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与农业可持续发展
2019-03-16王彪
王彪
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也被成为农村合作社,是农民为了帮助自身生产和生活在平等、自愿、互助、互利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组织,是我国农村非常重要的组织结构。近年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经济也有了很大进步,因此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受到的重视越来越高,目前针对农村经济合作组织进行的研究主要从农村经济运行规律、运行现状以及农村经济合作组织自身的现状出发,并取得了很多研究成果。为了强化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在农业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笔者首先分析了农村经济合作组织面临的问题,随后阐述了通过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策略。
一、 农村经济合作组织面临的问题
(一) 缺乏完善的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不完善是我国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目前面临的重要问题,这个问题直接影响了组织的正常运行。通常情况下在农村经济合作内部都存在相对固定的组织形式和管理制度,其管理制度的建立也参考了国际的法律法规。但社会在不断进步,农村也发生了很大变化,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还在沿用老一套的规章制度,因此制度不完善的问题就体现了出来,例如个人主义、方案的制定不符合农民实际要求、组织上下信息不流畅等都因为制度不完善而出现。另外在制度不完善的背景下,管理混乱、分工不明的现象越来越明显,极大影响了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作用的发挥。
(二) 政府的支持力度不够
在缺乏完善管理制度以外,政府的支持力度不够也是農村经济合作组织面临的严重问题,很多地方的政府在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管理中都采取观望态度,没有认识到其对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因此对其支持也严重缺乏。目前很多政府都为如何管理农村经济合作组织而专门召开了多次研讨会议,但却迟迟没有退推出切实可行的政策,同时促进组织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配套政策、设施等也没有得到完善。
以上问题和我现阶段的发展政策是相悖的,在我国大力支持农业发展的环境下必须得到解决。
二、 通过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策略
(一) 以农民的需求为基础
国家为了支持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同时也为了规范其行为和保护农民的基本利益,在2006年10月31日推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下简称《合作社法》),《合作社法》中规定,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作为我国农村重要的组织结构,应在自愿、平等、民主的基础上将农民组织在一起,并且要坚决以农民需求为基础提供农业生产技术支持和服务。因此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成立、规则和发展策略的制定要建立在农民意愿和实际需求的基础上,而不是为了扩大规模规强行将农民纳入到组织中。
(二) 提升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地位
农村经济合租组织不具有政府性质,它的组织结构和企业更像,因此应为其确定一个类似企业法人的领导者,而政府在处理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间的关系时也不应站在领导者的角度,要从平等的角度出发,将自己看作是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相处中的服务者。政府通过以上方式处理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关系以后,组织的地位就将真正得到提升,今后在处理各种事物时则能够更轻松的和银行、政府等组织合作,这样当农民有生产方面的经济需求时组织可以更好的进行解决。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地位得到强化以后,除了可以更方方便的为农民提供经济支持,还可以为农民争取养老、医疗等多种社会福利保障,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将促进我国农村的和谐发展。
(三) 为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提供更多支持
首先政府应为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提供更多的财政支持,也就是说要将其纳入到我国对农村的开发项目中,为其提供正规办公场所,同时为了让其保持顺畅的运行,要为其提供专项运行经费。但是这里要注意一点,既然要为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提供合作场所和经费,就必须要建立一个独立于该组织外部的财务管理部门,部门规模可以视组织规模而定,这样可保证每一笔为其提供的资金都用到实处。其次,为了强化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作,应鼓励其扩大规模,规模扩大以后其他社会组织对其重视度也将有所提升,这样在合作的时候也能站在更加平等的角度进行。最后,为了更好的处理农村经济合作组织间的矛盾以及纠纷,应在其内部强化法律建设,可以通过强化组织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对相关法律的掌握来实现这一点。
(四) 利用竞争促进服务
我国当前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多建立在地域和血缘的基础上,农民彼此之间的合作多以诚信为基础,虽然诚信是建立该组织必须的条件,但是相关的规则也必须得到完善。另外在完善了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制度以后,不应让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继续局限在一个区域内部,应鼓励其积极和其他区域的组织进行竞争,从而通过竞争让服务能力和服务意识得到进一步的强化,这样农民也可以在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中获得更有价值的帮助,组织也能可以更有效地推动农村经济成长。
(五) 利用城市优化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外部环境
我国的城市化进程正在逐渐加速,城市化进程逐渐加速上的原因是城市具备了发展的所有要素,在这些要素的共同推动下才实现了城市的发展,而农村则没有这些要素的支持,因此发展程度要远落后于城市。因此,应加强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和农村外部各种组织间的合作,从而建立一个利于农村发展的体系,并且集合更多对农业可持续发展有益的要素。农村具备了更多的发展要素以后,便可以和城市一样高效、持续的发展,同时通过多方合作也可以将发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压缩至最低。
综上所述,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是我国农村不可缺少的组织结构,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必须对此进行研究,规范其行为、强化其功能,从以该组织为基础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单位;125121 辽宁省兴城市红崖子镇经营管理服务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