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紫棋,当艺名成棋子
2019-03-14董铭
环球时报 2019-03-14
董铭
13日,一则关于著名歌手邓紫棋的消息在互联网上引发热议。因与所属经纪公司“蜂鸟音乐”解约,本名邓诗颖的邓紫棋或被迫放弃“邓紫棋”这一各方都已熟悉的艺名。自2008年加入蜂鸟音乐有限公司后,邓诗颖便以“邓紫棋”为艺名逐渐打响名号。蜂鸟音乐则在2015年将“邓紫棋”注册为商标,这也意味着,一旦邓诗颖与蜂鸟音乐解约,她或将面临无法使用艺名以及相关的版权收益。这对一名当红艺人的星途,无疑是道晴天霹雳。
也许大部分网友此前都不清楚“邓紫棋”只是其艺名,更不了解许多明星对于艺名并没有所属权。但事实上,使用艺名在娱乐圈相当常见,像刘德华、成龙等巨星的名字都不是其本名。而在娱乐圈更换艺名也并非没有先例,例如天后王菲,在香港闯荡时曾使用“王靖雯”这个艺名,直到1995年出国语专辑时又改成王菲。对于绝大部分歌迷来说,王菲才是大家熟悉的那个高冷“天后”,改名并不影响对她歌喉的喜爱,也从未有过法律上的纠纷。
从民法条款上看,艺名既有姓名权的专属性,同时又具有商标权的经济属性。刚踏入娱乐圈的新人或许还意识不到艺名对自己的重要性;而培养他们的公司则更有经验、资源来经营这个艺名,一方面是强调相关作品的版权,另一方面也能对旗下艺人形成一种约束,从商业行为上看,蜂鸟公司并无过错。但对于很多网友来说,邓紫棋的遭遇似乎更易引发大众的同情。邓紫棋的艺名纠纷会留下点什么,或许其中之一就是为即将进入娱乐圈的新人们拉响警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