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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朱一新对公羊改制说的批评

2019-03-15肖朝晖

安阳师范学院学报 2019年6期
关键词:康有为公羊学者

肖朝晖

(武汉市社会科学院 历史所,湖北 武汉 430019)

朱一新(1846—1894),字蓉生,号鼎甫,浙江义乌人,为学汉宋兼采,提倡经世致用。朱氏为同治九年(1870年)举人,光绪二年(1876年)进士,改翰林院庶吉士,散馆,授编修。光绪十一年(1885年)任湖北乡试副考官,转陕西道监察御史。曾上书言海军用人不当,又弹劾內侍李莲英,降为御史候补主事,旋乞归田里。光绪十四年(1888年),应两广总督张之洞聘请,主讲肇庆端溪书院,继而出任广州广雅书院山长。主要著述有《无邪堂答问》五卷、《京师坊巷志》十卷、《汉书管见》四卷、《佩弦斋文存》等。[1](P1)朱一新因晚清时期与康有为的一番论辩而备受学者关注,然而学界对朱一新的研究主要侧重于其与康有为关于“新学伪经”的争论。(1)可参阅 朱维铮《康有为与朱一新》(《中国文化》1991年第2期;江中孝《19世纪90年代初期岭南学术界的一次思想交锋:以朱一新和康有为对<新学伪经考>的论辩为例》(《广东社会科学》2006年第5期);於梅舫《以董生正宋儒:朱一新品析<新学伪经考>旨趣》(《广东社会科学》2014年第1期)等文章。另外,关于朱一新与康有为的交往情形,诸文皆有介绍,可参看,此不赘述。其实朱一新除了对康有为 “新学伪经”说有精当的驳斥外,其对公羊改制说,亦有所批评,本文试图以《康有为全集》第一集所收《与朱一新论学书牍》部分及《无邪堂答问》的有关内容,对此问题作进一步探析。

一、改制出于纬书,未可尽信

康有为与朱一新的论辩发生在1891年,《孔子改制考》的出版问世是在1898年,然在此之前康有为已开始了“孔子改制”说的宣扬和《孔子改制考》的编纂工作,朱一新在去世前知晓康有为的“孔子改制”主张是可能的。

首先是康有为的长兴里讲学活动。据吴天任《康有为年谱》载:1890年,陈千秋因康有为上书言变法的声望而往谒之,“先生(引者按:指康有为)告以孔子改制之意,仁道合群之原,破弃考据学之无用,礼吉恍然悟,首来受学。”[2](P61)后梁启超在陈千秋的介绍下,改从学海堂受学于康有为,二人并建议康有为开堂讲学于长兴里。据长兴里讲学学规《长兴学记》载,康有为在“说经”部分强调:“孔子之为万世师,在于制作‘六经’,其改制之意,著于《春秋》”“《春秋》改制之义,著于《公》《谷》”“必知《春秋》为改制,而后可通‘六经’也。”[3](P348—349)康有为认为,由于周衰礼疲,孔子晚年哀道不行,思为后王立法,于是著《春秋》改制,三年丧、夏时、选举、同姓不婚等制皆为孔子所制。与此同时,《诗》《书》《礼》《乐》系孔子删定,《易》为孔子手著,“改制”义贯穿诸经,唯有知晓《春秋》改制,才能真正把握全部《六经》。长兴里讲学始于1891年,兹时朱一新正执掌广雅书院,两处相距不远,朱一新应该有可能知晓康有为的讲学内容。

当然,康有为的致信是朱一新掌握康氏立说主张的更直接来源,现存康有为致朱一新信件并不完整,细读《康有为全集》(第一册)“与朱一新论学书牍”部分不难发现,在《朱侍御答康长孺书》之前,康有为应还有一封更早的致信铺陈自己的孔子改制理论,这从《朱侍御答康长孺书》中朱一新的反驳处可以看出:

《王制》一篇,汉儒后得,为殷为周,本无定论。康成于其说难通者,乃归之于殷,今更欲附会《王制》改制之义,恐穿凿在所不免。

足下既知《四子书》与《公羊》各有大义,奚为必欲合之?

若夫新周、故宋、黜周、王鲁,惟圣人能言之。圣人且不敢明言之,汉儒言之,亦未闻疏通“六经”以言之。[3](P319—320)

由朱一新的反驳可以大致窥视康有为的主张:以《王制》作为孔子改制的制度成果,以《公羊》义、改制说沟通《四书》与《六经》。朱一新则不甚认可,在《朱侍御复康长孺第四书》中,他告诫康有为“改制出于纬书,未可尽信”,该信并未详阐此说,而于《无邪堂答问》中朱氏对此有较为详尽的阐述,可视做对此语的进一步补充说明。

朱一新首先对汉儒的“改制”主张与晚清今文学者的孔子改制理论予以区分。《春秋繁露·符瑞》篇言:“有非力之所能致而自致者,西狩获麟,受命之符也。然后托乎《春秋》正不正之间,而明改制之义。”[4](P157)董仲舒在此首倡西狩获麟为孔子受命符瑞及《春秋》为改制之作说。根据《春秋繁露》中《楚庄王》及《三代改制质文》篇所言,董仲舒的“改制”说实际上是强调新王以改正朔、易服色的方式一新天下之耳目,表示自己乃“受命于天”,非继前王而王,是一种凸显王朝合法性的象征性举动。这并非董仲舒一人的创说,而是汉初儒者的通论,如早在文帝之时的贾谊即称“固当改正朔,易服色,法制度,定官名,兴礼乐”,且“悉草具其事仪法”。[5](P2492)朱一新对这一意义上的“改制”说是赞同的,认为汉儒“以改正朔损益质文,为王者治定成功、制礼作乐之事”符合“圣人之道”,许之为“至高之论”。董仲舒之后,纬书尤其是《春秋纬》中出现了大量孔子改制,孔子作《春秋》为汉制法的言说:

《说题辞》:伏羲作八卦,丘合而演其文,渎而出其神,作《春秋》以改乱制。

《演孔图》:圣人不空生,必有所制以显天心,丘为木铎,制天下法。《春秋说》:丘览史记,援引古图,推集天变,为汉帝制法,陈叙图录。

《春秋说》:丘水精治法,为赤制功。[6](P285)

纬书神化孔子,以为孔子预知汉当代周而兴,故作《春秋》为汉制法。及至东汉何休,援引纬书中的说法解释《春秋公羊传》的有关内容,在解释《公羊传·哀公十四年》“君子曷为为《春秋》?拨乱世,反诸正,莫近诸《春秋》”时,何休根据《春秋演孔图》的文字引申推衍到:“孔子仰推天命,俯察时变,却观未来,豫解无穷,知汉当继大乱之后,故作拨乱反正之书以授之。”[7](P1199)朱一新所言“改制出于纬书,未可尽信”正是指此,并斥“以《春秋》为汉兴而作”为“纬说之无理者”。朱一新进而揭示汉儒“竄附”纬书的动机:

盖自处士横议、秦人焚书、汉高溺儒冠、文景喜黄老,儒术久遏而不行。自武帝罢黜百家,诸儒乃亟欲兴其学,竄附纬说以冀歆动时君,犹《左传》之增‘其处者为刘氏也’。此在立学之初,诸儒具有苦心。[1](P19)

就如同在《左传》中增“其处者为刘氏”以证刘氏为尧后一般,朱一新认为汉初诸儒在儒术不受重视之际,为打动君主、得到帝王青睐,故援引纬书之说以自高其学,有着不得已的苦心,后世学者实不应再于此处发挥,“后人若复沿袭其说,则愚甚矣。俗语不实,流为丹青”。[1](P19—20)

既然“以《春秋》为汉兴而作”出于纬书,为无理之说,那么孔子作《春秋》真正的目的是为何?朱一新以为《春秋》有“托王之意”,孔子是借鲁史之文以寓褒贬,寄王法于鲁。《孟子》载孔子自述“其意则丘窃取之矣”,《公羊传》明言“王者孰谓?谓文王也。”朱一新据此认为孔子作《春秋》即取诸文王。孔子又曾自称“我欲载之空言,不如见之于行事之深切著明也”,《春秋》是孔子依文王之法行“衮褒钺贬”,借鲁国十二公之行事以示百王大法的“借事明义”之书。其中的典章文物一仍其旧,间有不合,不是后世经师失传,就是周衰之后诸侯的变礼,夫子亦只是如实记录以著事变而已,并非孔子改制。

故而,朱一新特别强调“《春秋》重义不重制”,他说:“义则百世所同,制则一王所独”。[1](P22)朱一新认为改正朔、异器械、别服色、殊徽号是新王受命以新天下耳目之事,所谓“制则一王所独”。在这些之外,历代王朝对前朝的制度都会有所沿用,“累朝旧制沿用已久,仍复并行,此古今之通义。”[1](P22)公羊家认为孔子目睹周文疲敝,变周之文,从殷之质,遂以孔子改制。实际上,周朝本兼有四代之制,《六经》皆错举其说,不惟《春秋》独然;况且,孔子为宋人之后,本是殷人,其杂用殷礼亦为当然,不得据为孔子改制之证。朱一新又强调“事”与“制”的不同,“改正朔,易服色,殊徽号,异器械”是制,而制乃一成而不可易,非天子不制度,事则“若工、虞、水、火,若兵、刑、钱、谷”,这些是“臣工所条奏,儒生所讲求”者,他譬喻到:如有人作《通考》、作《罪言》,讲明其义,以备采用,则王者并不禁止,如若有人私改《会典》《律例》,变易礼乐,则非悖逆即病狂,不为王法所容。[1](P22—23)而孔子有德无位,不能如在天子之位的圣人“见义於制”,只能“寓义于事”。总而言之,《春秋》为孔子明大义之书,“孔子惧,作《春秋》。《春秋》,天子之事,乃正名定分,以诛乱贼之事,非干名犯义,以改制度之事也。”[1](P29)朱一新首先证明源出于纬书的“改制”说无理不可信,并进一步说明《春秋》为孔子借事立义之书,孔子并未改制。

二、曷可通《六经》为一

朱一新并不反对明家法的公羊学,“近儒为公羊学者,前则庄方耕,后则陈卓人。方耕间有未纯,大体已具;卓人以《繁露》《白虎通》说《公羊》,乃真公羊家法也。”[3](P319)显见朱一新对识大体、明家法的公羊学者持肯定态度。他在答弟子问时曾指出“宋学之有宗旨,犹汉学之有家法。拘于家法者非,然不知家法不可以治经”。[1](P13)明家法是治经的重要前提,公羊学为汉儒专门之学,庄、陈二人对公羊大义、家法的寻绎自是治公羊学的题中应有之义,无可非议。令朱一新不满的是自刘逢禄以下的公羊学者,意图以公羊义沟通群经诸书,极意穿凿附会之能事:

刘申受、宋于庭、龚定庵、戴子高之徒,漫衍支离,不可究诘。凡群经略与《公羊》相类者,无不旁通而曲畅之。即绝不相类者,亦无不锻炼而附和之。舍康庄大道而盘旋于蚁封之上,凭臆妄造以污圣人,二千年来,经学之厄,盖未有甚于此者。[1](P20—21)

此论是指“刘、宋、戴诸家,牵合《公羊》《论语》而为一……定庵专以张三世穿凿群经”,[1](P21)刘逢禄有《论语述何》,宋翔风有《论语说义》,戴望有《论语注》,三书皆意在以公羊义理阐释《论语》。龚自珍则在《五经大义终始论》《五经大义终始答问》等文中以公羊“三世说”贯穿《五经》。总之,诸家皆是以公羊义沟通群经诸书,朱一新对刘、宋、龚戴诸人“旁通曲畅”甚至“锻炼符合”的治经之法极为反对,斥之为“经学之厄”。

朱一新反对以公羊义沟通群经,盖因他深知“古人著一书,必有一书之精神面目”[3](P327)故“‘六经’各有大义,亦各有微言”,正因如此才有十四博士的家法可言。由《大戴礼记·经解篇》《庄子·天下篇》所述《六经》各义,朱一新发现周时之人言及《六经》未有通《六经》为一者,《六经》皆各有指归。朱一新又称引董仲舒《春秋繁露·玉杯篇》中论《六经》大义的文字,意在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公羊学大师董仲舒尚未通六经为一,后世公羊学者又乌可“通《六经》为一乎?”

晚清今文学发展至康有为,因其时民族、国家危机加深,学西方、变旧法显得益加迫切,为寻求变法的理论根基,康有为乃极力提倡“孔子改制”论,并汲汲以“改制”说贯通《六经》。如前所述,康有为声言唯有知晓《春秋》改制才能把握《六经》,试图沟合《公羊》与《四书》。朱一新对康有为以公羊义理、改制理论遍释群经的做法极为不满,他批评到:“通三统者,《春秋》之旨,非所论于《诗》《书》《易》《礼》《论语》《孝经》也……必若所言,圣人但作一经足矣,曷为而有六欤?”[3](P319)通三统、张三世诸论是公羊学的核心要旨,可施之于公羊《春秋》,但不可以用之讲论其他经书,“改制”亦是如此:

《春秋》即为圣人制作之书,度亦不过一二微文以见意,岂有昌言于众以自取大戾者?且亦惟《公羊》为然,于二传何与?于《诗》《书》《礼》《易》《论语》又何与?乃欲割裂经文以就己意,举《六经》微言大义尽以归诸《公羊》,然则圣门传经独一《公羊》耳,安用商瞿、子夏诸贤之纷纷也哉?[1](P27)

就算《春秋》为孔子制作立法之书,也是以隐微的形式表现于《公羊传》中,与其余二传无关,更与《诗》《书》《礼》《易》《论语》无关,不然圣人只需传一部《春秋公羊传》即可。所以他告诫康有为:“治经者,当以经治经,不当以已意治经。‘六经’各有指归,无端比而同之,是削趾以适履,履未必合,而趾已受伤矣。”[3](P193)《六经》各有指归,学者应“以经治经”,不应强《六经》以就我、以公羊一家之义沟通群经诸书,否则“执公羊家之偏论,变《易》《诗》《书》《礼》《乐》,将使后人何所取信?学者何所持循?”[3](P327)

三、明大义尤亟于绍微言

看似朱一新十分排斥公羊学,实则不然。朱一新反对的是侈谈改制,以一家之义遍说群经的公羊学,并不反对恪守家法的公羊学,对公羊学的价值亦有正面肯定,“《公羊》多有切于人事者,宜讲明之。”[3](P319)晚清今文学者大多强调对经学微言大义的研求,梁启超称庄存与“刊落训诂名物之末,专求所谓‘微言大义’者,与戴、段一派所取途径,全然不同”。[8](P74—75)治经求“微言大义”可谓是自庄存以降的今文学者的共同追求,作为今文学中心的公羊《春秋》更成为发挥微言大义的重点,皮锡瑞曾言“大义显而易见,微言隐而难明”。[9](P366)因此,相较于大义,微言更成为今文学者重中之重的关怀,朱一新就观察到“道咸以来,说经专重微言,而大义置之不讲。其所谓微言者,又多强《六经》已就我,流弊无穷。”[1](P21)由此朱一新认为,“明大义尤亟于绍微言”。[3](P319)

在公羊学张三世、通三统、异内外的“三科九旨”中,朱一新不甚看重张三世与通三统义。张三世乃根据《春秋公羊传》所载“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三世异辞体现了《春秋》的一种“书法”。由于《春秋》是褒贬之书,于已相近之时代不得不隐微其辞以避祸,又恩情、治法因世代远近而有所不同,故“三世异辞”。及至清代龚自珍,以据乱世、升平世、太平世 “三世说”穿凿群经,朱一新愤然指出:“实则公羊家言,惟张三世最无意义”。[1](P21)《春秋》中又有“王正月”“王二月”“王三月”之称,“王正月”之“王”,《公羊传》明文解释为“文王”,至于“王二月”“王三月”,公羊学者认为这是圣人兼存夏、殷正朔,故有通三统之说,指新王者封先代二王之后以大国,使服其服,行其礼乐,以保存其治法。而在朱一新看来,通三统之义后世已不能行,“封建之制不行,夏时之制久定,自汉以来,垂二千年之未有改,乃犹喋喋言三统,固哉,高叟之为诗也。”[1](P21)汉儒不惮详求三统之义,实是因为其时代与古相近,思能行其说,在当时尚属可能,而后世已无施行的条件,所以“辨之极精,亦仍无益”。朱一新治学讲求经世致用,屡屡强调“儒者无无用之学”、“古未有不实行而可谓学者”,因而从穷经所以致用的角度考量,张三世、通三统已无大意味。当然,这是公羊学的条例,于治经而言是有必要的,“今治《公羊》,不明是义(引者按:指通三统),则群经多所窒阂,不足为专家之学。”[3](P319)

朱一新认为其时“宜讲明”“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的《公羊》异内外之义。由前文所述可知,朱一新知晓康有为的孔子改制理论,他更是一眼洞穿了康有为的真正用意所在,“托于素王改制之义,以便其推行新法之实。”[3](P327)“新法”自是指西学、西政、西艺等内容。从《无邪堂答问》来看,朱一新对西学、西政、西教及世界地理形势有一定的了解,然其立场却相当保守,比如他不赞成在农业生产中使用机器,担心机器的使用会造成农人的失业从而引发社会动荡,“西国地广人稀,故耕种亦用机器。若中国用此,一夫所耕,可夺十夫之利。彼十夫者,非坐而待毙,即铤而走险耳。”[1](P170)认为民主制颠倒了君臣名分,于治国无益,“故夫民主者,徒便于乱民之借口,而非真能以安其国者也。名分之不正,议论之日嚣,君不得以治其臣,臣不得以治其民。”[1](P166)他对西教评价极低,“古今立教,未有如西教之浅俚者。”[1](P172)更为根本的是,朱一新抱持着“严夷夏之大防”的传统观念,认为中国之所以为中国,关键在于有累世相因的“三纲五常”之教,而“西人于五伦中废其四,而一以朋友之道”[1](P167),无君臣、父子、兄弟、夫妇之理的西人,实乃今日之戎翟。朱一新视“三纲五常”之教为中国文化的根本,并将之作为判断夷夏的标准,因此他强调要特别注重公羊学中的“异内外”义,“严夷夏之大防”:

若夫宗杨墨无父无君之教,以俶扰我中夏,有心世道者,宜何如严外内之防?而徒侈言张三世、通三统之义,不思异内外之义,吾恐猖狂恣肆之言,陷溺其心者既久,且将援儒入墨,用夷变夏而不自知。[1](P28)

朱一新认为治国的关键在“正人心”“厚风俗”,法制的完善与明备已属次要,况且中国法制本自完备,不能以末流之弊归咎于法制本身,与其斤斤于变旧法,不如立改法制流弊,“弊在法制之不行,而非法制之不善”[1](P166),更“无俟借资于异俗”[3](P328)。他还强调制度根源于义理,义理落实于制度,以西人政制改制变法势必将导致寄寓于其中的以三纲五常为核心的中华义理的沦丧。故而对于宣扬孔子改制,意图采用“学艺政制”以变法的康有为,朱一新斥之为“用夷变夏”,担忧对无君无父的西人“学艺政制”的采用会动摇中华三纲五常的政教根本。

面对朱一新的指责,康有为指出中国与所谓的夷狄皆已今非昔比,当时的中国只是“地球中六十余国中之一大国”,而“非古者仅有小蛮夷环绕之大中国也”;西人也不同于“匈奴、吐蕃、辽、金、蒙古”,而是“地之大,人之众,兵之众,器之奇,格致之精,农商之密,道路邮传之速,卒械之精炼”[3](P325)。以如此富强繁盛之西国尚且“日益求精,无日不变”,若中国仍死守旧法“自无以御之”。面对第一次鸦片战争以来西方列强的侵凌,康有为有着强烈的危机感:

香港割,诸行开,御园焚,热河幸,安南失,缅甸亡,俄不费一矢而割混同库页六十里地与之,乃至蕞尔之日本,亦灭我琉球,窥我台湾,而补二十万焉,今高丽又将叛矣。[3](P323)

这种亡国在即的沉重危机感使得康有为能够迅速和极为顺利地接受西学,“不肯坐守旧法之虚名,而待受亡国之实祸,此仆所以取彼长技而欲用之也。”[3](P323)意在向朱一新表明在民族危机迫在眉睫的局势下不能再排斥对西方的学习。为进步一纾解朱一新的指责,康有为一面援引法国律例的规定说明三纲五常并非中国所独有,西人亦重君臣、父母、夫妇、兄弟之理;一面以“中体西用”的体用模式强调西学、西艺与西教绝不相蒙。他同时强调,对“西人之学艺政制”的采用非但不会妨碍孔子之教,而且可以收“国势既强,教藉以昌”之效,声称自己是“必有宋儒义理之体,而讲西学政艺之用”。如同今、古文问题一般,二人在此问题上亦也没能说服对方。一方面,按照钱穆的说法,朱一新批评以康有为为代表的主公羊改制者“实为援儒入墨,用夷变夏”为能“道著康学症结所在”。[10](P732)另一方面,朱一新偏于保守的立场未能深求中外之大势(康有为批评语),未能在中华伦常与西国富强之术间求得平衡。

四、结语

通过两人往来论学书牍与《无邪堂答问》中的有关内容,我们能更进一步发掘朱一新批驳公羊改制的丰富内容:首先,他从学术史的角度质疑以康有为为代表的晚清今文学者所极力宣扬的孔子改制说的正当性,力阐《春秋》为孔子立义而非改制之书;其次公羊学作为汉儒专门之学,其诸说实为《公羊》一家之义,与群经诸书无涉,不应以《公羊》一家之义遍说群经;最后,针对晚清今文学者过于强调经学微言而特别主张注重《公羊》“异内外”之义,意在防止康有为以孔子改制说为依托而行西方之新法,从而颠覆以“三纲五常”为根核的中华伦常。朱氏所论颇能切中晚清公羊学者及康有为学术的症结与弊病,钱穆对之评价颇高,认为朱一新“陈义平实,援证明确,可谓长素之诤友矣!惜乎长素之不信”。[10](P732)虽然在清末民初的政治界、思想界、学术界康氏的响力远超昔日辩友,然而朱一新对公羊改制说的批驳成为后学者持续反驳康有为的有力“知识资源”,《翼教丛编》即将朱一新答书五封列于卷首,可谓高度重视。苏舆、刘师培在驳斥康有为孔子改制理论时说“朱一新已有是说”[4](P188),一言“朱一新曰”。[11](P311)刘师培更是高度赞许朱一新“以孔子为不改制,则固至确至当之论也”[11](P311)。故而在论及朱康两人在清末的交锋,应注意朱氏对公羊改制说的批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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