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条件下的商贸流通业发展探析
2019-03-12李勇
李 勇
一、引言
2015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处在当代互联网迅速发展的大环境之下,我们要把握机遇,运用互联网这个“工具”,不断探索并发展我国的商贸行业。我国现在正处于民众生活与互联网息息相关的时期,也是我国与他国有差距的事情,我们要把握好这种机遇,努力发展本国商贸业,为民众创造更加便捷、高效的条件。同时,加快物联网的发展,让互联网更好与生活相连接,加快传统行业的转型,跟上时代的潮流。在新形势下,借助我国优势,加快商贸流通业的发展,推动整体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二、互联网对我国商贸流通业的影响
(一)供给与需求模式发生变化。在传统的市场中,起主导作用的供给模式。传统市场形势下,其消费主要由生产方生产出来之后,再在市场上销售,顾客选择更多样式或自定义特征较少。但是,进入互联网之后,尤其是现在的“互联网+”时代,网上购物成为一种常态,很多年轻人喜欢在网上选择自己喜欢的商品。此时,商贸流通的价值链已经由供给为主导转变为需求为主导的模式,而消费者则从被动的一方,转变为主动的一方。根据咨询行业发布的《2015年我国网络消费数据》显示,我国消费者已经成为主动型消费者,消费方式也从线下的主战场——实体店转变到线上消费——这个主战场。而消费者也充分发挥了网络的作用,在互联网这个大环境之下,消费者充分利用互联网,解决一些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二)实体店交易模式发生变化。在传统模式下,商品的流通渠道是通过线下的实体店进行交易。消费者通过实体店的销售模式进行商品交易。但是,在当今的互联网快速发展,网上交易也在快速“成长”的模式下,每年网上交易量非常惊人。在如此巨大的冲击下,线下实体店也找到了新的“商贸流通模式”,“互联网+实体店模式”。在新的模式之下,商贸流通业不单单只依靠实体店就行商贸流通,而是结合线上与实体店共同销售的模式,这样就达到了互补的效果。
我国现已成为世界上智能手机使用群体最多的国家,但并不是所有移动智能机都在网上购物。但是,网上消费的趋势不可逆转,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将会更加蓬勃发展。由此可见,基于移动智能终端的消费在未来具有广大的市场。因此,商贸流通企业与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的结合,既是大势所趋,也是企业顺应时代潮流,响应“新零售”业态发展所作出的必然反应,是商贸流通企业突破当前“瓶颈”的重要出发点。
(三)实体产业与互联网之间的关系发生变化。在之前的实体产业经济模式下,对于商贸流通业来讲,其供应链的各个点上,生产厂家、供应商、零售者、消费者之间的信息是不对称、不共享的,这就使得实体产业内部出现了分明的界限。在互联网刚刚兴起的时候,实体产业还是抵触互联网,他们坚持着自己的那个界限,以求得最大经济效益。现在,已经进入产业互联网时代。互联网的许多大企业和其他一些商贸流通业的大企业会有很多竞争,互联网进入商贸流通业也好,还是商贸流通业坐上互联网这辆快速行驶的“快车”,都将使得商贸流通业快速转型与升级。所有的一切都在说明着一个问题,随着数字时代不断发展,实体产业和互联网之间的关系正在发生着变化。据国家统计局的最新数据显示,2018年12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5893亿元,同比增长8.2%,其增长速度比12月份高0.1个百分点。这是商贸流通业与互联网发生变化的暗示,互联网对我国的经济增长和产业转型是有贡献的。
三、对于互联网发展之下商贸流通业的发展
(一)采用集群、数据模式。集群、数据模式意思是社会中那些价值观、想法一致的群体甚至是部分企业,在消费需求以及一些消费理念、消费方式、消费习惯上类似。这种集群模式,在商贸流通环境下,如果整合起来,具有一定的消费能力和一定的消费习惯,在商贸流通业上,这个集群的消费时间、空间都具有统一性。生产厂商也可以根据消费者的定向需求,在生产过程中做出调整,数据则是依赖当今互联网时代,根据大数据,生产厂商可以根据集群消费者的某一项需求,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方式将商品运送至消费者手中。商品在生产,流通的过程中,生产厂家、销售者、以及消费者都可以时时了解商品信息,实现信息互通互知,此时商品信息不像以前有“面纱”,此时商品信息的传播有了新的含义-价值创造与互动。
商贸流通业作为我国的基础性行业,它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起着决定性作用,商贸流通业发展迅速、高效、便捷,那将带动一股经济“活水”,若商贸流通业成本很高,发展缓慢,那将是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拦路虎”。在以往商品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产业不能得到充分的发展,也就导致商贸流通业到达了瓶颈状态。但是,现在有了互联网的加入,都可以发生很大变化,利用互联网技术,将社会集群有效利用起来,通过数据挖掘、云计算等方式,灵敏捕捉消费群众的消费趋势、偏好与需求,促成生产商与消费者的直接对接,生产出满足消费需求的产品,也就是让消费者从被动状态转化为主动状态的一种模式。
当厂家和消费者沟通完成之后,生产厂家也就可以依据消费者需求的时间及空间进行生产消费者需要的个性化产品,最终在指定时间内将产品通过商贸流通方式送到消费者手中。在社会集群、数据模式下,不仅仅节省的是中间的成本,而是整个社会资源的节约。在互联网发展下的商贸流通业,采用社会集群模式,可以让生产厂商直接和消费者对话,其中的每一个环节都可以实现信息的时时互通互知,而商贸交易环节也可以各利益主体直接对向消费者,进一步节约其中的流通成本。比如:德国汽车企业,直接面向消费者,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去订购车辆。而德国汽车企业则根据消费者的特殊需求,在每一个环节上达到消费者的需要,并且在信息对称方面时时与消费者对话,没有了之前信息闭塞的情况。
(二)采用线上线下相互渗透的模式。线上与线下相互渗透的模式,在电子商务领域已经有充足的理论依据,在线上线下也有具体的操作规范。电子商务领域的线上就是提供一个线上选择服务平台,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合适的商品,再通过商贸流通业中的物流行业邮寄到自己的手中;而线下的服务则是更加个性化的服务,线下主要提供体验场所,弥补线上无法实时体验的不足,同时,线下的销售人员也会增加消费者的购买欲望,提供更加贴心,更加便捷的整体服务。
线上与线下模式存在着明显的不同,对于供应链的改造工具是互联网技术,通过供应链的各个节点,以互联网技术贯通起来,建立一个完善的生态系统。同时,线下也将连接这个线上供应链系统,线上线下相融合,线上也将不断收集各种信息后汇总到体统中,消费者和生产厂家都可以根据实时数据进行适当调整,以取得自己的需要。而线下的销售商则根据系统中的信息,调整自己的倾向,这些过程中,信息在各个环节都是流通的,信息为各个环节的需求提供全方位的参考。比如:某集团建立一个线上库存信息库,主要讲线上产品和线下产品信息进行统一。这个信息库每1小时就更新信息库里面的数据,让线上线下都可进行可视化管理,同时采取资源共享模式,将顾客购买信息实时进行整合,上传到线上信息库中,线下实体店就可以根据信息库中的统一后的数据进行客户资源共享,同时提供更大的商贸流通业发展平台。
(三)多平台合作模式。多平台合作模式指不计地域,行业,形式的多种合作模式,最终目标是实现商贸流通业的发展,各个合作平台的互利共赢。在实体环境下,商贸流通业的供应链是集合了生产、供应、采购、销售等多种环节,而消费者只是供应链的最后的一个环节,而最终面向的却是消费者,消费者虽然在实体市场上直接面对销售商,但议价能力较弱,大多数消费者被动接受销售方提供的商品和价格,而生产商与销售商提供给消费者的信息往往是有限的,于是消费者在供应链中处于一种被动状态。多平台合作模式是线上线下交易发生变化下提出的,互联网模式下,互联网能够深入到各个领域的不同环节中,了解其中的运作方式,从而找到最佳的合作方案,打破互联网和实体店销售模式中的界限,通过多平台合作模式,衔接不同领域、地域、方式下的企业,创造出更多的价值,也更好的服务消费者,使消费者能够更加全面了解信息。
例如:现在各网购平台中,都与商贸流通业中的物流行业建立了合作关系,从而消费者在线上购买商品之后,由商贸流通业中的快递行业完成下一步的运送工作,这是不同资源的整合,从而更好服务消费者,也有利于互联网形式下的商贸流通业的发展。
同时,多平台合作模式,也会构建一个新的平台,所有的信息都将存入这个平台,商家和消费者都可以从该平台中获取自己想要的信息,比如:在购买某件商品时,其中的物流信息,自己可以通过平台实时掌握,这就是互联网发展下的商贸流通业。
四、结论
商贸流通业是一个经济发展的中间环节,是引导产品的生产和消费,产品经济的核心,是我国商贸发展的“桥梁”。但是,商贸流通业的发展还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比如乡村的商贸业比城市的商贸业发展比较缓慢,因而,现阶段不仅要解决互联网对于商贸流通业的改变,而且要着力于强化基础信息建设和整体的商贸流通业的架构,以助于基础地区的互联网和商贸流通业的融合,为长远的经济发展提供活力。互联网形式下的商贸流通业有着更加广阔的空间,利用好现阶段所具备的技术和理论,为商贸的多重发展开出一片广袤的“土地”,在不久的将来,互联网形式下的商贸流通业发展趋势会越来越好,我国的经济也将稳定、高效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