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耦合与互动
——基于建筑设计规范应用课程教学研究

2019-03-12沈纲石谦飞张勇

福建建筑 2019年2期
关键词:建筑学建筑设计规范

沈纲 石谦飞 张勇

(太原理工大学建筑与设计学院 山西太原 030024)

1 建筑学学科概述

建筑学(architecture,architectonics)是伴随人类建筑活动有5000多年历史的“资深”学科,建筑科学(architectural science)是一个以建筑学为基础发展起来的学科门类。建筑学是研究建筑物及其内外空间与环境的学科,通常情况下是指与设计和建造相关的艺术与技术的总和。建筑学是具有社会性质、技术性质、艺术性质等多重属性的综合性学科(图1)。建筑学所涉及的社会性质、技术性质、艺术性,虽有明确不同,但相互间又密切联系。故此,在建筑学专业的课程设置上应完美兼容这三方面特性。

图1 建筑学学科

建筑活动与人类文明其他学科一样,有着历史的继承性与革新性,不同时代、不同地域、不同民族形成了多元化的建筑文化。建筑规范古已有之,并随着人类的技术进步不断发展演化。建筑规范最初是人类建筑活动的经验记录与总结,不论是西方的《建筑十书》还是我国的《营造法式》《工程做法则例》都是人类建筑技术阶段性成熟的体现,是对前人建筑经验的继承,同时也孕育着建筑技术的革新。随着18世纪工业革命的开始,人类迎来了全球化技术革新的浪潮,各行各业对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的制定与应用愈加重视。建筑规范也由简单的建造经验拓展到城市规划、建筑咨询、建筑设计、建筑施工、竣工验收、绿化景观等整个产业链,并随着人类文明与建筑技术的发展而进步。

我国当代的“建筑设计规范”,是由国家权威部门组织专业工程技术人员根据建筑类型的特点,依据技术要求和实践经验制定的能够满足现实状况所提出的建筑物安全、质量、功能等多方面的最低要求,是考核建筑设计是否符合技术标准的衡量指标。我国的建筑法规体系大致分为法律、规范和标准3个层次,“建筑设计规范”是建筑法规体系的组成部分。其中,法律主要涉及行政和组织管理,规范则侧重于综合技术要求,标准偏重于对单项技术的规定。“建筑设计规范”具有内容庞杂,涉及面广,更新速度快等特点[1]。

依据《高等学校建筑学本科指导性专业规范(2013年版)》,在建筑学本科阶段,要求建筑学学生掌握必要的建筑规范知识,对主干课起支撑作用。建筑学专业教师,应立足于提高学生的建筑设计水平,在明确教学培养目标的基础上,教会学生掌握必要的建筑规范知识,并基此能分析解决问题、优化建筑设计方案。对于初学者而言,对“建筑规范”的学习是快速掌握前人技术经验的一条捷径,也是设计者在初始设计阶段即能够达到一定技术水平的保证。

2 “建筑设计规范应用”课程教学的现状与反思

我国目前的建筑设计教学,对个性特色和人文美学等属性强调较多,而基于工程职业训练背景的建筑设计完整性和系统性、建筑法规、环境控制和实际可建造性等方面的内容则相对薄弱。这不能不说是高校建筑设计教学的一个严重缺陷。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建筑类高校对“建筑设计规范应用”这门课程的设置情况大致可以分为3种类型:一种是根本就没有“建筑设计规范应用”课程,而是将建筑规范的学习放在建筑设计课程中作为前期调研的一个环节,由学生自我研读,规范的选择通常仅限于与设计题目相关的部分,导致学生学习建筑设计规范缺乏系统性。第二种情况,多数高校并不把“建筑设计规范应用”课程作为一门单独的技术理论课程讲授,通常将建筑规范的教学内容放在诸如“建筑师职业实践”或“建筑政策法规”等课程内,但这些课程一般安排16~30课时不等,实际用于“建筑设计规范应用”教学的课时非常少,在如此短的教学时间内很难让学生对建筑设计规范有所掌握。另外,这些课程通常设置在高年级,即使有所领会,也少有机会让学生在建筑设计课程中运用。第三种情况是虽然开设了“建筑设计规范应用”的专门课程,但通常采用课堂讲授的传统方式,教师在课堂上“照本宣科”,学生则是“死记硬背”,教育过程枯燥乏味,教学效果差[2]。

综上,从该课程在整个本科阶段的分布情况看,可以分为2种情况:一种情况是“线状”(图2),另一种情况是“点状”(图3)分布在某一个阶段。这2种情况都存在各自的弊端,必须进行改革。

图2 线状形态

图3 点状形态

“建筑设计”系列课程是建筑学本科教育的主干课程,它是由建筑设计理论课程和建筑技术课程所支撑,具有“技术与艺术”双重性格。无论学校开设“建筑设计规范应用”这门课程与否,在建筑教育实践环节中教师总会在“技术与艺术”2个方面指导学生。但从严格意义上讲,“建筑设计规范”既算不上建筑技术,也算不上建筑艺术,实际上是建立在一定客观条件下的设计行为准则,是考核建筑设计在各个方面是否符合标准的衡量指标。对于点多面广、琐碎庞杂、逻辑严密的设计规范,“建筑设计规范”在设计课上的应用难度很大,教师在实际设计教学中更倾向于重视建筑艺术方面的教育。然而,这种情况往往导致学生对教学行为的误读,热衷于对各种建筑流派、形式、风格、构成、色彩等内容的研究,而面对枯燥乏味、甚至有些教条的建筑设计规范,则常常掉以轻心或有意回避,却不知建筑设计是综合了“艺术、技术”的2个方面,哪一个方面都不能偏废。失去了“技术”的建筑设计,只能是建立在“艺术”上的“空中楼阁”。“建筑设计规范应用”课程能拉近了“理想与现实”的距离,是保证建筑设计方案科学合理的主要依据,也是评价方案优劣的标准之一。

从教与学的角度看,“建筑设计规范应用”课程传统的教学模式,是以教师讲解为主导,教师是教学的主体,学生完全处于被动接受的局面,缺乏对知识主动的思辨,在考试压力下的学习行为变成了以取得成绩为目标的“死记硬背”。这种教学模式无视学生对知识的主动学习能力,挫伤了主客体双方的积极性。

从教学成果评价的角度看,前文中的3种教学模式都存在着一些问题。当建筑学专业毕业生走上建筑设计单位后,普遍感到的是对各类建筑设计规范的陌生。在设计工作中由于对建筑设计规范的了解和掌握不够,方案设计不切实际,与实际情况差距大,方案可行性差,常常导致方案设计无法实现,影响了设计水平的发挥,削弱了设计综合能力的提高,很难达到使学生具有“掌握必要的建筑规范知识,来分析、解决问题并优化建筑设计方案”能力的目标[3]。

3 “建筑设计规范应用”课程教学实践探索

通过对“建筑设计规范应用”课程教学现状以及该课程特点的分析,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①教学目标不明确;②教学内容不具备收敛性;③教学方式不合理;④评价体系单一。基此,本研究的教学探索与实践主要聚焦以下4个方面。

3.1 明确教学目标

“建筑设计规范应用”教学内容异常庞大。据不完全统计,与建筑设计有关的规范和标准大约有130种,而且随着人们对建筑需求的改变与建筑技术的进步,建筑规范的更新周期越来越短。要求学生去记忆如此庞大的知识内容几乎是不可能的,在有限的时间内全面的理解和正确的应用也是不可能的。因此,面对这种情况与其“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对于“建筑设计规范应用”的教学目标,应从“对规范条文的简单学习记忆与理解运用”改变为:培养学生“对规范的自主学习能力、正确的规范选择能力、条文的正确解读能力以及实际情况下正确的应用能力”。通过4个“能力”的学习(表1),养成学生对“建筑设计规范”的学习与应用习惯,建立正确的价值判断标准与职业素养。

表1 “四个能力”教学目标

3.2 教学内容的建构

针对“建筑设计规范”知识面覆盖广、内容庞杂等问题。依据4个“能力”的培养、建筑设计规范学习和使用特点,以及主干课“建筑设计”系列课程及其在整个教学体系中的相互关系,对课程涵盖的知识点进行梳理,对教学内容进行建构。

确立教学内容选择的原则:

(1)立足于配合“建筑设计”课程的教学,对规范进行学习。

(2)立足于对规范整体概念的了解,对规范框架知识的了解和对规范的技术控制原则的了解。

(3)立足于对规范中通用的、共性的内容介绍,对于特殊类型的建筑和需要查表或计算的部分,只重点介绍主要内容和概念,以便于学生的学习和掌握。

(4)立足于提高学生的工程技术综合能力,对与设计有关的经济技术评价、节能设计、热工设计、隔声设计、设备等规范内容等都要进行介绍。

“建筑设计规范应用”课程的教学内容具有“普遍性”特点,教学目标在于学生通过课程的学习,对建筑设计规范应用有一个全面的、基本的理解,初步具备应用能力,能够了解规范的整体概念、了解规范框架的知识和规范的技术控制原则。因此,授课过程中,教师对规范中通用的、共性的内容的介绍,对于特殊类型的建筑和需要查表或计算的部分,只介绍其主要内容和概念,省略了计算和查表的具体内容,以便于学生的学习和掌握。对建筑规范应用“特殊性”的传授,主要通过结合相关课程的教学,增加其对与设计有关的经济技术评价、节能设计、热工设计、隔声设计、设备等规范内容的教学。

3.3 新的课程组织方式

针对建筑规范教学课程存在的课时短、教学方法单一以及理论与实践结合较困难等问题,在课程组织,尝试打破单一课程教学的局限,结合建筑学本科教育以“建筑设计”课程为主线,“建筑技术”和“建筑设计理论”为支撑的特点,采取与主干课程“建筑设计”同步教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分阶段、分内容将“建筑设计规范应用”课程分布到整个本科教学阶段,依据“建筑设计”发展节奏,从低年级到高年级层层递进,逐步强化建筑设计规范知识。

建筑学本科一年级学生处在对建筑的认知阶段,在主干课程“建筑设计基础(一、二)”中加入通用设计规范,如《民用建筑设计通则》《无障碍设计规范》等内容的认知要求,要求学生在观察或描绘建筑时留意规范对建筑的影响,逐渐并牢固地让学生养成“存在建筑规范”的意识。

二年级学生初步开始学习建筑设计,主干课程“建筑设计(一、二)”的设计任务是幼儿园、别墅等小型公共建筑,要求学生在做设计之前要对这些类型建筑专用规范进行研读。但由于学生在这一阶段建筑设计课程的主要教学任务,是培养学生的方案构思能力和对功能流线的组织能力,所以,在设计课中不对学生做太多的规范要求,主要在于培养学生“了解和学习规范”的意识。

从历年的教学经验看,三年级通常是学生建筑设计能力开始跨越发展的阶段,这是学生建立良好设计习惯的关键阶段。因此,在三年级第一学期,设置32个课时的“建筑设计规范应用”理论讲授课程。通过理论课的梳理,引导学生由低年级对规范学习的简单化和碎片化的情况,转化为全面化和系统化的状态,初步建立4个“能力”意识。同时,在这一学期还安排了“建筑安全学”和“建筑学场地设计”,在三年级第二学期安排了“高层建筑设计原理”。这些课程与“建筑设计规范应用”课程相互支撑。在“建筑设计(三、四)”的设计实践中,要求学生对所学规范加以应用,并且加入评价体系。课程组织安排上,以《公共建筑设计原理》为知识背景、为线索,分为7个专题,对室外环境、功能关系和交通空间、防火设计、技术经济、设备、安全以及住宅设计分别进行介绍。

建筑学四年级是学生深化学习的阶段,在“建筑设计(五、六)”学生对住宅建筑设计方面的规范,如:《住宅设计规范》《住宅建筑规范》《住宅建筑技术经济评价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初步加以应用;建筑物理课程结束后,在剧场设计中对《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建筑隔声评价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等作为一个专题加以研究。

建筑学五年级的第一个学期是生产实习阶段。在这个阶段安排学生去设计院接触真实项目,对所学的知识加以综合运用。

经过五年渐进式的教学,学生经历了从“调研认知——阅读理解——理论学习——设计应用——实践检验”的一个完整学习过程,基本建立起规范学习应用的体系。

3.4 评价体系

传统教学评价体系,是以评判该课程学习情况为目标,简单直观。但是在教学过程中学生往往是拿到成绩即可,忽略了本科阶段学习的目的是构建完整的专业知识体系。学一科忘一科,人为割裂规范应用课程与专业课程之间联系的情况非常严重。

因此,本教改实践探索,把课程的评价划分为应用与考察两个部分。“建筑设计”系列课程每一阶段,作为设计课的一项评分指标,强化学生对知识体系的掌握和理解程度;建筑规范理论课这一环节,通过考试的方式评测学生对规范掌握的深度。

通过两种方式的评价,促进学生真正学习和应用建筑规范。构建完整的建筑知识体系。

综上,随着新的课程组织方式的产生,“建筑设计规范应用”课程的教学模式也发生了改变。从低年级到高年级的学习过程学生经历了“引导认知-案例分析-规范系统化理论学习-课程应用”四个教学阶段。

一年级学生对建筑的认知处在懵懂的状态,教师在带领学生阅读建筑的时候要明确地为学生指出建筑规范对建筑功能、流线、间距等问题的影响,并分析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二年级结合“公共建筑设计原理”课程引导学生在脑子里建立起完整建筑系统的概念,建筑作为一个涵盖功能空间、结构体系、设备系统等复杂系统受到众多技术因素的限制。组织学生针对以上各方面进行多层次的调研活动,并要求学生对相应的问题进行自主的研究。三年级开始规范系统化理论学习,这一阶段的授课内容主要是“如何选择规范、规范条文的解读以及规范在实际案例中的应用”,开始加强与建筑设计课程的结合。在设计课程中,要求学生在前期调研正确选择并阅读规范,设计过程要对所选用的规范根据实际的情况加以应用,最后的评价阶段要把规范应用作为一项指标,只有满足建筑设计规范的建筑设计,才能称得上是合格的建筑设计作品。这种模式称之为“耦合与互动”,如图4所示。

图4 耦合形态

3 结语

建筑学本科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学生成为合格的建筑师。通过“建筑设计规范应用”课程与建筑学专业设计课程紧密结合,提高了学生学习掌握建筑设计规范的积极性,拓展了学生认知建筑的视野,转变学生的设计观点,强化了建筑技术的应用。

经过几年的教学实践,看到了初步的成果,同时也注意到,要充分发挥设计规范对建筑教育的积极作用,其前提是讲授设计规范的教师必须对设计规范有着深刻透彻的理解,并有一定的实际工程设计和管理经验,方才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得心应手教好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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