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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失范理论视角下的也门部落与国家关系*

2019-03-15黄民兴

阿拉伯世界研究 2019年4期
关键词:部落国家政治

苏 瑛 黄民兴

2010年底中东变局以来,多个阿拉伯国家政局陷入动荡,也门萨利赫政权在海合会调解下完成了权力交接,但继任的哈迪政府主导下的政治重建困难重重。2014年7月,哈迪政府取消燃油补贴,引发了国内新一轮抗议,胡塞武装组织乘机发动“人民革命”,全面夺权。2015年3月,哈迪及其内阁被迫流亡沙特,沙特领导的多国联军随即对胡塞武装发动代号为“果断风暴”的军事行动,也门自此陷入多方角力与冲突状态。胡塞武装的强势崛起,严重冲击了也门的传统政治生态和国家稳定。当前也门政府军受沙特领导的多国联军支持,与胡塞武装之间的冲突久拖不决,愈演愈烈,对地区稳定和地缘政治构成一系列严峻挑战。可以说,也门如今集多种矛盾于一身,一方面其国内各方势力处于激烈博弈之中,另一方面也成为域内外力量争夺的热点。

也门历史上长期存在地理隔绝与国内分裂。及至近代,大国占领带来了政治上的殖民化和经济上的边缘化。也门的现代化起步于奥斯曼帝国和英国殖民统治时期。现代化的外来性和强制性导致该国社会心态、物质基础和社会组织制度不能完全提供实现现代化所需要的基础。自20世纪60年代开始,南、北也门共和国时期的制度性变革推动了国家现代化进程,但国家政治合法性重构、民主运行虚化、政治参与无序等失范现象也随之产生。1990年国家统一后,萨利赫的威权统治在保持政治稳定的同时带来了严重的社会经济问题,主要表现为威权主义政治带来的权力过度集中日益受到公民政治参与诉求提升的冲击;现代国家观念与部落传统自治观的碰撞等。上述关系失衡引发的政治动荡、极端主义和地方分离运动等社会失范现象最终迫使萨利赫交权下台。近年来,也门内战导致安全形势恶化、经济濒于崩溃,凸显出国家处于社会失范的危机中。针对发展中国家的现代化问题,亨廷顿认为发展中国家社会动荡、政治动乱频发的原因,不在于其社会政治的落后,而在于其想摆脱落后和实现现代化的企图,[注]张桂琳:《民主与权威的平衡——亨廷顿的稳定民主论》,载《政法论坛》2002年第3期,第119-120页。这揭示了后发国家在现代化进程中所面临的社会失范危险。

社会失范的概念最早由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Emile Durkheim)提出并使用。他指出,在一个高度失范的社会中,由于社会成员没有共同的生活目标与价值标准,缺少行为的指南与约束,这个社会存在解体的危险。[注][美]伊恩·罗伯逊:《社会学(上)》,黄育馥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4年版,第246-247页。自涂尔干之后,社会失范作为一个社会学概念被广泛接受,不过涵义各有不同。美国社会学家默顿(Robert K. Merton)认为,社会失范是指如下这种状态:“个体所处的特殊环境一方面包含文化结构,另一方面包括社会结构……失范被看作是社会结构和文化结构的瓦解,尤其是当文化规范和文化目标与社会结构赋予此群体成员实现这些目标的能力严重脱节时。”[注][美]罗伯特·K.默顿:《社会理论和社会结构》,唐少杰、齐心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8年版,第260页。默顿认为“失范”是社会结构中的一种断裂,是在文化目标与制度化手段之间出现分裂时产生的一种状态。据此,本文使用的社会失范概念主要指在现代国家构建过程中,传统文化系统与现代国家制度构建的脱节,具体表现为传统的社会价值观和秩序受到国家现代化进程冲击,并由此引发传统对现代化的抗拒,导致社会陷入无序状态。也门的社会失范突出表现为代表传统价值体系和社会结构的部落与现代国家制度之间难以实现有效融合。

在中东国家中,部落作为一种社会组织和文化载体延续至今。同样,部落也是构成也门社会结构的基本单位。根据保罗·德雷施的研究,共同的祖先和血缘联系既是也门部落之间相区别的手段,也建立了各部落之间的“兄弟”纽带。[注]Paul Dresch, Tribes, Government and History in Yemen,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4, p. 89.部落不仅包括也门人的认同感、亲属关系和土地占有的涵义,还创造出一种稳定且有效的社会组织手段和社会规范,是确保也门社会稳定和有效运转的基本单位。本文尝试运用社会失范理论,从也门部落社会入手,分别从国家现代化进程中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层面,分析部落社会作为社会基本结构与现代国家制度化手段之间的互动,剖析传统社会文化与现代制度化手段之间的脱节所表现出的社会失范状态,理解也门国家当前冲突的深层逻辑,以期为深入认识也门乃至中东社会提供借鉴。

一、 也门部落社会与国家互动的历程

历史上,部落始终在也门各王朝形成和解体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甚至是王朝统治的主要威胁力量。从波斯人、奥斯曼土耳其人、英国人、伊玛目和素丹到独立后的阿拉伯军官们,都曾经尝试操控部落力量。自1990年南、北也门统一至2011年底萨利赫交权下野,也门部落始终难以较好地融入现代政治体系中,从早期部落城邦到神权专制王朝再到现代国家,部落始终是相对独立的社会单位。

(一) 早期部落城邦与王朝更替(1918年以前)

也门社会的基本单位是部落,当地人公认自己是先知努哈(Noah)的后裔盖哈坦(Qahtan)的后代。盖哈坦的儿子希木叶尔(Himyar)和卡赫兰(Kahlan)构成了盖哈坦后裔的两大著名支系。这两大支系在也门经过长期发展,分化成大大小小、数以百计的部落群体,其中也门南部的部落基本来自希木叶尔支系,而萨那以北的绝大多数部落都起源于卡赫兰支系。与阿拉伯半岛北部部落的游牧生活不同,位于阿拉伯半岛南部的也门,部落大部分实现定居和以农业为生,在这片土地上创造了灿烂的农业文明。

在古代历史上,部落以王国的形式构成了国家的结构基础。如先后建立的马因、盖太班、萨巴和哈德拉毛等王国基本上都是强大的部落领导人联合众多部落组成的部落联盟国家。因此,这一时期国家只是部落联盟的扩大形式,是一个部落对其他部落的统治。随着时间的推移,王国君主与部落社会之间开始出现不同的职能划分。如公元前14世纪的马因王国时期,其统治机构分为君主和由部落联盟组成的部落委员会两部分。其中,君主关于土地税和农业政策的决策都要咨询部落委员会。阿拉伯帝国时期,阿拉伯帝国派驻也门的行省长官依靠当地部落管理具体事务。阿拔斯王朝统治后期至近代也门,基亚德埃米尔国、栽德派伊玛目王朝、哈提姆王国、拉苏勒王朝等独立王国相继建立。其中,17世纪兴起的栽德派卡塞姆王朝时期,使王国与部落之间的关系最具代表性。卡塞姆王朝的统治是建立在伊玛目家族的神圣性和民众伊斯兰信仰的基础上,伊玛目家族和宗教精英组成的统治集团面对的是也门北部大量具有自治性质的部落。与部落开展合作有助于在不改变部落边界的同时,王国疆域成为部落领地的聚合,王国的控制和管理机构通过统治部落实现。部落不仅是王国的收税官,也是王国税收制度的维护力量。卡塞姆王朝后期,很多国家文件与部落文件内容、术语和表达基本相同。[注]Shelagh Weir, A Tribal Order: Politics and Law in the Mountains of Yemen, Austin: University of Texas Press, 2007, p. 251.概言之,统治集团由于宗教、合法性和学识与部落区别开来,但它们拥有相同的政治文化。王朝统治方式接近于部落,部落参与王朝的冲突调解和条约拟定。部落成为国家管理的重要合作者,这一现象一直持续到19世纪晚期栽德派伊玛目时期和20世纪穆塔瓦基利亚王国时期。

在18世纪末开始,部落在伊玛目的频繁更替中不断壮大力量,也门各地区日益碎片化,地区划分多以部落界线为据,这势必遭受外部势力的干涉。19世纪也门北部和南部分别被奥斯曼帝国和英国所占领。奥斯曼帝国两次占领也门期间,部落是也门伊玛目抗奥斗争和征服活动重要的依靠力量,部落武装也是伊玛目军事力量的主要组成部分。尽管伊玛目是国家的统治者,但权力大部分集中在北部传统部落手中,它们享有经济和政治特权。9世纪至18世纪,也门人的共同历史记忆是“国家和部落的碎片化”[注]Paul Dresch, Tribes, Government and History in Yemen, p. 224.。也门早期历史中的各王朝本质上仍是扩大化的部落国家。

(二) 穆塔瓦基利亚王国时期与部落的互动(1918年~1962年)

随着一战后奥斯曼帝国的解体,也门于1918年建立了伊玛目叶海亚统治的穆塔瓦基利亚王国,成为阿拉伯地区第一个脱离外来统治、宣告独立的国家。穆塔瓦基利亚王国虽然保持着伊玛目神权专制政体,但其统治时期基本确立了也门现代国家的领土范围,通过国家集权部分削弱了部落社会的独立性,奠定了也门现代国家的基础。

部落曾是伊玛目抗奥斗争和实现统治的重要依靠力量,军队领导人通常都是各部落的首领,部落联盟的首领一般会在表示效忠伊玛目的书面协议上签字。传统上部落对伊玛目的忠诚主要表现为服从由国家法官执行的伊斯兰教法,相互合作以维持秩序,在行政和军事上支持伊玛目,按规定向伊玛目缴纳税收等。穆塔瓦基利亚王国时期,随着统治地位的稳固,伊玛目叶海亚开始强化对部落的控制,主要措施包括收回部分地区的税收权,建立政府军以摆脱部落武装的控制,以金钱利诱手段分化部落首领,实行人质制度以牵制部落等。

伊玛目叶海亚在形式上建立了统一的行政和司法体系,极大地压制了部落首领的权力。卡塞姆王朝时期,伊玛目已不再是之前部落纷争的“仲裁者”;而穆塔瓦基利亚王国的伊玛目是一位高高在上,拥有生杀予夺的绝对权力的统治者,但这种集权化过程并没有破坏也门部落体系,他们的传统需求依然存在,如保留自治权、对金钱和武器的渴望以及完成宗教义务等。也门部落组织得以完整地保留下来,一定程度上伊玛目仍依赖部落力量实现对国家各个地区的管理。

(三) 部落与也门现代国家的互动(1962年后)

20世纪60年代,受阿拉伯民族解放运动影响,南、北也门分别建立南也门人民共和国(1970年更名为也门民主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南也门”)和阿拉伯也门共和国(以下简称“北也门”)。1990年南、北也门宣布统一,萨利赫担任总统直至2011年底交权。这一时期是也门进入现代国家实质性建设的阶段,国家的现代政治和经济制度相继建立。

1. 统一前南、北也门的国家与部落(1962年~1990年)

北也门共和国时期是部落与国家关系发展的新阶段,部落力量被进一步整合进国家政治制度的构建中,成为也门国家机体的组成部分。这一时期,开明的部落首领支持“9·26”革命,在内战中成为共和派对抗君主派的重要力量,同时充当着两派间和谈的调解力量,并最终促成民族和解。北也门共和国时期大量内战中支持共和派的部落首领被委任为政府官员。部落力量成为也门政治中举足轻重的政治势力,同时进入政治权力中心的大部落首领为了巩固自己的政治、经济利益,竭力干涉国家政务,试图控制国家重大问题的决策,其中包括内阁部长即总理的任命。从埃利亚尼政府频繁更迭内阁总理、阻挠南北也门统一进程,到哈姆迪、加什米政府努力清除政府中的部落势力,都可以看到部落势力对国家政治的干涉。部落势力对国家政治制度构建的干预使得刚刚经历内战的共和国政局动荡,现代国家制度构建困难重重。

南也门在英国殖民统治时期分裂为一个城市化的亚丁和碎片化的内陆。除亚丁外,南部其他地区由各自独立的素丹国和部落进行统治。自南也门政体选择民族社会主义道路以后,南部地区的部落成为“封建”、“落后”的代名词,部落首领作为地主受到打压,20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当地部落主义逐渐弱化,但自1990年也门统一后又出现复兴。

2. 萨利赫威权统治下的部落与国家关系(1990年~2011年)

1990年也门结束南、北分裂实现国家统一,原北也门共和国总统萨利赫当选为统一的也门共和国总统。经历了短暂的政治民主化改革后,萨利赫逐渐确立了个人威权统治的政治结构,通过平衡部落等各方势力的策略维持政局稳定。

第一,萨利赫努力协调政府与部落关系,确保部落成员正常的政治参与途径。萨利赫政府延续了北也门共和国时期加强与部落合作的政策,除保持与哈希德部落大首领艾哈迈尔家族的密切关系并赢得哈希德部落联盟的支持外,还积极促进部落制度与现代国家政治制度融合。1982年8月,北也门召开全国人民大会第一次会议并通过《民族宪章》。该宪章作为全国政治行动的指导方针,提出了以宪政民主和社会法制为施政原则,实现社会公正和平等的目标。这与传统部落制度在政治权力、权限和司法权等方面存在冲突。为了弱化这种冲突带来的部落反抗,也门政府保障每位公民包括各部落成员拥有参与政治的合法途径。例如,部落成员可以通过全国议会选举和地方选举参政进入国家和地方议会中。此外,针对各地方部落传统内部自治与中央权力之间的冲突,萨利赫政府努力将部落纳入地方行政管理的范围内,即以部落首领充当地方管理者,以部落疆界作为国家行政管理的基本单位。政府还允许各地方部落首领自主制定符合地方部落特色的政策法规。

第二,萨利赫以拉拢和奖励等方式安抚部落。除了对显赫部落首领授予高位,萨利赫还擅长使用拉拢、奖励的方式获得部落的支持。这种奖励具体包括允诺给予部落首领武器、金钱或土地。为得到哈希德部落艾哈迈尔家族的支持,萨利赫将国家经济中获利最多的石油、金融和电信等企业交给其家族人员经营。如哈希德部落首领的弟弟哈米德·艾哈迈尔自1993年以来一直担任也门国会议员,他还是也门最大的移动通信运营商和萨巴伊斯兰银行的所有者。[注]Farea al-Muslimi, “Tribes Still Rule in Yemen,” Al-Monitor, October 10, 2013, http://www.al-monitor.com/pulse/en/originals/2013/10/yemen-tribes-revolution-politics-saleh.html, 登录时间:2018年12月2日。

第三,政府积极打击部落暴力活动,减少部落间的冲突。也门部落暴力活动频发,每年有数以百计的普通民众在各种部落冲突中受伤,部落冲突所带来的复仇活动造成更多的伤亡和部落社会的动荡。2000年6月,在沙特也门边界附近的瓦拉赫(Wailah)部落与相邻部落的冲突就造成至少39人死亡、200多人受伤。[注]Fatimaabo Alasrar, “Democratic Governance in a Tribal System,” International Policy Fellowship Program, July 2006, p. 13.面对国内部落暴力活动频发,萨利赫政府除了通过法律手段,如曾试图在城市中实施禁枪的举措外,通常使用部落传统的“仲裁”方式解决冲突,即政府在处理部落冲突时扮演仲裁者的角色,用部落的方式来解决较大部落间的冲突。

3. “阿拉伯之春”后的也门政治危机与部落(2011年至今)

2011年萨利赫在盟友背叛和大规模民众示威中黯然交权,但继任的哈迪政府并没有实现也门的政治稳定。2015年由于胡塞武装的夺权活动,也门陷入内战。政治动荡带来传统部落势力坐大,经过战争淬炼的部落力量成为影响也门国家重构中的重要因素。

第一,哈迪政府尽力协调政府与部落的关系,平衡部落利益,却收效甚微。哈迪上台后没有很好地解决好政治过渡、起草新宪法、反腐败、打击恐怖主义、安抚北部胡塞武装和南方分离运动、改善民生等难题。更重要的是,哈迪政府没有得到重要部落首领的支持,国法政令难出首都,不能有效掌控全国。分布在也门全国各地的各大部落在此期间也基本上未能参与到政治重建中,而这些部落对也门局势有着重要的影响。

第二,胡塞武装组织的夺权活动引发部落间的武装冲突。自2011年也门政局动荡以来,胡塞武装组织和哈希德部落实际控制着也门北方各省。尽管哈希德部落与胡塞武装同属什叶派,但两者政治矛盾尖锐。在哈贾省,自2013年以来胡塞和伊斯兰改革集团的部落之间已经爆发了六轮武装冲突,在焦夫省和萨那省的阿尔哈卜(Arhab)地区冲突时有发生,不断造成人员伤亡。自2015年内战爆发后,胡塞武装与哈希德部落和其他亲哈迪政府部落间的武装冲突不断。

第三,政治危机持续,部落间关系错综复杂,政治力量处于不断分化组合之中。2017年也门的主要政治力量包括:哈迪政府的支持者和部落力量;支持萨利赫的部落与胡塞武装部落之间的联盟、南部支持分离主义运动的部落力量;在东部持续泛滥的极端组织。部落之间由于支持者的不同而兵戎相见,部落冲突、各主要势力之间的冲突不断。同时各派势力成为沙特、阿联酋和伊朗等国的代理人,进一步加剧了地区局势动荡。2017年12月,萨利赫在与胡塞武装组织的内讧中丧命,其支持势力所占据的萨那及其周围据点全都易手,胡塞武装组织在也门北部一家独大;2018年1月,也门南部分离组织南方过渡委员会与哈迪政府军发生军事冲突。当前也门各派间政治冲突可以说是其国内部落斗争的延续,其具体表现是北部部落在胡塞武装和“基地”组织之间选边站队,南部部落则在哈迪政府与南方分离势力之间选择。因此,部落因素在也门未来局势中仍至关重要。

从也门部落与国家的互动历程可以看出,部落始终是国家政治发展进程中举足轻重的力量。早期部落在国家形成、抵抗外部势力入侵等方面发挥了核心作用。至近代的也门民族国家起步阶段,部落在反抗殖民势力和保卫国家领土统一中也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部落势力日渐渗透到现代国家政治中,一度导致北也门共和国的政局动荡。萨利赫执政时期,积极拉拢哈希德部落,同时平衡国内各派势力,维持了政局近34年的相对稳定,但最终在部落盟友的背叛中被迫交权。部落作为也门社会的基本单位,其内部的团结以及部落习惯法不仅增强了部落的凝聚力,而且约束着部落成员的道德行为;历史上形成的部落管理网络奠定了国家基层管理的基本形式,而部落习俗和习惯法则成为维持社会正常秩序的手段之一。总之,也门部落社会长期存在既体现出传统文化系统的强大生命力,又表明也门必须面对如何处理好现代国家构建与传统文化制度的难题。

二、 社会失范视角下也门部落与国家现代制度的碰撞

社会失范是指社会结构中文化目标与制度手段的不一致导致的非正常行为或状态,具体包含社会结构的失范和社会成员行为失范两个层面。前者主要是规范本身的失范,后者则是规范对象的失范。社会结构的失范表现为社会结构和文化结构所呈现出的一种紧张状态,是一种价值目标和制度手段存在脆弱关系的状态。其中,文化结构为社会成员规定了行为的价值目标,可通过社会化转化为实际需求;而社会结构为社会成员规定了实现这些价值目标的合法的制度手段。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社会资源条件的差异,按照既定的制度手段实现价值目标的合法设施和机会,在不同社会成员之间的实际分配是不均衡的。也就是说,对于同一社会结构中的一部分人而言,社会所规定的价值目标与社会所认同的制度手段之间存在一定的张力。因此,“无论目标如何,文化目标与可行的规范手段之间的矛盾都会产生失范的倾向”[注][美]罗伯特·K.默顿:《社会理论和社会结构》,第308页。。规范对象的失范主要指社会群体或个体偏离或违反现行社会规范的行为。社会结构和社会成员两个层面的失范在也门传统部落与现代国家的互动关系中都一直存在,主要表现为国家在政治、经济和文化制度化手段的实施与文化目标间的差异,以及部落本身对上述进程的反应。

(一) 部落对现代政治制度认知的错位

1. 伊玛目专制主义与部落传统的此消彼长(1918年~1962年)

(1) 栽德主义[注]栽德派是什叶派的一个重要支派,亦称五伊玛目派。该教派规定教派领袖伊玛目必须是什叶派鼻祖阿里和法蒂玛的后裔即“圣裔“,还规定允许同一时期和同一地区有几个伊玛目。栽德主义是以栽德派教义为基础所衍生出的政治思想,主要内容包括努力追求源于先知的世俗和宗教权力,具有为被杀害的栽德及其儿子复仇的战斗精神。如果不考虑宗教义务上的微小区别,其与逊尼派的主要区别在于坚持伊玛目国家制度。作为国家意识形态的确立及部落习俗的延续。与早期部落国家时期不同,1918年伊玛目叶海亚是以也门民族解放运动领导者的身份成为也门独立国家的统治者的,王国的统治以栽德主义为伊玛目合法性和国家意识形态的基础。伊玛目的目标是努力使也门社会依据信仰的原则办事,依据伊斯兰教法治国。面对强大的部落社会,伊玛目在推行栽德主义时也保持着灵活性,甚至有些方面按照与栽德派教义相冲突但与传统的部落价值相一致的原则管理国家。

(2) 政府管理与部落管理的区分。在也门传统的政体形式下,伊玛目既是宗教领袖,也是政治元首和国家最高军事统帅,还是也门最高伊斯兰法院法官。在奥斯曼帝国占领也门时期实行宪政改革、将议会制度带入也门的基础上,伊玛目建立了相对完善且具有现代性的政府管理部门,取代了早期部落国家依靠部落进行间接管理的传统模式。中央政府的首相和各部大臣都由叶海亚所属的哈米德丁家族成员和栽德派圣裔担任,并对伊玛目负责。全国行政区域的设置基本延续了奥斯曼人的做法,划分为7个省,下设县、区和村各级行政机构,省长由伊玛目任命,他们的职能仅限一般事务,重要和紧急事务必须请示伊玛目才能处理。

(3) 部落武装受到职业军队的威胁。王国初期,伊玛目只有少量近卫军和雇佣军,在战争时需要动员部落武装。为摆脱对部落武装的依赖,叶海亚统治伊始就着手建立职业军队。1919年,伊玛目开始以“土耳其军队的纪律”训练来自萨那周围部落的2,000名成年男子。据记载,军队被划分为若干“分队”(taburs),每三个分队组成一个“大行政区(liwa)”,每三个行政区被称为“菲尔卡”(firqah),整体称之为“常胜正规军”(Victorious Regular Army),每个小分队由4个组组成,各自有自己的编号。至1920年,也门正规军人数达到1.5万至2万人左右。[注][也门]穆罕默德·扎拔拉:《伊历十四世纪也门的伊玛目们》(第三卷)(阿拉伯文),开罗:萨拉菲印书馆1976年版,第13页。与部落武装不同,正规军都享受固定的军饷。伊玛目的上述政策加强了中央权威,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国家的进一步分裂。

(4) 以“人质制度”和分化政策削弱部落的独立性。伊玛目采取谈判、利诱和分化等多种方式控制部落,对无法操控的部落则以“圣战”名义对其征讨并实行人质制度,20世纪30年代伊玛目扣押的各重要部落的人质数接近3,000人。至1928年,哈希德各部落均处于伊玛目控制之下;20世纪30年代伊玛目逐渐控制了马里卜和塔伊兹地区的重要部落。

2. 现代国家政治制度化与部落的融入和排斥(1962年~2011年)

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也门进入现代国家政治制度构建的快速发展阶段,随着共和制、国家立法机构、行政机构、司法机构的相继建立和完善,也门政治制度化建设初步完成。部落在积极参与政治活动的同时,对现代国家制度化和政府管理的态度则日益表现出排斥和抵制情绪。

(1) 统一前南、北也门的国家政治与部落

北、南也门分别选择了自由资本主义和民族社会主义两种全新且截然不同的发展道路,导致部落与国家关系复杂多样且差异明显。

在北也门,在部落力量进入国家政治进程的同时,部落独立性也不断增强。共和国建立后很快爆发君主派与共和派之间的内战,也门部落也分化为两大阵营加入战争。此外,部落力量还参与政治制度建设和民族和解过程。支持共和国的部落首领被委任为政府官员,内战结束后的埃利亚尼政府时期,重要的部落首领都进入了以哈希德部落的艾哈迈尔为主席的国民大会(National Assembly, 1969年成立)和协商委员会(Consulatative Council, 1971年成立)。其中,艾哈迈尔、辛南·阿布·拉胡姆(Sinan Abu Lahum)和艾哈迈德·阿里·玛塔里(Ahmad Ali al-Matari)等人地位显赫,成为也门政治中举足轻重的政治势力。然而,政府的拉拢导致部落势力坐大,此后内阁更迭频繁,政局动荡,这在很大程度上是部落势力强行干涉国家现代政治制度建设的恶果,其突出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内战中部落分别加入君主派与共和派的原因并不是出于政治立场,而是为了获取利益、扩大势力范围。这迫使两派及其背后的埃及和沙特阿拉伯分别以提供金钱和武器的方式拉拢重要部落,其直接后果是内战结束后部落拥有雄厚的财力和武力,成为一支独立的社会力量,强大到足以对共和国体制产生影响。

第二,内战结束后的共和国努力实现政府机构制度化,确立了共和政体,现代行政、立法和司法机构相继设立,并开放党派活动。然而,这在政治制度化的框架内则是部落势力对军队、议会、政府甚至整个政治系统重要职位的把控。正如有关评价所言,国家“试图通过现代官僚控制部落社会……虽然是以现代形式,也只能导致部落影响的加强”[注]Elham M. Manea, “Yemen, the Tribe and the State,” paper presented to the International Colloquium on Islam and Social Change, University of Lausanne, October 10-11, 1996, p. 5, http://www.yemenwater.org/wp-content/uploads/2013/03/Manea-Elham-M.-1995.pdf, 登录时间:2019年3月3日。。在也门现代国家制度的建立过程中,国家机构的部落化导致本已清晰的国家管理制度与部落管理之间的界限又变得模糊不清。

第三,在内战结束后,部落首领仍在接受邻国沙特的金钱和物资资助,这反映了政治义务与国家忠诚从来都不是部落优先考虑的内容。

南也门共和国时期通过完善中央和地方行政管理机构,致力于排除部落对政治的影响力,其中以数字命名省份,便是打破部落边界、削弱部落主义的做法。土地改革的实施又彻底消除了农村地区部落首领的土地占有,摧毁了部落传统的生产关系。

也门统一前的国家与部落的互动表现为南也门国家能力相对强大,大力消除部落在城市和农村的影响,依靠国家行政和立法实现管理,但仍没有彻底根除部落在农村地区的影响力;而北也门国家能力相对有限,政府管理与部落管理功能重合,国家很难实现社会控制,更谈不上利用行政和立法规范社会管理。南、北也门分立时期存在的政局不稳、政变频繁、暗杀事件层出不穷等,都是社会失范的表现。

(2) 统一后威权政体与部落对国家认同的错位

在这一时期,部落对国家制度既有融入也有排斥,其中对国家观念、政府管理的排斥出现强化趋势。

萨利赫时期,也门现代国家制度和机构建设更加完备。也门政治体制的基本权力架构主要包括国家立法、行政、司法机构,还包括政党、地方(省级)政府等机构。至2011年也门拥有两个立法机关(311个席位的议会和111个席位的协商会议),46个政党,自1994年以来已经进行了至少4次议会选举。面对现代政治制度和机构的建立,也门部落也适时作出调整,以融入姿态与国家实现互动。

首先,通过组建政党的方式直接参与政治活动,其中影响力最大的是哈希德部落支持创建的伊斯兰改革集团党,曾两次参与组建联合政府,以及巴基勒部落联盟支持的复兴党等。其次,敦促政府对地方放权,根据“集中的中央计划和分散的地方管理”的原则,萨利赫政府于2007年实行地方管理改革,将地方财政和管理权力下放到地方政府;2008年4月也门议会通过地方政权法修正案并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最后,借助政治特权获得大量利益。萨利赫政府延续了之前北也门政府的做法,在政府各管理部门、军队、司法和教育机构中吸纳了大批部落领导人担任要职,政府通过向部落首领发放津贴,提供重要岗位和将全国重要盈利性行业交给他们等方式获取部落的支持。

在不断适应国家政治制度化的同时,也门部落始终存在对国家和政府认识错位。

第一,1994年内战导致部落对国家的疑虑日增。1994年刚刚统一的也门爆发内战,也门社会党成员不断遭到暗杀和爆炸袭击、街头骚乱和民众罢工游行,混乱局面导致以“自我保护”意识为核心的部落认同复兴。部落认同的复兴是南部和北部的部落面对危局借助传统“调解”手段以保护本部落免于国家政治冲突的方式。南北地区的部落都认为国家正在挑唆一个部落反对另一个部落。政治形势的恶化使得各部落联合召开正式会议,呼吁放下分歧,强调部落认同并提出“也门属于部落,部落属于也门”[注]James Wyllie, “Yemen-on the Brink,” Jane’s Intelligence Review, Vol. 10, March 6, 1994, pp. 130-131.的口号。这一事实揭示了部落对国家认同的排斥态度。由于长期历史与文化的浸润,部落成员首先认同自身是也门人,但对部落成员而言,国家仅仅是掌握权力的政治精英的代名词。

第二,政府试图排除部落管理的方式加剧了部落的不信任。也门现代政府体系的构建与完善是依靠部落精英的支持得以完成的,但政府现代化治理又试图摆脱部落的影响力。现代政府认为部落管理方式是野蛮和落后的,而政府干涉地方部落管理的做法又导致部落认为政府是一个外来的干涉者。例如,在政府军与部落武装关系上,前者也吸纳后者,但只有最忠诚于总统的部落才能进入;政府试图培训部落民兵,但部落认为这是企图挟持人质以控制部落,派驻地方的政府军被部落视为对自己土地的入侵。

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也门政治发展的主线是构建现代国家,但也门部落社会与国家政治变迁的复杂互动反映出部落自治传统与现代国家整合的不一致性,部落管理与政府制度之间时有冲突,导致国家管理始终无法替代部落对地方事务的管理。部落对现代国家制度的认知错位与现代国家构建的目标不符,部落管理对抗现代国家制度,从而造成在部落利益优先于国家利益、部落势力左右政局、管理效率低下、腐败现象严重等失范现象。

(二) 部落与国家经济活动的断裂

除了政治制度化和民主化建设之外,构建也门现代国家还包含经济建设和转型等重要内容。也门实质性的经济转型和现代化进程始于南、北也门共和国时期,也门统一后,石油开采业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和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但经济发展并没有改善民众最关心的失业和贫困问题。据世界银行数据显示,也门的贫困率已经达到52%,大约1,200万的也门人口生活在贫困线以下。[注]《1,200万也门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驻亚丁总领事馆经济商务室,2012年12月8日,http://aden.mofcom.gov.cn/article/jmxw/201212/20121208496291.shtml,登录时间:2019年6月2日。近年来也门政治危机持续发酵,使该国经济处于崩溃的边缘。

也门经济发展滞后的原因错综复杂,从现代社会失范的视角来看,也门经济活动中始终存在受国家监管的正规市场和国家监管之外的非正规市场两种经济活动方式,即也门国家主导的正规市场和部落社会主导的非正规市场。两种经济活动的区别主要在于货币交易或以物易物的情况下,商品的价值是否由国家决定。[注]Brian James St. Ledger, Comparative Analysis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ribes and State in Modern Jordan and Yemen, Bachelors of Individualized Studies Capstone Thesis, George Mason University, April 28, 2010, p. 51, http://s3.amazonaws.com/chssweb/documents/21803/original/StLedger_490_Project.pdf?1459695898,登录时间:2019年3月2日。在现代经济中,金融和货币均应体现国家合法性。在也门,正规市场中货币的价值主要体现在国家对其合法性的认可,而对于部落社会,货币价值仅与商品交易和市场活动有关。在也门始终存在国家与部落两种不同的规则体系。在传统的文化系统中,部落首领构成的精英通过亲属网络关系对市场活动和个人商业活动进行监管,并且根据需求情况不断调整以达到平衡和监督。而在现代国家构建国家则坚持政府对经济活动的监管权力。因此,在也门的经济结构中存在两种不同的经济活动方式,两套不同的监管制度,两者相互影响但又独立存在。

1. 国家主导下的现代也门经济体系的确立

(1) 国家经济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

1994年内战结束,也门面临国家重建的任务。萨利赫政府在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帮助下,开始了一系列的经济、财政和行政改革,并于1996年起实施旨在紧缩赤字、减少开支、降低通货膨胀和保持汇率稳定的第一个五年计划。至1998年,也门经济和社会发展出现转机,经济改革初见成效。2000年2月,也门通过修订宪法的全民公投,新成立的政府制定了三大计划:第二个五年计划(2001年至2005年)、2025年远景规划和减少贫困计划。其中,2025年远景计划确立了三大目标:通过中期的发展计划,不断寻求解决长期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动员一切经济和社会资源克服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困难和限制;根据也门经济和社会现实,实现传统和现代的结合。2006年也门政府确定了第三个经济与社会发展五年计划,当年10月制定了也门历史上第一个公共投资项目。但在2011年也门发生动荡后,该国经济陷入停滞甚至濒于崩溃。尽管也门至今仍是世界最不发达的国家之一,但国家经济发展纲要的制定和实施确保了国家对经济发展的引领和指导作用,现代市场和经济体系的建立有利于国家对传统力量的整合。

(2) 现代经济体系的确立

根据国家经济发展规划,也门先后建立了现代产业结构,石油产业是重要支柱产业,以水泥业和采矿业为主的现代工业相继出现,服务业也取得了较大幅度的增长。也门还确立了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了相应的财政、金融政策和银行体系,推出了国有企业私有化、贸易自由化和鼓励出口等措施。也门进口的商品主要有运输工具、机械设备等国内建设所需的物资以及大量轻工产品;出口产品主要有石油、棉花、咖啡、烟叶、香料和海产品等。根据世界银行2009年数据,也门总人口达2,290万,国民生产总值为262亿美元,人均国民收入为960美元。根据也门当地商品价格,人均国民收入在也门当地市场的实际购买能力提高了约160%,换言之,960美元的人均国民收入实际上可以在当地市场中购买约2,500美元的商品。[注]Brian James St. Ledger, Comparative Analysis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ribes and State in Modern Jordan and Yemen, p. 46.

2. 自成体系的部落经济

在也门历史上,部落构成国家基本经济单位,全国各地土地分配、作物种植、灌溉和收税都是通过部落组织进行。从古代至近代,部落多以农业为生,基本能实现自给自足,但部落也广泛参与商业活动,逐渐形成了深受部落传统文化影响的部落经济。自20世纪80年代国民经济稳步发展以来,也门的部落传统受到现代经济的冲击,但部落经济活动中仍保持着传统特色。

(1) 部落管理地方市场。部落地区的城镇有小规模的定期集市,摊贩在每周固定日子聚集于此,多以当地人为主。但除首都萨那等大城市之外,也门各地市场无论大小,其管理和保护都来自当地部落。通常部落首领是其领地内市场的保护人,该部落有义务保护来到市场的任何民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可以仲裁和调解市场发生的冲突行为,也拥有逮捕任何违反市场规则者的权力。市场上的商品种类取决于该市场的商业活力,也受到该地区部落政治地位变化的影响。针对市场管理,部落也有相应的习惯法规,一般“对市场的攻击行为和对通往市场道路的破坏,部落都会作为整体反对或对抗做出上述行为的部落或个人”[注]Paul Dresch, Tribes, Government and History in Yemen, p. 98.。可见,部落与当地市场的关系密切,保护市场也成为提高部落凝聚力的重要途径。此外,市场还是部落发布公告及解决部落间冲突的重要场所。

(2) 现代经济活动与部落文化互动。传统部落中存在等级划分,除了部落首领与普通成员,商人和服务行业从业者(如理发师、屠夫、鼓手等)在部落中的地位较低。20世纪60年代以前,集市和商业活动被部落视为“卑微不洁”的工作。随着现代经济活动的开展和20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大批也门人前往海湾国家打工,源源不断寄回的侨汇收入不仅带动了也门国内市场的繁荣,而且使得越来越多的部落成员改变了对商业的传统观念。许多年轻人开始外出打工经商,其商业活动与国家经济发展密切相关,从事职业包括出国务工、建筑工人和卡车、挖掘机司机等。大的部落联盟首领所在家族则依靠政治特权垄断电信、石油等重要行业。尽管现代经济活动冲击着传统的部落亲属关系,但部落成员与部落的纽带并未中断,前者对身份地位优越性的确认,并不是以经济优势或者财富来衡量的。例如,20世纪80年代,哈希德部落在沙特边境的石油运输获得了可观的利益,政府要求其上缴公路通行费和税收,哈希德部落则将大量卡车停在萨那高级军官的门前堵塞道路以示对政府的抗议,最终由首领出面与政府会谈达成了部落只需缴纳三分之一税收的条件。

根据默顿的社会失范理论,在文化目标与制度化手段的关系中,处在社会结构中不同位置的每个群体都可以采取手段达到社会认同的文化目标。其中,也门部落社会在实现手段上表现为退却主义和反抗,[注]默顿将群体采取的目标和方法分为遵从、创新、仪式主义、退却主义和反抗五种,详见[美]罗伯特·K.默顿:《社会理论和社会结构》,第275页。即部落有意识地对抗国家整合的文化目标,同时否定国家制度化手段。

在也门的社会发展进程中,建立现代经济制度是国家和社会各群体所追求的目标,但达成这种目标的合法手段却因社会各群体的不同利益诉求而存在差别。也门国家政治中的威权结构导致国家资源配置不合理,经济利益垄断在少数人手中。对大多数社会成员来说,经济上始终处于被剥夺地位,必然产生挫折和愤怒,陷入无法达成目标的失范状态。对部落整体而言,面对国家政治、经济制度的完善,部落社会或者消极应对,或者以部落传统影响经济活动。部落传统管理结构与现代经济结构之间存在冲突与断裂。在也门,虽然部落广泛参与经济活动,部落成员的商业活动多在正规市场上进行,但这不意味着部落与现代经济活动的融合,反而出现了部落传统对经济活动影响加深的趋势。每当部落与政府在经济活动中出现争执时,都是部落首领出面协商,政府为拉拢部落支持通常会根据部落提出的调解方案解决争端,反过来促使部落成员进一步依赖部落体系。非正规市场的长期存在是“后发外生型现代化国家”[注]依据一个国家现代化起始时间和现代化最初的启动因素,目前所有卷入现代化浪潮的国家可分为“先发内源型”和“后发外生型”两大类型。前者主要指英国、法国和18世纪后期美国等大部分西欧国家;后者主要指19世纪后期开始现代化进程的德国、日本、俄国和二战后开始现代化的广大发展中国家。也门无疑属于后者。现代市场体系建立过程必然会出现的一种现象。部落及其传统文化对非正规市场的主导,植根于也门部落社会与现代国家文化目标的脱节,突出表现为经济活动中的失范现象。

(三) 部落文化与国家文化层面的脱节

国家认同是民族国家存在的基础,构建国家认同也成为民族国家建设和推进国家现代化的根本目标之一。要完成国家认同这一现代国家的文化目标,国家需要建立一套制度化的机制。在也门,国家认同的构建主要通过国家制度化手段,力图将包括部落文化和伊斯兰教文化在内的传统文化制度整合进国家结构中。但也门政治危机的现实表明,这种整合过程并不成功。

历史上,也门由于地理疆界形成较早,民众较早就形成了对也门这块土地和文化的认同,但这并不意味着也门人民具备现代国家认同的观念。近代以来,也门逐步从一个部落认同为主、没有现代国家概念的地区发展成具有主权独立、疆界确定的现代民族国家。穆塔瓦基利亚王国时期,伊玛目以伊斯兰教栽德主义作为意识形态的基础,强调伊玛目神权统治的合法性,试图通过共同的宗教认同构建统一的国家。但神权专制和封建保守的统治方式最终被阿拉伯民族主义运动所推翻,也门人民通过民族解放运动完成了初步的国家构建,北、南也门相继独立,并以现代共和制政体作为新政权合法性的主要基础。也门统一就是建立在全体国民对国家统一的共同认同之上,但萨利赫时期构建威权政体,通过利益交换和平衡策略维持政治平衡,其最终交权以及也门当前碎片化的现实都反映出现代国家认同构建的失败,也门面临新的国家重建。也门现代国家认同仅停留在初步阶段,除了教派和地方主义势力的影响,根本原因在于传统社会中部落文化与现代国家构建目标之间存在断裂。

第一,部落社会以维护荣誉为核心的认同高于国家认同。在也门,“荣誉”分为两类,第一类指部落的声望和信誉;第二种指部落成员携带枪支和佩戴腰刀的个人荣誉。对也门部落而言,荣誉还包括对儿童、地位较低的非部落民和非穆斯林的保护。对于部落民,荣誉首先是指自己的土地、财产和武器,包括庄稼和家畜等,对这些财物的破坏行为被视对部落整体荣誉的挑战,即部落荣誉来自于其领地范围的不可侵犯性。一旦缺乏对部落领地范围内土地、财产等的保卫能力,部落成员便丧失了荣誉。个人在村庄和部落中也就没有容身之地,不得不脱离村庄和部落寄人篱下,丧失部落成员的资格,其家族和子嗣也会因此长期蒙羞,唯有重新战斗,夺回自己的荣誉,才能重返部落。因此,部落荣誉高于地区或国家利益,这同样解释了也门部落从不会因为国家利益而拒绝接受沙特阿拉伯的资助。

也门部落具有高度的地域认同观。也门部落数量众多且大多数部落领土界限是长期固定不变的。长达几个世纪固定的领土范围,再加上农业定居生活使当地部落产生强烈的对土地的依恋情感和基于地域之上的认同感。在也门,部落间的差异性多体现在地理和边界上。部落间的广泛对立或敌对导致政治合作困难,难以达成稳定的政治联盟,而这反过来又进一步促成了也门部落社会的碎片化。[注]有观点认为,也门部落并不是一个亲缘关系网络而更多表现为地理上的区分,持这一观点的代表学者有德雷施、威尔等。但目前这一观点学术界还存在争议。本文认为,也门部落早期亲属关系的特征很明显,至近代社会变迁和分化后,地区利益开始超越亲缘关系成为部落间加以区分的主要因素。参见Paul Dresch, Tribes, Government and History in Yemen; Shelagh Weir, A Tribal Order: Politics and Law in the Mountains of Yemen, Austin: University of Texas Press, 2007。因此,也门部落社会以谱系为基础沿着地理边界分裂为众多相互独立的松散的社会实体。这些社会组织大都拥有各自的首领、经济上自给自足、管理上自成体系,部落间的结盟和对抗时刻处于变动之中。

第二,部落调解机制优先于国家法律法规。部落习俗和伊斯兰教法是处理也门部落事务最重要的准则,主要涉及民事和刑事范畴,特别是处理有关的部落争执和对部落成员的惩处。拥有显赫地位、受到公认的“仲裁者”,通常都是熟知习俗和部落法规的人。如今,部落习俗和法规仍是处理也门部落社会内部矛盾的规范。当部落间发生争端时会优先使用部落调解机制,即发生争议的双方暂停交往,各自寻求自己的“保护人”(al-Qah),再由后者请求具有声望的部落首领或者宗教人士以“调解者”的身份在争端部落间进行传话调解,最终解决争端。在具体实践中,调解过程通常是由三到四个部落首领轮流进行,涉及部落联盟间的争端通常需要几十位首领进行调解和签字才能最终达成协定。调解者在解决争端中可以获得报酬和声望。这种方式甚至常常用以解决部落与政府间的冲突。

第三,部落自治传统与国家管理制度的抵触。处于自治状态的也门部落社会事实上就是集各种功能于一体的社会实体。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部落确立了以“平衡对抗”确保自身安全的原则。“平衡对抗”既是部落自我管理的基础,又是建立在分权和自治基础上的重要原则。部落不论大小,基于血亲关系,每个部落成员都有责任保护本族成员,抵御外敌。如今,也门偏远省份的部落受本省政府的直接管辖。但是,也门中央政府颁布的法令能否顺利贯彻,并不取决于当地政府,而是有赖于部落首领对政府支持的程度。历史上也门大多数王朝对部落实行的是间接管理,国家依赖部落社会提供税收、兵源和政治忠诚,部落也依赖国家获得领地、牧场和种种特权。近代以来,部落在融入现代国家方面困难重重,既有国家要求集权而部落保持自治传统的矛盾,也有部落对国家现代制度的排斥。萨利赫执政后期,仅仅通过平衡策略无法平息部落对国家集权的不满,在要求地方分权改革遭遇重重困难的情况下,部落最终走上反对萨利赫政府的道路。

在现代国家认同与文化建设方面,也门政府通过确立现代法律体系、教育体系、文化体系整合国内各群体,试图构建现代文化体系和认同观。但也门部落文化源远流长,它在部落间创建了一个具有凝聚力和向心力的社会,在历史上曾是王国建立和抵御侵略者的有效力量。在现代国家构建中,强大的部落文化阻碍了国家认同的构建,部落利益高于国家利益,“平衡对抗”原则催生的部落复仇引发了无休止的暴力活动,不利于现代国家社会制度和市场经济的发展。

三、 部落社会对也门现代国家重构的影响

近年来,也门内部冲突不断,外部大国深度干预,国家出现安全真空,恐怖主义与政治暴力盛行,南方分裂主义再度抬头,社会严重失范。除了学界已有论述的国内危机、胡塞武装崛起、地方主义、地缘政治等原因外,作为也门传统政治和社会基本单位的部落社会与国家现代化之间的不协调也是根本原因之一,未来也门现代国家重构仍将至少受到部落社会以下两方面的影响。

第一,基于不同部落体系的地方主义仍然是也门民族国家重构的最大挑战。当前,也门存在强大的地方主义势力,其主要包括2007年兴起的旨在要求南部地区独立的“南方运动”、“帖哈麦运动”(Tehama Movement)、胡塞武装组织和“基地”组织分支。也门国家权力真空的出现,导致各地方势力乘机扩大势力范围,甚至提出完全独立的要求。2015年2月,来自马里卜、贝达和焦夫省的数百名部落成员聚首马里卜市,就创建自治机构展开讨论,最终决定组建筹备委员会,以应对胡塞武装夺权,其目标是实现这三个省份的独立自治。[注]Ali Aboluhom, “Talks Underway for Independent Sheba,” Yemen Times, February 9, 2015, http://www.yementimes.com/en/1858/news/4875/Talks-underway-for-independent-Sheba-region.htm, 登录时间: 2018年2月11日。实际上,萨利赫政府下台后,也门社会呈现碎裂化,不同地区部落对国家权力的争夺进一步强化了部落意识,也使部落之间矛盾尖锐化。由部落矛盾引发的社会骚乱和政局动荡贯穿哈迪政府政治重建的全过程。伴随也门危机的持续发酵,地方势力和部落势力借机不断扩大影响,对民族和解和政治重建产生了十分消极的影响,同时部落也逐渐成为极端主义势力盘踞的中心。

第二,部落因素影响着也门联邦制的实施。也门部落社会的自治传统具有悠久的历史。萨利赫时期,政府极力拉拢西北高原地区的哈希德和巴基尔部落联盟,面对中西部和南部地区采取政治上排挤和经济上盘剥的政策,激起了上述地区部落的不满。2014年2月,面对上述部落联盟的地区自治要求,哈迪政府根据全国对话会议的最后文件,将也门政治制度从共和制改为联邦制。按照最终公布的决定,也门原有的22个省份将被划分为六大地区,其中四个在北方,两个在南方,部分权力将从现在的中央政府移交到地区政府的手中。而对已经存在的强大地方实力派,哈迪政权试图通过实施联邦制以避免国家陷入再次分裂,这本身就是也门中央政府向地方部落妥协的表现,一方面,部落诉求促成了联邦制的实施;另一方面,部落社会的强大使得民众的政治忠诚通常以本部落认同为基础,民众对统一的国家认同明显不足,进而导致中央政府弱势,有限的国家军队难以保证联邦政府政策的顺利落实。

四、 结 语

尽管也门历届政权进行了国家政治、经济和文化层面的现代性构建,但也门的现代国家构建之路仍将曲折而漫长。除长期分裂的历史因素和大国利益争夺的外部因素外,也门部落社会与现代国家未能建立良性互动关系也是也门现代国家构建受阻的重要原因。也门部落社会长期以来对自身文化的坚守、对自治和荣誉观念的强调,都导致其对现代国家构建进程的排斥,这在政治层面表现为其坚持自治为特征的制度化手段与中央政府集权化要求之间的对抗;在经济层面表现为传统经济体系及管理方式与市场经济体系的并存与冲突;在文化层面则表现为部落认同与国家认同之间的矛盾。总之,也门政治危机持续陷入僵局的深层次原因在于以部落社会为主体的传统文化与现代国家在文化目标与制度化手段之间的断裂,导致了严重的社会失范问题。

在也门原有的政治体系崩溃、国家陷入内战的背景下,传统社会经济结构与文化传统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部落组织仍然具有其合理性。历史经验证明,一味地以西方政治经验为模板、忽视或排斥传统文化的整合方式无法解决传统文化与现代国家的融合问题。正视部落社会长期存在的现实,认同部落在地方管理、社会保障、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是也门进行现代国家构建所必须面对的现实,也将是破解也门冲突,扭转国家碎片化进程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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