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风险辨识及评价中存在的问题探讨
2019-03-14李开元工程师邱小秦
李开元工程师 邱小秦
(1.中国石油集团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巨龙钢管有限公司,河北 沧州 062658; 2.河北农业大学 理工学院,河北 沧州 061100)
0 引言
危害辨识是安全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不管是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还是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都有开展危险源辨识及评价的要求。国家颁布的《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 13861-2009)对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从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和管理因素等4个方面进行了细分,这个标准是安全生产中危险源辨识的基础依据。很多企业建立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开展了危险源的辨识及评价工作,但在实践的过程中仍存在着危险源描述不准确,辨识不全面,评价方法选择不适宜,评价结果与实际有较大偏差,风险分级不准确,概念不清等问题。
1 危险源的描述
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GB/T 28001-2011)中,危险源定义为可能导致人身伤害过于笼统,应该注明“扭伤、摔伤、冻伤、扎伤”等造成的具体伤害是什么,这样更便于员工理解。对于职业病危害造成的后果,则应填写国家卫生部门最新颁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的职业病名称。
2 危险源辨识的范围
GB/T 13861-2009、GB/T 28001-2011和AQ/T 7009-2013都对危险源辨识的范围进行了要求,但企业在实际的危险源辨识中,更多辨识的是现场可能导致事故的“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对管理类的危害因素辨识的较少,缺乏对非常规作业、相关方作业的辨识。从参加辨识的人员看,大多是以生产现场岗位员工为主,管理技术人员参与的少,因而也缺少对管理业务风险的辨识。因此,危险源辨识工作全员参与十分的重要,各基层的管理技术人员、岗位员工都要参与,才能做到辨识全面没有遗漏[4]。
3 危险源导致的后果
在危险源辨识中,还要明确识别出的危险源可能导致的风险或后果,一般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1986)中的20类事故类型作为危险源可能导致的后果,填在风险辨识的清单中[5]。需要注意的是第20类为“其他伤害”,如果在可能导致的事故一项处直接写为“其他伤害”会造成描述和(或)健康损害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其组合[1]。很多企业在开展风险辨识时,对危险源的描述五花八门,有的过于简单,有的十分繁琐,让员工不能准确掌握危险源特点和性质。
根据能量意外释放理论,一般将危险源分为第一类危险源和第二类危险源。第一类危险源是指“系统中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和转移的能量或危险物质及其载体”,第一类危险源的危险性是固有的;第二类危险源是指“导致能量和危险物质的约束、限制措施失效的各种不安全因素”[2]。按照体系标准中危险源的定义,将第一类和第二类危险源结合起来描述某种危险源才是比较准确的。而GB/T 13861-2009中所定义的危险有害因素和第二类危险源更为接近,在对危险源的描述中,同时要结合GB/T 13861-2009中191个小类和企业的现场、管理实际情况,尽量描述准确、简练,便于员工理解掌握。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中,定义了安全风险的概念[3],对安全风险的描述也可以参照对危险源的描述进行。
4 风险的评价分级(评估)
风险评价在GB/T 28001-2011中定义为“对危险源导致的风险进行评估、对现有的控制措施的充分性加以考虑以及对风险是否可接受予以确定的过程”,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 33000-2016中定义了“安全风险评估”的概念,是指运行定性或定量的统计分析方法对安全风险进行分析、确定其严重程度,对现有控制措施的充分性、可靠性加以考虑,以及对其是否可接受予以确定的过程。可见,两个标准对安全风险评价或评估的定义基本一致,目的也是相同的。
从管理体系的角度来讲,很多人对“可接受风险”理解还不到位,一种是认为风险是否可接受是对员工来讲,另一种是没有考虑采取控制措施而单纯的对危险源可能生产的风险进行评价;对员工来说当然不愿意发生对自身的任何伤害,哪怕是扭脚这样的轻微伤害,危险源如果没有控制措施,很多由于能量释放等都会产生严重的后果,这样评价出来的风险很多都是不可接受的,造成评价出来的风险“不可接受”的占多数,这和企业安全生产实际情况有很大的出入。GB/T 28001-2011中“可接受风险”是指根据法律义务或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目标,已降至组织愿意承担程度的风险,所以是相对“组织”来说风险是否可以接受,而不是对于员工个人。这里组织可能集团公司(总公司)、分公司、车间、班组等,对于不同级别的组织,它所承受的安全风险的程度也是不同的,对于车间、分公司承受风险的能力自然比集团一级的公司要差。在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将风险分为“可接受”和“不可接受”2个大的级别,同一个危险源产生的风险对于不同层级的组织可能评价的级别也不相同。
风险分级也是评价的重要内容,能够明确防控的重点风险。常用的风险评价方法有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如LEC法、ESP法)、风险矩阵法等,不管是哪种评价方法,一般都将风险细分为3或4个等级,归纳起来就是一类风险不需要进一步采取防控措施,只要加以注意即可,也就是“可接受风险”;另一类是需要制定进一步的防范措施或极其危险需要立即停止作业的风险,也就是“不可接受风险”。《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安委办【2016】3号)[6]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7]提出了全面实施风险分级管控的要求,企业要依据相应标准,分别确定安全风险相应的等级即“红、橙、黄、蓝”(红色为安全风险最高级)4个等级。2016年原安监总局又印发了《开展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 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计划》,并发布了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6个行业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各省市也出台了自己的行业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指南,进一步细化了4个风险等级的划分标准。不管是管理体系上的可接受、不可接受的风险分级,还是国家推行的分级管控,都是为了在风险管控中突出重点,分层级管控,应该说国家的4个风险等级的分级防控更加具体化,更有可操作性和指导意义。
5 风险评价方法的选择
LEC法是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评价方法的一种,它适用于评价人们在具有潜在危险性环境作业时的危险性。很多企业在风险评价时,不假思索的对所有危险源均使用LEC法,一是L、E、C的取值有时很难确定,二是不同评价人员的取值相差很大,受主观影响大,这样就会导致评价结果不能真实反映危险源的实际状态,从而使管理决策上出现错误。
风险矩阵法属于一种定性评价的方法,通常适用于相似操作或作业的风险级别的比较上,不适于复杂系统或多个变量影响的链式事件上。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企业在选择评价方法时应根据企业存在的风险和作业特点,对分级的标准进行适当的调整,评价方法要简洁、易学、易懂,要根据实际尽量评价准确,对评价风险中的参数取值进行修正,最终达成风险评价、分级在公司层面达到统一的认识,这样的评价过程才有指导意义。
6 防范措施的制定
在针对危险源采取防范措施时,应按照消除、替代、工程控制措施、标志警告、管理控制措施、个体防护装备的顺序依次考虑采取风险防范的措施。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有关标准等也是制定防范措施的基础依据,同时,各岗位的操作规程、应急处置措施也是防范措施的重要内容。需要指出的是,有的企业在辨识的过程中,把不同岗位的类似或相同的危险源进行合并同类项处理,这样看似简洁,但不同岗位作业条件、作业环境都会有所差异,即使相同的危险源也要结合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7 风险辨识与事故隐患排查的关系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16号令)中这样定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从事故隐患的定义可以看出其与风险的关系,当危险源成失控状态就形成了事故隐患,而事故隐患的后果就是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因而,风险辨识的过程也是一个隐患排查的过程。在以往风险辨识的基础上,通过再次识别、实际检查确认,对照已制定的防范措施,当防范措施发生偏差时,就产生了隐患,需要采取纠正措施[8]。对新识别出的风险进行防控,目的也是防止其转变成事故隐患。
从以上的分析,看出风险辨识与事故隐患排查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联系”的关系,最终目的都是使安全风险受控,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8 风险辨识对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
很多企业每年都会组织一次全覆盖、全过程、全员参与的安全风险辨识活动,辨识的成果是形成了企业的安全风险清单或台账,一般由危险源、场所/工序/活动/设备、可能导致的后果、评价方法、风险等级、防范措施等几项内容组成,之后便没有再组织全员性的风险辨识活动,这样会使在日常的管理中,企业、员工忽视了对风险的动态管理[9],安全风险清单中内容很少作调整,即使在管理中防范措施等内容有了变化,也没有及时体现在清单中。企业花时间和精力形成的风险管控等资料,往往被束之高阁,多数被用来应付各种检查或审核。风险辨识工作没有与隐患排查、监督检查、规章制度修订等工作结合起来,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撑[10]。
把风险辨识的成果,用来指导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急预案、操作规程的编制和修订等工作,才能真正体现风险辨识的价值。
9 结论
风险辨识是一项伴随着企业生产经营,需要长期坚持的安全基础工作。企业把风险辨识这项工作做实做细,用好风险辨识的成果,才能控制风险,消除隐患,实现安全生产的最终目标。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企业在安全风险辨识及评价工作有以下几个要点:
(1)企业要按照标准要求开展全流程、全工序、全员参与、全覆盖的辨识,才能做到辨识没有疏漏。
(2)在对危险源及可能导致的伤害进行描述时要言简意赅,通俗易懂,便于员工理解。
(3)在风险分级及评价中要以国家或地方政府最新的法律法规要求为依据,方法合理,形式上符合要求,与风险实际大小相匹配,突出管控重点。
(4)在风险防控措施上要从本质安全入手,不断强化风险防范措施,一个危险源一个防控措施,确保针对性、有效性。
(5)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在风险辨识中排查隐患,形成“双控”的动态机制。
(6)要将风险辨识及评价的结果作为指导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依据,真正起到预防事故发生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