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商品房税负与遏制投机关系的经济学研究
2019-03-13王鹏
王鹏
摘要:文章基于税负转嫁的视角,运用经济学原理对增加商品房税负与遏制投机关系进行分析,研究增加税负是否可以遏制住房投机,减轻国民的购房负担。研究发现,如果政府单纯地通过增加商品房税负,并不能实现遏制商品房投机、减轻国民购房负担的目标,因为此时税负的大部分会向前转给购房者承担,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关键词:商品房;税负转嫁;遏制投机
一、引言
2006年以来,针对城市房价的快速上涨,为了稳定住房价格,抑制投机,一系列增加税负的政策相繼登场。然而,2006年以来的房地产价格的增速明显超过了城镇居民同期可支配收入的增速。2015年3月以来房地产价格出现加速上涨势头,部分大中城市的涨幅更大。此外,近年来全国税收增速基本都在20%左右,其中部分应归功于房地产业的税负增长。那么,本文将基于税负转嫁的视角,研究增加税负是否可以遏制住房投机,减轻国民的购房负担。
二、制约税收负担能否转嫁、转嫁方向和转嫁程度的因素分析
一般来说,制约税收负担能否转嫁、转嫁方向和转嫁程度的因素主要有三个即:税种,课税商品供给与需求的相对弹性和课税商品生产与销售的竞争程度。
1. 就税种而言,一般认为,直接课自于商品的税,即流转税或间接税,容易转嫁;直接课自于企业利润或个人收入的税,即收益税或直接税,不易转嫁。现在政府为遏制住房投机、减轻国民的购房负担所增加的商品房税负,是一种直接课自于商品房的间接税;由于政府对商品房征税后,会改变商品房的边际成本,从而引起该商品按较高价格出售,实现税负向前转嫁,或者房地产商通过采取压低供货商、建筑商等的价格方式,实现税负向后转嫁。特别是转嫁发生在房地产商内部,购房者不了解,也不关心价格组成情况下,税负转嫁起来就方便得多,所以商品房的税负容易转嫁,理论上存在转嫁现象。
2. 就课税商品供给与需求的相对弹性而言,西方财政学家认为,课之于商品的税收一般不会出现完全转嫁或完全不能转嫁的问题,大量发生的是生产者和消费者各自负担一定的比例。生产者自己负担部分和转嫁出去部分的比例受制于课税商品的相对弹性,需求弹性越大,供给弹性越小,消费者负担的税收份额越小,生产者负担的税收份额越大。供给弹性越大,需求弹性越小,消费者负担的份额越大,生产者负担的份额越小。而现在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基本情况是,商品房的需求弹性小,供给弹性大,根据上面的理论可知,购房者负担的税负转嫁份额较大,房地产商或其要素提供者负担的税负转嫁份额较小。
3. 就课税商品生产与销售的竞争程度而言,一般认为,垄断性商品要比竞争性商品的税负转嫁容易一些,理论上不排除独占性商品的税负有完全转嫁出去的可能性。但在实际上,垄断者税负转嫁主要受到两个条件的制约:一是不能不考虑可能发生的实际或潜在的竞争,尤其是可能发生的可替代商品的竞争;二是垄断经营者以谋取更大利润为定价方针,即使课税商品的生产和经营被一厂商完全垄断,提价也会导致需求量减少,影响企业利润。而现在我国的房地产市场整体上来看,并不属于完全垄断市场,也不属于完全竞争市场,本文认为它属于垄断竞争市场,或寡头市场。所以,商品房的税负相对容易转嫁。
三、我国商品房市场税负转嫁现象的经济学分析
经过上面的分析,可以认为我国的商品房市场存在税负转嫁现象,那么下面将对增加的商品房税负具体是如何转嫁,以及房地产商或其要素提供者和购房者各自负担多大的比例进行分析。
在这里,假定商品房的需求与供给曲线都是直线,函数分别为Q=a-bq和Q=c+dp,假如政府就商品房对房地产销售商征收从量税,单位商品税收为t,则作如下分析。
这里的经济学含义为:需求弹性越大,供给弹性越小,购房者负担的税收份额越小,房地产销售商及其要素提供者负担的税收份额越大;供给弹性越大,需求弹性越小,购房者负担的份额越大,房地产销售商及其要素提供者负担的份额越小。
其原因在于:当商品房的需求弹性大于供给弹性时,说明当商品房由于政府征税而价格变动时,其需求量的变动幅度大于供给量的变动幅度。在这种情况下,税负转嫁给消费者较困难,会更多地向后转嫁或不能转嫁,税负会更多地由房地厂销售商及其要素提供者承担。反之,当需求弹性小于供给弹性时,说明当商品房由于政府征税而引起价格变动时,其需求量的变动幅度小于供给量的变动幅度,在这种情况下,税负会更多地由购房者承担,而现在我国的商品房市场就处于这样的情况中。本文下面将通过作图加以形象的说明,如下所示:
其中S0代表税前供给曲线,S1代表税后供给曲线,D0代表需求曲线,P代表价格,Q代表供给量或需求量。
(1)在需求弹性大,供给弹性小的情况下,此时需求弹性大于供给弹性,税后的均衡价格由P1上升P2,供给者的价格有P1下降到了P3,(P2-P3)为全部税收,这时税收由供需双方共同负担,其中(P2-P1)的税负转嫁给购房者承担,房地产销售商的售房价格由P1下降到P3,(P1-P3)的税收转嫁给房地产销售商及其要素提供者承担;由图可以看出,显然(P2-P1)<(P1-P3),税收的大部分向后转给房地产销售商及其要素承担,小部分由购房者承担。
(2)在供给弹性大,需求弹性小的情况下,此时供给弹性大于需求弹性,税后的均衡价格由P1上升P2,供给者的价格有P1下降到了P3,(P2-P3)为全部税收,这时税收由供需双方共同负担,其中(P2-P1)的税负转嫁给购房者承担,房地产销售商的售房价格由P1下降到P3,(P1-P3)的税收转嫁给房地产销售商及其要素提供者承担;由图可以看出,显然(P2-P1)>(P1-P3),税收的大部分向前转给购房者承担,小部分由房地产销售商及其要素提供者承担。
四、结论与建议
通过上面从税负转嫁视角的分析来看,本文认为如果政府期望单纯地通过增加商品房税负,来实现遏制商品房投机、减轻国民的购房负担的目标是不可行的。因为这种措施针对我国现今供给小于需求的商品房市场,对于遏制商品房投机、减轻国民购房负担,基本没有什么效果,相反还会增加广大购房者的负担,因为我国购房者中首次购房者占绝对的比例,这种需求是刚性需求,“衣食住行”乃人来生存的必需品,短时期内住房需求量不会有根本性的变化,需求弹性小,而相反,商品房的供给者由于政策等经济社会因素,其供给量的变化相对较大,弹性较大,因而现阶段我国商品房的供给弹性大于需求弹性,税负的大部分向前转给购房者承担,小部分由房地产销售商及其要素提供者承担。
针对这种情况,本文提出建议如下:着重于解决首次购房者的刚性需求,可以从银行信贷方面,给予优惠的政策;有计划的增加商品房的供给量;严厉打击建设用地囤积,商品房惜售等行为;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力度,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住房需求;建立全国家庭住房信息系统,实时了解国民住房需求信息,遏制打击住房投机行为。
参考文献:
[1]谭安华.试论市场经济条件下税负转嫁的实质[J].当代财经,1995(08).
[2]万慧勇.税负转嫁与归宿问题探析[D].厦门大学,2001.
[3]李放.公共经济学第2版[M].中国农业出版社,2009.
[4]高鸿业.西方经济学(微观部分) 第5版[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
(作者单位:商丘师范学院经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