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如何加强精准扶贫审计工作
2019-03-12刘延琴
刘延琴
一、引言
共同富裕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最终目标,依据先富带动后富的方针,我国对发展落后地区展开扶贫工作,试图通过财政拨款、技术支持等政府干预手段促进地区发展,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但是由于扶贫工作缺乏针对性,严重削弱了扶贫效果,致使脱贫地区数量有限。因而在总结经验和联系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政府又提出了“精准扶贫”的策略,试图通过高精度的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果。然而,此策略虽然有效解决了之前扶贫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但由于社会形势变化过快,时至今日,在精准扶贫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依旧层出不穷。尤其是扶贫资金去向、使用情况等问题的存在更是严重影响了扶贫效果,妨碍贫困地区的脱贫速度,扶贫审计工作则是解决这些问题的重要途径。因此,需要对新形式下的精准扶贫审计工作进行全面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提出加强审计效果的措施。
二、加强精准扶贫审计工作的意义与原则
精准扶贫审计工作对于落实扶贫计划、保证扶贫效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方面,扶贫对象基本上都是远离城市、偏远僻静的地区。正是由于偏离政权中心,政府部门鞭长莫及,因而对扶贫机构的监控力度不足。即使扶贫机构中存在拖延工作甚至阳奉阴违的行为,上级政府也无法及时发现,从而容易导致扶贫计划无法落实的情况。而在加强精准扶贫审计工作后,审计部门能够实时了解扶贫工作的落实情况,在审计部门的监督之下,扶贫机构对于扶贫工作也更加尽心,从而保证了落实效果。另一方面,扶贫工作的目的是帮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因而在督促有关机构落实工作计划的基础上,还应保证扶贫对象的精确性。但是之前却发生过不需要接受扶贫的人员出现在扶贫对象中的事件,这或许是因为扶贫单位工作人员徇私,或许是因为政策规定不到位而给了他们可乘之机,总之这严重违背了扶贫初衷。而在加强精准扶贫审计工作后,不说完全杜绝此类情况的出现,却也可以通过必要的监督审计尽可能避免,以提高资金分配的合理性。
开展精准扶贫审计工作,还需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合法性,对于监督审计的工作范围、流程以及职责等方面,我国政府均给出了相应的法律规定。所以审计人员在开展审计工作时必须依法而行,任何超出法律规定的行为都是不被允许的,需要受到相应惩戒。比如,审计人员在核查资金去向时,若是凭借职务之便毫无根据的干涉资金分配,造成分配不合理,则是影响了扶贫工作的正常运行,会受到必要惩罚。二是创新性,精准扶贫审计工作在合乎法律规定的基础上,还应与时俱进、不断创新。这是因为社会形势瞬息万变,审计人员若是仅仅按照既定计划原样实施,要么出现不符合社会现状的情况以使得工作无法顺利进行,要么出现工作方法过于落后以影响工作效率。比如,现如今信息技术的作用越来越大,大数据为各行各业的发展提供了诸多便利,审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也应融入信息化手段,这样就可以借助信息技术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科学性。
三、加强精准扶贫审计工作的措施
1.健全审计制度。审计制度不仅规范了审计人员的工作行为,也能为他们提供更多更合理的工作方法。当然,若是审计制度不够完善,那势必会影响工作效果,出现限制审计人员工作灵活性、妨碍其工作能动性等问题。在现行审计制度下,就存在着审计滞后的问题。这是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审计人员的工作重点是核查扶贫资金流向,确认资金是否到达扶贫对象手中。即使有查看扶贫对象是否符合标准这一环节,但由于是在资金分配方案确定以后进行,因而能发挥的作用实在有限。也就是说,这种侧重事后审计的工作特点严重削弱了审计效果。因此,需要健全审计制度。首先是丰富审计内容,不仅是将核查资金去向等原有工作作为审计重点,而是应从扶贫项目的申请审核,到资金发放和分配,再到最后的效果反馈等均纳入审计范围,并制定相应的制度规范,使审计人员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和流程。如此一来,审计人员就能实现对扶贫项目的跟踪监督,既可以查看项目申请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又可以了解确定的扶贫对象是否是应扶对象,同时还能确保资金落到实处以发挥出应有作用,最终还可以分析此次扶贫工作的可改进之处,总结经验为下次工作提供参考。其次,还可以通过政策规定给予审计人员一定工作自主性,使他们在合法前提下灵活掌握工作方式,以达到更好的审计效果。
2.提高审计人员能力。审计人员的能力和素质关乎扶贫审计效果,更进一步说,审计人员的工作成果影响甚至决定着扶贫地区大量贫苦百姓的生活。这是因为,有些地区存在审计人员工作不认真、不到位以及能力不足等情况,这就造成扶贫过程中即使存在一些问题,审计人员也无法在监督过程中发现。更有甚者,审计人员虽然自身没有问题,但由于上级部门领导的限制、影响,使得他们无法按照理想方式进行工作,从而导致审计效果低下。因此,对他们能力和素质的培养至关重要。首先,可以通过开展教育活动等方式帮助审计人员树立正确的工作观念,提高其工作素质,使之认识到自身工作的重要性,培养他们认真工作的态度、不畏强权的信念。其次,需要对审计人员进行必要培训,或者采用专业知识竞赛、开展工作经验交流会等方法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确保他们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并将其圆满完成。最后就是要利用外部监督的方式促使审计人员增强能力,具体来说,一方面可以制定必要的监督方案,比如实施审计人员之间相互监督的方法,一旦有人违法乱纪则可以匿名举报,据此督促审计人员认真工作;另一方面则是制定严格的惩罚措施,对于能力不足的员工要么责令其努力提高工作水平,要么调岗或劝退,总之就是给予其一定压力,使之不断提升自己。
3.增强审计体系信息化水平。精准扶贫要求的就是一个“准”,以往由于各方面原因导致扶贫计划不够完善,扶贫对象不够精确,所以极容易出现资金投入巨大、所获效果却十分有限的情况,甚至因为扶贫落实不到位而引起百姓对政府的质疑,后果严重。收集到的信息作为项目决策的参考因素,虽不能起到决定性作用,却也是不可或缺的。然而由于技术限制或者技术应用不到位等问题,使得理想目标无法实现。现如今,信息技术高度发展,在各行各业中的作用逐渐扩大。因此,可以增强审计体系的信息化水平以提高扶贫审计效果。具体来说,需要将扶贫审计工作涉及到的各部门进行联网,以便实现信息共享。同时,这也方便了审计部门获取所需信息,实时查看扶贫进度以及所取得的成效等。一旦出现不合常规的资金流动、成果展现等,审计人员也能及时发现,并予以处理。这大大减少了违法行为的出现。另外,也可以通过信息比对核查扶贫计划是否合理。比如,当扶贫机构将计划方案上报有关部门后,审计部门可以利用计算机的大数据功能查看扶贫对象信息的真实性,并将虚假信息予以删减。之后,再进一步利用信息系统了解扶贫对象相关信息,比如拥有的房产、车产等,通过比对,选出最需要帮助的对象。
综上所述,加强精准扶贫审计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可以通过健全审计制度、提高审计人员能力以及增强审计体系信息化水平等方式实现审计工作的提高。