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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创意产业税收问题探析

2019-03-15黄玲

现代营销·学苑版 2019年1期
关键词:税收优惠文化创意产业营改增

摘要:本文通过分析重庆市文化创意产业的现状及税收方面存在的问题,从税收角度提出相应建议,为政府在创意产业发展中提出意见,为重庆创意产业的更好发展铺平道路。

关键词:文化创意产业;营改增;税收优惠

基金项目:重庆财经职业学院科研计划项目:重庆创意产业发展研究-基于税收视角(编号:2017KYY001)的资助

20世纪末从发达国家开始兴起的创意产业逐渐崭露锋芒,它以其范围广、可塑性强、污染小等优势,成为各国政府极力推崇的重点产业。创意产业优先在我国发达地区发展,2013年北京创意产业增加2400多亿元,成为其第二位的支柱产业,上海增加2500亿元,占GDP的11.5%,而“创意产业”这一概念和产业形态在2006年首次在《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中提出。

一、重庆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现状

2006年,《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创意产业发展的意见》确定重点发展创意产业。2012年重庆创意产业增加值520亿元,占GDP的4.5%,创意产业就业人数近36万人;重庆2014、2015、2016年增加值分别490.18亿元、540.48亿元、615亿元,占GDP比重分别为3.3%、3.44%、3.47%;而全国2014、2015和2016年增加值分别为24017亿元、27235亿元、30785亿元,占GDP比重3.77%、3.97%、4.14%,重庆政府2015年发布《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指出要切实提高重庆市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整体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特别强调在税收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但对比全国和重庆,近几年一直稳步增长,但是重庆的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增长趋势近两年放缓,重庆增加值在全国增加值中所占比例较小。

二、重庆创意产业税收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尚未建成完善的税收优惠体系

我国针对创意产业税收优惠主要体现在企业所得税上,增值税方面仅对动漫产业有具体的超过3%税负的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小税种方面仅房地产税有优惠,在诸如个人所得税和其他小税种方面优惠措施还有待出台。

(二)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匮乏

由于重庆的文化创意产业中小型微利企业(后文简称小微企业)占90%左右,而相关政策基本都是对中小型企业,且部分要求严格、标准高,例如《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7]34号),将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但是在核算上要求企业建立辅助账,且研发费用口径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会计规定有差异,小微企业会计核算不够健全,便无法扣除。这进一步导致重庆市文化创意产业企业的规模效应不大,影响力有限。

(三)税收优惠措施单一、作用有限

在重庆市的税收优惠措施上采用的是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减按15%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重点软件企业可减按1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纳税,小微企业按20%税率纳税,除了以上税率优惠外大部分为定时定率的优惠,比如2免3减半、5免5减半等,增值税方面只有动漫产业有具体的超过3%税负的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这些措施大部分都是税率减免或者定期减免,优惠措施比较单一,而重庆的文创企业多数还达不到享受优惠的条件,这就让税收优惠措施落地性较差,作用有限。

三、重庆创意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建议

(一)形成多维立体税收优惠政策体系、降低文化产业从业者负担

文创水平还相对落后的重庆应结合发展状况,充分借鉴发达国家及发达地区的成功经验,在产业发展的各环节各方面从诸如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及其他可能涉及的小税种方面出台更多优惠措施,由点成线再及面最后形成多维立体税收优惠体系。

(二)加大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力度,优化税收扶持

针对重庆市小微企业占比量大的特点,加大对文创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力度,可以建立资金税收扶持机制。对新开文化创意企业特别是小微文化企业除享受当前优惠措施外还提供免3年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增值税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仍然享受当前小微企业税收优惠;金融企业为文化企业贷款签订的贷款合同免除双方的印花税,文化创意企业用于研发生产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及车船使用税免税;耕地占用税及车辆购置税进入建筑物及车辆成本可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引导重庆文化企业呈多层次、多主体纵深发展。

(三)优惠措施多元化,受惠标准统一化

在税收优惠措施上还可以采用直接减免及不定期减少税率或者税额以及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减免方式。税收减免的范围除了所涉及的大税种以外还应涉及相关小税种,税收减免期限即涉及短期效应也应考虑长远发展,既有固定模式也可灵活掌握。在给予优惠的同时尽量统一各行业标准,避免引起混淆,这样也便于受惠企业掌握是否享受优惠。除了税收扶持也包括资金支持,可通过提供减免行政规费、给予配套资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资金补贴,还可以通过放宽创意产业发展门槛,从诸多方面给予创意产业在重庆的生存发展提供必要的保障。

结束语

重庆的文化创意产业正处在“爬坡上坎”的关键时期,在总量上虽然在西部地区来看还可以,与其他发达省市相比则存在差距。希望通过本文从税收角度提出对重庆文化创意产业的相关建议,为重庆创意产业的发展提供更好的路径,进一步解决重庆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參考文献:

[1]郭明明.关于经济新常态下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的税收政策的探讨[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6(02下):62.

[2]莫雯瑶.“营改增”对文化产业的影响研究[D].2014(03)

[3]吴俊.创意产业对重庆经济发展影响的实证研究——基于产业关联和经济增长的视角[D].2015(03)

[4]高旻.重庆创意产业对城市经济发展的影响研究[D].2010(06)

[5]金慧娟.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文化创意产业税负的影响分析[J].税收与税负,2014(12):57-58.

作者简介:

黄玲(1986-  ),女,重庆永川人,重庆财经职业学院,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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