡村振兴新动力。
1.加强基层党建工作
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以推进村务监督为重点,加快完善乡村治理机制,探索创新村务民主决策办法,全面提升基层民主管理的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2.成立村级乡村振兴建设专班
充分发挥乡贤、能人作用,成立包含组织、建设、招商、运营等工作内容的专班,让他们成为带领农民致富、实现乡村振兴的“领头雁”。
3.合作社管理运营
成立农民为主体的综合性合作社,承接政府惠农措施,对接农村发展需要的高新科技和实现农村组织管理制度的创新。
4.成立村级新时代农村文明宣传站(点)
对接县级文化部门,成立村级新时代农村文明宣传站。充分利用各类既有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和各类人才培养工程,为乡村社会注入强大的正能量。
5.落实三乡工程
一是做好市民下乡、能人回乡、企业兴乡的落地配合工作。二是发展乡村体验农业、创意农业、循环农业,打造出现代农业的“升级版”。三是配合组织实施产业资源对接,引进有创意、懂技术、会营销的复合人才。
6.开展乡村人才培育工程
搭建农村实用人才教育培训体系、服务体系,努力建设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通过组织村民参加多层次的游学考察及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协助农民申请帮扶信贷及政策补贴,制定村民及新村民创业奖励方案等多途径实现。
7.落实文化兴乡工程,组织开展传统文化活动
发动农民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传统文化活动,增强农民群众对传统文化的亲近感、认同感和归属感,展示新时期农民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包括各类文艺交流、主题教育活动、文明创建活动,同时打造可以体验消费的系列文化产品等。
三、结语
乡村振兴的工作任重而道远,本文从多角度来解析乡村建设中的各种问题,而一切问题的根源还是在“人”身上。本文试图通过“政府引导、农民主体、社会助力、村社落地”的“四力共振”方法从本源上破解这一问题。研究与实践还在继续,也希望本文能够为促进美丽乡村繁荣振兴提供新的方法与路径。
参考文献:
[1]冯骥才.千万不要把“新农村”变为“洋农村”[J].民主,2006,(08):1-1.
[2]薛东漫.美丽乡村建设中农民公共参与研究[D].曲阜师范大学,2018.
[3]吴传毅.论美丽乡村建设的“到位”、“缺位”与“补位”[J].四川行政学院学报,2017,(03):50-53.
(作者单位:湖北博克景观艺术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