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问题剖析及对策
2019-03-13洪亮
洪亮
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落实和贯彻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成为党提出的现实课题。文章在分析纪检监察工作问题的前提下,分析探讨了切实有效的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对策和举措,有效推进国有企业的健康稳步发展,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道路上获取阶段性的成效,将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
关键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问题;从严治党
在我国经济多元化的背景下,国有企业步入新的历史发展阶段,面对变化莫测的市场环境,国有企业内部的冲突和矛盾也不断显现,为此也突显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国有企业面对新形势和新挑战,在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引领和指导下,全面落实和贯彻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在分析纪检监察工作问题的前提下,思考切实有效的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对策和举措,以更好地推进国有企业的健康稳步发展,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道路上获取阶段性的成效,将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
一、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及问题分析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国有企业的规模不断扩大,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也成为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和途径,要关注和强调国有企业的反腐败工作,树立党的威严和形象,通过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推动和谐企业的建设,并更好地维护和保证国有企业的稳定经营,依照程序履行相关的权益和责任,更好地巩固国有企业中党的地位和权威。然而,在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之中,显露出以下问题和不足。
1.权威性不足。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是国家纪检监察的地方代表,本应具有自身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然而由于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设立于国有企业内部组织机构之中,与其他组织机构和部门处于并行的地位,其职能、地位和作用显露出与其他部门机构同等、同质的状态,这就使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应有的权威性无法体现,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难以采用秉公执法的态度进行问题的处置,显现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形同虚设、流于表面的问题,不利于对国有企业生产经营的监督和管理。
2.纪检监察管理机制的科学合理性存在欠缺。在我国的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之中,通常是沿袭“双重领导”的管理模式,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要受到上级部门领导及自身行政单位的“双重管理”,在这种“双重管理”的运行机制之下,存在单位经济利益与纪检监察上级管理部门之间的冲突现象,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薪酬待遇、人员任免、裁减权均取决于单位,因而难免会出于利益的关系而做出违背或隐瞒上级工作指导的行为,致使企业内部的贪污腐败的风气难于清理。
3.纪检监察的工作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國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负有对企业中不合理的经营现象进行监督和观察的责任,具有一定的执法权威性,然而在彼此之间不可割舍的利益关系之中,纪检监察部门对国有企业中存在的不合理经营的监督成为其他人眼中的“挑刺”行为,致使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受到排斥和疏远,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也因此难以真正发挥其职能,实现公平公正的严格执法,显现出纪检监察工作缺乏针对性、实效性的问题。
4.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队伍力量相对薄弱。部分领导对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缺乏足够的重视,加之存在一定的认知误区,导致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队伍的人员、物资、财力的配置缺乏合理性,存在兼职人员多、专职人员少、“眉毛胡子一把抓”的现象,部分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缺乏专业、精通的专业知识,对于纪检监察的流程不够熟悉,缺乏纪检监察办案的工作经验,导致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无案可办、有案难办、无权主办的现象。
二、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解决对策分析
(一)落实“两个责任”,引领企业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
1.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要不折不扣地落实“两个责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建设,要增强企业党委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把纪律关,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并且,还要全面贯彻和落实“一案双查”,严肃追究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行为,做到企业管理的有效衔接和监控。
2.致力于企业的政治建设。在将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的过程中,还要致力于国有企业的政治建设,要严格遵守“七个有之”、“五个必须”和“十二个不准”,旗帜鲜明地讲政治,坚定企业的政治方向和立场,做好党内政治生活、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和党委议事规则等制度的监督和检查,对于企业中存在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的查处。并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实现对企业用人的全过程监督,避免和杜绝企业中的拉帮结派、培植个人势力、利益链条等不正之风,使国有企业党内政治生态保持健康、清新之气。
(二)完善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制度体系
为了更好地提升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效果,必须加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制度体系的建设,明确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职责、日常管理、工作纪律等具体事项,使之符合企业实际、具有可操作性。要建立健全严格的违章惩罚制度,针对企业中存在的员工懈怠执法及“面子”上的包庇现象,进行针对性的处理和解决。同时,还要强化国有企业内部的审计监管制度,避免循私舞弊的现象,尤其要加强与企业生产、经营、投资等关键环节的监管。同时,在进行执纪督察的过程中,还要做到及时查清办结各类廉政案件,加大有线索举报案件的核查力度,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处理恰当的条件下,实现对案件的查处。另外,还可以加大社会监管的力度,利用社会群众的监督资源,对企业中的不合法现象进行举报和信息反馈,使企业处于社会各阶层人士的监督之下。
(三)强化纪检监察的权威性地位
国有企业对于国家的经济命脉有直接而紧密的联系,为此,要强化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的地位和作用,通过各种渠道宣传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重要性,营造良好的党风廉政建设的氛围,可以利用手机APP、电子政务平台等,不断拓展纪检监察工作的性质和重点,较好地增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权威性,有效地管理好国有企业。
(四)全面强化国有企业党的纪律建设
要扎实推进国有企业的“四项教育”,通过先进典型专题教育、法纪教育、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等不同内容,将纪律转化为企业全体员工的日常习惯和自觉依循,增强对国有企业全体员工的震慑力。要合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对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和监督管理,采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谈话函询、纪律处分等不同形式,做好执纪审查工作,实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还要强化日常监督执纪,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有效的日常监督执纪,规范权力的运行。同时,要不断巩固和深化防治腐败工作成果,建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体系,将权力圈在制度的笼子之中。另外,还要监督用人管理,要加强对选人用人的监督检查,尤其关注干部提拔、员工招聘、薪酬绩效等方面的监督和管理。另外,要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要开展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对于国有企业职工群众反映的监督诉求进行切实有效的监督和检查,尤其是拖欠职工工资、侵害职工群众利益的案件,必须坚决整治和处理,较好地维护国有企业职工的合法利益,保证国有企业内部群体的和谐与稳定。
(五)提升纪检监察队伍的水平
正所谓“打铁必须自身硬”。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要先守纪、律己,才能真正做到铁面执纪、严肃问责、担当尽责。要加强对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队伍的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素质、技术文化知识及法律业务知识,确保对国家权利的正确行使。在建设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队伍首先需要对现有队伍中的短板和不足通过积极引进人才来进行补强,此外纪检监察队伍组织工作还需要针对当前队伍中理论和实践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专业化的培训。最重要的是,在建设纪检监察管理机制时,一定要体现出制度的保障性和有效性原则。企业纪检监察队伍需要参照国家纪检工作开展的方式和方法,根据多重有效制度地制定来确保纪检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同时通过完善的健全的体制确保纪检监察队伍在政治素质、业务素养上能够具備较高水平。
三、结语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是极其重要的部门,对于促进社会和谐、企业稳定有不可忽视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要充分而全面地认识到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用多方面的措施和途径,较好地实现对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监管,确保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更好地推进国有企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使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作者单位:霍州煤电集团晋北能化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