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对农业经济增长的影响因素分析
2019-03-15王江波
摘要: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可以说是我国农业经济发展由于农民群众收入提升的核心内容。目前研究界的理论以及实证分析均已经证实了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变迁会对农业经济的增长产生影响。如果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不够稳定,就会导致农业经济效率的下降。这就需要通过分析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对农业经济增长的影响因素,从而推动我国农业经济取得更大的发展。本文在界定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基础上,着重分析了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对农业经济增长的主要影响因素。
关键词: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农业经济;影响因素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经济特区发展史(1978-2018)的资助(编号: 16ZDA003)
回顾40年来中国经济波澜壮阔的发展历程,能够清晰地发现我国已经走出了一条渐进式发展的市场化改革之路,而且还取得了非常大的成就。下一步,我们应当深入研究怎样继续保持我国经济的长期平稳和可持续发展。这已经成为诸多学术界人士集中探讨的焦点问题。从当前来看,“三农”问题业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进程之中的一个突出问题。怎样解决好“三农”问题,依然是现阶段我国国民经济发展进程之中的重点与难点之所在,也是关系到中国经济与社会能否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问题。“三农”问题之核心在于农民问题,而农民问题之核心则在于土地问题。农民群众和土地间所具有的极其复杂的经济联系,几乎贯穿了我国数千年以来的农业经济发展历史,从而形成了推动或者阻碍我国农业经济发展的非常重要的影响,而且成了我國农村地区土地产权机制持续变迁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同时也是推动我国农业经济实现良性发展的重要内容。有鉴于此,推动我国农业经济取得更快增长的中心环节就在于要妥善解决好“三农”问题,而“三农”问题之核心则在于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所产生的影响。因此,加强对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对农业经济增长的影响因素的探究,必然有利于促进我国农业经济的继续增长和农民群众收入的持续增加,从而争取早日解决好“三农”问题。
一、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界定
产权关系之本质在于人和人相互之间所具有的经济利益上的联系,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能够推动人和人的相互经济利益关系实现规范化与制度化。所谓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主要是指创建农村土地产权结构以及产权关系的一种制度性安排。我国农村地区的产权制度是一种制度性的安排,其重要内容涵盖了以下四个不同方面:其一为产权结构,通常涵盖了包括各类权利与职能之配置;其二为国家对于土地产权机制安排的一种认可以及对有关法律法规所进行的支持;其三为产权关系,通常是指农村所具有土地产权方面关系,这是指在土地财产权利的前提下,体现出来的人和人相互间所具有的财产性关系;其四为农村土地产权的制度性考量,而且还包括了国家对于农村土地产权所具有的管理与调控。当前我国所执行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涵盖了农村土地的所有权以及使用权。我国农村土地产权所存在的问题与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之建设均和农村土地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具备了非常密切的关系。我国农村土地产权还涵盖了土地使用权之转让以及承包等内容。以上权利之转让越来越有利于我国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了能够推动我国农村地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就一定要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土地产权机制。这样一来,以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为前提,从而探究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对于农业经济发展所做出的贡献。
二、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对农业经济增长的主要影响因素
(一)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对农业经济产权结构的影响因素分析
依据农村土地产权结构和农村群众收入之间的关系,可以发现,涉及农村土地产权结构的差异化安排,必然会影响到有关土地产权所有人的各自收入状况,然而土地的所有权还是归产权所有人加以拥有。具备土地使用权以及转让权的农民群众并非是土地的具体而又确定的所有人,他们仅仅是具有土地财富提供的服务或者收入之中的组成部分之一。我国农村土地产权结构的差异化部分对农民群众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由于我国农民群众所拥有权利的持续拓展并且具备了更加大的自由发展空间,收入提升仅仅是个量的问题。同时,只具有土地使用权将农民固化于土地之上,如果农民们有了更好的非农业类职业的选择,就非常容易导致土地被抛荒。如果对其进一步加以考量,会发现因为土地产权结构之变更而造成的交易效率系数加大,会推动分工经济与专业化经济得到切实的实现,如此社会资源的总额就能够达到一个最大值。笔者觉得,可运用新型古典模型对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加以研究。通过数学化语言加以分析,可以发现农村土地产权安排之变更会导致农民群众自由发展的空间不断增加,而且还能更为详尽地展示出我国农民群众收入增加或者各类资源价值之提高。当然,还可运用合约理论加以分析,可以发现农村土地产权结构之变更是影响到不同的选择空间的重要前提,而此举也十分符合新型古典经济学理念的。
(二)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对农业经济增长贡献的影响因素分析
一是我国农业经济增长率出现了变化。依据模型分解,通过对1979-2017年我国农业经济的增长率的分析,其中的农业经济增长率为扣除了价格方面的因素之后的实际提升率,而价格的基年则是1978年。由此可发现,从1979-2017年的39年之间,我国农业经济的增长率出现了震荡上扬之趋势,但是从整体上来看,我国农业经济的增长率都在15%以下。我国在1978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之后,农民群众从事农业生产的主观能动性得到了极大的提升,如此即可解放我国农村地区的生产力,从而促进了我国农业经济所具有的增长率实现了大面积的提升。然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也就会造成固有的农村土地承包制成为影响我国农村经济规模化运行的制约因素,而农业经济的增长率也于1985年出现了实质性的下降,而且1985-2003年期间的农业经济增长率一直处在1%-5%的范围之间,均低于相同时期我国GDP的增长率。2004年之后,由于党中央将工作的重心转至农村地区,并且在农村逐步推行税费改革与土地流转等新政策,从而促进了我国农业经济增长率的逐步上升。
二是我国劳动做出的突出贡献。通过对从1979-2017年我国农业经济发展中的劳动贡献状况进行分析,即可发现这39年间,大部分年份的劳动贡献不超过2%,主要是因为我国的劳动力资源正在持续从第一产业往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加以转移,以至于我国农业领域之中的新增加劳动力数量在大面积地减少,从而导致劳动所做出的贡献也在不断降低。从1992-2017年,我国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对生产力所具有的正面影响在持续降低,而此时考虑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无至有,还有城市化发展进程的不断推进,促使大量农村地区劳动力往城市加以转移,因而劳动对于农业经济所作出的贡献率几乎为零。
(三)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对农户产权意愿的影响因素分析
一是我国农户家庭特征变量对于农户产权意愿做出了有影响的分析。在农户家庭特点的变量之中,家庭规模、宅基地满意度以及耕地养老保障作用等三大变量在统计能力上并不明显。然而,就系数来考虑,一旦宅基地的居住满意度愈高,耕地的养老保障作用也就愈强,农户们愈来愈注重于农村建设用地集体所有制。同时,非农收入的比例以及本家庭外出务工者的明显愈强,那么非农收入的比例自然也就更加高了。加入外出务工者的人数更多,农民群众也愈加主张农村地区的建设用地产权应当属集体之例。这是由于源于土地之收入对其影响也比较小,能维护农村地区集体所有制实际状况而不会对于其收入造成影响,而实现集体经营与集体流转,对于农村群众来说也是极好的选择,而且非农收入比较高的农户家庭,其经营的意识也往往会更强,因而也就更加注重侧重于稳固具有集体产权和规模化经营的土地产权。
二是农民群众对于集体成员权利之认知,就会对产权意愿造成一定的影响。农村群众对于自身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监督权等相关民主权利的满意度会直接影响到其产权方面的意愿,而且还具备了相当高的意向性。以上这些全面说明了始终坚持运用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就一定要致力于落实与保障集体内部成员所具有的主要权利。唯有在农民群众的合法权利得到切实保护之后,才能对集体所有制具备充足的自信心与信任感。
三是农户群众对于集体组织认知以及产权意愿的影响。聚焦到村级集体,农户对于村委会工作满意状况、对于村干部的依赖度一直非常重要。通过对今后一个时期村集体经济发展发展前景的分析,农民群众对于村委会工作愈是满意,对于村干部也就十分信任,自然也就会信赖集体所有制。由此可见,提高村委会班子特别是村干部的服务能力,对于强化对村干部的奖惩工作,正是影响我国农村集体所有制这一基石的主要环节。与此同时,农民群众愈看好村集体经济今后的开发,也就愈喜欢选用集体所有制,而以上选择还十分符合逻辑。这样一来,笔者就发现了不管是否为政府意志,均应当尊重制度变迁下破除路径性依赖。要坚持与完善集体所有制,均应当将发展农村与改进农民生活为主要目的。唯有当农村度权益得到了较好发展之后,集体所有制终于得以使用。考虑到村民小组的内部状况不够帮助。如假设农民群众对于各村民小以及和小組成长的工作十分满意,当然会更倾向于村民具备建设用地使用权之权利。因此,产权主体时,更加需要认真处理村级集体与村民小组之间的关系。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目前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具有鲜明的特色。就产权视角而言,属于共有私用型公共产权机制。对该制度是怎样影响到农业经济发展的和其产生作用的机制,以前的研究者主要是从比较各种土地产权制度对于农业经济增长所产生的影响来切入的,难以确定农业土地产权制度贡献值的大小,而且此类研究通常都是把土地产权制度视为单一变量进行静态化研究的,缺少系统性与动态化分析。在当前我国农业经济迅猛发展与贫富差距持续增加的状况下,目前已有的农业土地产权制度能够在相当大的程度上避免了“流民”问题。所以,应当立足于发挥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对农业经济增长的正面影响因素,切实促进我国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增长,并在最大限度上出现有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所具备的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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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王江波(1980.10- ),男,汉族,河南焦作,深圳大学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研究方向:制度经济学、土地制度与经济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